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废标公告(西和县园林局2026)
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废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CL-2026-06
二、项目名称: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
废标理由: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甘肃璟煦商贸有限公司、宕昌县羌盛园种苗种植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按暗标格式要求制作,作无效文件处理。该项目(第二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明静、吕颖芳、郭佳君、马敏、王凯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 0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注:该项目采用“暗标盲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和县园林局
地址: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建设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939-6622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陇南昶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农牧局旁油橄榄办家属楼3单元331室
联系方式:0939-8599434/15109483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歌
电话:0939-6622208/13993977490
陇南昶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和县园林局
行政区域
西和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17:08
开标时间
0002年11月30日 00:00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凯歌
项目联系电话
0939-6622208/13993977490
采购单位
西和县园林局
采购单位地址
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建设大厦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39-6622208
代理机构名称
陇南昶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农牧局旁油橄榄办家属楼3单元33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39-8599434/15109483217
附件:
附件1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LCL-2026-06-2标段编号:LCL-2026-06-2项目名称: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采购人:西和县园林局代理机构:陇南昶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3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文件编制16四、开标和评标.19五、废标和串通投标.22六、中标22七、合同签订及履行.23八、询问和质疑24九、其他规定.25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628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28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29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32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41第一部分商务要求4344第二部分技术要求47第五章评标办法...62第七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满意度调查问卷..63第八章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第一章投标邀请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64.200.102/)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CL-2026-06项目名称: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492,160.55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一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605,012.26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一包)1(项)详见采购文件1,605,012.261,605,012.2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合同包2(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887,148.29元第1页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1(项)详见采购文件1,887,148.291,887,148.2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具备良好的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行政处罚名单截图;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第2页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合同包2(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合同包2(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64.200.102/)免费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3坐席(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社会公众可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数字证书或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陇南市公共资第3页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60.164.200.102/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3.该项目开标评标活动通过“陇南市(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按照“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投标文件,并凭CA数字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全流程必须使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②投标人须按时凭CA数字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网上开标。4.该项目采用“暗标盲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和县园林局地址: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建设大厦六楼联系方式:0939-6622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陇南昶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农牧局旁油橄榄办家属楼3单元331室联系方式:0939-8599434/151094832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凯歌电话:0939-6622208/13993977490陇南昶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4日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1项目名称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1.1招标文件编号LCL-2026-06-2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2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是1.2暗标格式要求技术标部分暗标格式要求:1、签章:不得对“暗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或上传带有签章的扫描页。2、版面:采用A4纸张大小。3、排版: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标题与正文)均为白底黑字,字号采用“宋体”“四号”字,段间距为0,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4、图表:“暗标”文件中如包含图表,应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文字采用仿宋五号。5、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过往项目业绩内容、投标人独有的标准名称或编号等,也不得出现其他具有标识性作用的符号、图案等。对投标文件未按上述“暗标”要求制作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1采购人采购人:西和县园林局地址: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建设大厦六楼联系人:王凯歌联系电话:0939-6622208/139939774902.2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陇南昶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农牧局旁油橄榄办家属楼3单元331室联系人:张佳联系电话:0939-8599434/15109483217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4.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具备良好的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行政处罚名单截图;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8)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并声明本次投标不是联合体投标(格式和内容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9)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查(是/否)7.1是否接受分公司投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9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9.