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 数据库服务器 数据库保护服务器废标公告(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2026)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终止公告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6-X1-00053-YNSZ-0007
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因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1119号
联系方式:0871-65025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0871-65301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以嘉
电 话:0871-6530145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17:3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以嘉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301458
采购单位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1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502532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301458
附件:
附件1
YNZC2026-X1-00053-YNSZ-0007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询价文件(1.16定稿).docx
云南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询价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6-X1-00053-YNSZ-0007采购人: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书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采购文件4四、响应文件提交4五、开启5六、公告期限5七、其他补充事宜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一、总则101.项目概况102.资金来源103.采购范围及交货期10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105.询价费用11二、询价文件116.询价文件的组成117.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11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9.响应文件构成1210.报价和报价货币1211.有效期13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1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3五、评审1414.响应文件的解密1415.评审1416.评审过程的保密141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4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15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5六、成交结果15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521.成交通知书1522.签订合同1623.履约保证金:16七、其他事项1624.质疑和投诉1625.投诉1726.采购代理服务费17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28.解释权1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具体条款以双方协商为准)20合同条款前附表20云南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类)合同书(格式)20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4格式1响应文件(资格部分)34格式2响应文件(商务报价部分)36格式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47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52第六章评审56第一章询价邀请书项目概况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6-X1-00053-YNSZ-00072.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4.预算及最高限价:85万元。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5.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序号产品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1数据库服务器2台2数据库保护服务器1台3人脸识别GPU服务器1台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交货地点: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指定地点。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参加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5.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09时00分。(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启解密方式:CA证书在线解密解密时间:2026年1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解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30分钟内)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3.4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119号联系人:黄伟联系方式:0871-650253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联系方式:0871-65301458邮政编码:6501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以嘉电话:0871-653014582026年1月1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采购人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项目编号YNZC2026-X1-00053-YNSZ-0007 2.1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85万元,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3.1供货范围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4.2供应商特定条件★见第一章“询价邀请书”。4.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无7.3询价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杨以嘉电话:0871-65301458 9.2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出具情况证明。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中未明确为基本开户银行的,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供应商书面声明。11.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和地点解密时间:2026年1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解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2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5日或成交通知书收到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市和谐世纪支行 收款户名: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收款账号:5300190506805902014224.3履约保证金退还完成项目终验且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时甲方开具的结算票据及验收书,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6采购代理服务费无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本次货物采购进行询价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货物,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范围及交货期3.1本项目供货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询价邀请书”。4.3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4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若发现相关供应商参加询价的,可按本章第24项要求向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或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4.5若多个供应商所报货物均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型号,只接受授权齐全、资格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一家供应商参加询价;若报价相同时,按照最有利于采购人利益的原则,由询价小组综合评定后决定。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4.7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询价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询价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二、询价文件6.询价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询价文件中均有说明,询价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询价邀请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六章评审7.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7.1参加询价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其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在规定时间内,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异议,即视为默认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7.2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予以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详见发布媒体)答复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询价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询价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询价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8.3询价文件中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9.响应文件构成9.1本项目所述的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响应文件。9.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2)响应文件(商务报价部分)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与“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相关内容的差异填写;……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报价指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10.2★供应商须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材料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市场价格的变化、利润及税金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10.4★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1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2.1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2.2纸质响应文件须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直接打印。12.3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申请。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3.1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1)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2)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3)在规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五、评审14.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解密。注:请供应商务必准备好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询价之前,须各供应商按系统生成的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5.