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液氧 医用液氧废标公告(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 | 其他医药品
_、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_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_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330921253210060000054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七、预算总金额:3000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陈翔,孙和峰,李舟跃,张寒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刘瑞永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_、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帆
联系电话:0580-8176976
传真:/
地址: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_人民医院
联系人:应龙凯
传真:/
地址:岱山县高亭镇康健路88号
附件信息:
浙江省岱山县第_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12.5定稿.doc584.3K
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12.5定稿.doc
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0921253210060000054项目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采购人: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盖章)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废标七、定标八、合同授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14:15(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921253210060000054项目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最高限价(元):252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数量:1项最高限价(元):2520000(单价:2800元/吨)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备注:/二、项目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制造商参加投标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医用液氧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液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2供应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的可提供被委托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合同复印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15(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②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③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具体递交方式为开标日前通过邮寄、专人等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或开标当天专人送达开标地点(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3楼(交通大楼裙楼3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3002620636。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15开标地点(网址):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3楼(交通大楼裙楼3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1)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2)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岱山县高亭镇康健路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应龙凯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7339026质疑联系人:龚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80-73396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晓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176976质疑联系人:翁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80-817697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岱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1号传真:/联系人:何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80-447392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11.21.31.4第2章采购需求备注:“▲”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其中如需提供材料的,以提供材料为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负偏离。标有“★”的为重要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负偏离将导致扣分。一、采购内容序号服务内容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最高限价总体要求1液氧采购900吨单价:2800元/吨总价:252万元本项目供货期限为一年,后续根据考核情况(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决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二年(一年一签)。二、技术商务需求序号技术规格及其它要求供应商对照1总体要求1.1适用范围:液氧供应。1.2气体产品数量及纯度要求▲1.2.1产品名称纯度数量(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液氧≥99.5%第一年900吨2技术要求及配置▲2.1质量要求:医用液氧产品符合国标药典 2025版、GMP 标准(如国家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如投标方提供不合格产品,采购方有权利要求投标方更换至合格产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理。▲2.2附配4组医用氧集装格,满足院方需求。3商务条款、售后服务3.1接到采购人通知正常72小时内到货,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到货以及2小时内紧急提供售后服务支持;3.2投标方要保证采购方液氧的使用需要,不能脱销,一旦断供或气体质量问题造成后果由投标方负全责,如投标方不能及时供应,采购方可向其他单位进货,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超过三次及以上,采购方可终止协议。3.3投标方负责液氧的运输、灌装、贮存、装卸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需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操作,杜绝发生事故。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投标方负责。3.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3.5付款方式:先到货后付款,每月按实结账一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实际使用数量,并提供正规发票,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予以支付,合同金额用完或供货有效期届满即止,以先到者为准。3.6其他:报价含运输费、灌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3.7供货地点: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康健路88号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要求地点)3.8供应商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采购人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双方签署的“送货单”作为结算依据。1.51.61.71.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3最高限价单价:2800元/吨4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5服务期限详见采购需求6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投标报价与相关费用1.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费用。3.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4.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为: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为:根据项目中标价差额累计收取,中标价100万元(不含)以下,按照中标价*1.5%收取服务费;100万元(含)-500万元(含),按100万*1.5%+(中标价-100万)*1.1%*0.6收取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行舟山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05017062600000046810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0%1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2开标地点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3楼(交通大楼裙楼3楼)1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②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③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具体递交方式为开标日前通过邮寄、专人等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或开标当天专人送达开标地点(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3楼(交通大楼裙楼3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3002620636。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4、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当发生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15(北京时间)1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情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预留份额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2)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1.91.10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单位: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中标人”系指经评审小组评定,且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投标人。5、“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6、“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数据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8、“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9、“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快递、电报等。10、“▲”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最高限价单价:2800元/吨超过限价,作投标无效处理。(五)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七)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八)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一次性书面质疑;采购人将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九)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十)信贷政策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属于舟山市内的各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申请相关融资产品,有关的合作银行详见下表: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各银行介绍的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融资额度高,融资金额最高可至订单金额70%,线上申请,随借随还。2.融资利率低,最低可至当期LPR利率。3.担保方式灵活,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另外抵押。柳超颖0580-2166242, 1585807646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快速便捷:全流程线上操作,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数据审核信用额度,建行供应链平台快速放款。2.