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病科设备废标公告(毕节市中医医院2025)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ZFCG(HW)-SS-1117
采购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
二、 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至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毕节市中医医院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
联系方式:0857-830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智轩众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大道中段贵安国际数字文化产业园一期(E时代)1号楼10层2号
联系方式:17586523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铭莉
电 话: 17586523186
附件信息:
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流标/废标公告.pdf
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11.17).doc定稿.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5-520500-D01-D01-7575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E1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项目流标的原因至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项目作流标处理。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联系方式:顾科长0857-83023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智轩众信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大道中段贵安国际数字文化产业园一期(E时代)1号楼10层2号联系方式:姚铭莉175865231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铭莉电话:17586523186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E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毕节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贵州智轩众信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四章评标原则、方法和纪律第五章开标程序及评标第六章评分标准第七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第八章合同格式第九章附件第一章采购公告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公开招标公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5-520500-D01-D01-7575项目概况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项目基本情况1.1.1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1.1.2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E131.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1.4预算金额:3202751.17元。1.1.5最高限价:3202751.17元。1.1.6采购数量:1批。1.1.7采购内容: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的供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采购需求清单)。1.1.8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完毕。1.1.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10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注:审计报告要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或基本开户行的银行2025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担保函;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从网上系统打印的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F.供应商信用信息: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网页截图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H.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I.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1.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属于工业。按格式要求填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须按照清单及要求中的序号逐项对应填写(若出现重复须重复填写),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1.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获取招标文件1.3.1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3.2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1.3.3方式: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1.3.3.1《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内容获取方式: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澄清与更正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3.2办理CA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1)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2)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3)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注意: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1.3.4售价:免费获取。1.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4.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10时00分;1.4.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1.4.3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10时0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11: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1.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其他补充事宜1.6.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方式、其他有效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5年12月11日10点00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1.6.2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方式:1.6.2.1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为避免广告邮件干扰工作秩序,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的文件、资料。1.6.2.