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废标公告(剑河县公安局2026)
剑河县公安局后勤保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异常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P5226292025000966001
采购项目名称:剑河县公安局后勤保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
二、项目终止原因
原因:根据剑河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定标日期:2025-09-11
PPP项目:否
公告发布日期:2026-01-22
开标(谈判)日期:2025-09-1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剑河县公安局
地 址: 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仰阿莎西大道25号
联系方式: 13595503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泷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街道俊发城商业中心(4)1 单元 10 层 15 号
联系方式: 19581125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臣瀛(项目负责人)、孔传江、周杰
电话: 19581125612
文件预览:
处罚决定.pdf
公安局.pdf
剑河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剑财罚决字[2026]1号当事人: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贵州金禾惠科创有限公司本机关根据相关单位移送的线索,依法对你单位在:“剑河县2025年度村(社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522629202500098Y001)及“剑河县公安局后勤保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5226292025000966001)采购活动中的行为立案调查。一、违法事实与证据经查明,在以上两个项目的采购活动中,你两家单位均参与了投标。贵州金禾惠科创有限公司在完全具备符合招标要求业绩的情况下,在两个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均未提交任何商务评审材料,导致其商务部分得分均为零,系统性放弃了占总分值75%的核心竞争机会。与此同时,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两个项目中均中标。你两家单位的上述行为,在两次独立的采购活动中,重复、主动地放弃核心竞争机会,客观上形成了固定一方放弃竞争、另一方得以中标的协同模式,足以认定存在协同合意,目的是促成特定供应商中标。上述违法事实,有在案证据为证。二、处罚依据与决定你两家单位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上述两个项目的中标结果无效。2.对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处以本项目采购总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贰拾伍元整(¥18825.00)。3.对贵州金禾惠科创有限公司处以本项目采购总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贰拾伍元整(¥18825.00)。4.将你两家单位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一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权利告知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两家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剑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镇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创河县财政局2026年月20日剑河县公安局后勤保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异常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P5226292025000966采购项目名称:剑河县公安局后勒保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二、项目终止原因原因:根据行政监管部门要求,该项目终止招标。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定标日期:2025-09-11PPP项目:否公告发布日期:2025-08-20开标(谈判)日期:2025-09-11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倒河县公安局1中地址:贵州省剑河县草东镇仰阿莎西大道25号项目联系人:吴庆项目联系方式:135955034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泷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街道俊发城商业中心(4)1单元10层15号项目联系人:吴臣瀛(项目负责人)、孔传江、周杰项目联系方式:195811256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保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