申请额度高:单笔融资额度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0%,单户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3.无需额外抵押: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额外抵押担保。4.利率优惠: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最优惠利率。普陀片区:蔡妮妮定海片区:杨莹自贸区片区:方晓普陀片区:13957201791定海片区:13655803997自贸区片区:1358708632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云采贷”是杭州银行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纯信用贷款产品。客户申请、签约、放款全流程线上化,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融资比例最高达采购订单的80%,单户、单笔最高可达3000万,最长期限一年。方经理0580-2185201,1820580045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小企业政采贷是招商银行为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专属融资产品。优势:一、额度高。根据企业上一年或近一年获得政府采购成交及成交通知的一定比例给予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合同金额的90%。二、操作简便、模式丰富。客户通过我行一网通等渠道在线申请。支持线上用款,按日计息,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三、担保方式灵活。实际控制人夫妇担保+融资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辅助,无需抵押,一次性签署合作协议。李玲0580-2061710,1395722797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1.单户授信敞口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最高额度核定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最近13个月合计有效中标合同金额的70%。2.单笔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金额的80%,且用信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未付金额的80%。3.借款人中标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并向我行发起授信申请的,单笔业务授信敞口不超500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的80%。4.符合我行采购人资质的,且负债率不超75%,配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确认的,并可出具确认函,单笔借款额度可按不超过采购合同的90%办理。郑贤栋058—886608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交通银行政采贷,线上版本最长期限1年,融资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线下版本期限最长两年,额度最高2,000万,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70%。担保方式为信用(附加该笔业务项下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保证),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赵争艳0580-22607281375800728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信银行“政采e贷”产品特点:根据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成交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实现预授信、贷款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审批、自助提款等环节的线上化、自动化处理,操作便利,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利率低。黄丽13905808032泰隆银行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期限对照订单最长不超过1年,额度最高10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可由成交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出面申请,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对于合同期限确实超过一年的,可享受无还本续贷至合同付款日。胡亢宇1760586870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政采贷”业务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80%,单户借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不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后90天,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可放宽至2年。应收账款形成前,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并追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形成后,信用方式用信需变更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苏华瞻139672289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授信额度使用期最高为2年,单户授信最高为5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有无还本续贷,12月份线上产品可以自主自贷。蒋志燕137325273212.一般步骤(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银行、供应商线上办理审批、放贷事宜。3.注意事项(1)中标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与融资银行开户账户一致。(2)用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含如下条款:“第条: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本合同同时用于乙方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更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确须更改的,乙方应取得原合同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否则修改后的合同不予备案,采购资金不予支付。”(十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其他有关补充文件(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相关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采购人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相关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特殊证明材料等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与相关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编制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七)备份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形式(投标人代表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和签字。(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审小组认定属于投标人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审小组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1.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4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1.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1.6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1.7实质性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标“▲”的条款的资料和材料的;1.10投标文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1.11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11.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11.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1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11.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的;3、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1超过项目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2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的;3.3报价文件中缺失报价的。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九)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二)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4.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4.2各投标人的资格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负责初审;4.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4.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4.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4.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如遇电子招投标系统故障的,启用备份投标文件。6、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五、评标(一)组建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2.1评审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评审小组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审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2.3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4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2.5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计算。2.6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审小组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报价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四十三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事先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3名。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如发生上述两种情况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本项目的评标。一、资格审查1、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按以下内容审核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文件要求。标项一:序号投标人内容审核标准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相关证明文件。3制造商参加投标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医用液氧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液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的可提供被委托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合同复印件)。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8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结 论注:1、表中只需填写“√”或“×”;2、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二、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投标人名次,按照综合评估分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综合评估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估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序(弃权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三、中标人选取依据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估分得分排序,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四、综合评估分计分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评分时,评审专家打分准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估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五、评分表评标指标投标报价商务技术部分合计权重(%)3070100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报价分(30分)投标报价分(3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资信、技术及商务分(70分)项目业绩(3分)客观分项目业绩:供应商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个业主单位不重复得分。