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装备配备 汽车起重机废标公告(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NCG-XF-2025013
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 029-86167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文件岗:029-88661294 组织岗:029-8866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  029-8616754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其他专用车辆

采购单位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陕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11:4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9-86167546

采购单位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曹老师 029-86167546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文件岗:029-88661294 组织岗:029-88661306

附件:

附件1
文件-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docx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项目编号:SNCG-XF-2025013采购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1月14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定义7二、投标人注意事项7三、招标文件15四、投标报价16五、投标文件17六、组织开标19七、资格审查20八、组织评标20九、中标26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十一、其他27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28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30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36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39第一部分框架协议39第二部分供货合同44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62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5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71第三部分投标方案79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08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2、项目编号:SNCG-XF-20250133、采购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联系人:曹老师联系方式:029-86167546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联系人:程老师联系方式:029-88661294五、招标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汽车起重机(吊车))采购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六、资金来源:预算内七、采购预算:132万元八、所属行业:工业九、项目属性:货物类十、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2、《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十一、执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十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2、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数字认证证书(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3、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常见问题解答〉CA证书办理〗中的《CA办理常见问题解答》,网址: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2/004002007/20250108/efdc53a2-c250-44b1-876c-c44ab6c5e66d.html。现场办理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大厅3、4号窗口,咨询电话:029-88661241。4、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十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303、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室(不见面开标)。5、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启前最少一个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首页选择“不见面开标-陕西省本级”自行调试,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远程观看开标直播。及时加入网络开标大厅公布的腾讯QQ号,以便澄清等情况处理。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开标时,投标人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对待。备注:1、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2、“规定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具体确定。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免费十六、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七、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9-88661294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投标人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4、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音响和拾音设备的电脑提前1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流程见本章第十四条第5款备注(1))。5、投标人需安装新点播放器,以便观看远程不见面开标直播画面(播放器下载链接为: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Down&SoftGuid=55aa4e06-c384-4005-bcb9-48932d410fd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二)监督机构:财政部(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四)投标人: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投标人注意事项(一)询问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包括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和公开/邀请招标资格审查结果依法提出书面询问的,采购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标人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告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做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不含公开/邀请招标资格审查结果)、中标(成交)结果,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二)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采购项目安排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的,采购人应尽量在现场予以解答(口头提问可口头答复),现场不能做出解答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交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开标时间。凡未参加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的投标人,由此造成的偏差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和标前答疑。(三)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包括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过程(不含公开/邀请招标资格审查结果)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1、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5、质疑人对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6、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9、质疑函递交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联系电话:029-88661257投诉书递交地址:财政部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结果,可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投标人未如实填报《投标人信用书面声明函》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2%-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备注: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9、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0、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对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为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不适用本款规定。未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折扣。备注:小微企业的定义参照本款第一至三条。(六)关于产品和服务1、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10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就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2、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4、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与《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5、如招标文件中已说明,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6、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如目录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安全检测或安全认证的产品或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七)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核心产品为两个以上时,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八)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九)投标人的投标费用自理三、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二)招标文件的检查及阅读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新版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原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失效。