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之外下载《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不作为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7.1采购人信息1.7.1.1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1.7.1.2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1.7.1.3联系方式:顾科长0857-8302336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7.2.1名称:贵州智轩众信工程有限公司1.7.2.2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大道中段贵安国际数字文化产业园一期(E时代)1号楼10层2号1.7.2.3联系方式:姚铭莉175865231861.7.3项目联系方式1.7.3.1项目联系人:姚铭莉1.7.3.2电话:17586523186敬告:(1)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2)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供应商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1标的物: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的供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采购需求清单);2.2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完毕;2.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质量标准承诺:所投标产品须是原厂未使用过、合法的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符合性审查项)2.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02751.17元。(报价审查项)2.6投标报价承诺:在《投标总报价书》中填报的报价是对全部采购标的物的总报价(包含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的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管理费、耗材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安装费等一切费用。)直至投标产品到达使用地点,验收通过,能正常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包干价。(报价审查项)2.7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本公司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黔价房【2011】69号文件下浮25%收取,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代理公司一次性缴纳招投标代理服务费,否则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视为自愿放弃成交权利。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自动放弃中标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格式自拟,须包括上述内容,符合性审查)。2.8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采购需求清单。2.9售后服务及要求承诺:(符合性审查项)1.安装:在用户提出安装要求后,成交方会同厂家工程技术人员在三个自然日内到达现场进行设备安装,所需工具器材,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成交方承担。2.检验调试:厂家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安装的同时,对设备进行检验调试,使设备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3.培训:拥有完善的系统培训方案,提供专业的人员上门培训,对用户操作人员现场进行仪器使用及维护培训;提供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及相关学习资料。4.质保期内采购人提出有关维修的问题维修工程师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48小时内解决设备故障(无法解决设备故障时72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给招标单位使用)5.如厂家有同系列设备软件升级,采购人有免费升级的权力。6、本次采购设备有需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的,要求互联互通、无缝对接,接口费由成交方承担。2.10供应商应承诺:(符合性审查)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日历天2、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3、质保期:本项目设备提供三年免费质保。采购内容中部分产品对质保期的要求高于上述要求的,从其要求。若产品厂家或国家对产品质保期有特殊规定,且期限高于招标文件所列质保期的,按质保期限最高的执行。所有质保期均从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我公司免费维护或更换。注:敬告: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清单外的配件、辅材,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不再计费。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应明确品牌型号、数量和详细技术参数等内容,所提供的标的物必须满足或优于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第三章投标须知3.1总则3.1.1本《招标文件》由贵州智轩众信工程有限公司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招标。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3.1.3定义3.1.3.1《招标文件》是“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的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标定标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文件要求的指定格式要执行,参考格式可以进行补充、增改;3.1.3.2“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投标而提交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也称为投标书,是评标定标的依据;3.1.3.3“招标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智轩众信工程有限公司,也称招标代理机构或本公司;3.1.3.4“供应商”是指成功参与本项目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也称投标单位、投标供应商;3.1.3.5“招标人”是指毕节市中医医院,也称采购单位、招标单位、招标人、甲方;3.1.3.6“中标人”是指中标单位或组织,也称中标供应商、乙方。3.1.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承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3.1.5招标文件的构成3.1.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技术参数、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采购公告;(2)采购内容及要求;(3)投标须知;(4)评标原则、方法和纪律;(5)开标程序及评标;(6)评分标准;(7)合同格式;(8)投标文件部分格式;(9)附件;3.1.5.2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3.1.5.3供应商可自行对投标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6投标保证金3.1.6.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3.1.6.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1.6.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1.6.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3.1.7投标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3.1.8投标有效期:60天。