注: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组织实施方案(16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4,2,0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出厂检验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主观分根据液氧运输及灌充实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4,2,0分)供货和运输服务方案(18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整体供货运输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4,2,0分)客观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运输车辆(自备或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每一辆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专用车辆每辆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加盖公章、某市区供应医院医用液氧的道路通行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在投标人工厂门口的照片(照片上需有清晰的车辆、车牌及投标人公司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槽车置换单(置换后充装医用液氧)加盖公章、车辆外观照片(需有医用液氧标牌)加盖公章,如为委托运输车辆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供货运送方式及应急送货承诺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4,2,0分)培训方案(4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对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及科学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保障措施(8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主观分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包括生产、储存、装卸、运输等流程管理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售后服务(8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供货、后期气瓶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液氧使用量、质量日常监测方案以及液氧量不足预警提醒措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应急预案(6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遇突发大型特殊事件的应急供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4,2,0分)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6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理解的情况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难点解决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1,0分)节能产品认证(1分)客观分所投产品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所投产品取得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1.111.121.131.141.1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具体条款以甲方为主协商确定)货物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采购类别:()院内议标采购;()委托或公开招标采购;()跟标采购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货物内容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成交总价(元)123附注:货物配置清单见附件[],属于批量打包招标采购的在物资配置清单中详细分列。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甲方或甲方指定用户能正常使用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保险费、社保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或院内询价公告)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如有)6.1乙方交纳人民币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1个月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8.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到货。9.2交货方式: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9.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货款支付10.1甲方按以下第X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0.1.1一次性支付: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10.1.2分期支付: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支付约定:质保期为1年的,合同期完成并经考核合格的,在合同期满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质保期超过1年的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注: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10.2由甲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10.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10.4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要求原厂原包装。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1.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1.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1.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医疗纠纷,乙方承担纠纷引发的全部费用。11.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X小时内响应,并在X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如约定备机服务的,超过1周无法修复的,则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11.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6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若质保期后甲方选择买保,则每年保修服务费不超过设备购买价的X%。11.7如果质保期后,甲方不选择买保,甲方只承担维修配件费用,且维修配件价格约定为乙方日常报价的X%支付。11.8附原厂方保修承诺书。十二、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舟山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舟财采监〔2021〕14号)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详细清单见附件配置。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保密条款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例如监控、病例等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或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违反法律、法规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五、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值的20%)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X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X%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同时赔偿甲方的损失,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决定。15.5乙方若无法履行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双方协商,或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6.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7.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7.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17.3乙方发生违约后,在收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或者多次整改效果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八、诉讼18.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8.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舟山市岱山县)法院起诉。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9.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方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如同时属于财政部门审批项目的,还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未涉及到的条款参照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及中标方的投标书。19.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未涉及到的条款参照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及中标方的投标书。19.4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相关方都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作无效处理,特别注明的除外,有▲标识的条款为必须提交的资料)▲1、投标报价文件部分(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出现在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2.1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在投标报价文件内,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见附件)2.2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3制造商参加投标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医用液氧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液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4供应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的可提供被委托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合同复印件)。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6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7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见附件)2.8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商务技术文件部分3.1评分标准页码索引。3.2按评分标准依序提供相关材料、方案。3.3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内容投标报价-单价(元)大写: 小写:注:1、最高限价不得高于2800元/吨,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等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二、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123......合计(小写)合计(大写)注:1、单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2800元/吨,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等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3.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格式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五、投标函致: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名称)已详细审查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正式授权我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以本公司名义,全权代表我方自愿参加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2、我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标条款,并服从有关开标现场的会议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3、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投标文件经已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4、我方所提供的一次性投标报价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合同授予资格。