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培养箱废标公告(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635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二氧化碳培养箱等一批设备(三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2
终止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伍毅/郭俊 技术审核:杨丹、王艺霖
电话: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3日
相关附件:
2025年二氧化碳培养箱等一批设备(三次)(N510001202500363520260305002)-文件集.zip
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服务内容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序号服务内容要求具体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商务应答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涉及)。合同模板1合同编号: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货物采购合同-医疗设备类采购人(甲方):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本项目的合同组成文件包括:(1)本合同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商成交通知书);(3)采购文件(或招标文件);(4)响应文件(或投标文件);(5)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书面文件。对合同约定的解释按照前述顺序进行,其中,响应文件(或投标文件)确定的质量、技术标准或其他合同条件优于采购文件(或招标文件)的,以响应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第1条标的及价款合同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台)单价(元)小计(元)合计金额(小写):合计金额(大写):第二条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上述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款,配套产品及配件费,包装费,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安装调试及相关材料费,配套软件费,检验检测费,乙方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所需费用,售后维护、保养、维修及更换配件(质保期内)的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相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不因市场变化、物价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税收调整等因素而作任何调整。第三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相关约定1.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甲方自收到上述发票及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货款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履约。3.乙方开票信息中的设备名称应与本合同中标产品名称一致。4.乙方开票信息应与合同预留账户信息一致,如有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项,待乙方纠正违约、整改达到要求以及消除相关影响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支付相应合同款项:(1)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技术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2)乙方未安装调试完毕,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或者未整改达到甲方要求;(3)乙方应收取的合同款项已达到支付条件,但未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甲方的要求;(4)乙方提供的货物因权属争议、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与第三方发生争议纠纷尚未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要求整改,但乙方尚未整改或者经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依照本合同约定或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损失赔偿或其他款项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收。发生前述情形时,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全额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款项。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在领取正式合同之前,按合同总价10%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函。(2)履约保函的延期:乙方出具的履约保函未涵盖采购文件要求的整个履约保证期限,应在首次履约保函到期日前30天内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如乙方未能按规定延长履约担保的有效期,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且可以索赔履约担保的全部金额。(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质保期满且无遗留质量及违约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格的退还申请、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后,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提交资料不合格,甲方有权顺延退还时间。经履约验收,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五条质量要求1.乙方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含零部件、配件等)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2.设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属于强制认证产品,乙方还应取得并向甲方提供强制认证证书。3.设备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第十条承担责任,费用由乙方负担。4.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或影响使用效果,由此与患者发生纠纷而导致甲方赔偿,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5.甲方人员参与合同设备开箱、调试等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及厂家对合同设备质量所应负责任。6.本合同采购的设备涉及成品软件的,乙方应保证以下内容(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1)本合同中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产品是其产品原厂发布的最新版本。(2)负责软件功能的升级、维护和文档更新,不再收取任何费用。(3)本合同中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产品不存在定期密码输入等使用和功能上的限制。(4)本合同中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产品不得隐含任何恶意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病毒、蠕虫和特洛伊木马等程序;在未获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通过软件收集和扩散任何甲方及其相关联单位的信息。(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产品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网络信息安全规定。(6)若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本合同中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产品及相关系统出现故障或数据遗失等情况,乙方应负责调试软件至正常使用状态并恢复数据,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必须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需要与本合同约定的相一致。第六条交付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进口类90天;国产类30天;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由乙方在甲方指定位置向甲方一次性交付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甲方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甲方安排。2.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并安装调试完毕且具备验收条件,如安装工作涉及隐蔽部件安装的,应在隐蔽性安装前通知甲方到场清点。设备验收合格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七条验收1.甲、乙双方确定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方案对乙方交付的设备进行验收。2.