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校医院及体检中心 医疗设备废标公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校医院及体检中心采购项目一标段02包(第二次)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FCC1-025-099
采购项目名称: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校医院及体检中心采购项目一标段02包(第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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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彭老师 028-81330108、028-81330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北6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刘先生 028-85283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彭老师
电 话:  028-81330108、028-813301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校医院及体检中心采购项目一标段02包(第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11:1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81330108、028-81330122

采购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老师、彭老师 028-81330108、028-81330122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北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刘先生 028-85283753

附件:

附件1
412-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校医院及体检中心采购项目一标段02包(第二次)招标文件20251128(3).pdf

招标编号:GFCC1-025-099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校医院及体检中心采购项目一标段02包(第二次)招标文件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技术参数;技术、服务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章招标公告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校医院及体检中心采购项目一标段02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GFCC1-025-099。二、招标项目: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校医院及体检中心采购项目一标段02包(第二次)。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73.7万元;最高限价73.7万元。四、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如下:02包: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套/台/、批)是否允许进口货物所属行业1其他必备医疗设备1否制造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4.1质量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4.2供货期要求:2个月内,供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4.3供货地址:成都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国际科教城片区。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2.1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2.2生产商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5.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自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8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方式一: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时,在微信搜索并关注“良友咨询”公众号——在右下角“服务中心”选择“良友在线”——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的标段并按照相关提示参加项目。方式二: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要求的资料,在四川省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保证填写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投标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或邮箱有误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八、开标地点: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北6楼)。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九、发布媒体:本次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8-81330108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8-8133012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北6楼邮编:610041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028-85283753传真:028-85283751电子邮件:zhaobiao@sclyjs.com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投标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8-81330108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8-8133012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北6楼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028-85283753传真:028-852837513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73.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73.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扶持政策(实质性要求)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政府强制/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实质性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以符合性不通过处理。7强制认证产品(实质性要求)如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8采购结果公告及成交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成交投标供应商凭有8通知书领取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28-85283753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2包:5000元。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保函的方式缴纳(请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注明资金用途为保证金)。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及注明资金用途为保证金)。开户单位: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帐号:635289650。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退还:未成交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成交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成交投标供应商提交一份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至收款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10(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均为各包成交金额(含税)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汇款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1)以银行转账、汇款形式全额提交。(2)以银行保函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按“银行附表”所列银行出具保函原件,保函需为“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履约保函的期限:在全部标的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若履约银行保函担保期限到期,乙方应在履约银行保函担保期限到期失效14日前,向甲方重新提交一份相同的履约银行保函,以保证在全部标的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合同要求的履约银行保函一直有效,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应付未付的标的物款中抵扣相应的履约担保金额。在乙方已重新提交相同的履约银行保函后,原履约担保自动失效。收款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开户行:建设银行四川省广汉市支行开户账号:51001828601051512007-10000210(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必须为“银行附表”所列银行。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担保若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在所有合同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且双方签署合同标的物验收(终验)文件之日起两年后履约保函自动失效。履约担保若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提交的,则在所有合同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且双方签署合同标的物验收(终验)文件之日起两年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一并退还。(3)若乙方在合同约定供货期内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可无条件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银行附表分类序号银行名称大型国有商业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2中国农业银行3中国银行4中国建设银行5中国交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中信银行2招商银行3华夏银行4中国光大银行5兴业银行6广发银行7中国民生银行8平安银行9恒丰银行10浙商银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11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11供应商询问联系电话:028-85283753。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邮政编码:610041。12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由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的质疑由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由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028-85283753。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邮政编码:610041。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函相关格式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或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3投标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系电话:010-68513070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院1号楼4012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投诉书相关格式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进行填写,或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副本文件贰份,投标电子文档一份。15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6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供应商开标一览表封装在一个包封,资格性响应文件一个包封,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装在一个包封,分别封装于叁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对应的“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以投标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1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建。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9定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货物供货方案、质量保证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方案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0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当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的方式,经投标供应商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第四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21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第四章)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生产商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进口需求不允许进口。2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31%。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1.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代理机构。2.有关定义2.1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2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5.2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4前期参与投标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成交投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成交投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成交投标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6投标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7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投标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8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9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三、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是投标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供应商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7)评标办法;(8)政府采购合同。