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9.8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比例是(是/否)整体预留口分包预留按比例预留口预留比例100%11.1是否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否(是/否)14.3招标文件的构成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作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4条款执行。15.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3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接受/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不收取)24.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25.1电子投标文件份数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1正1U盘。邮寄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农牧局旁油橄榄办家属楼3单元331室,联系人:张佳,联系电话:0939-8599434/1510948321725.4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投标文件的每一页要求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此要求不适用于暗标部分,暗标部分须遵循暗标格式要求,详见上表1.2)26.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0.164.200.102/TPBidder/memberLogin)。26.1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成功上传提交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0.164.200.102/TPBidder/memberLogin),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28.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8.6开标各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保持电子交易系统中“群聊”功能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7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系统的询标回复相关功能模块中进行回复,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9.1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34.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3.1分包履约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47.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48.1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格为计价基础,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2003]857号)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取,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49.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在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49.2投标真实性承诺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必须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没有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若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1、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21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2、此项目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其他补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者中标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充内容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2、开始开标前检查自己开标设备网络稳定性,如有中途退出等问题,后果自负。3、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检查CA锁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是否过期,如过期请提前续费,再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社会公众可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数字证书或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60.164.200.102/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5、该项目开标评标活动通过“陇南市(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按照“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投标文件,并凭CA数字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全流程必须使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②投标人须按时凭CA数字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网上开标。6、投标报价:须包括人工费(含社保)、运输费、水电能耗、日常管理费、设备使用、税费等所有费用。7、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评审过程判、述标等操作投标人响应澄清答疑、谈判及询标时,将使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询标功能。各投标人要诚信、守时,及时响应;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响应,导致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澄清、谈投标人具体使用步骤是,投标人首先登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60.164.200.102/TPBidder/memberLogin)”,在“询标回复”中进行回复该询标是由评标委员会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内发起;投标人应确保在网络环境良好系统无误的情况下回复,以保证沟通效果。第10页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采购。1.2暗标评审方式及格式要求。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统称。2.5“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6“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2.1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4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3.知识产权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第11页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5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格式自拟)。4.2符合《投标邀请》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5.关于联合体投标5.1若《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并在电子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我要投标”登记时,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登记。主体方必须按要求填写其他联合体各方的信息。(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于关联企业投标第12页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分公司投标7.1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7.2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8.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关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9.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6中标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9.7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9.8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投标费用10.1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第13页11.现场踏勘1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踏勘。11.2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11.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采购进口产品12.1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13.节能产品13.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二、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构成1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4)采购项目需求;(5)评标办法;(6)合同条款及格式。14.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4.3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作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4条款执行。14.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4.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4.