3.1.9投标报价:3.1.9.1供应商在《投标总报价书》中填报的报价是对全部采购标的物的总报价(包含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的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管理费、耗材费、代理服务费、安装费等一切费用。),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的计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3.1.9.2《开标一览表》中分项报价计算汇总后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由评审委员会以分项报价计算汇总修正投标总报价。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低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的,投标总报价以修正后的结果为准。3.1.9.3《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应用人民币(元)表示,如有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3.1.9.4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与《招标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10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3.2供应商资格要求3.2.1必须是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3.2.2必须有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3.2.3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3.2.4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投标保证金;3.2.5《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3.3.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询问,本公司可不作答复。3.3.2投标截止期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需自行关注系统相关澄清、修改或补遗、答复等,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3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踏勘人自行负责。3.3.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3.3.5在开标期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3.6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3.4质疑或投诉3.4.1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本级主管部门(毕节市财政局)提出,由本级主管部门(毕节市财政局)处理。3.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针对同一采购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在收到质疑或询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未登录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3.4.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还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4.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递交质疑文件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将询问、质疑文件上传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质疑异议栏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授权范围内通过中心交易平台,对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异议进行查看和回复;为避免广告邮件干扰工作秩序,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的文件、资料。3.4.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4.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4.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4.5.4事实依据;3.4.5.5必要的法律依据;3.4.5.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6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主管部门(毕节市财政局)提出投诉。3.4.7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4.7.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7.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4.7.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3.4.7.4事实依据;3.4.7.5法律依据;3.4.7.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4.9质疑函或投诉书必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否则,不予签收。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由质疑或投诉人自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查询下载。3.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络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5.1投标文件编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而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指定格式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或审查项要求盖章(由于系统原因,电子印章未盖到指定位置的,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若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范本的均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拟。3.5.2投标文件的构成和格式:3.5.2.1投标文件由《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和《投标总报价书》两部分文件构成;特别敬告:本项目为一次性开标,《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出现投标报价,不影响投标有效性。3.5.2.2供应商必须承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3.5.2.3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投标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可读。3.5.2.4《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且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3.5.3投标文件构成:3.5.3.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内容:(1)资格文件:(按要求提供,提供资料须清晰可辩,若因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料无法辨识导致审查未通过,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望知悉!)