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务管理相关系统运维服务 财务废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26)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财务管理相关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XSWCG-2025-27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财务管理相关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本项目依法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南大道456号        
联系方式:朱女士 0791-8665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13楼            
联系方式:乐岚 熊松 0791-86162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  0791-866508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财务管理相关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
江西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10: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91-86650898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红谷南大道4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朱女士 0791-8665089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乐岚 熊松 0791-86162786

附件:

附件1
JXSWCG-2025-27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财务管理相关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12.30.定稿)_213703.pdf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财务管理相关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SWCG-2025-27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25年12月31日目录第一卷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卷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卷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财务管理相关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13楼13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SWCG-2025-27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财务管理相关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9万元最高限价:/采购需求:为江西省税务局财务管理相关软件驻场及远程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13楼1315室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红谷南大道456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6楼626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2.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请将报名资料以现场提供或电子邮件(jxyinxin@vip.163.com)或邮寄等形式递交,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招标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南大道456号联系方式:朱女士0791-866508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13楼联系方式:乐岚熊松0791-861627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女士电话:0791-866508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类别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财务管理相关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SWCG-2025-27项目预算:29万元最高限价:/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服务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南大道456号联系电话:0791-86650898联系方式:朱女士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13楼联系电话:0791-86162786联系方式:乐岚、熊松邮箱:jxyinxin@vip.163.com6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6投标人资格要求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0核心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有产品名称: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其他:本项目不适用12信息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网站(jiangxi.chinatax.gov.cn)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13楼1315室方式: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4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组织现场考察/踏勘:时间:年月日午(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15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或有效期内)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4.★社会保障资金: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开标一览表:1.★投标报价表;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函(参考投标文件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为监狱企业投标的,可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可提交此函);5.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日。18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纸质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月2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方式:线下开标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红谷南大道456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6楼626室。开标地点:红谷南大道456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6楼626室。联系电话:0791-8616278619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20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视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5)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注: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1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22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4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5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货物名称:无,本项目不适用。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中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货物名称:无,本项目不适用。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需为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26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20分,其他因素分值为80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8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联系方式:(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2)联系部门: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3)联系电话:0791-86162786(4)通讯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13楼1315室(5)电子邮箱:jxyinxin@vip.163.com29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1)单独密封的报价信封1份(开标一览表)。(2)正本1份、副本4份。(3)电子文件1份(☑扫描件☑Word)。采用光盘或U盘刻录提交。30代理费用:(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金额(万元)100以下100-500500-10001000-50001.5%1.1%0.8%0.5%计算公式: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服务费账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湖影支行开户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4060154700000897代理费用收费费率31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一般规定3.1.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1.4信用记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联合体3.2.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3.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2.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禁止规定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文件的编制7.1.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7.1.2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7.2投标文件的语言7.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7.2.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7.2.3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书写、密封、签署、盖章10.1书写10.1.1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10.1.2投标文件内容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若有前述改动,在改动处应由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2密封10.2.1投标文件应胶装或装订成册,避免材料散装、脱落。10.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牛皮纸或档案袋等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避免投标文件被误拆或提前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应按上述要求制作。副本可按上述要求制作,也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3签署、盖章10.3.1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10.3.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10.3.3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4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4.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5.投标资格审查1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18.1条规定执行。(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①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②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18.4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5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和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统称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3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4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5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27.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30.未尽事宜30.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1.文件解释权31.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主要内容如下表。2、本项目价格分值为20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80分。评审标准如下表:序号类别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价格分(20分)报价价格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1)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按此价格成交验收合格的合同或成本说明等);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0分2客观分(52分)技术要求必备要求供应商须满足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所有标注“★”号必备服务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评审依据: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偏离表符合性评审3重要服务内容投标人提供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重要服务内容,共6项,每满足或优于1项得5分,全部满足得30分。注:加“#”条款详见第3节项目需求中3.2.1.2(1)30分至(6)点。