评审15.1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评审询价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6.评审过程的保密询价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六、成交结果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详见本章“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成交通知书21.1成交人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媒体详见询价邀请公告)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2.签订合同22.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2.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3.履约保证金:23.1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23.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3.3履约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由采购人退还。七、其他事项24.质疑和投诉24.1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受理质疑部门: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人:杨玉善、唐爱云;电话:0871-65342955、0871-65300229;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4楼综合监管科(政采402室)。24.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递交质疑函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同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书。2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质疑函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更正或补充的内容。供应商未在质疑期限内提交更正、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2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5.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提起投诉。26.采购代理服务费无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其余为优先采购产品。(3)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27.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28.解释权本询价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具体条款以双方协商为准)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交货地点: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正式生效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40 %的费用;系统主体功能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软硬件)均已建成,并满足初步使用需求,完成项目初验后,支付40%的进度款;完成项目终验且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20%合同款。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视为违约。云南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类)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委托采购)货物类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财政厅制甲乙双方根据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编号为()“()”(询价采购)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价货物的质量(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规定,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货物的安装服务要求或项目集成服务范围及内容: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其中:资金归属(请在□内打√,其余打×)□财政资金:小写:大写:□自筹资金:小写:大写: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款、税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质保期内产品更换或维修维护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意见及建议,乙方应配合予以整改。2.乙方人员不符合履行合同具备资质及能力的,甲方有权要求予以更换。(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对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有关事项保密。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将仅用于本合同目的,任何超过本合同范围的使用都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的安全与完整,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应及时将甲方所提供的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一切资料完整归还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应视为甲方的警务工作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依然有效。2.乙方承诺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所有权、知识产权、使用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若因乙方交付的货物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使用权等合法权益而引起或者乙方及其人员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方对甲方的任何交涉、要求、索赔或诉讼,乙方承诺和保证为甲方抗辩,采取一切措施使甲方不牵涉到任何有关的纠纷当中,保护甲方利益不受损害。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对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赔偿费、为处理纠纷所付出的合理支出及其它相关合理费用)进行赔偿。3.乙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乙方承诺项目负责人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资质及能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4.乙方承诺已与拟派本项目的全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福利待遇,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人员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害以及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1.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质保期为年,自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维护或免费更换。2.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4.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售后服务内容:5.本项目培训方案:五、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六、交货期限的约定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七、验收及验收标准1.货物和安装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文件的承诺(详见响应文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2.项目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及标准,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甲方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甲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3.具体的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如下:八、合同价款结算(一)履约保证、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采购文件要求)。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二)非国库支付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三)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云南省财政厅国库处申请付款。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解释。(四)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九、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货物和安装服务等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后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按上述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但因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因甲方内部付款流程原因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本条约定的违约情形。3.合同签订后,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如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4.乙方出现擅自将本合同约定服务转交第三方完成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在该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更正,并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指定的期限内仍未更正且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还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甲方损失。6.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直接自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十、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或询价文件;4.询价文件。十六、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内打√,其余打×)1.合同货物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明细表2.合同货物售后服务细则3.合同货物使用详细培训方案或计划4.合同货物技术资料清单5.其他此页无正文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保密协议甲方: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乙方: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项目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甲方和乙方就该项目的有关信息实施保护,达成以下协议:一、作为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项目编号:)的参与单位和有关人员,双方的责任由合同约定,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者本项目承建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如:技术方案、技术指标、项目设计、图纸、检测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建设过程中的往来传真、信函、邮件等。乙方因项目实施需要而知悉、接收、保管的甲方其他警务工作秘密。经甲方和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它信息。三、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的基础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图纸、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信息、资料时应进行登记;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四、乙方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格落实保密管理措施,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遵守***、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公安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涉及警务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信息和系统资料,履行保密义务。