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14页15.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15.3投标人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15.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三、投标文件编制16.要求1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6.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3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7.1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5页18.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8.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报价19.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9.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9.3除《采购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20.投标保证金20.1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21.1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三章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2.技术响应文件22.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2.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等资料,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响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22.3电子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佐证材料中必须列出该项参数的具体数值或内容;对于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3.商务响应文件23.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3)商务响应表;(4)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第16页(5)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4.投标有效期2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4.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电子投标文件。25.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并上传投标文件。25.2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证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3电子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2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25.5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5.6电子投标文件统一在“新点投标制作软件(陇南版)”中编制。2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26.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26.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电子投标文件。27.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固化后,重新上传,以开标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2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第17页四、开标和评标28.开标28.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28.2开标时,采用“陇南市(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电子语音方式进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8.3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必须对唱标的内容进行确认。28.4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8.6各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保持“群聊”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7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系统的询标回复相关功能模块中进行回复,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9.资格审查29.1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0.评标委员会30.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0.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0.3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31.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投标函、商务响应表、技术响应表:是否提供(如有一项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投标。(3)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加注“●”号条款(除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外)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注: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设置加注“●”号的条款,则视为本项目无实质性条款,评标专家对本项不进行评审。)(4)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投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注:如果本项目所采购标的物没有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评标专家对本项不进行评审。)(5)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第18页(6)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是否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6.其它无效情形。31.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31.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31.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31.6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扣除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总投标报价x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扣除比例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32.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32.1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方式指派授权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3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第19页32.3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电子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3.投标的比较和评价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4.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公正、客观、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评标方法34.2.1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电子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4)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4.2.2最低评标价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中小企业有关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第20页(2)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5.其他注意事项35.1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5.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5.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5.4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五、废标和串通投标36.废标的情形36.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2废标后,采购人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8.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六、中标39.中标人的确定第21页39.1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9.2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9.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4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0.中标通知书40.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七、合同签订及履行42.签订合同42.1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2.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3.合同分包43.