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救援设备 矿山救护队设备废标公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2025)
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废标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KZZB-2025184-1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七、 预算总金额:163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王印民,唐少文,依力木拉提·麦合木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799860021
传真:
地址:阿图什市光明路街道天山东路47幢
2、采购人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
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18699813318
传真:
地址: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兴业路4号
附件信息:
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pdf497.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7日 17:0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799860021
采购单位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
采购单位地址
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兴业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99813318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阿图什市光明路街道天山东路47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99860021
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项目编号:KZZB-2025184-1谈判文件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联系人:艾先生联系电话:18699813318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8799860021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盖章)项目名称: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本采购谈判文件已报备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谈判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五)开标、评标和定标(六)合同的授予(七)纪律和监督(八)质疑与投诉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第四章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4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KZZB-2025184-1项目名称: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1630000.00最高限价(元):163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163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矿山救护队设备,救援设备、器材等装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满足矿山救援工作的特殊需要,符合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规范要求。备注: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清单。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或者小微企业提供财务报表)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如无产生税收,需提供不拖欠税收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地址: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兴业路4号项目联系人:艾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86998133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阿图什市光明路街道天山东路47幢联系人:罗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879986002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二次)项目编号:KZZB-2025184-1采购需求:采购一批矿山救护队设备,救援设备、器材等装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满足矿山救援工作的特殊需要,符合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规范要求。2采购人信息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联系人:艾先生18699813318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阿图什市光明路街道天山东路47幢联系人:罗先生187998600214供货地点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5履约期限质保时间履约担保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质保时间:质保期不低于3年,质保时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履约担保: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5日内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如果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格式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填写。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支付金额为合同价的50%,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50%合同总价款。7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7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或者小微企业提供财务报表)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如无产生税收,需提供不拖欠税收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注:1、“税务部门出具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供应商注意!8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府配套资金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0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11投标有效期60天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前以公司法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汇款凭证或保函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2、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户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045630104000506912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天山支行行号:103893045636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908-422026515155770782(备注:必须写清楚xx项目保证金)二、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招投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1、投标企业:待开标完成后,未中标企业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基本户退回。