验收方案:(1)验收时间:乙方完成全部交付工作并具备验收条件后3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通知后20日内组织验收(2)验收方式:甲方组织验收(3)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4)验收内容: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5)验收标准: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2)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3)中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技术资料(如涉及)。4)如验收时双方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双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严格的原则确定该事项的标准并进行验收。5)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6)其它标准: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的配置清单,乙方应保证清单中的组件名称、型号与生产厂家技术资料(医疗器械注册证、说明书、装箱清单、技术白皮书等,至少其中之一)相符合,甲方将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6)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它潜在供应商参与验收:否(7)是否邀请专家:否(8)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相关信息,如第三方机构的名称、检测内容及流程等,可附附件)(9)其它验收要求:3.乙方按照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设备:无试运行期4.若验收交付内容涉及试运行的,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技术质量标准并经甲方认可后视为验收通过。5.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应进行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修改和更正相关问题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且甲方有权拒绝签署验收报告,并要求乙方无条件修改和更正,而后进行再次验收,乙方应承担因此额外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而须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6.乙方授权指派人员:,联系电话:。乙方对授权指派人员有变更的应提前书面告知。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甲方受训人员能熟练操作,并对该设备能进行日常维护,如未达到,甲方有权延后支付合同所约定之付款。设备如需安装调试,乙方应在安装调试前和安装调试中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操作、保养、维修等),并提供成套培训资料,直至甲方受训技术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乙方应对甲方维修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直至具备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排除一般性故障的能力。2.整机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甲方归口管理部门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3.质保范围:整机含所有部件(质保期内涉及维修,产品更换,人工费用等一切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场维修。不涉及零件更换的,小时内完成维修;涉及零件更换的,小时内完成维修或者更换,并承担修理及更换的费用。如质保期内,设备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更换全新设备、退货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等措施。质保期内,如需更换零配件,乙方应保证所更换的零配件与原设备相同规格和品质,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保证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因故障停用时间小于个工作日。5.若设备涉及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此后对设备完全的使用(含维护)提供便利及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密码的提供,乙方不得拒绝或收取额外费用。6.维修期间,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替用设备。7.设备验收前,乙方应事先申明设备专用耗材和易损件,并将专用耗材和易损件的品名、规格、使用寿命等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甲方,未经事先申明的耗材和易损件将被纳入质保范围。8.售后服务涉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质保期外,若出现停机或不能使用等故障,乙方应按维修响应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提供,如乙方未能按上述约定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0.因乙方原因不能够达到上述设备质保及售后服务的约定,按甲方实际无法使用设备的天数自动延长其质保期,甲方有权延后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并追究乙方因此引发的相应的法律责任。11.主体资格及知识产权(1)主体资格:乙方应保证其对所供设备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已得到所有者充分的销售授权,并确保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真实有效。若发生授权资质产生变更、授权时限临近等影响供货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2)知识产权: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设备或者设备的某一部分时,如有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费用包含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及税费。3)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设备上安装的软件已获得软件厂商的正规授权。4)如涉及甲、乙双方共同研发的软件产品,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软件所有数据归甲方所有。5)乙方必须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经营秘密、患者隐私数据等甲方未公开的信息负保密义务,保密期为永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用作除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诉讼费、公告费、公证费、保全费等,损失无法计算的,按照合同总价金额的10倍计算违约金。1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壹万元)。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壹万元)。3.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执行。3.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含产品质量问题、安装质量问题或者其他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4.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履行维修维护义务,导致甲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5.乙方委派的安装调试、维修维护等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经甲方要求更换后,乙方不予更换或者更换人员仍然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后果,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者配套软件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利的,由乙方对他人承担侵权或其他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发生前述情形的,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解决相关争议、消除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因乙方的上述违约及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者仲裁的,其律师代理费(按标的金额的3-5%计算)及其他损失(交通费、住宿费、文印费等)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风险承担1.乙方供应的货物在运输途中或者虽送达甲方地点但未经甲方指定收货人员书面签字确认收货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守护并承担财产损失风险(财产丢失、曝晒、雨淋等)、安全风险(因保管不善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或者权利损害)以及其他所有风险。2.乙方工作人员或者接受乙方委托的其他人员,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其自身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前述人员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益受到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未公开信息及其相关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一方违反前述前述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应赔偿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或者信息提供方书面通知解除保密义务之日止,且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第十五条合同终止与解除1.