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项)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注:审计报告要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或基本开户行的银行2025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担保函;(资格审查项)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资格审查项)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从网上系统打印的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资格审查项)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审查项)F.供应商信用信息: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网页截图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项)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资格审查项)H.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资格审查项)I.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资格审查项)J.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属于工业。按格式要求填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须按照清单及要求中的序号逐项对应填写(若出现重复须重复填写),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项)K.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资格审查项)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承诺);(资格审查项)(2)技术文件:A.参加投标说明:简要介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对《招标文件》作完全响应的承诺;(符合性审查项)B.技术偏离说明表:参考《招标文件》“附件5”格式填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标的物要求的技术参数比较偏离情况说明;(符合性审查项)C.技术评分所需材料: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D.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资料。(3)商务文件:A.供应商须承诺:如有幸中标,在取得中标资格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号文“第七十七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74号文“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我单位从严进行处罚,并对此处罚无任何异议。(符合性审查项)B.交货期限承诺: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完毕。(符合性审查项)C.履约保证金承诺:成交供应商承诺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项目业主(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例为成交价总款的5%,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业主(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项目业主(采购人)有权追究因此引起的经济责任等;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承诺格式自拟,须包含上述要求。承诺格式自拟,须包含上述要求。(符合性审查项)D.商务评分所需材料;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E.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商务资料。3.5.3.2《投标总报价书》的内容:A.《投标报价书》(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写)(报价审查项);B.开标一览表参考《招标文件》“附件6”格式填写。(报价审查项)C.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有关本项目报价说明。3.5.4投标文件的提交:3.5.4.1供应商应将《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和《投标总报价书》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3.5.4.2供应商只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1: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投标无效。3.6投标:3.6.1供应商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3.6.2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3.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3.7.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3.7.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系统要求上传。3.7.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3.7.4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8投标资格的丧失:3.8.1供应商没有按要求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丧失投标资格;3.8.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没有属于资格审查内容或资格审查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丧失投标资格;3.8.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没有属于符合性审查内容或符合性审查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3.8.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将丧失投标资格;3.8.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最高单价的,将丧失投标资格;3.8.6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3.8.7《招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8.8在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招标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8.9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内容,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未作出承诺或承诺不符合的,将丧失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项)3.9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3.9.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3.9.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9.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3.10签订合同3.10.1采购单位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3.1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其在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承诺、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0.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与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第四章评标原则、方法和纪律4.1评标原则:4.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总分100分。