2、中标企业: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加盖企业公章和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需加盖企业鲜章(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三、其他特殊情况处理: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在规定开标时间前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方案■不允许□允许14签字和盖章要求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5响应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6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956036243@qq.com,接收人:罗先生,电话:18799860021),“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招标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a.备份投标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16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7递交谈判文件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8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9重要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20成交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1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2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谈判)23不管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承担自己谈判所需一切费用。24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163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25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956036243@qq.com,接收人:罗先生,电话:18799860021),备份投标文件可以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招标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6)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25供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26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谈判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5(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8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3)着重提醒:投标供应商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须将采购需求所列的采购标的物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专门面向的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作废标处理。29节能环保政策说明投标中伴随投标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29节能环保政策说明具体优惠措施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环境标志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3.属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从以上权威媒体网站上查询并打印结果。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备注1、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谈判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谈判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3、供应商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4、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各投标单位进行多轮报价,每轮报价需上传分项报价表,且每轮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5、采购人若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7、其他:(1)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纪律,无违法违纪及商业贿赂行为。备注(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保证中标后由本公司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转包给其他机构。(4)成交人务必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供货,如出现不能按时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注:谈判文件中如出现内容前后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供货期(服务周期):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供货地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2.2技术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谈判)(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10.投标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12.1根据与采购人的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百分之一点五。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谈判文件14.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15.采购文件的组成15.1采购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第四章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15.2除15.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1采购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6.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6.4采购文件的解释本采购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采购文件的发出17.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8.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文件的组成19.1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或者小微企业提供财务报表)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如无产生税收,需提供不拖欠税收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投标保函;7)其他证明资料。19.2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19.3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1、投标函2、诚信声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4、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供货、培训、验收、售后服务方案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19.3投标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采购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0.投标报价20.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0.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20.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0.4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单价报合计总价。综合单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调试、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成交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0.