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医用耗材废标公告(织金县中医医院2026)



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的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ZYF-2026-1006-1
采购项目名称: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故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织金县中医医院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文腾街道织金县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0857-714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街道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栋1单元14层11号
联系方式:1828516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巡、缪继芳、张瀚元
电 话:18285167525

附件信息:

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流标/废标公告.pdf
竞争性谈判文件.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终稿发布).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织金县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贵州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08:45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巡、缪继芳、张瀚元

项目联系电话
18285167525

采购单位
织金县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文腾街道织金县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57-7140180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街道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栋1单元14层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285167525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524202600028Z项目名称: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二、项目流标原因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故本项目作流标处理。三、其它补充事宜/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织金县中医医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城关镇八角岩巷11号联系方式:0857-71401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2栋1410、1411联系人:蔡巡、缪继芳、张瀚元联系电话:18285167525政府采购谈判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类型:货物类织金县中医医院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六年月(二次)P520524202600028Z三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内容第三章谈判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五章谈判程序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附件第八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2/48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6年3月23日23:59分前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3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24202600028Z项目名称: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572846.90元最高限价:572846.90元采购需求:附件4标的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交货期:供应商需承诺在特别紧急情况下5小时内能送货到达供货地点,正常情况下按采购人规定按时按量完成供货任务,确保采购人业务的正常开展,正常情况下供应商需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7个日历日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或零报税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3/48行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提供对应截图证明,截图时间须在获取文件时间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七)投标操作人员是法定代表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供应商为厂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3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下午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谈判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售价:0元。4/48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3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14时0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评标室。五、开启(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6年3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并于当日14时0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潜在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谈判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5/4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0857-8305707。注意: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2、投标保证金交纳:由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3月24日13时00分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3、保证金的绑定: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将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上传《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4、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字符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清晰,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6/48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标书费、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2026年3月24日13时00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参加投标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询问联系电话:18285167525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织金县中医医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城关镇八角岩巷11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0857-71401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2栋1410、1411联系方式:182851675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巡、缪继芳、张瀚元电话:18285167525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采购操作必须完全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后报价(第一轮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报价轮数由谈判小组确定)。7/48第二章谈判内容2.1标的物: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利。(符合性审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2.2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2.3交货期、地点交货期:供应商需承诺在特别紧急情况下5小时内能送货到达供货地点,正常情况下按采购人规定按时按量完成供货任务,确保采购人业务的正常开展,正常情况下供应商需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7个日历日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质保期限:质保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5验收规范、标准采购人可自行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也可以邀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按规定进行验收,确保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若邀请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测试结果合格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验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除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外,还需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须无条件参加产品的验收。货物的表面瑕疵,采购人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马上提出。在验收过程中采购人发现厂家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采购人采购计划的,或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2.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约定。