长期照护服务废标公告(六盘水市民政局2025)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ZJXL[2025-cg021]
采购项目名称:六盘水市2025年长期照护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审核和验收
二、 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暂无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六盘水市民政局
地 址: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7号
联系方式:18285175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聚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贵州西部农产品物流园配套商业区
联系方式:18984408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招艳
电 话: 18984408830
附件信息:
六盘水市2025年长期照护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审核和验收流标/废标公告.pdf
六盘水市2025年长期照护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审核和验收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pdf
8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六盘水市2025年长期照护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审核和验收项目编号:GZJXL[2025-cg021]采购单位意见:同意发布,经办人:王钊X日期:2025年11月4日单位名称(盖章):六盘水市民政局公证处意见:源业经办人:易加LHg2025.11.1单位名称(盖章):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代理机构:贵州聚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二五年十一月优年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六盘水市2025年长期照护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审核和验收项目编号:GZJXL[2025-cg021]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日期:单位名称(盖章):六盘水市民政局公证处意见:经办人:日期:单位名称(盖章):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代理机构:贵州聚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五章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和磋商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第六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第七章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九章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第十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第十一章磋商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磋商原则及磋商纪律第十二章磋商有效期第十三章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第十四章采购代理机构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第十五章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地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第十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六盘水市2025年长期照护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审核和验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2002025000D92项目名称:六盘水市2025年长期照护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审核和验收预算金额:800000.00元采购需求主要内容:长期照护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审核和验收。最高限价:64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GZJXL[2025-cg021]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殊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1月5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2日23时59分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磋商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五、公告期限2025年11月5日18时00分到2025年11月12日23时59分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磋商保证金额(元):10000.00(壹万元整)3、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以电子保函方式交纳。(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5、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解密完成后,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里面回复“信息内容无异议”,若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6、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报名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证书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磋商。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已落实,详见GZJXL[2025-cg021]采购文件。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盘水市民政局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7号联系人:王钊联系方式:182851753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聚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六盘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贵州西部农产品物流园配套商业区联系方式:189844088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招艳电话:0858-6319777189844088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A说明1.合格供应商的范围:1.1货物类供应商应是具备相关制造或销售许可证明和供货能力的国内代理商或制造商,服务类供应商应是具备提供相关服务、技术设备、人员配置等能力的供应商,工程类供应商应是具备工程项目实施所需相关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并且能使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的供应商。1.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得到有关部门准许提供的服务参与,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供应商参与。1.3供应商应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内。供应商需出具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书面承诺。1.4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要求。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第一章所指的采购人。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贵州聚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采购人”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性文件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5“买方”的定义同“采购人”。2.6“卖方”的定义同“供应商”。2.7“供应商”的定义同“供应商”。2.8“货物”系指卖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9“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B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五章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磋商报价要求和磋商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第六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第七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九章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第十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地址第十一章磋商程序、评定标准、磋商原则及纪律第十二章磋商有效期第十三章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第十四章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第十五章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地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第十六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性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7.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C响应性文件的递交8.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gzlps.gov.cn/)。9.供应商应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后果自负。10.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11.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为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如未上传至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2.响应性文件逾期上传,后果供应商自负。13.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13.1供应商于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解密响应文件并自行关注不见面磋商大厅相关信息。13.2磋商结束前供应商需在不见面磋商大厅回复“已确认”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磋商全过程。14.迟交的响应性文件:14.1采购人将拒绝在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性文件。15.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后对其响应性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磋商代表签字。15.2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8至11条规定进行编写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性文件”或“撤销磋商”字样。15.3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性文件。15.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性文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按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D无效响应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16.1无效响应确定原则:16.1.1磋商函、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条款偏离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不完整;16.1.2供应商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16.1.3供应商相互串通或恶意报价的;16.1.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16.1.5响应性文件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不符的;16.1.6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性文件的;16.1.7向采购主管单位、采购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6.1.8拒绝财政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16.1.9响应性文件中的资料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6.1.101响应性文件承诺的服务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6.1.11响应书文件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偏离表出现负偏离的;16.1.12私自更改、删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主要指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要求、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中所要求的内容、数量、单位等;16.1.13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16.1.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2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16.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数适用情形的;1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2.3在采购过程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16.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E磋商17.磋商:17.1磋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进行。磋商地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17.2磋商应当由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非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磋商活动。17.3磋商时,宣布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7.4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进行磋商。17.5磋商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磋商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6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17.7磋商和评审过程进行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18.磋商小组:18.1采购人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9.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9.1磋商后,采购人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③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小写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定经供应商所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若供应商拒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9.