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43.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44.履约保证金44.1若《采购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45.合同验收45.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第22页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八、询问和质疑46.询问46.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46.2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询问。47.质疑4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47.2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7.3对采购需求的质疑,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47.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法定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47.5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4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第23页(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4)未在法定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疑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质疑文件提交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农牧局旁油橄榄办家属楼3单元331室九、其他规定48.采购代理服务费48.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格为计价基础,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2003]857号)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取,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49.中标通知书领取49.1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50.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代理机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单位的意见。第24页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须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均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形式递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第25页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编号:包号: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详细地址: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月日第26页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四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五、第27页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具备良好的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第28页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行政处罚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8.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并声明本次投标不是联合体投标(格式和内容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第29页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注:1.所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每一项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首页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3.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二、三、四项内容。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5.“投标截止日“是指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第30页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服务期限)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内容。3.我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会发生《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所列情形,不会在投标有效期日内撤回投标文件。4.我方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甘肃”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行政处罚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7.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8.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9、我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0.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注:不提供此函视为无效投标。第31页(二)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以下声明函必须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32页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不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节能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第33页(四)联合协议(如有)致(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们决定自原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公开招标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第34页(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总价(万元)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应是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2.“开标一览表”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可以逐页签字或盖章也可以在落款处签字或盖章。3.“开标一览表”按包分别填写。第35页(六)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单位:元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期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注:1.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个分项内容。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36页(七)技术响应表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条款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注:1.条款号指项目需求书中的序号或者编号,项目需求书中标注“”的条款,”。也必须在“条款号”中标注“2.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如: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3.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佐证材料中必须列出该项参数的具体数值或内容;对于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4.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内容应提供技术支撑材料。第37页(八)服务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备注123…注:可采用表格或文字描述,格式由投标人自定。第38页(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注:若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39页(十)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序号采购要求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二)服务要求(三)交货要求(四)付款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注:1.不提供此表视为无效响应。2.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视为虚假材料。3.条款号指项目需求书中的序号或者编号,项目需求书中标注“●”的条款,也必须在“条款号”中标注“●”。4.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如: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5.投标人在《商务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0页(十一)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序号项目承诺内容1保修期内2保修期后3培训方案4其他内容注:供应商可参照以上格式和内容或由供应商自拟格式。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1页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包括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的总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二、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时间:一年。