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4.1.2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4.1.3在此次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无效标:4.1.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1.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1.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2评标方法:4.2.1供应商的技术与商务分(满分70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定(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分(满分30分)由供应商在《投标总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获得。综合分由技术与商务分和报价分相加获得。4.2.2按各供应商的综合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1、2、3中标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分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分、投标总报价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或抽签)决定排名先后。4.2.3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列为中标候选人。4.2.4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4.2.5按各供应商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1、2、3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按排序确定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当第1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排序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本公司能接受其报价且报经同级主管部门同意为前提),以此类推至第3中标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分相等时,以报价分高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分、报价分、技术与商务分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列为中标候选人。4.2.6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内,取消该项目的中标资格,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相关责任。4.3中标通知:确定了中标人后,本公司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4评标纪律:4.4.1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4.4.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技术和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少于2/3。评标专家在相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会前临时随机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4.4.2.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4.4.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4.4.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4.3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义务:4.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4.3.5配合主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4.3.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4.4.4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4.4.5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和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和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有关文字记录应在评标结束后全部交本公司归档。4.4.6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发表诱导性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的评审。4.4.7评标的标准是《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4.4.8在评标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的,由主管部门代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解释。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由采购人和本公司负责解释。4.4.9从开标之日起,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评委、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严禁供应商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供应商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4.10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对投标文件的条款作实质性的修改和补充。4.5会场须知:4.5.1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签到、就座,服从本公司的调度与安排;4.5.2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4.5.3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室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会人员等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4.5.4从会议开始到主持人宣布散会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必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4.5.5评标委员会成员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自己对供应商或投标文件的观点和看法;4.5.6评标委员会成员向供应商提问应简明扼要,澄清问题等环节不得涉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4.5.7采购人代表对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应签名确认,拒绝签名或拒绝评审经主持人劝告仍坚持意见的,将被记录在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第五章开标程序及评标5.1开标前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4人和业主代表1人组成评标委员会。5.2评标委员会、监督人员登录系统签到。5.3评标专家在线组建评标委员会。5.4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和监督人员熟悉招标文件,并就不清楚的地方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5.5开启投标文件;5.5.1各供应商解密投标文件后,代理机构解密投标文件;5.5.2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5.6投标文件审查;5.6.