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3采购人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卖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19.4采购人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9.5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1.1由采购人组织的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1.2磋商时除考虑价格和技术服务费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1)响应文件中所报服务期及付款方式;(2)拟投入人员配置;(3)项目整体技术响应方案;(4)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团队(5)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需要的话);(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7)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有关服务的费用;(8)其他要求因素。22.保密:22.1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2.2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人的磋商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成交23.成交准则: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1磋商组长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候选供应商;23.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3.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供应商。23.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并同时向供应商发出通知书。23.5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24.通知:24.1确定出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4.2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知方式,并退还其保证金。24.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依据。25.签订合同:25.1成交方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5.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格式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并于合同签订后及时到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联系电话:0858-8269684)。25.4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扫描件壹份在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采购合同公告。25.5公告履约验收报告,采购人应当按照财库〔2016〕205号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于验收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报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公告。26.除资格审查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27.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处理原则:28.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也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28.2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3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的原因报送同级财政部门。30.成交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以最终成交价格*1.5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G质疑、投诉31.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3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6.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纸质书面质疑函或邮寄纸质书面质疑函送达(一)接收单位的名称:贵州聚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接收单位的地址:六盘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贵州西部农产品物流园配套商业区(三)联系人的姓名:邓招艳(四)联系电话:18984408830(五)联系邮箱:1713050677@qq.com(六)邮政编码:5530003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监督部门:六盘水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58-8324301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花渔洞路口3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34.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35.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37.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38.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H法律责任39.法律责任: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有关规定处理。I其他40.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进口产品。41.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标明有进口产品,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4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采购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4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不足”,不包括本数。4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引用法律制度,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作调整。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提供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4提供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无欠税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5提供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7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8承诺函按格式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针对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4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2.2条规定的扣除比例执行。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4小型、微型企业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1.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不另行要求其他证明材料,承诺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小微企业)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10%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10%),即:评审价=供应商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10%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10%),即:评审价=供应商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4%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为4%),即:评审价=供应商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按第三条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料,才能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三、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1小型、微型企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才能按价格给予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和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1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才能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五章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和磋商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一、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及报价要求1.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1响应性文件及磋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性文件的编制2.1.1响应性文件应采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性文件格式文本”。3.报价要求3.1供应商应按响应性文件格式中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3.2实行二轮报价。4.磋商货币:4.1供应商一律用人民币填报。5.货物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性文件:5.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性文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一部分。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二、供应商须交保证金到如下账户1.磋商保证金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2.供应商须交磋商保证金到如下账户(10000.00元):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响应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响应(磋商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开户人: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3.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重要提示(请务必将此信息转达至实际缴纳保证金的工作人员):3.1选择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通过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磋商,磋商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2缴纳保证金前,请先至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自行核对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如有误请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维护,并提交审核。如果您的基本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3.3系统生成随机码为9位,政府采购类型项目以CG开头,工程以GC开头。使用银行转账时需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注意:随机码中间或随机码与补充文字内容中间不能有其他字符或者空格存在,且磋商保证金缴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及结算卡转账。3.4如未缴纳保证金或未成功办理保函,响应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3.5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署了项目成交合同后,持采购人出具的退还磋商保证金书面证明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证明原件交中心财务室,复印件交中心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确认退还事宜后,通知代理机构按上述流程“3”退款。4.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争性磋商文件的;(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的条件供应货物的;(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财政性预算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金额:800000.00元2.最高限价:640000.00元第七章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一、服务内容根据《贵州省政府购买长期照护服务指南(试行)》、《六盘水市政府购买长期照护服务实施方案》(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等文件要求对开展2025年长期照护服务的服务机构及服务对象进行核验。二、服务要求(一)核验长期照护服务情况依托信息化系统,安排核验专员对服务机构的长期照护服务做回访,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电话和入户走访工作,并协调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查验服务机构资质、服务机构团队情况、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是否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是否载明上门服务项目(如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个人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定期巡访等)、服务时长、服务频率、收费价格、服务人员等内容,根据核验情况出具核验报告。(二)核验服务机构情况1.服务机构资质和合规性的核验:在核验过程中,核实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和合规性。比如,服务机构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否具有相关的护理执业资质、是否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人员管理、档案管理、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应急预案及投诉处理机制等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2.服务机构团队成员职业资格的核验:核验服务机构是否配备专业护理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长期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医疗工作人员等,核验服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3.服务效果和满意度的核验:通过电话和走访等方式,了解服务对象对服务的评价和反馈,以核验服务的效果和满意度。三、服务方式(一)查验资料各市(特区、区)民政局协同第三方核验方查验服务机构信息,包括: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联系电话、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等)、服务时间、服务计划、服务协议、服务数据等。(二)入户验收第三方核验方每次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入户验收,重点查看服务对象协议签订情况及服务情况。(三)核验覆盖率核验机构对服务机构进行线上全覆盖审核验收(为4000名老年人提供相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地验收比例不少于服务总数的30%,各市(特区、区)民政部门进行随机入户抽查。四、成果提交需根据核验情况编制核验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核验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等。五、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提交整体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人员进驻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实施完成后,提交整体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50%。4、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验收。