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清单种类繁多,为保障医院对耗材需求的及时性,确保供应商能根据院方要求按时按需提供耗材;中标人在与院方签订合同前,需向院方缴纳预算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某个时段无法按照采购人需求供应耗材时,采购人可启用此保证金从第三方处及时购买补充医用耗材,防止院方工作滞后,病人得不到及时治疗;服务期满后,院方扣除从第三方处购买耗材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中标人;若在服务期间,供应商每次都能按时按需向院方供应耗材,则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全额退还此金额。2.8投标文件有效期8/48投标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2.9其他要求:(1)供应商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1.承诺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我方提供的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承诺若中标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提供投标产品的厂商销售授权书、投标产品相关的技术资料给采购人核验,若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参数不符或虚假的,采购人将拒绝签订合同,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供应商全权承担;3.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1)承诺2022年以来无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被行政处罚的行为。(2)中标供应商若不能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工作任务或为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存在不按时、不规范,视为一方违约,应承担因其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3)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除了要赔偿采购人和本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外,本代理机构还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中标供应商服务期如发生产品无法如期供应或供应量不足的问题,采购人有权另寻供应商采购。(5)供货时长:采购人发出采购清单明细后供应商7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按照采购人具体要求执行)。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和制定时长完成供货需求。紧急采购产品的供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出具的“订购单”或采购电话后2天内供货。特别紧急采购产品的供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出具的“订购单”或采购电话后5小时内供货。(6)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及拟定的需求清单供货,服务期间若要调换其他产品,需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产品质量不得低于原产品质量,价格不允许高于原产品价格。如供应商调换产品或不按采购人需求供货视为违约,应承担因其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7)中标供应商所供应的耗材达不到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满足科室使用的,必须及时更换,如经多次(年度3次以上)更换仍不能满足科室使用需求的,由此对采购人造成影响或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赔偿,赔偿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补足支付给采购人,也可从未支付款项中扣减;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8)如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在提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至新的服务单位进入9/48供货期间,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供货服务。在新的供货单位进入时,要配合做好工作交接。如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上述约定或期间出现缺货、质量、服务等问题,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全权承担,可从履约保证金及未支付款项中扣减,不足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补足。(9)供应商所投产品需要有足够的备件,且须具备应对突发情况调换货及产品的能力。(10)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提供质量承诺书、廉洁购销承诺书、该公司独立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与医院无亲属关系承诺。供应商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11)供应商应承诺实际供应数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服务过程中无论供应量多少,都按时按量完成。(1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有权在供货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对应标的物的样品进行核验,所提供样品品质满足采购人要求方可进行供货,其验收环节的所有标的物供应须达到递交样品品质方可通过验收,如若不满足采购人品质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如若退换后仍无法达到采购人品质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注:敬告: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等;3.0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10/48第三章谈判须知3.1总则3.1.1本谈判文件由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招标。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3.1.3定义:(1)《谈判文件》是“政府采购谈判文件”的简称,也可称为《谈判文件》,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谈判文件,是评审和评定中标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2)《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投标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也称投标书,是评标定标的依据;(3)“招标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4)“供应商”是指向本公司购买了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也称投标供应商、投标商;(5)“甲方”是指织金县中医医院,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6)“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3.1.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承诺自己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评标委员会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中标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3.1.5投标保证金:(1)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3月24日13:0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到账绑定时间为准)。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48(2)供应商在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1.6报价:(1)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谈判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谈判参考。供应商在谈判会议上填报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物的一次性包干总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的计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最后报价与供应商分项报价计算之和的差额即为供应商谈判优惠比例,合同履行中涉及各分项增减的按此比例结算。(2)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供应商代采购单位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给招标代理机构(即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的投标预算中包含此项费用。3.1.7成交通知:按谈判小组评审结果现场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8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与《谈判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9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2供应商资格获得3.2.1必须是生产或销售本次谈判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能力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3.2.2必须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3.2.3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获取了《谈判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12/483.2.4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投标保证金;3.2.5《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要求;3.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3.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截止获取《谈判文件》之日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的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未在本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本公司可不作答复。3.3.2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均由踏勘人自行负责。