5、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6、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地址:日期:年月日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函致: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函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函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格式七、业绩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页码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八、技术要求响应表技术要求响应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招标文件所需技术要求及性能说明所投技术要求及性能说明相关证明材料页码偏离情况及说明123……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九、商务要求响应表商务要求响应表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商务条款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合同条款要求报价内容涵盖报价要求及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偏离情况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注:未填写或未提供本表的视作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十、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标项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标项。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0921253210060000054项目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采购人: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盖章)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废标七、定标八、合同授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14:15(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921253210060000054项目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最高限价(元):252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数量:1项最高限价(元):2520000(单价:2800元/吨)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备注:/二、项目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制造商参加投标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医用液氧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液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2供应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的可提供被委托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合同复印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15(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②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③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具体递交方式为开标日前通过邮寄、专人等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或开标当天专人送达开标地点(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3楼(交通大楼裙楼3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3002620636。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15开标地点(网址):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3楼(交通大楼裙楼3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1)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2)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岱山县高亭镇康健路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应龙凯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7339026质疑联系人:龚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80-73396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晓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176976质疑联系人:翁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80-817697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岱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1号传真:/联系人:何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80-447392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11.21.31.4第2章采购需求备注:“▲”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其中如需提供材料的,以提供材料为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负偏离。标有“★”的为重要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负偏离将导致扣分。一、采购内容序号服务内容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最高限价总体要求1液氧采购900吨单价:2800元/吨总价:252万元本项目供货期限为一年,后续根据考核情况(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决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二年(一年一签)。二、技术商务需求序号技术规格及其它要求供应商对照1总体要求1.1适用范围:液氧供应。1.2气体产品数量及纯度要求▲1.2.1产品名称纯度数量(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液氧≥99.5%第一年900吨2技术要求及配置▲2.1质量要求:医用液氧产品符合国标药典 2025版、GMP 标准(如国家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如投标方提供不合格产品,采购方有权利要求投标方更换至合格产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理。▲2.2附配4组医用氧集装格,满足院方需求。3商务条款、售后服务3.1接到采购人通知正常72小时内到货,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到货以及2小时内紧急提供售后服务支持;3.2投标方要保证采购方液氧的使用需要,不能脱销,一旦断供或气体质量问题造成后果由投标方负全责,如投标方不能及时供应,采购方可向其他单位进货,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超过三次及以上,采购方可终止协议。3.3投标方负责液氧的运输、灌装、贮存、装卸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需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操作,杜绝发生事故。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投标方负责。3.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3.5付款方式:先到货后付款,每月按实结账一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实际使用数量,并提供正规发票,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予以支付,合同金额用完或供货有效期届满即止,以先到者为准。3.6其他:报价含运输费、灌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3.7供货地点: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康健路88号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要求地点)3.8供应商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采购人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双方签署的“送货单”作为结算依据。1.51.61.71.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3最高限价单价:2800元/吨4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5服务期限详见采购需求6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投标报价与相关费用1.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费用。3.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4.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为: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为:根据项目中标价差额累计收取,中标价100万元(不含)以下,按照中标价*1.5%收取服务费;100万元(含)-500万元(含),按100万*1.5%+(中标价-100万)*1.1%*0.6收取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行舟山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05017062600000046810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0%1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2开标地点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3楼(交通大楼裙楼3楼)1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②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③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具体递交方式为开标日前通过邮寄、专人等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或开标当天专人送达开标地点(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3楼(交通大楼裙楼3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3002620636。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4、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当发生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15(北京时间)1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情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预留份额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2)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1.91.10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单位: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中标人”系指经评审小组评定,且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投标人。5、“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6、“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数据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8、“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9、“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快递、电报等。10、“▲”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最高限价单价:2800元/吨超过限价,作投标无效处理。(五)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七)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八)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一次性书面质疑;采购人将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九)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十)信贷政策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属于舟山市内的各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申请相关融资产品,有关的合作银行详见下表: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各银行介绍的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融资额度高,融资金额最高可至订单金额70%,线上申请,随借随还。