5、验收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供应商提交书面整体验收报告给采购人进行验收。6、培训要求:6.1.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流程,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的规范性。6.2.培训对象:供应商需为各市(特区、区)民政局、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以及上门服务等参与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开展项目培训工作。6.3.培训目标:规范项目实施流程,引导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规范有序开展服务,保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任务。6.4.培训方式:线上或线下培训。7.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服务人员不低于5人。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格式(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为了保护采供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共同遵守。项目名称项目(交易编号)、中标一、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成果要求:二、合同金额:三、交(提)服务地点、方式: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提出异议时间:五、服务标准:六、履行期限:七、付款约定及期限:.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供应商开户行名称:,.账号: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九、履约保证金:.十、售后服务:.十一、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十二、违约责任:十三、不可抗力: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本项目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一日内向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四、解除合同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按照以下第条的方式解决:1、向六盘水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项只选其中1项)十五、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须经采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执行规定。合同一式四份,供应商、采购单位、六盘水市财政局、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各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保持一致。注:合同签订完并申请公证后2个工作日内送代理机构上网公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九章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十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1、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提交整体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人员进驻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实施完成后,提交整体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50%。2、时间: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提交整体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人员进驻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实施完成后,提交整体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50%。3、地点:六盘水市民政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十一章磋商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磋商原则及磋商纪律一、磋商原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磋商程序:1.磋商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磋商会议的有关人员;2.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3.竞争性磋商小组审查各供应商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如下表:资格审查表资格证明文件提供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4提供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无欠税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5提供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7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7(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8承诺函按格式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注:(1)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清楚或有疑问,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清楚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如供应商不能提供的,视为不合格。(2)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响应文件无效,无资格进入磋商阶段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出具无效原因说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内容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符合性审查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完成项目所有工作。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行业标准。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6.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二轮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对自己评审的响应文件作出独立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和打分负责;7.磋商小组收集各成员打分记录,统计结果;8.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9.由磋商小组根据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排名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0.磋商中的注意事项: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评审方法: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其中:报价分(满分10分)、技术分(满分15分)、商务分(满分75分)](一)详细评分细则:序号名称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10分)磋商报价(10分)报价部份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发票及成本文件等);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2技术部分(15分)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方案需包含: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方式、服务流程、人员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应急保障措施。1.方案全面,针对性强,比较合理,能较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2.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合理,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7分;3.方案基本全面,针对性一般,一般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3分;4.方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得1分;5.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所提供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培训方案(5分)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详细的培训方案,方案需包含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方式、时间安排、人员安排。1.方案全面,针对性强,比较合理,能较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5分;2.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合理,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3分;3.方案基本全面,针对性一般,一般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分;4.方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不合理的得0分;3商务部分(75分)业绩(20分)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养老服务或医疗护理)业绩1个得5分,本项满分20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相关印证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15分)1.项目负责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得8分,具有养老服务或医疗护理相关专业背景得2分,满分10分2.具有养老护理员中级以上或医护资格证书得5分,满分5分。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组人员(40分)项目组人员具备养老护理、医护、康复、会计、社会工作者持证人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每个类别得8分(同一类别不重复计分),最高得40分。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竞争性磋商文件件或扫描件)(二)评审总得分计算规则:评审总得分=F1+F2+F3+……+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平均得分。注:以上得分均为整数,计算最终得分保留小数二位。(三)排序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四)成交供应商确定:由磋商小组根据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排名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五)本评审办法的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纪律及磋商职责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磋商小组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5.评审工作接受监督单位的管理和监督。6.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7.从磋商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磋商小组、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供应商企图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8.评审的依据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和经磋商小组审核的响应文件的补充资料,而不是其他任何资料。9.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澄清后满足要求的,按有效响应文件接收。但不允许对除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以外的其他内容进行修改。10.磋商小组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就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确认后。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议,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最终评价出成交候选供应商。11.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2.磋商小组对本人的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名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十二章磋商有效期一、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十三章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一、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二、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准时磋商。三、磋商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十四章采购代理机构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费用的收取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最终成交价格*1.2%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待采购代理工作结束后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二、采购代理机构费用的收取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第十五章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地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第十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依据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为准目录一、报价部分1.磋商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明细表二、资格审查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4.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及配备情况表6.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书面承诺函9.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10.承诺函三、符合性审查部分1.技术参数偏离表2.商务条款偏离表3.服务期承诺4.质量要求承诺四、技术部分技术部分相关资料1.服务方案2培训方案五、商务部分商务部分相关资料1.企业业绩2.项目负责人3.项目组人员六、其他材料其他材料1.相关优惠政策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其他内容(格式自拟)3.成交服务费承诺书一、报价部分1.磋商函致:六盘水市民政局我方全面研究了六盘水市2025年长期照护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审核和验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ZJXL[2025-cg021]),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我方授权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小写:)(大写:)。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完成服务。3.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元(大写:)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竞争性磋商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的;(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文件;(3)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加密响应文件一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长期照护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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