本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终止,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合同终止的交接、清算等有关事宜。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可以解除。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保密等条款仍然有效。第十六条其他约定1.乙方确定的送达地址、收件人(联系人)为:。甲方按前述地址送达通知、函件的,无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有效送达。如乙方变更送达地址、收件人(联系人),应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予通知,甲方仍按前述地址送达通知、函件的,视为有效送达。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引发诉讼或仲裁,乙方同意法院或仲裁机构按前述地址进行送达。2.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并对此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内容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3.本合同附件共2个(附件1:产品配置清单;附件2:廉洁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或协议,本合同所有内容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5.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份,乙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电话:0817-2262458邮政编码:637000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行号:附件1产品配置清单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注册证号备注附件2廉洁合同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甲、乙双方共同遵守:1.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验收、入库等要求,对采购标的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从非正规渠道采购供货。2.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即时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3.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产品或服务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4.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服务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5.乙方应指定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或服务,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和招标采购等工作之便,暗示、索要和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财物、提成、回扣等一切不正当利益。7.甲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及我院的采购管理制度,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8.乙方及其代理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向甲方提供学术推广、技术咨询活动,上述活动不与甲方的采购行为挂钩。乙方不得在甲方医疗服务区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促销、宣传推广活动。9.乙方及其代理人不得以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学术活动、外出考察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变相给付财物的形式,获得业务或保持业务。10.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有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或财政监管部门“黑名单”,将自动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我院一切采购活动。举报受理部门: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817-2262150举报邮箱:cbyfjb@163.com技术要求应答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序号技术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涉及)。分项报价表(配置清单)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注册证上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或加工地(国产产品明确到省,进口产品写具体国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进口产品备注说明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表(配置清单)”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表(配置清单)”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3、若国外品牌产品在国内(包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生产或加工,不属于进口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注明实际生产或加工地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635项目名称:2025年二氧化碳培养箱等一批设备(三次)采购包:医用射线防护设备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价款形式铅衣(包含铅衣、铅手套、铅围裙、铅围脖、铅帽、铅内裤),{供应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1,10.00套120000元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供{供{供2,铅屏风,2.00套45000元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2,铅屏风,2.00套,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供{供{供3,铅桶,4.00个48000元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3,铅桶,4.00个,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供{供{供4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15.00套150000元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4脖、铅围裙)1,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供{供{供5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15.00套150000元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5脖、铅围裙)2,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供{供{供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6,悬吊铅帘,1.00套50000元应}元总价应}应}应}应}{供应{供{供{供{供7单联屏风(铅屏风)1.00套5000元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7单联屏风(铅屏风)1.00套,应}元应}应}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10.00套最高限价120000元响应报价{供应商响价款形式总价产地应商响{供品牌应商响{供规格应商响{供生产厂家应商响{供1铅衣(包含铅衣、铅手套、铅围裙、铅围脖、铅帽、铅内裤)应}元应}应}应}应}2铅屏风2.00套45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3铅桶4.00个48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4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115.00套1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5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215.00套1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6悬吊铅帘1.00套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7单联屏风(铅屏风)1.00套5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合计:版本号:N510001202500363520260305002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二氧化碳培养箱等一批设备(三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635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2月05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委托,拟对2025年二氧化碳培养箱等一批设备(三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635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二氧化碳培养箱等一批设备(三次)1.3.