2.融资利率低,最低可至当期LPR利率。3.担保方式灵活,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另外抵押。柳超颖0580-2166242, 1585807646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快速便捷:全流程线上操作,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数据审核信用额度,建行供应链平台快速放款。2.申请额度高:单笔融资额度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0%,单户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3.无需额外抵押: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额外抵押担保。4.利率优惠: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最优惠利率。普陀片区:蔡妮妮定海片区:杨莹自贸区片区:方晓普陀片区:13957201791定海片区:13655803997自贸区片区:1358708632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云采贷”是杭州银行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纯信用贷款产品。客户申请、签约、放款全流程线上化,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融资比例最高达采购订单的80%,单户、单笔最高可达3000万,最长期限一年。方经理0580-2185201,1820580045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小企业政采贷是招商银行为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专属融资产品。优势:一、额度高。根据企业上一年或近一年获得政府采购成交及成交通知的一定比例给予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合同金额的90%。二、操作简便、模式丰富。客户通过我行一网通等渠道在线申请。支持线上用款,按日计息,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三、担保方式灵活。实际控制人夫妇担保+融资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辅助,无需抵押,一次性签署合作协议。李玲0580-2061710,1395722797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1.单户授信敞口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最高额度核定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最近13个月合计有效中标合同金额的70%。2.单笔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金额的80%,且用信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未付金额的80%。3.借款人中标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并向我行发起授信申请的,单笔业务授信敞口不超500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的80%。4.符合我行采购人资质的,且负债率不超75%,配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确认的,并可出具确认函,单笔借款额度可按不超过采购合同的90%办理。郑贤栋058—886608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交通银行政采贷,线上版本最长期限1年,融资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线下版本期限最长两年,额度最高2,000万,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70%。担保方式为信用(附加该笔业务项下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保证),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赵争艳0580-22607281375800728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信银行“政采e贷”产品特点:根据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成交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实现预授信、贷款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审批、自助提款等环节的线上化、自动化处理,操作便利,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利率低。黄丽13905808032泰隆银行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期限对照订单最长不超过1年,额度最高10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可由成交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出面申请,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对于合同期限确实超过一年的,可享受无还本续贷至合同付款日。胡亢宇1760586870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政采贷”业务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80%,单户借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不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后90天,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可放宽至2年。应收账款形成前,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并追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形成后,信用方式用信需变更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苏华瞻139672289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授信额度使用期最高为2年,单户授信最高为5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有无还本续贷,12月份线上产品可以自主自贷。蒋志燕137325273212.一般步骤(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银行、供应商线上办理审批、放贷事宜。3.注意事项(1)中标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与融资银行开户账户一致。(2)用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含如下条款:“第条: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本合同同时用于乙方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更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确须更改的,乙方应取得原合同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否则修改后的合同不予备案,采购资金不予支付。”(十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其他有关补充文件(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相关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采购人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相关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特殊证明材料等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与相关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编制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七)备份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形式(投标人代表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和签字。(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审小组认定属于投标人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审小组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1.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4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1.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1.6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1.7实质性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标“▲”的条款的资料和材料的;1.10投标文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1.11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11.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11.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1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11.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的;3、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1超过项目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2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的;3.3报价文件中缺失报价的。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九)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二)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4.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4.2各投标人的资格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负责初审;4.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4.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4.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4.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如遇电子招投标系统故障的,启用备份投标文件。6、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五、评标(一)组建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2.1评审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评审小组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审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2.3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4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2.5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计算。2.6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审小组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报价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四十三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事先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3名。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如发生上述两种情况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本项目的评标。一、资格审查1、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按以下内容审核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文件要求。标项一:序号投标人内容审核标准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相关证明文件。3制造商参加投标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医用液氧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液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的可提供被委托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合同复印件)。