项目完结后应全部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得私自留存或擅自处理。发生泄密事件,乙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保密部门及有关单位,若造成严重后果,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五、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技术信息向本项目实施的有关方面(包括项目实施的其他人员、聘请的专家等)提供。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泄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保守国家秘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乙方违反甲方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情节轻微或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甲方责令立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存在上述行为或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不超过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七、保密期限:长期。八、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九、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盖章):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119号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廉政合同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项目编号:甲方: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乙方:为加强采购工作和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密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采购中标价、采购数量变更、货物验收、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四)甲乙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检查机关、检查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二)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或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合同以外的设备和服务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以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的有关政策,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或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第五条本合同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本合同与采购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与采购合同履行期一致。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盖章):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119号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格式1-1供应商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格式1-2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格式1-3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出具情况证明。格式1-4供应商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中未明确为基本开户银行的,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格式1-5书面声明(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三)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四)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6参加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无须提供)格式2响应文件(商务报价部分)格式2-1报价承诺函致: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询价邀请,我方正式授权(姓名)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报价。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询价文件货物需求和分项报价表,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询价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1条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如果在询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申请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交货(或完工),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询价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与本次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2.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格式2-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交货期交货地点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2.若产品为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定标准详见第二章27.1),请在“备注”栏中标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3.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须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若所投货物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须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4.上表中各项单价及总价均应包含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费用,运费、保险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5.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6.此表填写内容须与政采云开标系统中报价表填写一致,若不一致,以政采云开标系统中报价表为准。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逐条对应询价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交货地、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项目编号:YNZC2026-X1-00053-YNSZ-0007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5、填表示例:(有偏离情况的)项目名称:XXX项目编号:XXX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1P25、合同条款前附表。第2条。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5%,设备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运行正常,支付5%余款。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7%,设备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运行正常,支付3%余款。2P25、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条。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并完成验收;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到货并完成验收;格式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询价采购,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6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请按谈判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的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部网站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3.供应商填写本表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对企业类型填写应准确、唯一,不允许跨越式填写(如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所属行业不得更改,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企业规模类型的,不予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2-7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注: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3.……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附件3本国产品标准有关证明材料(如适用)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2.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格式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3-1技术规格偏离表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所报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询价文件的第五章“货物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本表格将作为询价小组对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技术部分的评审依据,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YNZC2026-X1-00053-YNSZ-0007 序号货物名称询价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所报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表格中“货物名称”及“询价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可按“货物需求”内容复制。2、表格中“所报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请根据实际所报产品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询价文件要求。若由于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3、表格中“偏离”部分,只能如实填写“有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与询价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均按“有偏离“填写,并在说明栏中写明技术指标。4、表格中“说明”部分,若有偏离,则填写偏离指标。若无偏离,则不填写内容。5、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6、填表示例:项目名称:XXX项目编号:XXX序号货物名称询价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所报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说明1台式电脑 Intel酷睿双核 E7400/Intel 芯片组/2*1G DDR2/320G SATA/256M 双头独立显卡/DVD刻录/主板集成声卡网卡/机箱电源/鼠标/键盘/硬盘保护卡/ 22″LCD 1台联想扬天 M5300N;AMD Athlon64 X2 7750 2.7G ;RS690V芯片组;DDR2 2GB;SATA硬盘 7200转、320GB;硬盘保护卡;光驱 DVD刻录;22寸液晶 1台;显卡 ATI Radeon HD 4350 显存512M 支持DirectX 10;板载声卡;网卡板载10-100M网卡;键盘/光电鼠标;操作系统 Windows XP Home。有偏离1、AMD Athlon64 X2 7750 2.7G;2、RS690V芯片组3、显卡 ATI HD 4350 显存512M 支持DirectX 104、操作系统 Windows XP Home2打印机黑白23/1200*1200(有效输出)/2MB/USB2.0接口/嵌入式网络打印服务器/纸张、信封、投影胶片、标签、卡片、明信片、硫酸纸//A4幅面,采用零秒预热技术;爱普生Aculaser M8000N激光打印机;黑白23/1200*1200(有效输出)/2MB/USB2.0接口/嵌入式网络打印服务器/纸张、信封、投影胶片、标签、卡片、明信片、硫酸纸/A4幅面,零秒预热。无偏离格式3-2质量保证书致:(采购人)本保证书作为(供应商名称)对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询价采购提供的质量和服务的保证。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设备;2.提供的货物符合响应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4.我单位承诺的性能保证如下:(请详细列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保证书自询价之日起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货物保质期满为止有效。