7.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7.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供应商的申请事项。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9.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3.知识产权13.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投标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4如采用投标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投标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方面的相关材料: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5.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5.1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1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6.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6.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6.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采购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采购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投标供应商开标一览表封装在一个包封,资格性响应文件一个包封,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装在一个包封,分别封装于叁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对应的“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盖有投标供应商单位印章。19.4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5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采购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15”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开标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3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供应商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开标程序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根据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采购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货物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24.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5.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6.中标结果公告26.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26.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6.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中标通知书27.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8.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8.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9.1不允许分包。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1.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2.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2.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3.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4.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报财政部门备案。35.履行合同35.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6.验收36.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36.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根据采购人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为:以合同约定为准。七、投标纪律要求38.投标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详细规定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其他40.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1-1封面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一、承诺函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2、具备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相关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二、投标保证金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包号)的采购活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1、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2、缴纳保证金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提供银行保函的需附保函复印件(原件当场提交)格式1-4三、诚信行为声明函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公司作为“(项目名称、编号)”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郑重声明: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失信行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5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6五、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格式2-1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2一、投标函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七、我方同意中标后配合现场全过程咨询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格式2-3二、开标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含税)合计(含税)交付时间是否属于进口产品备注合计(含税):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供应商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4.如是进口货物,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招标文件未明确“允许进口”的,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2-4三、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投标单价(含税)合计(含税)备注合计(含税):注: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2-5四、商务应答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注:1.投标供应商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的无须单独列入此表,即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如有偏离的可在此表中罗列出来。2.投标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2-6五、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2-7六、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2-8七、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技术规格书)招标编号:序号货物(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注:1.投标供应商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技术要求的无须单独列入此表,即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技术要求,如有偏离的可在此表中罗列出来。2.投标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2-9八、技术规格偏离表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正偏离或负偏离备注注:1.投标供应商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技术要求的无须单独列入此表,即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技术要求,如有偏离的可在此表中罗列出来。2.投标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2-10九、投标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2-11十、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书格式自拟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根据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对该项目做如下售后服务承诺:格式2-12十一、易损件及原装备品备件明细表序号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所属货物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备注123456...合计(元):格式2-13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____(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格式2-14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15十四、监狱企业证明附:监狱企业证明。注:监狱企业适用,非监狱企业无须提供。格式2-16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第六章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技术参数;技术、服务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前提:①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②本章中所有条款均需逐条响应,供应商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第一部分招标范围、技术参数★一、招标范围1、采购内容包含第5条设备采购清单中所列设备及其满足其使用功能的相关系统等满足训练及科研实验的所有相关设备设施。2、供应商应负责提供上述第5条设备采购清单中所列设备及其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保管、检测(含第三方检测)、现场安装、调试、取证、质检、操作维保培训、质保等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工作和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本次招标有关设备的其他相关工作。3、供应商的报价需包括标的物设计、生产、供货、运输、保险、保管、卸货、二次搬运、安装、调试、设备工艺设计及施工配合、缺陷处理、验收及专项取证、质保和后期服务完成合同内设备及服务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专利费、研究试验费、检测费、损耗费、保险费、包装费、上下车费、运输费、人员差旅费、仓储管理费、现场看护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培训费、管理费、规费及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以及各种安装设备对现场土建工程的损伤修补恢复的费用。4、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时一次性考虑所有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进口设备涉及的国外运杂费、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等费用供应商已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且不因任何政策改变、汇率变化等因素调整。5、设备采购清单:具体的设备清单详见设备技术参数表中设备及完成该些设备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性能、标准运行所需的其他配套的材料及设备。02包设备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套/台/批)所属行业是否存在进口需求是否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必备医疗设备1制造业否否否6、工作界面设备供应商负责对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环境条件的工作:1)土建:设备供应商负责现有土建EPC总承包单位完成之后的土建及装饰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土建及装饰装修条件,设备安装需要的预埋件由供货商负责提供,并由供货商完成对预埋件定位和安装工作(若有)。2)给水:供应商负责完成设备的给水需求(若有),需完成现有土建EPC总承包单位所预留的接驳点位后端的所有材料采购、安装等工作。3)排水:供应商负责完成设备的排水需求(若有),需完成现有土建EPC总承包单位所预留的接驳点位后端的所有材料采购、安装等工作。4)电气:供应商负责完成设备的用电需求。需完成从现有土建EPC总承包单位所预留的总配电箱内接取电源的工作,并完成总配电箱后端的线管、线槽、电缆、电线、动力箱等采购、安装、调试、验收。5)防排烟:供应商负责完成设备的防排烟需求(若有),需完成现有土建EPC总承包单位预留的风口位置后端的管网的接驳,满足设备正常的运行环境。6)供应商负责设备交付使用前现场因运输、二次搬运、安装、检测、验收等所有相关环节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7)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供应商因根据设备的国家规范完成设备所需的特殊要求的设计及施工(如超洁净、防电磁波干扰、防辐射、防屏蔽等特殊环境要求)。8)信息接口:由智慧校园提供现有室内网络接口,供应商负责网络接口至使用设备之间的所有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9)现场EPC总承包单位已经完成施工,供应商在运输设备过程中,若因设备尺寸问题,需拆除或新增门或窗等问题,需供应商自行处理,设备安装完成后并恢复损坏的土建问题。10)供应商在完成设备安装后,需恢复已达到交付标准的土建及安装界面。二、技术要求细则★(一)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下列标注“★”的要求,若供应商有任何疑问,请在答疑时提出,并以采购人的招标文件和补遗文件(如有)为准。★(二)适用标准及规范和当地条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校医院及体检中心 医疗设备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