3.3.3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谈判文件。3.3.3在谈判期间,谈判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4质疑或投诉3.4.1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本级监督部门提出,由本级监督部门处理。3.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在收到质疑或询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未报名、未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3.4.3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还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4.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公告中所载地址;联系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同公告内容;通讯地址:采购单位地址,同公告内容;代理机构地址,同公告内容。13/483.4.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6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监督部门提出投诉。3.4.7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4.9质疑函或投诉书必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否则,不予签收。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由质疑或投诉人自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查询下载。监督部门:织金县财政局联系地址:贵州省织金县文腾街道北大街政务大楼(北楼)9楼联系电话:0857-762122114/483.5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敬告:响应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络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5.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资料要求:(1)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形式和附件指定格式要求,所有承诺及声明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承诺须上传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符合性审查项)(2)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可读。投标供应商由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或技术商务材料不清晰,导致资格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或相应的技术商务不能得分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封面均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封面加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项)3.5.2《响应文件》的构成(包含但不仅限于):(1)资格文件:(以下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盖章扫描上传)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或零报税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F.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提供对应截图证明,截图时间须在获取文件时间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G.投标操作人员是法定代表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15/48(加盖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章印章)H.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I.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提供声明函(参考“附件6”格式填写)J.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供应商为厂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技术文件:A.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所投设备产品参数不能负偏离于《响应文件》中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符合性审查项)B.技术指标偏离情况表:“附件5”格式填写;(符合性审查项)C.投标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及资料。(3)商务文件:A.交货期、地点:供应商承诺(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符合性审查项);B.质保期限:供应商承诺(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符合性审查项);C.验收规范、标准:供应商承诺(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符合性审查项);D.付款方式:供应商承诺(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符合性审查项);E.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承诺(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符合性审查项);F.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承诺(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符合性审查项);G.其他要求:供应商承诺(按谈判文件要求分别承诺)(符合性审查项)H.投标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商务性文件及资料。2.《投标报价书》的内容:A.《基础报价书》:必须按本《谈判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写,且基础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供应商基础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谈判小组可以通知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再通知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合理性证明相关材料(包含设备产品货物价、辅材价、包装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保管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近3年内同类政府采购合同,结算单价,履约验收报告并承:此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不影响诚信履约)。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应接到代理公司通知后,在120分钟内提供,如不能在120分钟内提供或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或谈判小组认为属于恶意低价竞争的,谈判小组应将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16/48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符合性审查项);B.谈判报价程序承诺: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三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之规定,如我公司参加谈判的人员因不熟悉交易中心系统或由于其他原因,在谈判小组在线发出第一轮谈判报价后,未能在20分钟内未报价的,该轮报价以基础报价金额计;谈判小组在线发出第二轮谈判报价后,未能在20分钟内未报价的,该轮报价以第一轮报价计,以此类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项)C.《报价明细表》:参考本《谈判文件》“附件3”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签章,投标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明细表》无效。(报价符合性审查项);D.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有关本项目报价说明。3.5.3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按系统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加密上传。(2)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在2026年3月24日13:00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14:00时前解密响应文件。3.6谈判3.6.1供应商必须由经注册登记的操作员作为代表上传响应文件;3.6.2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谈判期间供应商必须由经注册登记的操作员保持在线参加谈判,否则后果自负;3.6.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7谈判资格的丧失3.7.1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的,供应商将丧失谈判资格;3.7.2供应商没有在谈判会议前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丧失谈判资格;3.7.3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资格审查项的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将丧失谈判资格;3.7.4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的技术商务文件或属于符合性审查项技术商务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供应商将17/48丧失谈判资格。