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调度中心建设废标公告(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2025)



利川市南坪乡社会治理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功能更新)工程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BMH-2025-011
2、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南坪乡社会治理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功能更新)工程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第1包,因以下原因终止: 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7740554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三组华盛街 47号
联系方式:19871076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9871076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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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计划备案单号:422802-2025-00495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利川市南坪乡社会治理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功能更新)工程项目编号:HBMH-2025-01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代理机构: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定义.............................................................................................................................................3.工程、货物及服务....................................................................................................................4.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现场踏勘.....................................................................................................................................(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磋商报价12.备选方案13.联合体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7.响应文件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1.迟交的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磋商程序23.磋商小组24.磋商代表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磋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8.确定成交供应商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签订合同(七)质疑和投诉30.质疑31.质疑回复32.投诉(八)政府采购政策3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九)适用法律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二)符合性检查表(三)详细评审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二)评审报告的签署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一、磋商书及附件(一)磋商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二、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如有)三、商务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三)资质证明文件(四)业绩证明文件(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六)其它商务文件四、技术文件(一)技术方案(二)其它技术文件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利川市南坪乡社会治理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功能更新)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MH-2025-01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5-004953.项目名称:利川市南坪乡社会治理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功能更新)工程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500000.00元6.最高限价:449568.93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让社会治理调度中心治理方式更加高效,解决传统治理模式存在的不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拟派现场其他关键岗位管理人员:①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施工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③质量(检)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④资料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⑤材料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拟派所有人员在本项目上不得相互之间兼任职务(不得重复计算人数)。(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6日(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五、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地址: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177405541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三组华盛街47号联系方式:19871076401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3,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9871076401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05日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4,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2监管部门利川市财政局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5磋商供应商满足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文3.支付时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6.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5日内7.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集中踏勘时间:集中踏勘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无有:12.1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13.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有: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17.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天1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本项目线上磋商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和线上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三份)19.4样品无有:样品名称:*****样品数量:*****20.1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内容。23.1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2评审专家的产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26.4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27.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8.4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8.4领取时间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29.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30.1质疑期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1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34.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价格扣除比例□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7,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它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2优惠措施34.3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5.1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性采购内容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35.2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8,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9,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供应商须知(3)项目采购需求(4)合同草案(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响应文件的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7.现场踏勘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0,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报价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1,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备选方案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3.联合体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4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2,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7.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编制18.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投标。18.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CA加密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3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18.4供应商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18.5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8.6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投标文件封面中供应商落款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单位的名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3,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称,投标文件封面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盖单位章后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18.7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投标文件一键签章功能,供应商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投标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18.8供应商应按照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选择所投包号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19.2供应商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9.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20.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迟交的响应文件21.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在“采招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22.2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22.3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4,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磋商程序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磋商代表24.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磋商当天应保持电话畅通,做好随时进入系统进行磋商的准备。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5,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6.4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供应商在系统中进行最终报价,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应做好准备以便评审小组开启最终报价。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6.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6,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质疑和投诉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7,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1.质疑回复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2.投诉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8,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八)政府采购政策3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3.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3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34.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19,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8号执行。34.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5.1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5.2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适用法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0,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品目编号采购品目名称工程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工程期限项目地点要求说明所属行业1B工程利川市南坪乡社会治理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功能更新)工程1.0000项449568.9360日历天利川市南坪乡/建筑业一、项目名称:利川市南坪乡社会治理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功能更新)工程二、项目编号:HBMH-2025-011三、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四、最高限价:449568.93元。注:凡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五、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六、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让社会治理调度中心治理方式更加高效,解决传统治理模式存在的不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1,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四章合同草案合同编号: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双方:甲方(买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乙方(卖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帐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主要要素: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该合同金额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交付时间:4、交付地点: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2,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交付状态:6、质量保证期:7、付款方式: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8、履约保证金:9、其它: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2.本合同书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4.