招标项目简介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采购2025年二氧化碳培养箱等一批设备一项,本项目分为2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描述: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本包采购的二氧化碳恒温细胞培养箱、二氧化碳培养箱1、二氧化碳培养箱2、二氧化碳培养箱3、二氧化碳培养箱4属于医疗器械);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采购包2: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描述: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邮编:637000联系人:赵之楠联系电话:0817-2262458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邮编:637000联系人:项目负责人:伍毅/郭俊技术审核:杨丹、王艺霖联系电话: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8-623060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770,000.00元采购包2:568,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收款单位: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开 户 行:工行南充人民广场支行。银行账号:2315 5321 0902 2507 851。交款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领取合同之前。退还时间:质保期满且无遗留质量及违约问题,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交的合格的退还申请、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后,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投标人,若投标人提交资料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顺延退还时间。经履约验收,投标人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退回。履约保函的延期:投标人出具的履约保函未涵盖采购文件要求的整个履约保证期限,应在首次履约保函到期日前30天内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如投标人未能按规定延长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且可以索赔履约担保的全部金额。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及时报告本级财政监督部门;(2)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3)经履约验收,投标人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注:交款方式中的保函须为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采购包2: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收款单位: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开 户 行:工行南充人民广场支行。银行账号:2315 5321 0902 2507 851。交款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领取合同之前。退还时间:质保期满且无遗留质量及违约问题,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交的合格的退还申请、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后,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投标人,若投标人提交资料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顺延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退回。履约保函的延期:投标人出具的履约保函未涵盖采购文件要求的整个履约保证期限,应在首次履约保函到期日前30天内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如投标人未能按规定延长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且可以索赔履约担保的全部金额。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及时报告本级财政监督部门;(2)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3)经履约验收,投标人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注:交款方式中的保函须为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货物采购项目)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8%;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收取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一、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二、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采购包2: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中标人完成全部交付工作并具备验收条件后3日内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接通知后,达到验收条件起2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采购包2:1、验收条件说明:中标人完成全部交付工作并具备验收条件后3日内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接通知后,达到验收条件起2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采购包2: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采购包2: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采购包2: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①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验收;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③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④中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技术资料(如涉及)。⑤如验收时双方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双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严格的原则确定该事项的标准并进行验收。其它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的配置清单,投标人应保证清单中的组件名称、型号与生产厂家技术资料(医疗器械注册证、说明书、装箱清单、技术白皮书等,至少其中之一)相符合,采购人将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采购包2:①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验收;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③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④中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技术资料(如涉及)。⑤如验收时双方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双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严格的原则确定该事项的标准并进行验收。其它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的配置清单,投标人应保证清单中的组件名称、型号与生产厂家技术资料(医疗器械注册证、说明书、装箱清单、技术白皮书等,至少其中之一)相符合,采购人将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①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临床需要,参数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②投标人按照合同向采购人交付的设备:无试运行期;③若验收交付内容涉及试运行的,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技术质量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后视为验收通过。④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应进行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修改和更正相关问题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验收报告,并要求投标人无条件修改和更正,而后进行再次验收,投标人应承担因此额外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作投标人不能交付而须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采购人,违约金不能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全额赔偿采购包2:①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临床需要,参数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②投标人按照合同向采购人交付的设备:无试运行期;③若验收交付内容涉及试运行的,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技术质量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后视为验收通过。