3.8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9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竞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竞谈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二)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时,竞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竞标协议的;(四)竞标初始报价或最终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五)最终报价高于谈判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六)响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七)供应商有串通竞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标人串通竞标,其竞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未声明原件与扫描件(或复印件)一致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十)未单独提供不分包不转包书面承诺函的;(十一)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承诺的;(十二)未交纳竞标保证金的;(十三)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18/48(十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未提供公司章程佐证的;(十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十六)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19/48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评审方法4.1.1供应商必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以及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在此基础上根据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谈判报价被谈判小组按无效报价处理的除外)。4.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如不同的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附件4标的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医用耗材目录”中序号“37(抗菌洗手液)、38(利器盒)、39(利器盒)”)是相同品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4.2评定成交原则4.2.1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对各供应商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作比较,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最低的投标供应商成为第1成交候选人(最后谈判报价被谈判小组按无效报价处理的除外),以此类推第2、第3成交候选人。如是扣除后最后谈判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第1成交候选人,最后谈判报价为该供应商的合同价,以此类推。4.2.2谈判小组从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中,按各投标供应商的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从低到高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第1、2、3成交候选人。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后,如无评审错误,采购人将确定第1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采购人有权申请原谈判小组复审。对因评审组织成员自身或者由于评审时间、相关资料等主客观原因,造成评审出现错误,依法予以纠正。当第1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排序为第2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最后谈判报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相应价格的,为无效标。4.2.3在此次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除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外。20/4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成交通知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1个工作日的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单位在成交公告期终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除了应当赔偿代理公司在组织此次谈判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声明从开标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评委、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严禁供应商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未提供声明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4.4评审办法和纪律4.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4.4.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监督下在评审前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谈判文件;(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五)编写评审报告;(六)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4.4.3谈判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⑴权利: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21/48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⑵义务: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B.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C.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D.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E.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4.4.4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代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进行过考察的人员,不得出席谈判会议。4.4.5谈判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4.4.6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谈判、评审情况透露给与谈判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谈判会议结束后,与谈判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代理公司存档,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4.4.7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左右谈判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4.4.8评审的标准是《谈判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谈判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等进行评审,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谈判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审独立承担责任。4.4.9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4.10评审工作接受贵州省纳雍县财政局的监督。4.4.11会场须知(1)谈判小组成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2)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3)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22/48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4)从会议开始到评审结束期间,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代理公司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下进行;(5)谈判小组成员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对供应商及其文件的观点和看法;(6)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提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23/48第五章谈判程序5.1谈判会前24小时内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3人组成谈判小组。5.2网上开标:各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当日13:00分至14:00分(北京时间)之间)解密响应文件,如在此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次采购按废标处理。代理公司进行网上开标,公布已解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基础报价等情况(如公布信息有变化时,以交易中心系统公布内容为准),并将已解密的响应文件推送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14:00分(北京时间)之后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开标,按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处理。在谈判当日网上开标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线上谈判。5.3谈判小组成员登录系统签到。5.4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5.5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响应文件,推送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按顺序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包含技术商务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和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5.6网上评标程序5.6.1资格性审查:5.6.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只有具有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7第1轮谈判:5.7.1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的技术、商务等谈判。5.7.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分项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书面补充响应承诺。5.7.3技术与商务谈判补充承诺: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第1轮谈判结束后,主持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就谈判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谈判小组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交易中心规定格式填写完毕后,在20分钟内在线提交。