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6.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三、合同条款:1.质量标准和要求1.1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2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之有关规定。1.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2.权利瑕疵担保2.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不存在会造成买方任何合同外义务的负担。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3,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4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3.包装要求3.1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3.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4.验收4.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4.2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该等验收所需时间不受前述验收期间约定的限制;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伴随服务5.1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5.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首次使用耗材及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4,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6.质量保证6.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功能、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6.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6.3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4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质量保证金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满后15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7.补救措施和索赔7.1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7.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退回差价。(3)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重新计算修补和/或更换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5,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件的质量保证期。7.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8.履约延误8.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8.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9.误期赔偿9.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0.不可抗力10.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6,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履约保证金11.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卖方。11.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1.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2.争端的解决12.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友好协商不成的,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3.违约终止合同13.1在买方针对卖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3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4.破产终止合同14.1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转让和分包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7,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1卖方应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合同生效16.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6.2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份。16.3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双方文书、信息的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的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17.合同附件17.1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7.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8.合同修改18.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8,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名称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文件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3会计制度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3)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3)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10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录名单,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录名单,并附网站查询截图;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拟派现场其他关键岗位管理人员:①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施工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③质量(检)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④资料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⑤材料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拟派所有人员在本项目上不得相互之间兼任职务(不得重复计算人数)。(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拟派现场其他关键岗位管理人员:①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施工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③质量(检)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④资料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⑤材料员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拟派所有人员在本项目上不得相互之间兼任职务(不得重复计算人数)。无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无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完毕”(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并附网站查询截图;毕”(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并附网站查询截图;无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无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33,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符合性检查表序号条款内容审查内容1磋商报价(1)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2响应文件编制(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书》、《磋商报价明细表》;(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方案;(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3响应的要求(1)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2)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明确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4其他实质性要求(1)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是否保留】;(4)满足磋商文件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或合同分包相关规定【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是否保留】;(5)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围标串标情形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6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备注: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35,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详细评审序号子项名称子项类型是否是客观分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分报价10磋商小组只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2类似项目业绩业绩12供应商近三年(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倒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类似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12分。(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项目经理业绩业绩6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倒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参与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没有得0分。(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能证明其在该项目中身份为项目经理的或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业绩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倒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有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参与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没有得0分。(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能证明其在该项目中身份为技术负责人的或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目标服务承诺3供应商对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有承诺(含具体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得3分,承诺不完整或没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不得分。6工期承诺服务承诺3对工期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得3分,无工期承诺的不得分。7工程概况解决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期限,施工环境等情况是否充分了解进行评分。对本项目概况描述完整、准确,清晰的得5分;对本项目概况描述完整但不够准确、清晰的得3分;对本项目概况描述完整但不准确,不清晰的得1分;对本项目概况描述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解决方案10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结合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施工方法等条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定施工方案。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内容完整、比较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7分;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差的得4分;提供的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9主要施工方法解决方案10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创优措施。方法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法内容完整、比较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7分;方法内容完整但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差的得4分;提供的方法内容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施工进度计划解决方案6供应商施工进度计划应包含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时间安排计划、资源需求计划和施工准备计划等。计划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6分;计划内容完整、比较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计划内容完整但不科学、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2分;计划内容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1劳动力安排计划解决方案供应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计划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5分;计划安排较合理得3分,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得1分;未提供计划的不得分。1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解决方案供应商应把各种资源、材料、构件、机械、道路、水电供应、生活运动场地及各种临时工程设施合理的布置在施工现场且体现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布置科学合理的得5分;布置的较为合理的得3分;布置的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不得分。13确保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组解决方案7供应商有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7分;措施内容完整、比较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措施内容完整但不科学、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3分;措施内容不完13织措施解决方案7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解决方案否6供应商有详细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计划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计划安排较合理得4分,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5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解决方案否6供应商有详细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主要物资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计划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计划安排较合理得4分,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38,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39,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封面:采购人名称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包号:供应商:日期:年月日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40,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须与正文页码一一对应。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41,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一、磋商书及附件(一)磋商书(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4.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42,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由供应商填写),个日历日。5.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43,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44,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45,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其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此项必填)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46,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47,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理调度中心建设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