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及服务交货地验收价格,其单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单价。20.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0.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0.8投标人投标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服务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0.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20.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0.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及服务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成交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0.13投标人应根据服务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1.投标有效期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1.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2.投标保证金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22.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2.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条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4.投标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接收邮箱最终收到的文件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接收人邮箱:956036243@qq.com,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8799860021b.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5.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7.开标27.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2开标程序(先资格、商务技术后报价)(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谈判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8.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7)谈判报价,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及谈判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谈判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7.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谈判小组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29.谈判小组的组建29.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9.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0.谈判小组的职责30.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0.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0.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0.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30.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1.评标原则31.1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31.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1.3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2.评委纪律谈判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3.评标程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34.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3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5.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5.2投标文件中的大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35.3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3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5.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5.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35.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6.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6.1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6.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6.3投标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6.4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装订;36.5投标文件内容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36.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6.7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36.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6.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单价控制价的,36.10因投标人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谈判小组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36.1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6.12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中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36.13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6.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6.15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6.1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6.17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6.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7.废标37.1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3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单价控制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8.突发情况处理38.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8.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39.定标39.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39.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0.成交通知书40.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40.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1.履约保证金41.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以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需提供原件)。41.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1.3如果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2.签订合同及公告42.1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42.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42.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2.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2.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3.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3.1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4.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4.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5.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45.1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5.2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6.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6.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7.质疑和投诉4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7.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7.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47.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7.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址: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址:编:授权代表(如有):联系电话:址:编:被投诉人1:址: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如有):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1:法律依据2: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代理人):公章(单位):日期:附件:质疑及答复材料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提起投诉。2.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3.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5.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6.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由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7.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8.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递交投诉书地址:克州政府采购办监管办公室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一、采购需求:1.需求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台/套)备注1井下救灾通信系统2装备运输车3现场指挥调度设备2.技术参数序号装备名称招标参数(装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矿山专职救护标准)数量备注1井下救灾通信系统1.自组网基站1.1工作频段:1.4GHz+5.8G;1.2工作带宽:≥20MHz;1.3传输率:≥90Mbps;1.4成套基站覆盖距离:≥1公里;1.5防爆等级:EXiaIMa;1.6防护等级:≥IP67;1.7发射功率:1.4GHz:≥4W;1.8供电电压:≤12V1.9电池容量:≤10Ah2.4G智能终端2.1处理器内核数量:八核;2.2系统要求:Android8.0及以上;2.3运行内存:≥8G;2.4机身存储空间:≥256G;2.5通信网络:全网通;2.6后置摄像头:≥主后48MPDAF+副5M+16M;2.7前置摄像头:≥16MFF;2.8屏幕分辨率:≥1080*2280(高亮屏);2.9连续工作时间:≥8h;2.10待机时间:≥700h;2.11网络传输方式:4G/5G、WiFi、蓝牙;2.12防护等级:≥IP68。3.4G音视频通讯终端3.1操作系统:Android8及以上;3.2CPU:不低于8核,2.0GHz处理器;3.3存储:RAM≥2GB;ROM≥16GB,可扩展128GB;3.4屏幕尺寸:≥3.1寸;3.5网络制式:支持4G全网通频段;3.6Wi-Fi:支持802.11b/g/n/a/ac,2.4G/5.8G双频;3.7后置摄像头:≥1300万像素,具备自动变焦,超高清抓拍功能;3.8前置摄像头:≥500万像素;3.9视频压缩算法支持:H.265/H.264;3.10音频压缩算法支持:ADPCM/AAC;3.11本地录像:分辨率≥1080P;3.12麦克风:有,耳麦具备可降噪功能;3.13防护等级:≥IP68;3.14工作时间:摄录时间≥8h(单电池)。4.4G腕式终端★4.1操作系统:安卓Android8及以上;4.2显示屏:≥2.86英寸电容屏;4.3摄像头:≥800万像素;4.4网络:支持WIFI/蓝牙/4G全网通/GPS;4.5防护等级:≥IP67。5.通信光缆5.1线径:2.3mm5.2类型:单模双工5.3传输距离:500m5.4材质:包含但不限于TPU阻燃,防水耐磨护套,光纤等5.5重量(500米):6kg(含线轴)6.多参数测定器6.1检测种类:环境参数不低于6合1,包含但不限于温度,湿度,一氧化碳,甲烷,硫化氢,氧气。6.2吸气方式:泵吸式;6.3响应时间:40s6.4报警方式:声光报警6.5防护等11井下救灾通信系统级:≥IP65。★7.资质要求: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防爆证书8.配置要求:矿用无线通信装置1套,自组网基站≥4台,4G智能终端1台,4G音视频通讯终端2台,4G腕式终端2台,通信光缆1台,多参数测定器1台。12装备运输车1.整车1.1车身外形尺寸:≥12000*2550*3980:1.2驱动形式:6*4;1.3总质量:≥25000KG;1.4额定载重质量:≥10000KG;1.5发动机:柴油;1.6变速箱:手动。2.发动机:2.1气缸数:6;2.2气缸排列方式:直列;2.3进气方式:涡轮增压;2.4最大输出功率:≥297KW;2.5排放标准:国VI;3.底盘3.1最高车速:89(Km/h);3.2制动方式:断气刹车;3.3转向机构:液压助力;3.4操控安全配置:带ABS,带行车记录仪,带倒车告警蜂鸣器、倒车摄像头和驾驶室内监视器、设置360度环景影像。4.驾驶室:4.1座位设置:2/3人(含驾驶员),后排带卧铺;4.2驾驶室悬置:四点全浮驾驶室;4.3驾驶室配置:带中控锁,动力转向,电动车窗,配备电动举升翻转助力,配备独立通风冷暖空调,车载多媒体、室内LED照明,预留12V车载台连接线(带24V转12V逆变器)和北斗定位系统接口,驾驶员座椅高度、角度、前后位置可调;车内配置顶部储物箱;配有上车门灯;倒车雷达:倒车雷达蜂鸣4路探头;360°全景行车记录仪:配备能实现360°全景行车记录仪,内存64G,配置不小于7英寸高清显示屏配置;5.上装;5.1器材架:防腐蚀性材料制成或表面经防腐处理。5.2内部照明:LED照明灯带。5.3货箱带双侧开门,车厢内部设有照明装置。5.4频闪灯:车身两侧安装红、蓝两色频闪灯。5.5车厢内设置专用冲锋舟装载装置:厢体内部左右两侧带可折叠式支撑杆,承载重量≥1.5吨,自动收放,顶部带滑槽,滑槽可延伸到车厢底部。吊篮底部带滑轮≥4个,在车内可以正常滑行,带锁止固定功能。5.6汽车尾部(1)1车尾部加装一套承重的液压尾板,便于装卸装备上下车。(2)控制方式:电液控制;(3)平台起重重量:≥1500kg;5.7车厢内设置挂载马达的专用支架,数量4个;5.8配备机动叉车1个,最大起重≥1000KG6.综合布线:对整车线束进行合理规划施工;7.警示/照明系统长排爆闪警灯: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警报电路为独立附加电路,控制器安装在驾驶室内。8.频闪灯浙江星际红色/;9.场地照明定制主灯≥2只,照明功率≥150W便于夜间作业照明;10.箱内照明灯:LED照明/白色;11.侧标志灯:琥铂色;12.前示廓灯:白色;13.12装备运输车后示廓灯:红色14.油漆:整车主色为消防红,车辆喷涂按照客户涂装要求和标准执行;15.附件及其他随车器材:干粉灭火器4kg;16.专用工具:工具套装58件套;17.车轮制动块:车轮制动块18.消防梯:消防梯(6米);19.接地装置:包含接地棒,接地线,静电接地带;20.220V移动卷线盘:YC3X2.5mm2/50m;21.380V移动卷线盘:YC5X2.5mm2/50m;22.原车工具套装:底盘工具箱23.公告及上牌:含公告、购置税、保险及上牌费用(承诺中标后由我公司承担)。13现场指挥调度设备一、卫星便携站*1★1.天线形态:电扫相控阵天线+伺服补偿;▲2.适用场景:兼具车载动中通和便携站功能;★3.射频频段:Ka频段,即发射频段为27.5~30.0GHz,接收频段为17.7~20.2GHz;4.整机EIRP:≥42dBW;5.整机G/T值:≥7dB/K;6.极化方式:左旋圆极化、右旋圆极化,可自动切换;7.电扫扫描范围:方位角0°~360°,离轴角0°~60°;▲8.卫星资源兼容性:后续可升级接入我国低轨通信卫星星座;▲9.天线阵列:接收阵元1000~1100个通道、发射阵元1000~1100个通道;10.跟踪方式:自动跟踪;11.波束切换方式:支持基于OpenAMIP协议实现波束切换,自动入网;12.初始对星时间:≤2min(静止状态)≤2.5min(运动状态);13.设备为一体化设计,内置相控阵天线阵列、变频器、调制解调器等。带显示屏幕、供电接口、网络接口、一键开关机等装置;★14.重量:≤10Kg(仅天线体);★15.天线体尺寸:长≤600mm、宽≤400mm、厚≤60mm;16.功耗:≤250W;电池续航≥4h;17.