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8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结 论注:1、表中只需填写“√”或“×”;2、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二、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投标人名次,按照综合评估分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综合评估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估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序(弃权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三、中标人选取依据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估分得分排序,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四、综合评估分计分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评分时,评审专家打分准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估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五、评分表评标指标投标报价商务技术部分合计权重(%)3070100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报价分(30分)投标报价分(3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资信、技术及商务分(70分)项目业绩(3分)客观分项目业绩:供应商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个业主单位不重复得分。注: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组织实施方案(16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4,2,0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出厂检验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主观分根据液氧运输及灌充实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4,2,0分)供货和运输服务方案(18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整体供货运输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4,2,0分)客观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运输车辆(自备或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每一辆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专用车辆每辆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加盖公章、某市区供应医院医用液氧的道路通行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在投标人工厂门口的照片(照片上需有清晰的车辆、车牌及投标人公司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槽车置换单(置换后充装医用液氧)加盖公章、车辆外观照片(需有医用液氧标牌)加盖公章,如为委托运输车辆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供货运送方式及应急送货承诺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4,2,0分)培训方案(4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对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及科学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保障措施(8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主观分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包括生产、储存、装卸、运输等流程管理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售后服务(8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供货、后期气瓶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液氧使用量、质量日常监测方案以及液氧量不足预警提醒措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分)应急预案(6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遇突发大型特殊事件的应急供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4,2,0分)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6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理解的情况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难点解决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1,0分)节能产品认证(1分)客观分所投产品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所投产品取得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1.111.121.131.141.1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具体条款以甲方为主协商确定)货物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采购类别:()院内议标采购;()委托或公开招标采购;()跟标采购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货物内容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成交总价(元)123附注:货物配置清单见附件[],属于批量打包招标采购的在物资配置清单中详细分列。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甲方或甲方指定用户能正常使用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保险费、社保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或院内询价公告)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如有)6.1乙方交纳人民币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1个月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8.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到货。9.2交货方式: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9.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货款支付10.1甲方按以下第X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0.1.1一次性支付: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10.1.2分期支付: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支付约定:质保期为1年的,合同期完成并经考核合格的,在合同期满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质保期超过1年的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注: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10.2由甲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10.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10.4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要求原厂原包装。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1.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1.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1.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医疗纠纷,乙方承担纠纷引发的全部费用。11.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X小时内响应,并在X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如约定备机服务的,超过1周无法修复的,则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11.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6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若质保期后甲方选择买保,则每年保修服务费不超过设备购买价的X%。11.7如果质保期后,甲方不选择买保,甲方只承担维修配件费用,且维修配件价格约定为乙方日常报价的X%支付。11.8附原厂方保修承诺书。十二、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舟山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舟财采监〔2021〕14号)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详细清单见附件配置。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保密条款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例如监控、病例等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或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违反法律、法规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五、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值的20%)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X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X%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同时赔偿甲方的损失,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决定。15.5乙方若无法履行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双方协商,或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6.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7.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7.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17.3乙方发生违约后,在收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或者多次整改效果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八、诉讼18.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8.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舟山市岱山县)法院起诉。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9.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方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如同时属于财政部门审批项目的,还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未涉及到的条款参照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及中标方的投标书。19.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未涉及到的条款参照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及中标方的投标书。19.4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相关方都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作无效处理,特别注明的除外,有▲标识的条款为必须提交的资料)▲1、投标报价文件部分(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出现在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2.1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在投标报价文件内,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见附件)2.2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3制造商参加投标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医用液氧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液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4供应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的可提供被委托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合同复印件)。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6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7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见附件)2.8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商务技术文件部分3.1评分标准页码索引。3.2按评分标准依序提供相关材料、方案。3.3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内容投标报价-单价(元)大写: 小写:注:1、最高限价不得高于2800元/吨,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等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二、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123......合计(小写)合计(大写)注:1、单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2800元/吨,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等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液氧 医用液氧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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