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6.2技术与商务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各投标人《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书》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6.3报价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满足报价要求,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7比较与评价;5.7.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技术与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独立评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计算报价得分情况。评分完毕提交汇总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8汇总报价符合性审查结果和综合得分。汇总统计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报价得分(系统计算)和综合得分,汇总表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席签名确认。5.9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综合得分排序编写《评标报告》,列出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部门代表和主持人签名确认;5.10公布中标候选结果及中标结果;5.11开标、评标结束。第六章评分标准6.1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注:1.评标基准价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经评审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不进入价格分计算。3.响应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按单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价计算金额为准。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2小时内)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和材料”可以为:①成本构成: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有效证明材料。②能证明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6.2技术部分:55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技术参数响应情况45分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的,得0分;2.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产品参数指标进行评审;参数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45分;3.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附件3参数及要求标★部分的扣3分,扣完为止;4.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附件3参数及要求非标★部分的扣1分,扣完为止。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技术参数响应情况45分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须逐项对应采购技术参数作响应是否偏离;采购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证书等佐证材料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书等佐证材料上传作为评审依据,漏项或未提供证明资料的此项视为负偏离。2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及调试方案是否完善具体、是否合理可行,是否具有较强针对性等进行综合评审:(1)安装及调试方案完善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5分;(2)安装及调试方案较为具体、有一定针对性的得3分;(3)安装及调试方案不具体、针对性差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售后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2)实施方案内容较详细,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分;(3)总体实施方案有缺陷,内容欠缺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6.3商务部分:15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响应程度5分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半小时内响应,对采购人所提出的要求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本承诺仅作为打分条件,无承诺的,不作为废标条件。2类似业绩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至今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投标人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注: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采购项目类似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第七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7.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需在投标文件“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型。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如有有争议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7.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分(产品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7.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4.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4.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4.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4.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5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和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第八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8.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0个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条件。8.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8.3服务时间、地点与付款8.3.1交货期:8.3.2交货地点:8.3.4付款方式:8.3.5违约责任:8.3.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项目重新采购的甲方还必须赔偿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除了要赔偿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外,还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8.3.5.2当乙方承担的本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3.5.3当乙方提出总体验收申请后,甲方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的,其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应在乙方送达验收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视为验收合格。