工作温度:-20°C~+55°C;18.工作湿度:10%~95%;19.防护等级:防尘防水IP66;20.包装:具备独立包装箱(包),具有减震防撞能力,满足航空、陆地运输条件,确保物流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和锈蚀。▲21.通信带宽:上行≥6Mbps、下行≥20Mbps。投标人提供承诺函;▲22.工作风速:在稳定风速40m/s时能正常工作,外观无变形,损坏;在稳定风速50m/s能保持牢固安装无变形,无损坏(包含设备天线体、伺服结构、紧固件)。▲23.防护等级:防尘防水IP66;▲24.振动试验:通过振动试验;▲25.冲击试验:通过冲击试验和温度冲击试验;▲26.盐雾试验:通过盐雾试验;27.★为关键技术要求,提供制造商技术白皮书;▲为重要技术要求,提供具备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8.至少提供1年不少于60GB的流量,满足甲方3年流量需求。二、指挥箱*1集成微型计算机、音视频监控及传输等功能于一体。可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套单兵卫星便携站使用。采用三联屏扩展设13现场指挥调度设备计,可显示微电脑处理、本地图显、远程指挥调度等不同画面,便于更全面、清晰、直观地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地对现场人员进行指挥调度。此外,可提供多种链路接入方式,便于现场组网设备与指挥中心相连,并且可与后方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实现联动指挥。1.指挥箱的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具备可视化操作界面,简单易用;采用B/S架构,模块化管理。包含实现对自组网智能系统的综合管理和视频调度功能;2.实现紧急情况的收集、显示、上报功能。即可视化指挥平台能通过网络传输和其他通信方式实时接收、显示、上报紧急情况的现场视频、文字、图片、语音信息,并能通过调度台随时调阅紧急情况前端的调度终端的视频、文字、图片等信息;3.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具备视频调度功能:支持对终端的视频、音频、位置等信息的监控功能,调度画面可实现多分屏自由切换。图形化的操作界面便于操作人员使用,实现音视频对讲指挥功能;4.实现远程指挥功能。在进行突发灾害事故救援时,可依托网络,运用语音、文字、图片信息迅速实现对各个前端调度终端现场实时远程指挥;5.实现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功能。即通过定位系统,电子地图以及配套的客户端软件、自组网单兵设备,迅速查询救援人员、救援装备的位置,从而为调度和部署应急救援处置的救援力量等处置预案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6.指挥箱的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依托自组网链路,支持对大疆M300、M350、M400等系列无人机的飞行控制、飞行姿态监控、无人机航线规划、无人机下挂云台的控制、飞行日志数据记录、无人机下挂云台视频的回传等;7.支持智能链路分析功能,辅助现场通信保障人员进行链路仿真及通视分析,实现快速部署自组网中继设备;8.支持同时监控多路视频图像;9.支持视频一键抓拍并实时上报;10.平台标准开放,支持并兼容GB28181、H.323、SIP协议,平滑扩容;11.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支持录像和历史轨迹回放的功能,能实时显示终端回传的定位数据并生成线路轨迹动态图,管理人员可根据时间段查询历史轨迹数据;12.支持视频前端设备的配置管理;13.支持本地部署;14.支持集群会议功能,支持实现不同终端之间集群功能和召开远程视频会议的功能;15提供设备在线监测功能,实时监测自组网设备上下线情况及告警信息;16.提供自组网网络拓扑呈现功能,实时显示自组网设备之间连接关系,流量、信号强度、距离等无线信息;17.提供自组网设备、终端设备节点位置服务功能,设备定位信息呈现、定位信息上拉、位置标识、轨迹回放,18.支持对设备参数进行修改配置与查看,比如频点、功率、IP地址等信息;19.支持对自组网设备进行版本管理及升级;20.支持多网络分级管理,可以对授权的多个MESH网络同时管理;三、自组网单兵终端*31.自组网终端后续可免费升级,满足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无线宽带自组网标准规范(提供制造商承诺书,盖制造商公章);2.MESH发射功率≥4W,支持双发双收;MESH工作频段:支持1420~1520MHz(全频段支持);中心频点可调;5/10/20/40MHz频宽可调;频点可自动与基站设备保持同步;3.组网方式:点对点、点对多点、多点对多点,自动多跳中继,星型/线形/网状/混合组网;自愈合、自组织、自适应;无基站的情况下,单兵与单兵也可独立成网;4.传输距离:与便携式MESH基站之间的传输距离不小于20公里(视距),且无线传输速率≥4Mbps;传输带宽:与便携式MESH基站之间的无线传输速率不低于80Mbps;5.▲一体化接口:TNC(K)型MESH天线接口x2,SMA(K)型天线接口x4,航空充电&数据口x1,防水PTT接口x1、SIM卡插槽x2,MicroHDMI接口x1,3.5mm耳机孔x1(提供产品接口实拍照片);6.具备WiFi功能;7.▲支持PTT语音对讲功能,无中心状态下,满足单兵之间相互对讲;有中心的状态下,可根据中心的调度,实现与中心或者与单兵之间的对讲;8.防护等级≥IP67;9.▲支持5G双SIM卡接入公网功能;(提供接口实拍照片)10.▲单兵主机内置不小于2.4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幕,可以查看设备状态、链路状态、视频图像传输状态、与相邻基站或终端的直线距离等,支持通过屏幕快速配置,支持通过屏幕查看相邻单兵和单兵本地采集的视频图像;(提供液晶屏幕显示内容实拍照片);11.指示灯:具备MESH、视频、公网、电量指示灯(提供指示灯实拍照片);12.支持单北斗定位;13.工作温度:-30℃~+65℃;14.▲重量:不大于1500g;15.电池供电:内置电池,工作时间≥6小时,待机时间≥12小时;16.▲自组网终端可以与新疆自治区应急厅现有中大型复合翼无人机上搭载的MESH通信中继设备MESH空口无线互联互通,共同构建宽带应急保障网络(提供承诺函,盖制造商公章);17.▲单兵可以与应急管理部固定翼长航时大型无人机(翼龙-II)上搭载的MESH通信中继设备无线互联互通,构建跨区域宽带应急保障网络(提供证明材料,盖制造商公章);四、天通卫星终端*21)★支持天通一号卫星通信制式;支持TD-LTE/LTEFDD/WCDMA/GSM制式:操作系统:支持Android(需提供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2)★天通卫星终端需提供整机型号核准证和CCC证书;3)支持天通卫星语音、短信功能,接收频段:2170-2200MHz;发射频段:1980-2010MHz;语音:1.2kbps/2.4kbps/4kbps;短信:单条最大长度≥140字节;4)可实现公网对讲功能,具有独立PTT对讲按键;5)★设备厚度不超过21mm(不包含天线);6)★终端净重量(含电池):不超过400g;7)★配置:不低于八核CPU,主频≥2.0GHz;内存≥8GBRAM+128GBROM;支持TF卡扩展≥128G,显示屏≥6.3英寸,分辨率≥1920*1080,支持多点电容触摸屏;操作系统≥Android13;8)★具备前置、后置摄像头,前置摄像头≥1600万,后置主摄像头≥4800万,支持闪光灯、自动对焦功能;9)包含但不少于重力感应、距离感应、光线感应、电子罗盘、陀螺等内置传感器;10)★定位:支持单北斗定位,需采用国产化定位芯片;11)★电池容量≥6000mAh,支持快充功能最大功率不低于18W;卫星天线可拆卸,能够通过更换手持全向天线、车载天线而拓展到车载产品、船载产品和数据中心;1二、包装要求供方应提供货物(服务)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供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三、供货时间及方式。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供货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安装。四、供货地点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五、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服务)本身价格、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技术指导、安装费、培训费、税金费用、采购车辆(含公告、购置税、保险及上牌等费用)、伴随服务过程中备件费、专用工具费、伴随产品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六、验收保证的承诺1.到货验收: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双方对货物的外包装、数量及裸露便于核对的相关信息予以现场验收。若在现场到货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规格、品种、参数等要求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2.货物到货验收安装时,必须由采购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调试,直至运行正常,确保货物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或未按时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3.培训验收(如有):提供现场免费操作及维护培训。成交供应商需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对其指定相关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培训,直到参加培训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使用中的一般性障碍,且培训结果至采购人满意为止。成交供应商派出培训人员及厂家技术人员所产生的培训费用(交通、住宿、差旅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培训的结果必须至采购人满意为止。