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更正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四、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二)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三)《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五、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解密等相关操作。1、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2、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二)投标文件语言及有效期1、投标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2、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中标,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三)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六、组织开标(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启前最少一个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首页选择“不见面开标-陕西省本级”自行调试,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远程观看开启直播。及时加入网络开标大厅公布的腾讯QQ号,以便澄清等情况处理。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投标人数约定解密时长,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四)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网络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五)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投标人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解密时使用的CA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将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特殊处理。1、开标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将另行确定时间继续完成开标程序;2、开标后投标文件已解密但评审结论未形成的,将发布废标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开标后投标文件已解密且评审结论已形成的,待特殊情况排除后,继续完成评审活动。七、资格审查(一)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派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二)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3)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形式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三)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四)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八、组织评标(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配合答复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组建评标委员会1、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四)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五)评标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告知有关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2、投标文件的澄清(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补正前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应通过书面形式做出。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3、综合比较与评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本章“四、投标报价”所列需要修正情形,但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做出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采购人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明确中标人及中标金额。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九、中标(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本项目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采购人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评标前提供《委托评审小组定标授权书》,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三)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最终得分与排序。(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二)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五)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六)采购人应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七)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十一、其他(一)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三)在递交投标文件阶段、资格审查阶段、符合性审查阶段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阶段,当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四)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五)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六)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免费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不通过原因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 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未通过原因1投标文件语言及有效期投标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编号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编号一致。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4开标一览表(1)投标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开标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投标人承诺书完全理解并接受《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6技术服务要求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要求,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响应》,结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标识的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7合同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合同基本条款要求的描述。8无其他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或盖章)三、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名称最高分值评审要素投标报价30分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其他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技术参数响应42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清楚、明确并能逐条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表”中除“★”项外所有参(13项)数要求且无偏离,得42分。其中:1、技术参数表中“▲”项(3项)满分12分,负偏离每项扣4分,扣完为止;2、技术参数表中未标项(10项)满分30分,负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赋分依据:“▲”项及未标项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整车检测报告。若检测报告中未能体现全部参数指标,可提供产品功能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本产品参数补充证明材料。实施方案4.5一、评审内容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完整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供货组织计划②安装验收方案③供货保障应急预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依据(满分4.5分)①供货组织计划: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安装验收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③供货保障应急预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来源渠道1.5投标人提供所投第四章《采购清单》中货物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意一种:1、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提供货物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例如:产品制造商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等证明文件)。2、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提供情况说明(说明产品为制造商自己生产)。备注: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计分依据。