(养护项目连续考核3个月,考核不合格或一年累计5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按月(考核结束)支付服务费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不收取(收取不收取)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或根据采购合同规定,对供应商的交付成果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第42页第二部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一、事项说明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应依据《西和县2026年度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方案》完成绿化养护管理和周边公共区域的综合管护工作。园林绿化养护范围:旧城区一、二马路、仇池广场、乞巧园、避难广场、香山街、鼓楼街、解放街、夫子街、小杜公园,城北加油站公园、麻池桥头公园、城北“口袋公园”、站前广场至卢河大桥隔离带、伏羲大道、汽车站前公园、崆峒路、滨河西路(农场桥头至东河桥头)、市场路、青岛路、十天高速北出口、汉源大道、中山北路等范围的绿地。面积约135388.88m2,其中绿地面积约86078m2,落叶乔木9427株,常绿乔木2124株、水域面积1968m2,造型树4株。园林绿化养护内容:软质景观绿化部份:浇水、除草、施肥、松土、排水、筑堰、除虫打药及预防虫害、乔木修枝、涂白、灌木修剪造型、草坪修剪,局部苗木移动补植、死树枯枝清理、蒙尘冲洗等;软质景观水景部份:给水、排水、水面污物及垃圾清理;硬质景观:砼浇注而成的景观如砼地面、砼亭子、桥面等对其表面砂浆脱落、油漆脱落、瓦片掉落等进行表面修补;石材铺装而成的景观如石材地面、树池座凳、栏杆、景墙立面等进行石材破损修补及石材面污物清洗;木材制作的景观如亭子、桥面、栏杆、座凳、花架等进行油漆修补、翻新涂刷、局部木材面修补;石块点缀的假山、驳岸、散石、景石等进行石头表面污物清洗,砂浆及砼基座修补;雕塑、小品进行表面卫生清理,表皮脱落修复;给排水设施设备及亮化灯具线路进行开关、取水头、灯泡、灯罩维修更换。二、绿化养护管理事项一)灌溉对绿地和常绿乔木进行漫灌为主,对行道树及盆花进行漫灌和喷灌浇水,灌溉和浇水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节约用水不浪费。浇水次数看天气和土壤墒情适当增减。保持植物长势良好,不出现大明显枯萎等缺水现象。(二)施肥第43页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开展秋冬季施肥和人工追肥,秋冬季施肥以农家肥和复合肥料为主,化肥为辅。追肥采取叶面喷施肥料等措施办法进行追肥。12-1月进行秋冬施肥,各类肥料用量符合养护标准规定。5-7月,追肥随浇水同时进行,追肥以氮磷肥为主。新栽苗木新梢生长达10cm以上开始施肥,以促进枝叶生长充实。8月份以后不再进行追肥。(三)中耕除草根据土壤颗粒结构对粘性土壤采取深翻松土,并配合施肥改良土壤。定期对草坪进行松土、透气、疏根管理,花卉区域定期除草松土。及时清理区域内的杂草。浇水后及时松土保墒,杂草杂树及时除早、除小、除净,树下无明显杂草。(四)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进行。在春、秋每隔20-25天采用杀虫剂、杀菌剂进行大面积预防性喷施农药。在夏季对发生病虫害的植物进行针对性农药防治。对重点区域、主要景观区定期进行“灭四害”和地下害虫防治,防治采用农药稀释灌根办法进行。做好树木花草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每天检查枝叶的生长情况,发现叶片卷缩、叶色变褐、变白、发黄以及枝条着生虫卵、虫孔、流油、流水、木屑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喷药防治,以保证树木花草健康旺盛生长。(五)修剪(1)落叶乔木的修剪要按照树木生长特征由专业人员进行修剪。主要剪去枯死枝、过密枝、徒长枝,并将生长过高枝短截,同时对影响供电、通讯线路安全的树枝及时予以修剪。(2)绿篱及造型小灌木的修剪,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修剪的要求和标准,在植物生长季节及时进行修剪,以确保景观效果。(3)花灌木的修剪需整形修枝,主要以剪去枯死枝、过密枝、徒长枝为主。(4)按照草坪修剪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完成修剪。(5)按季对常青树进行整形修枝。(六)绿化给水喷灌系统的管理维修绿化给水喷灌系统发生故障及破坏时,要及时进行修理、更处理,以保障正常使用。第44页(七)垃圾清扫保洁每天清扫绿化带内生活和绿化垃圾并及时清运,以保持绿化带内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八)养护管理1、及时做好苗木的抹牙除萌蘖枝工作;2、负责树木花草养护管理工作,遇到刮风、下雨天气时应上路巡视,及时处理断数断枝;3、需要进行冬季防冻保湿的绿化区域,依照有关规范要求实施管护。负责做好责任区内树木的搭风障等越冬防护工作。(九)绿化养护标准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标准草地、花带清洁率无杂草、石块、树叶及剪下的枝干等98%草地完好率草地无被践踏,破坏现象,及时植补完整,无黄土裸露现象100%绿化设施完好率草地围栏、花池、喷泉、座凳、园灯、警示牌等设施保持清洁完好98%草地生长良好率草地不缺肥、不干死、不徒长、生长良好;平整美规、草编整齐,保持3-8cm高99%花木整形修剪合格率花木整形、修剪能满足园林功能的要求,符合花木生长规律,造型优美、景观丰富99%花木生长合格率花木长势良好,及时补种,无残缺、损坏现象99%防止人为破坏率劝诫行人、车辆不要践踏草地,在各个绿化地方设置各种提示标语≤1%病虫害防治及时率病虫防治以预防为主,对已发病的花木、草地及时实施消灭病害、虫害100%(十)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综合管护事项第45页(一)负责养护区域广场及道路的保洁;由专人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包括广场、道路、人行道和绿地,确保地面和绿化带无垃圾和污垢;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每日做到100%日产日清;(二)负责养护区域各项公用设施设备的工程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公共区域的路灯、景观灯、灌溉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障各项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对园区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至少疏通2饮;雨、污水井每月至少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防止路面积水影响通行;汛期做好雨水疏通排放工作。四、人员配备要求:一、人员配备根据《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方案文本,结合养护区域广场及公共区域管护和绿化项目的具体情况,长期每日人员配备如下: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职称的签发机构须为县级及以上职改部门,在本行业从事过类似工作,负责整个团队的管理、培训、考核,做好每日巡查工作,接受并下达业主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与各相关单位的衔接工作,制定并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提高绿化养护质量,确保养护工作有序开展,项目负责人、绿化管护队长、花卉园艺师、绿化工、花卉工等不得少于14人,短期临时聘用:根据季节不同,气候变化不同可临时聘请普工若干名。五、其他需求1、乙方在绿化养护管理、周边公共区域范围内提供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六、费用组成计划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常绿乔木株1148包含浇水、除草、施肥、松土、排水、筑堰、除虫打药及预防虫害、乔木修枝,局部苗木移动补植、死树枯枝清理,全年乔木养护成活率不低于98%。2常绿球株976包含浇水、除草、施肥、松土、排水、筑堰、除虫打药及预防虫害、乔木修枝,局部苗木移动补植、死树枯枝清理,全年养护成活率不低于98%。3落叶乔木株5007包含浇水、除草、施肥、松土、排水、筑3落叶乔木株5007堰、除虫打药及预防虫害、乔木修枝,局部苗木移动补植、死树枯枝清理,全年乔木养护成活率不低于98%。4落叶球株4420包含浇水、除草、施肥、松十、排水、筑堰、除虫打药及预防虫害、乔木修枝,全年养护成活率不低于98%。5地被灌木m²86078.11灌木修剪造型、草坪修剪,苗木移动补植、死树枯枝清理,全年灌木养护成活率不低于95%,草坪养护成活率应达到100%。6硬质地面破损修复m²49310.77园林建筑、雕塑、园路广场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石材铺装而成的景观如石材地面、树池座誉、栏杆、景墙立面等进行石材破损修补及石材面污物清洗;木材制作的景观如亭子、桥面、栏杆、座凳、花架等进行油漆修补、翻新涂刷、局部木材面修补;石块点缀的假山、驳岸、散石、景石等进行石头表面污物清洗,砂浆及砼基座修补;雕塑、小品进行表面卫生清理,表皮脱落修复,养护产生垃圾的清运至环卫指定集中点(含硬质地面及景观小品、量化等设施维护)7水景工程水面污物及垃圾清理m²1968水面污物及垃圾清理、砼浇注而成的景观如砼地面、砼亭子、桥面等对其表面砂浆脱落、油漆脱落、瓦片掉落等进行表面修补,养护产生垃圾的清运至环卫指定集中点。第47页第五章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评标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行。1.符合性审查;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投标函、商务响应表、技术响应表是否提供(如有一项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投标。3招标文件规条款定的实质性加注“●”号条款(除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外)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注: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设置加注“●”号的条款,则视为本项目无实质性条款,评标专家对本项不进行评审。)4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投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注:如果本项目所采购标的物没有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评标专家对本项不进行评审。)5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6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是否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6)其它无效情形。2.澄清有关问题;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第48页流标报告标段名称: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标段编号:E6212000612016518001002流标原因:按照清标发现2家投标单位出现异常各2处,作无效处理。现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按招标文件规定,作废标处理。西和县2026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二包)评标委员会pwqz_63054,pwqz_63055,pwqz_63056,pwqz_63057pwqz_6305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林绿化养护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