④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应进行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修改和更正相关问题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验收报告,并要求投标人无条件修改和更正,而后进行再次验收,投标人应承担因此额外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作投标人不能交付而须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采购人,违约金不能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全额赔偿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赵之楠联系电话:0817-2262458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邮编:637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郭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17-2323116快递收件电话:19161070952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邮编:637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采购包2: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7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13,8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2321900 临床检验设备二氧化碳恒温细胞培养箱4.00(台)2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A02321900 临床检验设备二氧化碳培养箱11.00(台)5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A02321900 临床检验设备二氧化碳培养箱22.00(台)109,2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A02321900 临床检验设备二氧化碳培养箱33.00(台)20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5A02321900 临床检验设备二氧化碳培养箱41.00(台)54,6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68,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68,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2321700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铅衣(包含铅衣、铅手套、铅围裙、铅围脖、铅帽、铅内裤)10.00(套)1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A02321700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铅屏风2.00(套)45,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A02321700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铅桶4.00(个)48,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A02321700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115.00(套)15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5A02321700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215.00(套)15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6A02321700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悬吊铅帘1.00(套)5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7A02321700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单联屏风(铅屏风)1.00(套)5,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二氧化碳恒温细胞培养箱4.00(台)200,000.00总价无2二氧化碳培养箱11.00(台)50,000.00总价无3二氧化碳培养箱22.00(台)109,200.00总价无4二氧化碳培养箱33.00(台)200,000.00总价无5二氧化碳培养箱41.00(台)54,600.00总价无采购包2: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铅衣(包含铅衣、铅手套、铅围裙、铅围脖、铅帽、铅内裤)10.00(套)120,000.00总价无2铅屏风2.00(套)45,000.00总价无3铅桶4.00(个)48,000.00总价无4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115.00(套)150,000.00总价无5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215.00(套)150,000.00总价无6悬吊铅帘1.00(套)50,000.00总价无7单联屏风(铅屏风)1.00(套)5,000.00总价无★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2321900 临床检验设备二氧化碳培养箱3二氧化碳培养箱3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2321700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1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12A02321700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2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2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二氧化碳恒温细胞培养箱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温度范围:室温3℃~60℃2.温度均匀度:≤±0.5℃3.温度波动度:≤±0.3℃4.湿度:≥85%RH 5.加湿方式:加湿盘加水后自然蒸发 6.灭菌方式:UV杀菌紫外线7.二氧化碳浓度控制范围:0~20%8.温度显示精度:0.1°C9.温度控制精度:±0.1°C10.浓度显示精度:0.1%11.浓度控制精度:±0.1%12.二氧化碳浓度波动度:≤±0.1%13.二氧化碳浓度控制方式:红外浓度传感器+电磁阀启停方式14.报警类型:超温报警、温度探头损坏报警、缺水报警、二氧化碳浓度报警15.内部尺寸W×D×H(cm):≥50.5×45.5×7016.内部容积(L):≥16017.外部尺寸W×D×H(cm):≥67.3×64.5×103.318.搁板:≥3个19.功率:≤750W★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标的名称:二氧化碳培养箱1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加热方式:直接加热气套式。2.温度范围:环境温度正3摄氏度至60摄氏度。▲3.温度控制精度:±0.1℃。▲4.温度均匀性:±0.3℃。5.灭菌方式:支持180℃高温干热灭菌(提供产品制造商原厂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或产品制造商原厂产品彩页资料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支持90℃湿热灭菌。6.CO2浓度范围:0-20%。▲7.CO2控制精度:±0.1%。▲8.CO2传感器:红外(IR)传感器。9.加湿方式:自然增湿。10.需采用智能触摸屏控制器:采用≥10英寸彩色触摸屏;通过曲线显示;可外接USB接口数据支持导出。11.防污染控制:需提供安全的实验环境内置高效过滤器,运行后能保持内腔达到不小于ISO 5级空气洁净度,进气口需配备微生物高效过滤器。12.洁净度:关门5分钟内腔体可达到100级洁净指标。(提供产品制造商原厂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或产品制造商原厂产品彩页资料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标的名称:二氧化碳培养箱2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适用于细胞、组织、微生物培养。★2.配备气套式加热系统,开门30秒,关门后3分钟温度恢复至37℃。(投标时提供产品制造商原厂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或产品制造商原厂产品彩页资料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3.内部容积≥151L。★4.≥90℃高温湿热灭菌。5.温度控制范围为环境温度加3℃至60℃。6.具有快捷参数设定键,可输入设置关键参数,具有参数趋势分析功能,屏幕可自动记录显示温度、氧气浓度、CO2浓度、湿度、开关门信息参数曲线。7.CO2、O2进气口配备HEPA高效过滤器,对于直径为≥0.3μm颗粒,过滤效率为≥99.998%。8.温度设置精度:≤0.1℃▲9.温场均匀性:≤±0.3℃▲10.CO₂浓度控制范围:0%至20%11.CO₂控制精度:≤±0.1 %▲12.采用耐190℃高温的IR红外传感器,具有Auto-Zero自动校准功能,每24小时自动完成一次校准。13. 倾斜式底盘水库式设计结构,非增湿盘,相对湿度:≥95%。14. 至少配备不少于3扇玻璃内门。15.搁板数:≥3个★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标的名称:二氧化碳培养箱3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显示方式:触摸显示屏,具有实时温度显示界面;★2.消毒方式:≥90℃高温湿热灭菌,可定期对箱体内部进行消毒:3.二氧化碳传感器类型:IR红外线传感器,传感器采用单通道或者双通道红外技术。4.CO2浓度控制范围:0~20%5.CO2浓度控制精度:±0.1%6.有效容积:160L-200L7.内胆均为不锈钢8.加热方式:气套式,微电脑PID控制;9.增湿方式:底部水库自然蒸发方式;箱内湿度:≥90%RH;★10.配备HEPA过滤器,针对直径大于等于0.3μm的颗粒,过滤效率≥99.97%;配备减压阀。11.配备报警系统:高低温报警,CO2浓度报警,门未关严报警,独立过热保护装置;▲12.二氧化碳的控制采用电磁阀控制系统:13.防止冷凝水技术:支持对玻璃门全方位的加热、保温,配备外门传感器支持实现对外门温度的独立检测与调节★14.密封条采用硅胶;15.