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3一、评审内容根据本标段实际需求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响应时效及保障措施(包含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故障处理及补救措施、备品备件保障措施(保修期外至全寿命周期内零配件及备品备件)②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成果保障方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描述详细;2、可实施性:切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依据(满分3分)①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培训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质量保证方案4.51、评审内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包含:①产品安全性能保障②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控制③产成品出厂检测标准。二、评审标准 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的方案;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4.5分)①产品安全性能保障: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控制: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1.5分;③产成品出厂检测标准: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生产改装方案4.5根据本项目涂装要求提供生产改装方案。方案包含:①生产改装设备配备方案②生产改装流程及步骤③生产改装车间环境及品控措施二、评审标准 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的方案;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4.5分)①生产改装设备配备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生产改装流程及步骤: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③生产改装车间环境及品控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1.5分。业绩8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合格业绩合同计2分,满分8分。备注:需提供业绩完整合同及对应货款发票复印件(任意一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两种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增值服务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其他利于本项目开展的承诺(例如:增值服务、优惠条件等)。每提供一项承诺,得1分,满分2分。无承诺不得分。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推进现代智能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人员初战响动速度,以备促战,确保各项灭火救援任务圆满完成。2、采购内容(一)采购清单及参数技术参数表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1汽车起重机(吊车)1.★排放标准:柴油,国VI;2.▲发动机功率(kw)≥215;3.底盘:国产底盘;≥6×4;4.变速箱:手动或自动;5.配置子午线钢丝胎或真空胎、胎压监测系统,发动机及主要部件监测系统等设备;6.驾乘室布局结构:单排座驾驶室,电动升降玻璃;冷暖空调;7.驾乘室安全设置:座椅均设置预紧安全带;8.带有车载导航系统,带倒车影像(含雷达),360度行车记录仪,车载台,车门、安全带蜂鸣器;9.▲最大额定总起重量:≥48000kg;10.▲主臂长度+副臂长度:≥42m;11.液压系统;主臂仰角角度指示器,吊钩防脱钩装置,钢丝绳过载保护装置,力矩限制器系统,在达到额定力矩时自动报警并输出停止信号;12.操纵室主操纵装置:能从底盘左右两侧对各支腿同时操作或单独操作,具备自动调平功能;13.整车设有电源总开关,警灯、警报器、标志灯、示廓灯等操控开关设在驾驶室内,独立电路设计;14.标识标牌:所有操作开关及仪表均有符合规范的中文防水金属标识;1辆三、其他要求▲1、实施方案: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供货组织计划②安装验收方案③供货保障应急预案。▲2、来源渠道:投标人提供所投第四章《采购清单》中货物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3、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响应时效及保障措施(包含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故障处理及补救措施、备品备件保障措施(保修期外至全寿命周期内零配件及备品备件)②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成果保障方案。▲4、质量保证方案:提供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产品安全性能保障②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控制③产成品出厂检测标准。▲5、生产改装方案包含:①生产改装设备配备方案②生产改装流程及步骤③生产改装车间环境及品控措施。改装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涂装。▲6、业绩:提供本项目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四、实质性条款要求(一)投标人承诺(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则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货物数量要求。2、投标人须承诺:所供货物出厂检测合格、全新、未启封过、未曾使用,无假货、水货、翻新货且无产权纠纷。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车辆交付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需与工信部提供数据一致)(1份);底盘出厂合格证(1份);底盘发动机号码、车架识别代号拓印件(2张);提供该车上装的所有电路图(包含各元器件位置及布局走向和元器件名称等),PDF或者DWG高清版,存放于光盘或U盘中(1份);底盘驾驶员中文操作手册(2份);底盘中文维修保养手册和中文光盘(2份);底盘中文零件目录图册或中文光盘(2份)底盘质量保修卡和改装手册等(1套);润滑计划、数据卡、标明车总重量及底盘号的图表(1套);中文上装使用说明书(包括控制气路、电路配线图等)(2套);上装零件目录图册或光盘(2套);出厂检验证书、测试报告、调整记录(1套);其它技术资料,如附属外购设备的维修手册和零件目录等。(1份);易耗易损件报价单(含型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1份);操作使用培训光盘(1套),以及悬挂应急牌照所需其他材料。(二)产品相关证明材料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附件截图。(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官方公告文号和批次所在页、附件中所投产品车型所在页、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1份);备注:1、“★”内容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的“实质性条款响应”处逐条响应“★”内容项,未逐条响应、有缺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内容项为重要要求,投标人未达到这些要求或未响应将影响评分。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一部分合同编号:**-包号-装备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框架协议甲方: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乙方:中国·陕西甲方系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乙方系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的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框架协议,双方同意遵照执行。第一条协议内容及标准乙方为甲方下属各支队提供所需货物,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配置等要求以甲方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及乙方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表(如有)等为准。第二条协议期限本框架协议的履行期限以乙方与甲方下属各支队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第3条合同价款及供货合同签订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序号支队名称产品名称型号单价产品数量合同价款(元)备注1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合计: 元2、乙方应按照招投标程序所确定的中标金额,在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与甲方下属各支队签订供货合同。第四条货物验收1、货物验收依据为甲方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乙方与各支队签订的合同的约定。验收程序、验收方式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责任,由乙方与甲方下属各支队签订供货合同时具体约定。2、甲方将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指定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送检,检验结果作为货物验收的重要依据。第五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乙方应在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使用单位(各支队)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采取支票、本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乙方提供独立保函的,该保函需载明:(1)见索即付;(2)收到使用单位(各支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即应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使用单位(各支队)支付索赔款,直至最高担保金额;(3)有效期为保函开具之日起至供货通过验收合格之次日止;(4)退还方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不予退还的情形和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由甲方下属各支队与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备注:履约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参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资金支付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等由甲方下属各支队与中标人在签订的供货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原因,甲、乙双方未能按照招投标程序所确定的中标金额签订供货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要求乙方按中标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供货合同具体违约责任,由乙方与甲方下属各支队在供货合同中另行约定。第八条不可抗力1、如遇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网络故障,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其相应责任。