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废标公告(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6)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文单位: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1-05
编
号:?20
260105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临房权证青私字第
036923号
冯俊文
房权证
——
临清市青年办事处顺河街青
0588青0588幢1
因办理继承登记
2
临房权证青私字第
036923号
冯俊文
房权证
——
临清市青年办事处顺河街青
0588青0588幢
2
因办理继承登记
3
临房权证青私字第
036923号
冯俊文
房权证
——
临清市青年办事处顺河街青
0588青0588幢
3
因办理继承登记
公告单位: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
6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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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