配备USB接口,可实现数据实时存储;16.配置漏电流、过电压保护器;17.具有超温报警,欠温报警、超浓度报警、欠浓度报警功能。★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标的名称:二氧化碳培养箱4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适用于细胞、组织、微生物培养。★2.配备气套式加热系统,开门30秒,关门后3分钟温度恢复至37℃。(投标时提供产品制造商原厂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或产品制造商原厂产品彩页资料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3.内部容积≥151L。★4.≥90℃高温湿热灭菌。5.温度控制范围为环境温度加3℃至60℃。6.具有快捷参数设定键,可输入设置关键参数,具有参数趋势分析功能,屏幕可自动记录显示温度、氧气浓度、CO2浓度、湿度、开关门信息参数曲线。7.CO2、O2进气口配备HEPA高效过滤器,对于直径为≥0.3μm颗粒,过滤效率为≥99.998%。8.温度设置精度:≤0.1℃▲9.温场均匀性:≤±0.3℃.▲10.CO₂浓度控制范围:0%至20%.11.CO₂控制精度:≤±0.1 %▲12.采用耐190℃高温的IR红外传感器,具有Auto-Zero自动校准功能,每24小时自动完成一次校准。13. 倾斜式底盘水库式设计结构,非增湿盘,相对湿度:≥95%。14. 至少配备不少于3扇玻璃内门。15.搁板数:≥3个。★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采购包2:标的名称:铅衣(包含铅衣、铅手套、铅围裙、铅围脖、铅帽、铅内裤)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铅当量≥0.5mmPb。(提供产品制造商原厂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或产品制造商原厂产品彩页资料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2.防护材料:采用柔软复合材料屏蔽材料。3.结构设计和舒适度: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支持在无人协助的情况下穿上和脱下,接缝处缝制牢固且没有含铅的防护材料裸露,表面材料防磨、防腐蚀。4.颜色可选:能提供≥6外观颜色选择。5.尺码可选:能够提供≥6种尺码选择。6.铅衣重量:铅衣重量≤4Kg。7.采用无铅设计。★8.每套铅衣配套要求:铅衣(数量:1件)、铅手套(数量:1双)、铅围裙(数量:1件)、铅围脖(数量:1条)、铅帽(数量:1顶)、铅内裤(数量:1条)。★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标的名称:铅屏风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需采用304不锈钢材质。★2.屏风需安装阻尼轮,可移动。★3.规格:高度为1800mm±5mm宽度1200mm±5mm。★4.铅当量:≥20mmPb。★5.铅玻璃观察窗:尺寸≥300*400mm,铅当量≥10mmPb。★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标的名称:铅桶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铅当量≥20mmPb。2.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钢材厚度≥1mm。3.规格:≥直径350mm高度600mm。4.滚轮:设有防磨滚轮。承重每轮≥50Kg,≥4轮,万向轮带锁止装置,静音。5.投放口带悬开式盖子。★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标的名称: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1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整体要求▲1.1 防护材料:采用多层复合材料组成,材料成分分布均匀。成分不含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IBP)有害物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1.2 防护材料符合国家标准GBZ/T147-2002《X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条状铅围脖、分体式铅衣(铅帽)、分体式铅衣(围脖)、分体式铅衣(铅围裙),铅当量≥0.5mmPb,分体式铅衣(铅衣)正面铅当量≥0.5mmPb、背面铅当量≥0.25mmPb。裁剪遵循人体工程学、采用一体式剪裁、多层0.125mmPb材料压制结构。(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材料有效检测(检验)报告)1.3 无铅防护材料采用纳米技术、多层结构排布、金属粒子均匀分布、无漏射。2.配置要求(一)条状铅围脖★1.功能:用于成人甲状腺射线防护。2.外部表面材料具有双面防水功能,可清洗。3.可调大小尺寸:适合颈部围度不同的人员佩戴使用,不少于6种颜色可供挑选,支持定制绣印名字。(二)分体式铅衣(铅帽)★1.功能:用于成人头部射线防护。2.外部表面材料具有双面防水功能,可清洗。3.可调大小尺寸:适合头部围度不同的人员佩戴使用,不少于6种颜色可挑选,支持定制绣印名字。(三)分体式铅衣(围脖)★1.功能:用于成人甲状腺射线防护。2.外部表面材料具有双面防水功能,可清洗。3.可调大小尺寸:适合颈部围度不同的人员佩戴使用,不少于6种颜色可供挑选,支持定制绣印名字。(四)分体式铅衣(铅衣)★1.功能:用于身体射线防护。2.外部材料具有防磨、防水功能。3.分体铅衣结构设计和舒适度:肩部带有衬垫。4.分体式铅衣,下裙可选择添加松紧腰带和背带,不少于6种颜色可挑选,均可绣名字。▲5.铅衣通过GB/T16886.5-201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检测,人体接触时,不会对细胞产生毒性作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6.铅衣通过GB/T 16886.10-2024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皮肤致敏试验》,穿戴时无皮肤刺激风险。(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五)分体式铅衣(铅围裙)★1.功能:用于成人性腺射线防护。2.外部表面材料具有双面防水功能,可清洗。3.可调大小尺寸:适合不同的人员佩戴使用,不少于6种颜色可供挑选,支持定制绣印名字。★(六)配置数量要求(单套配置):条状铅围脖:1条,分体式铅衣(铅帽):1顶,分体式铅衣(围脖):1条,分体式铅衣(铅围裙):1件,分体式铅衣(铅衣):1件★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标的名称: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2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整体要求▲1.1 防护材料:采用多层复合材料组成,材料成分分布均匀。成分不含铅(Pb), 镉(Cd), 汞(Hg), 六价铬(Cr(VI)), 多溴联苯(PBBs), 多溴二苯醚(PBDEs), 邻苯二甲酸酯(DBP, BBP, DEHP, DIBP)有害物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1.2 防护材料符合国家标准GBZ/T147-2002《X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条状铅围脖、分体式铅衣(铅帽)、分体式铅衣(围脖)、分体式铅衣(铅围裙),铅当量≥0.5mmPb,分体式铅衣(铅衣)正面铅当量≥0.5mmPb、背面铅当量≥0.25mmPb。裁剪遵循人体工程学、采用一体式剪裁、多层0.125mmPb材料压制结构。(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材料有效检测(检验)报告)1.3 无铅防护材料采用纳米技术、多层结构排布、金属粒子均匀分布、无漏射。2.配置要求(一)条状铅围脖★1.功能:用于成人甲状腺射线防护。2.外部表面材料具有双面防水功能,可清洗。3.可调大小尺寸:适合颈部围度不同的人员佩戴使用,不少于6种颜色可供挑选,支持定制绣印名字。(二)分体式铅衣(铅帽)★1.功能:用于成人头部射线防护。2.外部表面材料具有双面防水功能,可清洗。3.可调大小尺寸:适合头部围度不同的人员佩戴使用,不少于6种颜色可挑选,支持定制绣印名字。(三)分体式铅衣(围脖)★1.功能:用于成人甲状腺射线防护。2.外部表面材料具有双面防水功能,可清洗。3.可调大小尺寸:适合颈部围度不同的人员佩戴使用,不少于6种颜色可供挑选,支持定制绣印名字。(四)分体式铅衣(铅衣)★1.功能:用于身体射线防护。2.外部材料具有防磨、防水功能。3.分体铅衣结构设计和舒适度:肩部带有衬垫。4.分体式铅衣,下裙可选择添加松紧腰带和背带,不少于6种颜色可挑选,均可绣名字。▲5.铅衣通过GB/T16886.5-201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 5 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检测,人体接触时,不会对细胞产生毒性作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6.铅衣通过GB/T 16886.10-2024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皮肤致敏试验》,穿戴时无皮肤刺激风险。(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五)分体式铅衣(铅围裙)★1.功能:用于成人性腺射线防护。2.外部表面材料具有双面防水功能,可清洗。 3.可调大小尺寸:适合不同的人员佩戴使用,不少于6种颜色可供挑选,支持定制绣印名字。★(六)配置数量要求(单套配置):条状铅围脖:1条,分体式铅衣(铅帽):1顶,分体式铅衣(围脖):1条,分体式铅衣(铅围裙):1件,分体式铅衣(铅衣):1件★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标的名称:悬吊铅帘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功能:用于进行放射诊疗时对人体的防护。2、床边横杆含有2个关节,装置可转动0~90°,带有防护挡板,防护挡板可上下翻转180°。3、外部材料采用具有防水、支持清洁的材料。4、横杆长1236mm(±5%),上防护挡板(翻转)(645mm * 335mm)(±5%),下防护大帘为815mm *775mm,尺寸允许±5%偏差,下防护小帘为小410 mm*775mm,尺寸允许±5%偏差。5、医用射线防护帘由射线屏蔽材料、高强度支撑架装置组成,横杆在挂起状态下最左端载荷≥75KG。6、适用于长25mm以下,宽5mm-12mm矩形截面导轨。★7、一套包含四件悬吊铅帘,可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定制。▲8、医用射线防护帘防护材料:采用多层复合材料组成,防护材料分布均匀。成分不含铅(Pb), 镉(Cd), 汞(Hg), 六价铬(Cr(VI)), 多溴联苯(PBBs), 多溴二苯醚(PBDEs), 邻苯二甲酸酯(DBP, BBP, DEHP, DIBP)有害物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9、医用射线防护帘符合国家标准GBZ/T147-2002《X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整体防护铅当量≥0.5mmPb。