5.7.4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谈判情况,进行商务技术、报价文件等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在质量和服务方面满足谈24/48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基础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第二条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之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电话通知相关供应商在120分钟内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相关材料,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通过邮箱(邮箱号:2524232187@qq.com)提供书面说明,必要相关证明材料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通过交易中心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经评审后认定属于恶意低价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无效投标处理。5.8价格谈判:5.8.1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概述谈判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在线报价,供应商现场在线报价需符合交易中心在线报价规定,否则现场在线报价无效。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最后一轮报价为最后报价,是确定供应商是否成交的依据。5.8.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补充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本轮报价(即:谈判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报价。谈判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报价,以此类推)。5.8.3供应商在线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第二条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25/48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之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电话通知相关供应商在120分钟内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相关材料,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通过邮箱(邮箱号:2524232187@qq.com)提供书面说明,必要相关证明材料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通过交易中心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如不能在规定5.8.4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5.8.5确定成交候选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评审意见拟写竞争性谈判《评审报告》,按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成员签名确认。5.8.6在线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5.8.7谈判会议结束。26/48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条款,详细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货物类版本)合同编号:需方:供方:供方参加需方2026年月日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竞争性谈判,经过谈判小组评审,供方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需方与供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一、供货货物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合同价款、供方单位名称等详见附件《供货一栏标》。二、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小写):元,人民币(大写):。三、交货时间、供货地点、质量标准、到货验收:天内按照需方要求将设备运送到达。1、供货时间:在需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需方指定地点。2、交货地点: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4、到货验收:严格按招标文件第2章招标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支付合同价款,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时提供以下资料:(1)。(2)。(3)………27/48四、质保期限和售后服务1、供方自货物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年。2、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电话为:联系人:。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方接到需方电话通知,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约定。七、违约责任1、需方与供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相应设备款的2%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3、供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且可以整改,且需方同意供方整改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10%的违约金,并按整改限期交货。不能整改的,需方不予验收,并退货。供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解除和终止1、经供方和需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3、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九、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履行所发生的争议,需方与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需方和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484、本合同自需方和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柒份,需方执壹份,供方执肆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补充条款:附件:《供货商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生产厂家供方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23429/48第七章附件附件1(指定格式):基础报价书致: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P520524202600028Z号《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1.我方投标单价整体下浮%,并在谈判会上现场报出最后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采购物,且完全满足《谈判文件》对标的物的质量、服务内容、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交纳代理服务费。2.我方愿意在谈判会议前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贵单位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2.1我方在谈判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2.2我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书中未说明且未经贵单位及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2.3谈判会议开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2.4我方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谈判或谋取成交;2.5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0/48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谈判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5.我方的最后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后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6.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31/48附件2(参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32/48(二)授权委托书致: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操作员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谈判中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本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特此委托附被委托人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部门: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其他联系方式:法人代表:(印章)被委托人:(签字或印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公章)年月日33/48附件3(指定格式):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单价整体下浮率(%)下浮后单价(元)合计(元)123456.....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本项目最高限价:572846.90元。注:1、投标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且不得超过各分项的限价,超过即按无效标处理。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运保费、装卸费、包装费、保管费、所需的配件及辅料费、一装卸费、二次装卸费、规费、利润及税金、利息及其它费用。