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天内书面函告本合同的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天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则另一方应有权终止部分或整体合同。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或处理本协议相关事宜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合同编号:**-包号-装备-西安/宝鸡/咸阳等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第标段:等供货合同甲方:西安/宝鸡/咸阳等(全称)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二〇二五年月供货合同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汽车起重机(吊车)),在财政部监督下,由组织公开招标,选定为(第标段)的中标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内容l、乙方负责按合同中确定的设备名称、设备品牌、制造商、规格型号、数量及配套内容进行供货;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产品到货后安装调试工作,达到正常使用;负责做好售后服务工作。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内容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价款及质保期1、合同总价:单位:元设备名称设备品牌制造商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质保期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合同总价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维护、验收、税费、人员培训及质保等可能出现的一切费用。关于所采购货物本身随同配备的备品备件及器材的价格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不再额外收取费用。乙方需保证所能够提供使用的备品备件来源渠道合法合规,确保备品备件产权归乙方所有。3、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在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三、款项支付及结算1、结算方式(1)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2)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即人民币元,大写:。(3)货物经甲方验收(安装)合格后,甲方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即人民币元,大写:。(4)在甲方第三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发票,甲方可顺延付款时间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采取支票、本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即人民币元,大写:。(2)退还的时间及方式乙方在合同履约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根据中标人的支付方式进行退还。(3)不予退还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利息或补偿:①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的装备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功能要求或数量要求,经甲方指出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行交货等合同义务;③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或终止的;④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4)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①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自应退还之日的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中标人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②接受财政部门将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进行监管。备注:履约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参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责任负责核准、认定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监督、参与项目执行的整个过程(包括实施方案的设计、安装调试、项目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提供该产品所必需的运行环境;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阶段合同款项。2、乙方责任按时完成产品运行环境的检查;产品的交接;按时完成本合同所涉及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协助配合甲方完成应用系统的整合工作;为甲方提供《产品测试验收报告》;做好整个项目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工作。附件同时提供产品详细的中文技术规格书和外观照片。提供零配件供应周期、工时费等服务标准。五、交货条件1、交货地点: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在签订合同时逐一约定,验收地点及交货地点,在验收地点通过验收后送至收货地点。(1)乙方必须派人送货清点、移交、培训。不受理任何物流、邮寄供货业务。(2)本合同所有产品单件必须标明厂商、商标、型号、生产时间并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并盖章。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3、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新版消防装备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所交付装备须附着由“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生成数据制作的二维码和RFID,芯片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六、包装运输1、运输由乙方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产品供应地点到验收地点(西安地区)及验收地点(西安地区)到交货地点(由12个消防救援支队分别指定一个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等。(采购人不接受快递投递)2、乙方保证产品安全、按期运输到达甲方指定验收地点(西安地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由12个消防救援支队分别指定一个地点),在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3、满足航空、铁路或公路运输以及货物装卸要求,保证采购人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如期交付,不得断货,否则,因断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保证产品安全、按期运输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在甲方验收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七、乙方质量保证1、保修期(质保期):5年,乙方按照招标文件中各标段技术参数中的要求执行(与本合同第二款中质保期相符),自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之次日算起,确因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应当免费换新。2、提供每周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修要求后,应保证0.5小时(与投标文件一致)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在2小时(与投标文件一致)内到达甲方项目所在地。3、保修期(质保期),免费维修。保修期(质保期)外优惠供应配件,只收配件费。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在24小时(与投标文件一致)内无法修复或需要返厂进行维修的,乙方必须予以免费整体更换相应设备,以保证甲方最终用户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在甲方最终用户单位使用的前三个月,同一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予以免费整体更换该设备。4、在装备全寿命周期内,如因装备质量缺陷等问题导致甲方及其消防员、相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一切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八、乙方售后服务1、培训:为甲方提供涉及产品的使用范围、主要性能、技术指标、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维护保养、贮存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并由乙方专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技术支持。2、售后服务工作程序售后服务电话:(1)受理甲方售后要求,详细弄清问题所在,并给予明确答复,做电话记录。(2)在接到电话0.5小时(与投标文件一致)内,安排人员,制定服务计划。(3)在接到电话2小时内(与投标文件一致)赶到甲方位置,对故障原因内予以解决。3、保修期(质保期)内主要提供定期的客户查询,询问器材的使用情况、完好情况。一般每1-2个月一次。确有质量问题的,按第七条3款进行服务,服务免费。4、保修期(质保期)外乙方应继续安排销售人员对甲方进行走访,维修只收配件费。对临界使用寿命的或严重毁损的器材提醒及时报废。5、乙方未能按照本条协议约定履行其售后服务义务及第七条质量保证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同时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质保期内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外除配件费以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方的维修行为不排除乙方之后的质保、维修责任。九、乙方提供技术与服务1、随同货物提供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装箱清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检测报告、维护手册、服务指南等资料);2、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保障服务。十、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设备或设备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3、若交货存在逾期可能,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之日前7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甲方重新指定的交货日期内按时交货。若仍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历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费用外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4、乙方因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时,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1、如遇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网络故障,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其相应责任。