评审依据: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偏离表4一般服务内容投标人提供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重要服务内容,共4项,每满足或优于1项得2分,全部满足得8分。注:加“△”条款详见第3节项目需求中3.2.1.3(1)至(4)点。评审依据: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偏离表8分5履约能力技术力量1.项目经理(1)具有3年以上项目经验,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得1分;(2)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网络规划设计师资格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2.技术负责人(1)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高、问题处理经验丰富、团队协调能力强的,得1分;(2)具备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3.运维工程师(1)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2)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①拟派人员名单、②相关证书的复印件、③实际经验证明材料、④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相应项不得分。注:1、以上人员可一人多证,但如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2、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人员名单及工作履历并盖供应商公章。3、如实行电子证书,可提供电子证书原件扫描件视作为原件,并盖供应商公章。10分6类似业绩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的类似软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案例合同复印件佐证,每个案例只能参与一次评分。4分7主观分(28分)技术方案项目需求理解1.投标人提出针对本项目财务管理相关软件运行维护服务的需求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建设背景、运维服务目标、项目定位和运维服务需求(理解和满足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未标注“★”或“#”或“△”符号)。每满足1项得2分,最多得8分,不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2.在满足第1项要求的基础上(即内容完整不缺项),提供的项目需求理解能够结合项目背景和内容要求准确理解财务管理相关软件运行维护服务的各项具体要求,针对本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有分析且技术路线符合项目需求,再得2分;3.本项最多得10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需求理解相关内容10分8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和项目特点制定技术服务方案,实现对服务的实施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行监控、定期巡检、环境调优、安全加固、操作审计、应用版本发布等六方面内容。以上每有一方面的内容有完善的方案设计且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能与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密切的,得2分,最多得12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某一项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的该项扣1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12分9管理方案投标人提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管理、进度管理、配置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沟通管理等六方面。以上每有一方面的内容完整详细、管理能覆盖到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且有对应的完善管理制度,得1分,最多得6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某一项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的该项扣0.5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6分合计100分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因未加盖公章导致评审失分,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推荐中标候选人(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本采购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3)中标人数量:1家。(4)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书项目名称:包号:合同编号: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乙方: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有权确定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条款;(2)报价表;(3)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4)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合同文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5)其他。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该合同总额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发生的人工费、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社保福利、保险费、培训费、材料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合同签订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5.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采购人名称)乙方:(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合同编号:2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甲方通讯地址:甲方联系人:电话:3乙方名称:乙方通讯地址:乙方联系人:电话: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驻场运维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5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起始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6验收:1.验收主体验收主体为信息中心。2.验收时间合同维护期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对中标方的工作结果进行验收。3.验收方式审核本项目实施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审核服务的合规性和完整性,与合同要求的符合性。4.验收程序中标方应当在验收前做好必要准备工作,在合同维护期结束后5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运维工作报告以及在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总结性技术文档,招标方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在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5.验收内容1)检查各类文档是否齐全。2)检验对故障恢复和故障解决时限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完成。3)检验各项验收文档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4)审查实施服务报告,评价各类服务对象的运行稳定性。5)审查服务人员工作主动性,是否按时按量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服务相关的工作。6)中标人应就项目实施工作,采取文档讲解、会议研讨、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传帮带等方式,完成对采购人的知识转移工作。6.主要交付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文档但不限于下述文档:1)技术文件。实施服务对象日常监控、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件。2)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技术方案。3)会议纪要。按采购人要求召开例会讨论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并整理会议纪6要。4)项目规范制度。针对服务过程中日常管理出具各类规范制度。5)项目验收文档。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验收报告、明细清单,并汇总成册。6)过程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7)变更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计划变更、内容变更、配置变更等实时记录。8)项目其它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归档的其它文档。7.验收标准1)服务依据:《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运行)2)本项目服务期结束,中标人保质保量、按整体解决方案如期完成财务管理相关软件运维服务,满足采购人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全部要求。7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次付款,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需提交相应金额的发票给甲方。付款进度及付款条件如下:1.第一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30%,在合同约定服务期起始之日起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第二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40%,在合同生效并按规定执行至6个月后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合同履约期满且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根据验收结果、合同履行情况(按实际实施月份)以及合同约定的扣款项目,支付合同尾款。乙方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甲方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无履约保证金9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约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下同”)的,乙方应继续弥补至填补甲方全部损失。10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采购人。1.2“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服务。1.5“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1.6“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服务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的规定,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服务方案报经甲方书面审核通过后执行。4.知识产权4.1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功能优化部分的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修改权。除本项目工作所需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甲方的商标、标志、数据信息、文档及其他资料。4.2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4.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4.4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半成品、素材、底稿等),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4.5知识转移要求乙方须按照甲方相关管理规程和要求,将项目执行过程所涉及的相关知识和工作文档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质量、数量、提供方式、提供时间等要求进行整理,并按照要求转移给甲方。具体要求如下:(1)乙方须将项目开展涉及的源代码、需求文档、设计文档、安装使用文档等知识通过文档等形式转移给甲方,并将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各类工作文档按照要求进行移交归档。(2)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移交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乙方须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分层次、分阶段进行项目文档提交。(3)项目结束时,乙方须按照项目要求及时向甲方移交项目所有相关文档。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提供技术前,须签订《单位网络安全承诺书》,技术人员须签订《个人网络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保密要求,保密时限最低10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乙方未经甲方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开放系统接口及系统数据,因个人原因导致甲方安全问题和数据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机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书面授权或出于相关方进行活动的必要,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有书面指示或出于履行其义务的合理要求,不得把任何保密信息交给任何人;不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抄写、复制、复印、拍照或摄录。5.4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5乙方如出现泄密行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5.6信息安全管理要求:(1)乙方必须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保证甲方信息不被泄露;(2)乙方为甲方提供运维服务的人员必须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避免人为或非人为因素的信息泄露;(4)进入甲方指定服务地点的人员禁止携带任何移动存储平台进入工作场地,并要求对接触的信息保密。(5)乙方运维服务人员需遵守江西税务安全管理规范,乙方派驻现场一线工程师需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签订第三方安全保密协议,因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安全泄密,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服务人员不得操作合同约定外的软硬件。若乙方相关人员擅自操作合同约定外的软硬件,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若造成重大影响,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6.服务质量保证6.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所有技术或服务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执行。