4.通过到货验收、初步验收、培训验收后,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应签署最终验收报告。必要时采购人可引入第三方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各项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且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对该验收结果予以认可。5.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2次未能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承诺的,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成交人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八、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自设备到达、安装、调试及签署验收报告后的3年,提供质量保证和最优的保修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提供产品维护服务。3.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或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并只收损件的工本费,备品备件保证以最低价供货。4.时间承诺: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技术支持、货物维护、免费备件更换等服务。提供工程师7*24小时的进行远程值守服务,针对设备的技术问题,须提供7*24小时的在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出现使用故障(应急等情况时)必须保证,厂家提供快速响应的维修服务体系,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有效保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如修理时间超过7天应向用户提供备用产品。5.需保证设备厂家终身对软件提供免费升级。6.货物维护调试培训完成后,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操作手册。负责对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的工作原理、操作、运行及维护等方面的知识,直至对方能独立熟练操作、运行、维护。7.在质保期内,由于货物制造的原因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原厂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质保期过后免收维修费,只收损件的工本费。8.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产品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授权厂商生产的全新产品,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九、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支付金额为合同价的50%,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50%合同总价款。十、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十一、其他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3.投标人在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安全生产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4.如果成交人不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成交合同,或经核定成交人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成交合同执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确定排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顺位的投标人为成交人或依法重新招标。5.在实际供货时,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若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且未能按原价提供同等质量或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6.投标人在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安全生产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第四章合同(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设备购置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合同编号: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地址: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兴业路4号电话: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编号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甲方购买乙方的设备,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该产品及运输、安装、质保和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序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号12345备注:以上设备的XXXX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如有易耗配件必须在合同附件(设备易耗配件价格明细表)中注明。二、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及其数量:乙方应按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及出厂要求配备必需的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三、交货期、地点、质保期: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生产合格证明、检测报告、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和培训,并在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人员培训。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3.质保期:全部设备(含系统或软件升级、配套设备等)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自全部设备均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间,乙方提供的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有义务免费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设备的终身技术支持,包括产品技术升级、技术咨询及技术人员的支持和零配件在设备使用寿命内的供应保证。3.(1)设备如出现故障,乙方在甲方发出服务要求通知的小时内回应,乙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并在规定小时内排除故障,如不能及时解决处理的,应向甲方书面说明情况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在3个日历日内排除故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2)乙方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自小时届满,乙方有义务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备用机使用期限超过7日的该备用机须为全新、同型号、同规格,如与本合同设备不同型号和规格,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提供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下的全新机器设备。乙方逾期维修或未按照约定提供备用机,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但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如设备维修调试后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要求,甲方有权提出退货,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照合同总金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响应甲方要求在免费培训名以上操作、维修、工程技术人员,使其熟悉掌握该设备常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排除的操作能力,乙方对甲方人员的培训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救援设备 矿山救护队设备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