(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材料检测(检验)报告10、无铅防护材料采用纳米技术、多层结构排布、金属粒子均匀分布、无漏射。★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标的名称:单联屏风(铅屏风)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尺寸:190cm×120cm;(±2cm)。2.玻璃尺寸:26cm×36cm;(±2cm)。3.铅当量:≥2mmPb。4.玻璃:≥2mmPb。5.屏风为不锈钢材料(除玻璃外)。★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投设备在采购人院内根据需要若要接入医院内部网络系统,需无偿配合开放信息接入端口或者无偿提供信息模块。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为本项目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于中标结果公示后,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中标人须在采购人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配合提供原件,不得提供虚假、无效材料,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提供。若中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构成虚假响应的,采购人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追究供应商责任,并上报财政部门。采购包2: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投设备在采购人院内根据需要若要接入医院内部网络系统,需无偿配合开放信息接入端口或者无偿提供信息模块。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为本项目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于中标结果公示后,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中标人须在采购人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配合提供原件,不得提供虚假、无效材料,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提供。若中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构成虚假响应的,采购人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追究供应商责任,并上报财政部门。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2★交货地点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款项,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且完全满足货物已按要求运输到指定现场,妥善安装无瑕疵并调试,经医院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一、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1、验收条件说明:投标人完成全部交付工作并具备验收条件后3日内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接通知后,达到验收条件起2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十一、履约验收标准:①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验收;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③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④中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技术资料(如涉及)。⑤如验收时双方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双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严格的原则确定该事项的标准并进行验收。其它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的配置清单,投标人应保证清单中的组件名称、型号与生产厂家技术资料(医疗器械注册证、说明书、装箱清单、技术白皮书等,至少其中之一)相符合,采购人将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①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临床需要,参数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②投标人按照合同向采购人交付的设备:无试运行期;③若验收交付内容涉及试运行的,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技术质量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后视为验收通过。④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应进行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修改和更正相关问题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验收报告,并要求投标人无条件修改和更正,而后进行再次验收,投标人应承担因此额外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作投标人不能交付而须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采购人,违约金不能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全额赔偿。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1、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1.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投标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壹万元)。 1.2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壹万元)。 1.3采购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赔偿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2.1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投标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因此解除合同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的实际损失,投标人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2投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按本条第2.1款的约定执行。 2.3投标人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含产品质量问题、安装质量问题或者其他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投标人赔偿全部损失,同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4质保期内,投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履行维修维护义务,导致采购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投标人赔偿全部损失,同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5投标人委派的安装调试、维修维护等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经采购人要求更换后,投标人不予更换或者更换人员仍然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因此解除合同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损失后果,且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配套软件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利的,由投标人对他人承担侵权或其他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投标人还应赔偿全部损失。发生前述情形的,投标人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解决相关争议、消除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7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其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8因投标人的上述违约及其他违约行为,采购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者仲裁的,其律师代理费(按标的金额的3-5%计算)及其他损失(交通费、住宿费、文印费等)由投标人承担。 二、争议解决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投标人承担。2.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由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2★交货地点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款项,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且完全满足货物已按要求运输到指定现场,妥善安装无瑕疵并调试,经医院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一、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1、验收条件说明:投标人完成全部交付工作并具备验收条件后3日内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接通知后,达到验收条件起2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十一、履约验收标准:①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验收;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③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④中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技术资料(如涉及)。