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6.2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6.3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6.4乙方应当建立服务项台账,依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履约的相关重要资料信息。乙方应按甲方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文档归档。项目实施过程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知识、操作手册、平台运行维护经验、服务报告、技术文档、配置方案、实施文档、随机文档、手册等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技术资料。乙方应首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档资料完整齐全,所有电子档案均应与纸质档案内容相同,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要求。6.5在服务期内,乙方须设立专门的项目组,专职负责本项目,服务工程师应提供专职技术服务,且必须遵守甲方关于第三方运维人员管理规范。按要求提供服务工程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备查。6.6本项目涉及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的,运维人员应当是乙方的正式人员,或者是与乙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常驻运维人员应当为技术骨干。6.7乙方应自行负责本合同履行期内的安全保护,并为所派驻现场的服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乙方人员因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遭受任何人身损害或意外伤害的,或者给任何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损害的,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7.开具发票7.1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符合法律法规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款项逾期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乙方账户信息变更的,乙方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变更后的银行账户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服务款一律由银行转账到乙方对公账户,不得转到私人账户(银行卡),不得提取现金。同时乙方应保证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款项逾期责任。8.服务时间、地点、质量考核与验收8.1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8.2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8.3质量考核要求合同期内,甲方将按照以下指标对服务质量实施考核,如未达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1)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处理故障,导致甲方系统性能下降或功能缺失,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0.5%;上述情形3次及以上,从第3次起,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5%。造成数据丢失、系统停机、对甲方的考核考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等重大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2)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准确向甲方提供相应文档,乙方应限期整改,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整改到位,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0.5%。未能完成整改三次及以上,从第三次起,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2%。3)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按照甲方工作制度或未经甲方同意对甲方硬件设备随意更改、调换位置的,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2%。造成数据丢失、系统停机或对相关考核考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等重大事故的,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5%,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8.4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无论甲方是否按规定或约定检验,乙方均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9.违约责任9.1如果乙方违约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赔偿损失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下同”)的,乙方应继续弥补至填补甲方全部损失。9.2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因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9.3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9.4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2)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约定条款。(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10.不可抗力10.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合同修改或变更12.1如无重大变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12.2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3.合同中止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除乙方以外的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4.违约终止合同14.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4.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14.1.2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4.1.3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14.1.4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4.1.5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14.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破产终止合同15.1如果乙方破产、停止经营或无履约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5.2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6.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6.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3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7.2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9.合同语言19.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9.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应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1.合同效力21.1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合同文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甲方有权确定前述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22.检查和审计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22.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23.通知与送达23.1本合同内关于双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均系真实有效,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且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所有诉讼程序直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如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仲裁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23.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而未通知对方,对方可按原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后如发生退件或拒收,视为已经送达。24.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1、人员资格要求(1)签订承诺书。乙方应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甲方要求签订协议和承诺书。(2)开展背景审查。乙方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并提交甲方进行备案。(3)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乙方为本项目配备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1)工作能力要求。乙方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工作胜任能力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工作秘密和税费数据等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2)教育培训要求。乙方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能、保密意识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对其进行考核。3、违约惩戒措施乙方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组织对乙方进行失信行为认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4、安全管控要求源代码安全要求。乙方应加强源代码安全管理,开发环境的可信可控,使用第三方组件必须执行测试和升级加固,确保税务供应链安全。25.失信惩戒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履行安全保密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业务运维和运行保障服务,如出现以下等失信行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扣除合同款项等惩戒,视具体情况按次扣除合同总价款1‰至1%之间的金额,合同生效期间累计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款15%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上报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部门通报、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推送财政主管部门纳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等相关对应措施。(1)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2)违反甲方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数据失窃、信息泄露、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3)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按承诺改进到位的;(4)违反合同约定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5)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6)另行开发销售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7)存在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消费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8)违法违规聘用3年内离职且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务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人员;(9)其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26.本合同内合同条款前附表如果与合同中的其他内容不一致,以合同条款前附表为准。附:《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包:投标人:日期:格式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人住址)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投标、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投标人如由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活动的,须提供《自然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签字并由自然人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格式2投标函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的招标公告,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9.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2.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关于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结果应用的相关规定,及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围猎”税务人员、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失信行为,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格式3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采购包号:元序号内容价格小计123报价合计(小写)报价合计(大写)服务期…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4.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采购包号:元序号项目名称内容描述…费用…费用小计(元)备注12345……合计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3.本表中小计=数量×单价。4.本表仅供参考,可扩展。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管理相关系统运维服务 财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