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大黑垃圾袋废标公告(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都江堰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1812026000004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终止评审

三、其他补充事宜

废标原因: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供应商无效投标(响应)名单及原因:成都勤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陈某某低压电工证未复审且未提供相关复审相关证明材料。2、税费、服装费计算有误。德阳齐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积金计算有误。四川万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单价汇总金额和总价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发出价格修正确认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确认。成都恒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享受社保减免和岗位补贴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减免证明材料。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60965780。监督投诉机构:都江堰市财政局 电话:028-8974793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都江堰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都江堰市石羊镇影剧院街1号
联系方式:028-87216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二楼
联系方式:028-60965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028-60965780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27日

相关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N510181202600000420260305001)-文件集.zip

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物业服务项目合同项目编号:N5101812026000004采购方:受托方:年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医院;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建筑面积约㎡。第三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服务内容1.环境维护服务:按照医院后勤部和各科室要求,负责医院三个项目的清洁打扫、消毒工作,垃圾收集、分类与记录,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其他临时性工作等。2.秩序维护服务:负责医院公共区域、停车区域及门诊楼和住院部秩序的管理、保卫(应急)工作。3.水电维修及绿化维护服务:负责卫生院全院水电维修、日常巡查、电梯安全巡查、绿化的日常维护、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第三条服务要求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应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环境维护服务要求(1)负责医院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及环境消杀。包括楼内所有诊断室、治疗室、病房、办公区、辅助用房、公共区域各楼层卫生间、外围环境、楼道通道、屋顶及雨棚顶、天台天井、楼外公共区域、外墙玻璃及室内玻璃、门窗、电梯轿厢、室内家具电器、公共设施、强弱电井(含风井、设备井)、配电箱(含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维护工作;下水道、阴阳沟的疏通、垃圾的清运工作(含生活垃圾、医疗特殊垃圾);遇医院创卫、迎检、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时应加强保洁频次,满足医院要求。(2)做好各区域保洁维护,特别是门诊区域、外围公共区域、病区开水房、厕所、楼道、垃圾桶卫生。(3)每天打扫公共部分做到杂物、废弃物立即清理。(4)区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5)及时清扫大区域地面积水、垃圾,使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6)对设备、设施的表面进行清洁、抹净处理,保持洁净。(7)各类标识标牌、宣传栏、户外灯箱灯具、候诊椅、板凳的卫生保洁。(8)医疗废物的收集、规范运输、登记管理、暂存处的清洗消毒。(9)特殊情况的卫生保洁任务。(10)所有天花、顶灯高处物品的高处除尘的基础保洁。(11)医院所有灯具、玻璃、不锈钢、墙面、风口的基础除尘保洁。(12)保洁人员根据医院院感管理要求,收集各病区医疗废物。负责与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签字手续清楚,不得任意遗弃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医疗废物流失。其他废旧物资根据医院规定,由医院统一组织人员回收。(13)床单终末消毒: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指导下,于患者出院、转院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14)配合医院做好各项创建活动和检查工作,完成突击、抢险安全应急工作。如遇灾害天气(如暴雨、雷电、大风)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应,做好灾后清理工作。(15)遇医院重要庆典或接待工作需加强保洁频次,满足医院要求。(16)供应商做好新入职保洁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的管理要求。日常培训工作中,工作人员须人人参加,全年不得少于四次。(17)针对各保洁作业内容需制定保洁作业操作流程(如日常保洁、专项保洁、特殊科室保洁均具有操作流程)。(18)配合医院院感科科室要求,做好院感知识培训和实操。2.秩序维护服务要求(1)依照医院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医院秩序维护工作实际情况,配置秩序维护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2)医院院区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3)医院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治安保卫工作。(4)配合后勤保障、应急办受理院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医院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5)院区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院区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有群体性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暴力伤医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流程。(6)医院院区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7)与相关的职能科室、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形成群防群治体系。(8)其它属于秩序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医院临时交办的任务。(9)每年在医院进行反恐防暴演练,不低于1次。(10)车辆及交通管理:在上下班高峰期,秩序维护人员在出入口疏导车辆进出。(11)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需对进入院内的非机动车进行管理。3.水电维修、绿化维护服务要求(1)水电工:对医院所有院区水电问题进行每月排查、维修等。接到医院维修电话应立即响应,响应后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除不可抗力原因外)。(2)水电工同时从事园林绿化工作,每月2次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枝)、除草、清理枯叶、枯树、防病、防虫、施肥等工作。(3)水电工兼园林绿化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必须协助甲方完成临时性突击工作任务。第四章人员和物资配置第四条1、乙方对本项目配置总人数不得低于11人,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人员配置及服务内容如下:序号岗位最低人数配置要求服务内容备注11项目经理11.负责医院的物业服务及人员管理。2.协调与院方的工作、协助医院处理临时工作。22环境维护服务人员51.负责门诊、办公区、住院病区等环境卫生的维护。2.负责院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 护工作。3.医疗废物收集及管理。4.帮助临床科室或行政后勤科室处理一些临时性的工作。5.协助供应室日常工作。6.药品搬运。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保洁工作任务33秩序维护服务人员41.负责公共秩序维护。2.车辆、人员、大件物资出入管理、来人就医引导、协助院方完成日常工作等。3.院内防火防暴防盗。4.帮助临床科室或行政后勤科室处理一些临时性的工作。44水电维修兼绿化维护服务人员1负责全院水电维修、设施设备巡查及绿化的日常维护2、物资配置乙方须配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物资耗材工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本项目约定的各项工作,且至少满足以下配置的最低数量。具体名称和数量详见下表:序号物品名称型号数量1大黑垃圾袋85*90cm360把2中号黑垃圾袋48cm420把3小号黑垃圾袋34cm3480把4大排拖90cm60把5大排拖60cm60把6小排拖40cm60把7消毒液450ml360瓶8洁厕王500g360瓶9洗衣粉300g/袋360包10洗洁精410g/瓶12瓶11线香36盒12蚊香36盒13大扫把72把14胶扫把48把15撮箕48个16毛巾96张17水桶48个18皮革清洗剂24瓶第5章物业综合服务费第五条物业综合服务费1、综合服务费总金额为元/年,大写:。2、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进行支付,自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甲方确认乙方上月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结算;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月,大写:。