⑤如验收时双方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双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严格的原则确定该事项的标准并进行验收。其它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的配置清单,投标人应保证清单中的组件名称、型号与生产厂家技术资料(医疗器械注册证、说明书、装箱清单、技术白皮书等,至少其中之一)相符合,采购人将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①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临床需要,参数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②投标人按照合同向采购人交付的设备:无试运行期;③若验收交付内容涉及试运行的,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技术质量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后视为验收通过。④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应进行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修改和更正相关问题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验收报告,并要求投标人无条件修改和更正,而后进行再次验收,投标人应承担因此额外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作投标人不能交付而须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采购人,违约金不能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全额赔偿。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铅衣(含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3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产品的防护性能,外观变形,线头松散,缝合不牢固问题均属于质量问题)直接换新。质保期内,供应商对保修的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1个小时内予以答复,紧急情况技术服务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售后服务;其中悬吊铅帘3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产品的防护性能,外观变形,线头松散,缝合不牢固问题均属于质量问题)直接换新。质保期内,供应商对保修的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1个小时内予以答复,紧急情况技术服务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售后服务。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1、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1.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投标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壹万元)。 1.2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壹万元)。 1.3采购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赔偿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2.1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投标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因此解除合同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的实际损失,投标人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2投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按本条第2.1款的约定执行。 2.3投标人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含产品质量问题、安装质量问题或者其他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投标人赔偿全部损失,同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4质保期内,投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履行维修维护义务,导致采购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投标人赔偿全部损失,同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5投标人委派的安装调试、维修维护等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经采购人要求更换后,投标人不予更换或者更换人员仍然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因此解除合同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损失后果,且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配套软件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利的,由投标人对他人承担侵权或其他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投标人还应赔偿全部损失。发生前述情形的,投标人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解决相关争议、消除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7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其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8因投标人的上述违约及其他违约行为,采购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者仲裁的,其律师代理费(按标的金额的3-5%计算)及其他损失(交通费、住宿费、文印费等)由投标人承担。 二、争议解决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投标人承担。2.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由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一、、以下内容为评审依据对应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未完全满足仅进行扣分,不影响其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性。采购包1:1、投标人在满足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售后服务团队及分工、②售后服务承诺、③售后服务进度保障措施、④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2、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本次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销售方不限)。采购包2:1、投标人在满足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售后服务团队及分工、②售后服务承诺、③售后服务进度保障措施、④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2、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本次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销售方不限)。二、本国产品价格扣除(若涉及):(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可享受价格扣除,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2)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应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虚假《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投标文件封面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采购包2: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投标文件封面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无采购包2: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无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本包采购的二氧化碳恒温细胞培养箱、二氧化碳培养箱1、二氧化碳培养箱2、二氧化碳培养箱3、二氧化碳培养箱4属于医疗器械);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采购包2: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二氧化碳培养箱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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