本次投标报价为交货期内所有费用的全部报价,除采购人增加采购数量外,以上清单若有缺漏项,由投标商自行补齐,中标后招标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本表格式可根据供应商投标情况适当调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34/48附件4标的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织金县中医医院部分医用耗材目录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价预估数量预估金额备注1一次性使用薄膜手套包2.909000261002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7.5#双1.90300057003一次性使用手术垫单100*200cm床1.34500067004无菌手术刀片220.336001985止血海绵MHC-3型4.452008906一次性使用连接器(静脉延长管)CVB型4.0*800mm颗1.19360042847一次性使用捆扎止血带5*740m/卷米1.102002208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LT-3010.432000086009一次性使用乳胶导尿管Fr18双腔标准型根3.401240.810一次性使用鞋套双双0.2516000400011医用真丝非吸收缝线蚕丝线2-0个0.9360055812单孔艾灸盒单孔个8.051080.513艾灸盒双孔个8.50108514随弃式导电粘胶极板JD-C成人3.70300111015一次性使用肛门镜A型个0.9040036016可吸收性外科缝线4-0R413●1/25x126.90780538217可吸收性外科缝线1R113●1/211*286.90780538218一次性使用乳胶导尿管Fr16双腔标准型根2.807562116.819一次性使用乳胶导尿管14号双腔标准型根2.50123020一次性使用吸引连接管平纹根2.30600138021一次性使用高频电刀笔(加长)YLDB-03-130(25支/盒把16.005080022一次性使用手术垫单B型45*65cm块0.4790042323无菌手术刀片100.33150049524无菌手术刀片110.333500115525骨牵引针1.5*250mm*10支根2.30204626骨牵引针2.0*250mm*10支根2.882057.627骨牵引针2.5*250mm*10支根3.45206928医用棉球小号(0.25g)10粒0.384000152029电针仪BT701-1B台470.005235030一次性使用手术垫单50*50C型妇检单块0.2415000360031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0.7mm套0.1210000120032一次性使用皮肤针单头颗2.00204033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7#双1.903000570034利尔康牌多酶清洗液2.5L桶185.001502775035一次性使用帽子A1型有松紧50cm*45cm个0.1812000216036医用折叠式擦手纸225mm*230mm1ply包6.8040002720037抗菌洗手液500ml*30瓶6.001350810038利器盒3L方形2.703500945039利器盒1L圆形个1.4060084040尿杯中号透明0.024000080041一次性使用咽喉镜片中-MAC35.80200116042透明敷料1626W10*12cm片3.60600216043弹性绷带(优力抒)8cm*2.5m卷65.0016544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8#付1.901000190045识别带(幼儿)粉色条0.651006546识别带(幼儿)蓝色条0.651006547老姜油230ml7.802015648一次性使用手术包定做套50.002501250049蜂蜜龙眼味果味饮料浓浆3kg31.002062050留置针固定胶贴6cm*8cm50片/盒片0.6940027651医用润保医用润滑液20ml支7.10200142052手持式加药型喷雾瓶组M-0801个14.505072553管道标签蓝色卷13.004052054一次性使用手术单60*70洞巾块0.50120060055一次性使用产包定制套26.006401664056一次性使用吸痰器II型25ml支3.5020070057一次性使用手术衣120*120套4.99400199658医用护理垫45*50套0.9030027059组织固定液(10%福尔马林中性固定液)2.5L桶27.0064172860一次性使用鼻氧管鼻架式支0.6012000720061自封袋7*10cm包3.20103262一次性使用直肠给药管GY-250支0.6020012063一次性使用咽喉镜片TDC-3支33.504001340064一次性使用血液回收罐装置250mlHSG套1010.006606065一次性使用手术垫单A型100*100块1.00505066一次性使用鼻氧管鼻架式2m支0.7520015067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挂耳式17cm*10cm个0.101500001500068过氧化氢醇医用卫生湿巾80片/包包13.8034004692069一次性使用无菌冲洗针0.45(0.45*100650RW支0.9550047570利器盒5L(纸)4.0310040371条码腕带成人蓝色条0.65200001300072一次性使用手术垫单B型垫单床罩100×220块3.90600234073一次性使用泡澡袋120*1900.50100050074过氧化氢速干手消毒液500ml*30瓶14.508001160075自粘式软聚硅酮泡沫敷料10cm*10cm/4*4in211100片38.90210816976血糖试条金智+50支/盒盒95.009008550077一次性使用硅橡胶引流球、管5.0mm(F16)根5.5025137.578条码腕带儿童蓝色条0.6550032579条码腕带新生儿粉色0.6550032580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CSM88套78.40100784081多功能气管插管吸痰型(I-X)7.0#支32.201032282一次性使用直肠给药管GY-150(100支/包)支0.24100024083过氧化氢消毒液500ml0.586034.884一次性使用帽子A1型中号0.25270067585酒精棉片MP-36cm*6cm片0.061000060086医用纱布敷料8*18*2块0.5020010087消博士复合碘消毒液500ml/瓶X25瓶10.00200200088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儿童只3.801000380089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成人只3.8030001140090布绷带600cm*8cm1.144000456091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7#(袋装有粉光面)付0.65250001625092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7.5#(袋装有粉光面)付0.65300001950093三伏贴12*16片0.64100064094医用纱布块I型10cm*10cm*8层片0.2230000660095一次性使用自粘无菌敷贴C型(输液贴)7cm*3.5cm200片/盒盒4.00400160096血气生化测试包CP5050人份/盒人份3.98700278697血糖试条GA-6型盒48.008003840098虎符铜刮痧专用油100ml6.0010060099盐酸利多卡因胃镜润滑胶浆10ml*10支/盒支4.0015006000100理疗用体表电极4*4片1.99400796101三伏贴9*9片0.391000390102一次性使用鼻氧管单鼻塞支0.6060003600103高频电凝手术器械-环状环DS-HZH-01支500.001500104弹性创口贴70mm*20mm片0.154000600105理疗用体表电极70mm*110mm片3.10200620106凯斯普牌低温等离子灭菌器专用灭菌剂100ml瓶2874011480107液体石蜡450ml瓶8.0030240108酒精灯250ml个9.30327.9109“84”消毒液500g*30瓶瓶1.406000840038/48附件5:技术偏离说明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39/48附件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0/48第八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8.1根据【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8.2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1/48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2/48第九章******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一、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规定比例产品总成本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43/48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政策执行要求(一)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附件1)计算。(二)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2,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三)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44/48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不得出台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政策措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指定品牌或者限制品牌注册地、所有者,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条约、协定执行。五、争议处理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涉及本国产品标准争议事项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执行,必要时由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对相关事项予以核实。各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或组件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对于组装类产品或组件,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的采购合同,进货记录,制造、加工、组装记录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产品或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2.对于由原材料直接制造、加工形成的产品或组件,如钢材、陶瓷制品、玻璃等,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包装上依法标注的生产厂址等信息。生产厂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组件或产品的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财政部门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相关规则予以认定。(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对特定产品的关键工序是否在中国境内完成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记录等材料予以证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不应当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45/48政策,由此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处理。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2025年9月28日46/48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47/48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48/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普通医用耗材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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