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天内书面函告本合同的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天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果因不可抗力的一方造成损失扩大的,扩大的损失应当由不可抗力的一方承担。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则另一方应有权终止部分或整体合同。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十二、验收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产品进行外观验收、确认产品的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器材所有产品外包装箱、单个产品包装盒上必须印制或粘贴下列基本信息:产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厂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售后联系人、联系方式。2、产品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后,由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甲方。3、甲方确认乙方的自检内容后(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进行系统验收,填写项目验收单,作为对设备的最终认可。4、乙方向甲方提交设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5、验收依据:(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等。十三、技术成果因本项目采购形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十四、知识产权及专利权乙方应当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五、保密责任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它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十六、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甲乙双方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以合同中明确的联系人,联系地址为准。双方确保合同中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3、甲乙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交货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十七、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其他事项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终止。(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1:提供产品详细的中文技术规格书和外观照片。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产品图片附件2:零部件及备品备件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商单位单价(元)供应周期质保期外工时费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附件3: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装备采购项目验收工作须知装备验收是指依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根据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进行的装备数量、规格型号、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质量性能的跟踪检查行为,是检验装备合格与否的必要过程,是装备列装消防救援队伍的最终关口。装备验收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下为具体须知内容:一、装备验收标准装备验收包括一致性验收和质量性能验收。(一)装备一致性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同国家、行业标准等相关市场准入要求一致;2.同投标文件、评标时提供样品一致;3.供应商履约情况与合同约定一致。(二)装备质量性能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质量要求;2.具备供应商投标文件所描述的性能参数;3.提供的检测报告、规格说明书(中文)与投标文件和实物相符;4.相关组成部件齐全,无明显缺陷,装配符合要求;5.安装调试后装备运行正常、操作性能稳定、性能指标达标。受验装备不符合装备验收一致性和质量性能任意一条标准的均判定为验收“不合格”。二、装备验收内容(一)消防车辆验收采取“逐车逐验”的方式进行,每辆车对一份《新购消防车辆验收报告》,具体核查下列资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国家认可的自愿性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2.工信部公告复印件,底盘生产合格证、整车出厂检验合格证及其复印件;3.进口车辆或部件报关单;4.底盘驾驶员操作手册、上装操作手册及视频资料;5.底盘维修手册、保养保修手册和零件目录图册;6.上装维修手册、保养保修手册及云梯、水泵结构图,水(管)路、液压、电路配线系统图;7.附属外购设备和随车器材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养维修手册;8.发动机、车辆识别码拓印件(两份),45度角车辆照片,购车发票(一式四联);9.泵浦类消防车应出具水力性能测试报告;10.到货验收清单;11.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二)消防车辆一致性与质量性能验收内容包括:1.一致性验收(1)车辆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2)产品型号、规格是否与铭牌、检验报告一致;(3)车辆的各功能部件(包括:水、电、气、液压等相关系统以及其他附属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等)是否满足投标文件内容。2.质量性能验收(1)外观检查:包括油漆颜色及光亮度,外表平整度,车门及卷帘门密封情况,车上各主要部件铭牌标牌、警示标识和重要设备操作流程图以及是否满足《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要求。(2)部件运行情况检查:包括底盘、泵、炮、取力器、臂架、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起吊设备、牵引设备等主要部件,固定升降照明灯、固定排烟设备、警灯、警报、车灯、空调、照明、发电机、消防梯等附属设备,随车器材的性能,车门、卷帘门、器材箱、翻板、踏板及其他部件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运行、使用情况是否良好。(3)整车性能验收:包括车辆运转、行驶性能,车辆车灯、空调、照明等电气电路系统,车辆取力器开闭及其他性能。(4)消防性能验收:包括消防泵吸水、出水、高层供液性能、消防炮射水性能,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固定升降照明灯、固定排烟设备、起吊设备、牵引绞盘、液压系统等设备性能,随车器材性能,举高车上下车互锁、超载报警、应急回收、臂架和工作斗避碰、臂架运行平稳性、液压锁、安全操作标识等安全防护系统,其他性能。(三)除车辆以外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装备器材采取“逐装逐验”方式进行,每件装备器材对应一份《新购消防器材验收报告》,其余装备器材采取抽验方式进行,核查下列资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应的认证证书及其复印件;2.生产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其复印件;3.进口装备器材报关单;4.操作手册及视频资料;5.装备器材的使用中文说明书、保养维修手册;6.双方签字版到货清单;7.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四)除车辆以外的装备器材的一致性验收与质量性能验收包括:1.一致性验收(1)装备器材资料(检测报告、规格说明书、生产合格证等)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2)装备器材是否与投标文件内容和样品实物信息一致,包括各功能部件、相关系统及附属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等;(3)同投标时样品比对,优于样品或与样品一致均符合。2.质量性能验收(1)外观检查:包括装备器材外观、颜色及光亮度,铭牌标识及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否与投标文件等资料一致。(2)部件检查:包括检查各组成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明显缺陷,装配是否符合要求等。(3)性能验收:安装调试后运行是否正常、操作是否稳定、有无安全隐患、性能指标是否达到投标文件的响应等。三、装备验收程序装备验收采取“初验与复验结合、集中检验和强制送检结合、厂商自检和用户检验结合”的方式进行,装备初次验收“不合格”,适情安排复验,每次验收均应按照一致性验收和质量性能验收两部分开展。按照合同文本、补充协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规范标准等内容和要求,参照以下程序组织验收:(一)验收准备1.总队接到供应商预交货通知后,要求供应商提前做好装备的清理、调整、测试等自验工作,并告知验收地点和时间。供应商向总队递交《新购消防器材验收申请表》或《新购消防车辆验收申请表》。2.总队收到验收申请后,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二)现场验收1.总队和供应商召开采购项目验收会,通报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和交付运行情况,听取供应商自评验收意见,明确验收人员职责分工;按照合同约定同供应商明确可能因装备质量问题或人员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验收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在供应商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装备操作。2.实施一致性和质量性能验收时,按照本文第一、二条执行。一致性验收合格的装备,进入质量性能验收环节。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3.每个标段验收活动结束后,验收组汇总验收意见,对现场评定为不合格的装备,向供应商反馈问题或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4.装备验收过程中,可根据甲方需求开展抽样送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作为验收结论使用。(三)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合格的标段,总队向供应商移交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标段,向供应商出具验收报告和《消防装备验收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适时组织复验工作。复验按照初验程序实施,如装备复验仍判定“不合格”,总队将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四)退还履约保证金装备履约保证期满后,供应商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填写《消防装备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装备使用单位出具《消防装备质量核验报告》,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四、其他装备验收工作完成后,总队针对项目开展结算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将通报供货商,同时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办理尾款结算;初验“不合格”装备,总队视情适情安排复验,下达《消防装备验收限期整改通知书》,供货商整改超过限定期限的天数将计入供货逾期时间;验收过程中,供货商项目负责人及装备技术人员须到场参与验收。