8.3.5.4乙方承担的本项目有瑕疵的,验收小组应书面向其提出补救或整改意见并约定期限,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或整改,逾期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8.3.5.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价款超过一年的,应向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8.3.5.6乙方承担本项目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中间成果汇报或项目评审(审查)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和不支付乙方的任何费用,并追究其责任。第九章附件附件1(指定格式):致:毕节市中医医院投标报价书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一、提交: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2、《投标报价书》;二、我方愿意以:元(人民币)的投标总报价向采购方提供《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对采购内容在质量、时限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三、我方愿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如果我方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贵方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将永远放弃向贵方追索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因我方的代表不能按时到会造成本次招标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贵方可以扣除我方投标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以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在投标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或中标后不在规定期限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且有权视其情节追究我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六、我方的报价承诺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承诺将承担违约责任。七、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2(参考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致:毕节市中医医院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人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毕节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一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公开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本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之日生效。特此委托附被委托人情况: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附件3:采购需求清单一、设备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气囊式体外反博装置(一体式)2心电一张网3双向推胸器4智能物联网水阻划船机5遥测心电监护系统6彩超7起搏器总计7二、设备参数:(一)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1套)1.反搏装置的心率测量范围:35bpm~165bpm,误差±1bpm2.水平扫描速度具有25mm/s,50mm/s等二档,误差0.5%~1.7%3.具备无创血压功能,参数符合YY0670—2008的要求(提供检验报告)4.静态压力测量范围:0mmHg(0kPa)~300mmHg(40.0kPa),误差±1mmHg5.正常工作时反搏装置触发符合以下要求:a)反搏装置对触发波响应反搏b)反搏装置不对触发波以外的波形响应反搏6.反搏比率为1:1或1:2可调7.具备工作压力稳定性:实际工作压力保持在设定值±1kPa范围内8.具备早搏保护:早搏信号能触发排气,在早搏信号中R波的顶点之前(含顶点),能触发排气9.反搏装置具备语音播报功能(提供检验报告)、演示功能。10.治疗过程中床体具备升降功能11.电磁阀响应时间≤50ms12压缩机功率≧2000VA(提供检验报告)13.显示内容:正常工作时,显示屏能实时显示以下内容:a)血氧值和血氧波形;b)D/S峰值比;c)心率值和心电波形;d)充气时间和排气时间;b)治疗压力和工作时间;f)早搏;g)日期和时间;h)血压值;i)病员信息12.具备工作压力保护功能13.设备使用年限≥8年14.心电部分:反搏装置对高大T波具有抑制能力15.血氧饱和度检测精度范围误差±2%16.触控平板电脑:≥18.5英寸17.压缩机最大流量≥45m³/h(二)心电一张网(1套)配置1、数字式心电图机(含工作站)25台2、心电电生理管理平台1套3、系统集成1套4、移动会诊平板2台数字式心电图机参数1、数字式心电图机,具备标准12导心电图同步采集功能2、心电图机一体化平板设计,采集仪模块内置;主机全触控操作,无物理硬按键3、显示屏幕≥10英寸4、具备LAN、USB等传输接口5、具备数据传输功能:具有有线(LAN口)、内置无线WiFi、4G功能,支持将心电波形及受检者信息传输至心电系统。6、锂电池额定容量≥8000mAh,支持≥12小时以上连续工作7、具备CF型防除颤图标功能8、具备支持全导联起搏检测功能9、定标电压:1mV±1%10、共模抑制比:>125dB(默认交流滤波关闭)(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证明材料)11、内部噪声:≤10μVP-P(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证明材料)12、时间常数:≥5s(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材料)13、频响范围:0.05Hz~350Hz(-30%~+10%)14、QTc参数测量:内置≥5种及以上测量算法,QTc计算方法可通过系统设置调阅并设置15、心电图机具备批量下载预约记录功能,待检查列表显示,列表应包含检查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16、心电图机具备导联脱落、伪差、左右手接反、无法识别、心律失常波形的自动检测和提示功能17、具备在采集端将心电图原始数据生成二维码,并通过手机端微信分享形式将心电图原始波形从内网传输至外网,物理隔离保障网络安全,可应对因网络异常、系统异常导致心电图无法上传至心电诊断中心等情况(需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18、具备阿托品试验采集及处理流程19、具备心电事件、起搏心电、晚电位功能20、配套心电电生理系统软件接入医院HIS、电子病历系统、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等,所有接口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三)双向推胸器(1台)1.进行上肢肌肉伸展训练2.产品尺寸:≥1540*1445*1730mm3.产品重量(包含配重):≤260kg4.座垫材质:PU皮革及聚氨酯发泡5.座垫高度调节:气缸调节6.阻力形式:配重块7.屏幕显示:充电式蓝屏液晶(时间速度组数重量及操作指示等6种以上显示内容)8.具备患者生理监测模块9.监测设备为智能一体机设计,可实现对患者的心电、血氧、血压、心率等的实时监测,数据传输稳定,不存在多设备间的信号干扰问题10.监测设备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11.血氧饱和度采用光学测量法,测量范围:30%~100%;12.血压测量范围:成人:收缩压:30~255mmHg,平均压:20~235mmHg,舒张压:15~220mmHg;准确度:±3mmHg;测量可重复性:≤5mmHg;分辨率:1mmHg;脉率测量范围:0~255bpm13.心电图/心率:心率范围:15~300bpm;心率测量精度:1bpm;导联模式:7导联(Ⅰ、Ⅱ、Ⅲ、AVL、AVR、AVF、V);增益准确度:±5%14.与科室康复路径管理系统连接使用,实时监测患者生理参数及运动处方执行进度等,实现管理系统对该设备的管理及报告输出打印(四)划船机(1台)1.具备医疗器械备案证书2.屏幕显示:设备采用安卓电脑控制系统,为触控屏,且屏幕≥13寸,分辨率≥1920*10803.具备上肢、下肢、背部抗阻同时康复训练功能4.通过患者身份证信息自动获取运动处方信息5.功能显示:速度\\运动时间\\功率\\心率\\血氧饱和度\\呼吸率\\心电图\\血压等6.采用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驱动带7.具备应用型液阻技术,双水阻设计8.耐腐蚀金属双轨9.具备脚踏板和脚踏板绑带高度可调功能10.训练模式:自定义处方模式和处方模式(接收医护工作站下达的处方)。