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3-3售后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按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售后服务及要求自行编写)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3-4构成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基本情况(组织机构、生产能力、主要加工机具装备等)概述;2.主要技术指标、实施方案、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原材料选择、设计(使用)寿命;外购/外协件制造厂、产地;3.货物设计、制造、检验(测)、试验、验收、包装、运输、储存等拟采用的标准、规范和方式;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4.货物的技术彩页或有效的宣传资料及必要的图纸资料;5.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计划及说明;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6.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技术方案的调整、设备配置及功能等);……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说明:1.本一览表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2.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3.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一、项目概况按照***交管局《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以省级“总队集中部署”模式,搭建部局全国统一版社会化服务系统软硬件运行环境,安装部署全国统一版社会化服务系统软件,全面整合各支队社会化服务专网网络及专网端应用系统,实现微服务化部署应用,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强化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强化业务监管、防范业务风险,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本项目中采购的服务器设备用于安装部署数据库系统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数据库备份软件及人脸识别比对系统,实现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数据管理,提升总队社会化服务系统的计算性能,支撑系统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确认经办人身份、申请人(代理人)身份;在考试过程中,确认考生的身份,实现人证一致性身份核验功能。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满足《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要求。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按指定的地点交货,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所有要求;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为正规厂家生产、正规渠道销售的全新合格货物,且没有任何质量瑕疵;3.在质保期内,供应商无偿的承担故障维修、维护保养及软件升级的义务,确系质量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无偿更换全新合格的产品;(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移交后不少于3年,“需求及参数表”中明确质保期的产品质保期以及售后服务相关要求的以“需求及参数表”为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响应。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以内到指定地点提供现场服务。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无偿的承担故障维修、维护保养及软件升级的义务,确系质量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供应商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的产品。(2)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供应商应保证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并应在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注明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以及保证措施。若发生重大故障,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必需在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上门修理。4.要求所投产品由厂家直接发货到用户指定地点,设备出厂时间在合同签订时间之后,采购人保留现场验证权利;5.为用户建立专属技术支持工程师团队,提供7x24小时人工在线技术支持。在质保期内,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四、验收要求:乙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合同双方合同实施过程中相关设计联络会上签署的纪要、技术文件等要求,组织合同的实施。交付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省市的相关规范要求,符合技术要求,同时满足项目需求。系统安装、调试达到技术要求规定的指标并测试通过后,可进行初验;乙方提前1个月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给甲方,初验通过后启动试运行。当试运行后3个月,所有性能指标达到甲方技术要求,并且系统无出现重大故障时可进行系统终验。五、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须控制的预算单价配置要求及参数交货地点(单位:元)1数据库服务器2台240000.001.国产品牌服务器,非OEM产品,自主研发;2.机箱:2U机架式服务器,含上架滑轨;★3.CPU:配置≥2颗国产信创处理器(C86架构),单颗处理器≥64核,支持超线程,CPU物理总核数≥128核,主频≥2.7GHz,睿频≥3.1GHz,三级缓存≥256MB,CPU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等级II级认证;4.配置国产操作系统。★5.内存:配置≥1024GB DDR5 RDIMMs;最大支持≥2TB内存,≥24个DIMM插槽;★6.硬盘:配置≥4*3.84TB NVMe SSD,≥5*7.68TB NVMe SSD,最大可支持≥20块3.5英寸盘位;★7.网卡:≥4个万兆以太网光口(配置4个万兆多模光模块),≥2个千兆网口;★8.ROCE网卡:配置≥1块双端口100Gb RoCE网卡,配置2个100G多模光模块及对应线缆;9.PCIE扩展:提供≥10个标准PCIe 5.0插槽;10.USB扩展:最大支持≥4个USB扩展接口;11.系统管理:配置服务器管理软件;12.电源:配置冗余电源;13.风扇:配置冗余风扇;★14.提供三年原厂质保,三年硬盘不返还服务。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指定地点2数据库保护服务器1台250000.001.国产品牌服务器,非OEM产品,自主研发;2.机箱:2U机架式服务器,含上架滑轨;★3.CPU:配置≥2颗国产信创处理器(C86架构),单颗处理器≥64核,支持超线程,CPU物理总核数≥128核,主频≥2.7GHz,睿频≥3.1GHz,三级缓存≥256MB,CPU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等级II级认证;4.配置国产操作系统。★5.内存:配置≥1024GB DDR5 RDIMMs;最大支持≥2TB内存,≥24个DIMM插槽;★6.硬盘:配置≥4*3.84TB NVMe SSD,≥7*7.68TB NVMe SSD,最大可支持≥20块3.5英寸盘位;★7.网卡:≥4个万兆以太网光口(配置4个万兆多模光模块),≥2个千兆网口;★8.ROCE网卡:配置≥1块双端口100Gb RoCE网卡,配置2个100G多模光模块及对应线缆;9.PCIE扩展:提供≥10个标准PCIe 5.0插槽;10.USB扩展:最大支持≥4个USB扩展接口;11.系统管理:配置服务器管理软件;12.电源:配置冗余电源;13.风扇:配置冗余风扇;★14.提供三年原厂质保,三年硬盘不返还服务。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指定地点3人脸识别GPU服务器1台120000.001.国产品牌服务器,非OEM产品,自主研发;2.机箱:2U机架式服务器,含上架滑轨;★3.CPU:配置≥2颗国产信创处理器,单颗处理器≥32核,主频≥2.6GHz,CPU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等级II级认证;4.配置国产操作系统;★5.内存:配置≥256GB DDR4 RDIMMs;最大支持≥24个DIMM插槽;★6.硬盘:配置≥2块240GB SATA SSD;≥4块1.9TB SATA SSD;≥2块960GB SATA SSD;★7.GPU:配置2张GPU卡,单卡算力≥140TOPS(INT8)、≥70TFLOPS(FP16);显存容量≥48GB,支持ECC;视图解析节点单 AI 加速卡人脸图片解析(提取人脸特征、属性)速度最大不低于 450张/秒。★8.网卡:配置≥2个万兆光网口(含2个万兆多模光模块);★9.RAID卡:配置≥1块独立RAID卡(≥2GB缓存),支持RAID 0/1/5/10;10.PCIE扩展:提供≥10个标准PCIe 5.0插槽;11.USB扩展:最大支持≥4个USB扩展接口;12.系统管理:配置服务器管理软件;13.电源:配置冗余电源;14.风扇:配置冗余风扇;★15.提供三年原厂质保,三年硬盘不返还服务。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指定地点第六章评审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条的规定2.2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按询价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报价承诺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鲜章;符合询价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询价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鲜章;符合询价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注:响应文件(包括询价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审查该项。报价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的规定实质性条件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中标注★条款要求 响应文件无效无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3报价价格扣除标准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报价;2、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须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经询价小组会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若所投货物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须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经询价小组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6、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1.评审方法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注:本办法所述价格排序使用的报价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2.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标准2.1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3.1.1询价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第2.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详细评审。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资格:(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询价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政采云”开标系统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部分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政采云”开标系统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部分内容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无效。3.2评审3.2.1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满足询价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供应商。3.2.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3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4对小型、微型、残疾人、监狱企业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报价按“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幅度和计算方法进行价格扣除,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作为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依据。3.2.5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3.3评审结果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2025年升级改造 数据库服务器 数据库保护服务器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