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注释:1、本章分为三部分,是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设计。第一、二部分应按要求或给定格式选择填报。2、第三部分投标方案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次招标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出变动。封面格式陕西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公章)时间: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X二、财务状况报告X三、社保缴纳证明X四、税收缴纳证明X五、信用记录X六、控股管理关系X七、书面声明X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X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X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X一、投标函格式X二、开标一览表X三、投标人承诺书X(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X(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X四、技术服务偏差表X五、合同条款响应X第一部分框架协议X第二部分供货合同X第三部分投标方案X一、投标人性质及其概况X2、投标方案X3、参考样表X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十项所列“投标人资格要求”逐一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其中,《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须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三、社保缴纳证明四、税收缴纳证明五、信用记录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六、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控股管理关系(格式)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与以下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投标人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备注123……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本表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4、投标人如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处填写“无”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中填“无”或“/”。七、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我方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标段空白处填写“/”。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委派(被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被授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政府采购活动,就该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自开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被授权代表姓名: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人像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国徽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国徽面)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该委托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中注明联系方式。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采用纸质签字或盖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使用法定代表人CA锁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签章。4、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此处。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采购活动,为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施过程由本单位独立承担。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第标段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的“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三、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我方理解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四、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并验收合格的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六、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七、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八、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如中标,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九、所有关于此次招标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日期:年月日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内容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报价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备注:“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金额12…合计(元):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报价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备注:1、本表“投标报价”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2、投标人须根据本表进行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投标人,现郑重承诺:1、我方投标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技术服务偏差表(一)实质性条款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条款是否完全响应123456……备注:1、上表填写以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中“★”内容项为基本响应要求,须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有缺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是否完全响应”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条款”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填写“是”或者“否”(如填写“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其他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若“★”内容项如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则投标人应将相关证明材料附至此处,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五、合同条款响应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基本条款”要求。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三部分投标方案一、投标人性质及其概况(一)投标人性质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备注:各投标人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自测,判断属于小型还是微型企业。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测算。特别提醒:中标人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人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由小微企业制造,则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同时也不用填写此表。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具体如下: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___标段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填写此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二、投标方案参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八项《组织评标》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中“技术参数表”填写下表。(一)技术参数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偏离程度偏离简述12345……备注:1、填写此表时以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中“采购清单及参数”的除★条款外的其余条款为基本响应要求,如未按要求响应,将影响评分。2、“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响应情况相一致,若不一致,将影响评分。3、“偏离程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填写“0”,无需填写“偏离简述”;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填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填写“-”;“+”或“-”均须在“偏离简述”做出详细说明。(二)其他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若第三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技术参数响应”内容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则投标人应将相关证明材料附至此处,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影响评分。三、参考样表业绩合同样表(仅供参考)序号采购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1……数量合计(个):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备配备 汽车起重机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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