①自定义处方模式:可快速在设备上自行根据处方模板设定靶心率、安全心率等参数进行运动训练;②处方模式:采用物联网技术,与康复路径管理系统医护工作站连接,获得医护人员远程设定的处方,训练过程全程生理和运动数据监测,训练结束数据上传到康复路径管理系统医护工作站,并自动生成报告,打印输出11.生理监测参数、处方执行信息、器械参数具备器械控制屏、康复管理系统工作站及监测大屏的三屏显示功能12.具备生理参数安全范围设置及异常值提醒功能,可支持自定义安全范围值,异常数据提醒,弹窗提示13.具备运动处方执行进度实时显示功能14.训练中止也可进行报告记录,提交报告生成数据存储15.具备与康复路径管理系统医护工作站连接,训练结束数据上传到康复路径管理系统医护工作站,自动生成报告,打印输出功能生理监测:16.智能一体机设计,可对患者的心电、血氧、血压、心率等的实时监测,数据传输稳定,不存在多设备间的信号干扰问题17.监测设备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18.血氧饱和度,测量原理:光学测量法,测量范围:30%~100%;分辨率:1%,精度:2%~3%19.血压测量范围:成人:收缩压:30~255mmHg,平均压:20~235mmHg,舒张压:15~220mmHg;准确度:±3mmHg;测量可重复性:≤5mmHg;分辨率:1mmHg;脉率测量范围:0~255bpm20.心电图/心率:心率范围:15~300bpm;心率测量精度:1bpm;导联模式:≥7导联(Ⅰ、Ⅱ、Ⅲ、AVL、AVR、AVF、V);增益准确度:±5%。(五)遥测监护系统中央监护系统1.中央监护系统具备对监护设备心电(ECG)、ST段、QT\\QTc、心率(HR)、呼吸(RESP),血压(NIBP),血氧(SpO2),脉率(PR),体温(TEMP),双有创血压(IBP),呼气末二氧化碳(EtCO2)、心排(C.O.)、麻醉(AG)等参数值及波形的显示功能2.具备显示双血氧、CNBP参数功能3.软件界面显示适应19英寸、22英寸液晶屏显示4.全院各科室的中央站信息可以相互访问,可实现全院多参数监护仪的统一管理,支持数据在院内各科室之间流通5.在护士站,中央监护系统软件支持扩展≥2个屏幕显示6.具备在移动端(包括安卓或IOS系统)显示系统界面功能,实时查看多个患者和单个患者的体征数据,且可以进行接收病人并进行病人列表管理7.采用无线、有线等方式联网通讯,具备床边监护仪和遥测设备共用一套网络联网通讯功能8.系统需要提供用户名、密码的用户身份认证和角色、观察设备的用户权限管理功能9.具备双向控制,且中央站可以远程控制监护仪进行报警暂停/关闭、报警复位和血压测功能10.具备双向呼叫,具备护士呼叫和呼叫病人功能11.具备护理管理功能,支持病人列表管理、护理记录单管理、体温记录单管理,实现护理记录的快捷录入与保存12.可接入HIS系统,在HIS系统可以自动获取中央站的监测数据13.中央站软件可接收、储存和打印血气分析仪测试报告,内容包括:PH、PO2、PCO2、Na+、K+、CL-、Ca++、Hct、Glu、Lac等10项参数14.中央站软件可导出数据进行动态心电、动态血压分析遥测监护15.通过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II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适用于成人、小儿的监测16.主机具备心电、呼吸、血氧、脉率、血压的监测功能,重量≤260g,标配挂包17.防水防尘等级符合IP67要求18.满足1.5米跌落测试要求19.显示屏幕≥3.5英寸,分辨率≥480*320,支持触摸屏20.具有自动息屏功能,支持用户自定义时间,在无操作时进入具低功耗模式21.提供3/5导心电监护,具备升级6/12导心电监护功能22.具备多导心电监护算法,良好抗干扰性能23.具备升级连续无创血压测量功能,可实现无创血压每搏监测24.具备电池充电站25.具备一键实现呼叫护士功能,支持病人远程监护,并具呼叫病人功能(六)超声诊断系统(1套)1.主机1.1红外高清触摸显示器(LCD)≥15.4英寸,分辨率≥1280×800像素,图像区域≥800×600像素,逐行扫描,多域垂直对准技术1.2显示器角度≥176度1.3具备二维灰阶成像单元1.4具备彩色多普勒成像单元1.5具备频谱多普勒显示及分析单元1.6具备三同步显示功能,支持相控阵探头、凸阵探头和线阵探头1.7具备一键优化功能,在不同的身体结构中实时优化关键成像参数,实时优化图像质量,适用于所有成像探头1.8具备二维声束偏转:可改变声束发射的方向,增强穿刺针针尖的显示1.9具备斑点噪声抑制技术,提高组织边界的显示,对于结构复杂的脏器提供精确图像显示,多级可调1.10具备智能化自编程预设置功能,针对不同检查脏器预置最佳优化图像检查前条件,减少图像调节时间2、技术功能2.1具备动态组织对比增强技术:用于减少斑点噪声,提供低、中、高三个级别2.2具备高级空间复合技术,支持≥7个偏转角度,适用于所有线阵探头和曲阵探头2.3具备电生理模块:提供为不需要连续波多普勒功能的ECG功能模块,同时支持ECG辅助和呼吸监测2.4具备频谱和彩色多普勒组织成像DTI:多变量运动识别技术处理移动组织(例如心肌,心脏瓣膜等)多普勒频移信息,显示移动组织速度,加速度和散射能力的生理数据2.5具备血管增强技术:数字化减影技术,减少大血管及微细血管结构噪声,增强血管二维显示,清晰显示血管腔和血管壁结构,分级可调2.6具备动态余晖技术:适用于B模式和彩色模式,可检测探头或患者相对运动时,在未检测到运动时增强色彩敏感度降低B模式噪声;2.7具备自动彩色闪烁伪像抑制技术:可检测并防止与探头和患者运动相关的运动伪影,并在未检测到运动时增强彩色成像灵敏度3、测量和分析3.1一般测量:距离、面积、周长等3.2外周血管测量和计算3.3心脏功能测量和计算3.4具备肾脏检查模式:左右肾脏尺寸和容积,膀胱容积,主动脉,左右肾动脉3.5内置专业负荷超声模块,可自定义编辑模块4、参考信号:心电图、心电触发4.1标准3导联ECG接口4.2具备R-Wave单触发和双触发功能4.3具备心率显示功能,屏幕可调节增益和轨迹位置5、病人图像及数据管理系统5.1具备数字化静态、动态图像采集、存储、回顾及传输功能;5.2内置硬盘≥180GB;★5.3具备存储同一病人、不同日期临床图像,可调节在同一个显示屏上对比显示功能(提供临床图片);5.4图像存储容量≥30,000帧的静态压缩图像,≥2000个动态剪辑5.5动态剪辑存储≥1260帧6、输入/输出信号6.1输入:VCR、外部视频、RGB彩色视频6.2视频/音频:HDMI高清输出6.3系统上≥4个USB2.0接口7、技术参数7.1具备系统通用功能★7.1.1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器≥15.4英寸,具备触摸功能7.1.2具备显示器触摸屏功能自定义设置功能7.1.3具备快速启动功能7.2探头规格7.2.1所有探头具备超高灵敏度宽频带多频变频技术,探头频率范围:1.3MHz~11.4MHz7.2.2标配线阵探头具备透镜探头技术或源面阵探头技术或单晶体探头技术7.2.3具备血管/小器官线阵探头具备宽频变频技术:4.0~10.0MHz(频率数值可视可调)7.2.4具备心脏相控阵探头具备宽频变频技术:2.0~4.0MHz(频率数值可视可调)7.3二维成像7.3.1全屏、双幅显示、双幅实时显示7.3.2显示深度≥30cm7.3.3深度增益补偿:≥6段DGC控制,B/M可独立调节7.3.4增益:-30dB至30dB,步进1dB7.3.5系统总动态范围≥314dB7.3.6图像动态范围10dB~90dB,步进5dB7.3.7灰阶成像显示水平≥256;7.3.8处理通道≥86,0007.3.92D模式线密度≥5127.4频谱多普勒7.4.1显示模式:脉冲多普勒PWD,连续多普勒CWD7.4.2速度标尺范围:±1.5~±950cm/sec7.4.3增益:-30~30dB,步进1dB;7.4.4显示:全屏D跟踪、B/D模式、B/C/D三同步或动态刷新7.4.5取样容积:1.0mm~16mm,分级可调7.4.6基线移动:≥13级可调7.4.7显示:频谱反转,基线移动,B-刷新,D扩展,B/D扩展,多普勒角度校正,局放及移位7.5彩色多普勒成像7.5.1成像方式:彩色多普勒速度图、彩色多普勒能量图7.5.2多波束形成技术为多普勒提供四倍信号处理,帧频≥170fps7.5.3增益:-20~20dB,步进1dB7.5.4彩色显示速度:最低平均血流测量速度≤5mm/s(非噪声信号)7.5.5显示格式:B/C模式,双幅实时显示B-B/C模式,双幅显示B/C式,B/C/Doppler三同步或动态刷新模式7.5.6线阵探头ROI扫描成像的角度变化范围:-20°~+20°★8.支持心腔内超声功能8.1通过心腔内导管连接器连接心腔内超声导管,进行心腔内超声成像,可构建三维复杂解剖结构,应用于各类结构性心脏病和电生理等介入手术监测和评估8.2具备心腔内超声探头保护装置,自动减低机械指数(七)起搏器(1台)1.起搏模式:A00,AAI,AAT,V00,VVI,VVT高频起搏,紧急起搏和0S0等2.电压:1-20V3.感知灵敏度:0.4--20mV4.起搏频率:40-200ppm5.高频起搏频率:40-800ppm,预设频率400ppm,爆发式或持续性起搏,松开高频起搏键,高频起搏模式自动终止,起搏器继续以先前的模式和频率起搏6.具备一键紧急起搏功能7.不应期:400ms-300msforAXX模式,250msforVXX模式等8.根据心律设置,具备频率奔放保护功能9.噪声监测:大于等于125ms时自动切换至A00/V00模式10.遇到高/低阻抗,心率≥150ppm,电池和后备电源低,噪声大,自检或系统错误时,具有报警功能。11.接头:≥2个接头适用多种直径范围12.电池:2xAA,≥2600mAh。13.电池使用时间:≥200h。14.后备电池≥1200mAh。附件4:适用于货物(指定格式)与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日期:注:1、符合政策的单位,声明函须加盖电子公章;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提供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心血管病科设备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