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甲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提供发票存在瑕疵,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若乙方未能达到服务项目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于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甲方提供一间物业管理用房和部分办公用品;6、甲方在检查监督中提出意见,乙方必须立即予以整改,乙方不予整改、拖延整改或屡次再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甲方不承担物管工作人员各种保险、生活费、医疗费。物管人员在上下班、在岗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和疾病均由物管公司全权负责。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乙方需承担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9、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2、依据合同约定的工作标准履行工作职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由甲方提供的物品设施档案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等;(如:物业管理用房、办公桌椅、相关配套设施及其他资料)4、在办理物业交接时,对甲方提供的物品设施和资料进行查验并办理验收手续。5、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督查指导。6、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八条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的(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过程中给甲方造成损失、人员配备未达到要求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或者违反劳动合同引发纠纷并对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甲方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权按照500元/次扣除服务费;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若发生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合同全年费用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条若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乙方物业服务费,除应及时支付,还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0.03%/天的违约金,如遇特殊原因需双方协商。第十一条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七章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第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五条本项目服务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物业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九章附则第十六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八条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除另有生效法律文书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诉讼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同签署后由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第二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 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乙 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版本号:N510181202600000420260305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812026000004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都江堰市第七人民医院)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6年03月05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都江堰市第七人民医院)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120260000041.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1.3.招标项目简介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蓉采贷”联系方式见附件。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都江堰市第七人民医院)地址:柳街镇顺江社区乌龙沟街2号邮编:611830联系人:仰先生联系电话:028-87216217代理机构: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二楼邮编:611830联系人:文女士联系电话:028-6096578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6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12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都江堰市第七人民医院)和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都江堰市第七人民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一、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二、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按月考核,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都江堰市第七人民医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仰先生联系电话:028-87216217地址:柳街镇顺江社区乌龙沟街2号邮编:61183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女士联系电话:028-60965780地址: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二楼邮编:61183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6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1,3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00(项)451,300.00物业管理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00(项)451,300.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都江堰市沿江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无无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内容要求(一)服务内容 1.环境维护服务:按照医院后勤部和各科室要求,负责医院三个项目的清洁打扫、消毒工作,垃圾收集、分类与记录,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其他临时性工作等。2.秩序维护服务:负责医院公共区域、停车区域及门诊楼和住院部秩序的管理、保卫(应急)工作。3.水电维修及绿化维护服务:负责卫生院全院水电维修、日常巡查、电梯安全巡查、绿化的日常维护、修剪、病虫害防治等。(二)服务要求1.环境维护服务要求(1)负责医院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及环境消杀。包括楼内所有诊断室、治疗室、病房、办公区、辅助用房、公共区域各楼层卫生间、外围环境、楼道通道、屋顶及雨棚顶、天台天井、楼外公共区域、外墙玻璃及室内玻璃、门窗、电梯轿厢、室内家具电器、公共设施、强弱电井(含风井、设备井)、配电箱(含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维护工作;下水道、阴阳沟的疏通、垃圾的清运工作(含生活垃圾、医疗特殊垃圾);遇医院创卫、迎检、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时应加强保洁频次,满足医院要求。(2)做好各区域保洁维护,特别是门诊区域、外围公共区域、病区开水房、厕所、楼道、垃圾桶卫生。(3)每天打扫公共部分做到杂物、废弃物立即清理。(4)区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5)及时清扫大区域地面积水、垃圾,使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6)对设备、设施的表面进行清洁、抹净处理,保持洁净。(7)各类标识标牌、宣传栏、户外灯箱灯具、候诊椅、板凳的卫生保洁。(8)医疗废物的收集、规范运输、登记管理、暂存处的清洗消毒。(9)特殊情况的卫生保洁任务。(10)所有天花版、顶灯高处物品的高处除尘的基础保洁。(11)医院所有灯具、玻璃、不锈钢、墙面、风口的基础除尘保洁。(12)保洁人员根据医院院感管理要求,收集各病区医疗废物。负责与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签字手续清楚,不得任意遗弃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医疗废物流失。其他废旧物资根据医院规定,由医院统一组织人员回收。(13)床单终末消毒: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指导下,于患者出院、转院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14)配合医院做好各项创建活动和检查工作,完成突击、抢险安全应急工作。如遇灾害天气(如暴雨、雷电、大风)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应,做好灾后清理工作。(15)遇医院重要庆典或接待工作需加强保洁频次,满足医院要求。(16)供应商做好新入职保洁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的管理要求。日常培训工作中,工作人员须人人参加,全年不得少于四次。(17)针对各保洁作业内容需制定保洁作业操作流程(如日常保洁、专项保洁、特殊科室保洁均具有操作流程)。(18)配合医院院感科科室要求,做好院感知识培训和实操。2.秩序维护服务要求(1)依照医院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医院秩序维护工作实际情况,配置秩序维护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2)医院院区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3)医院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治安保卫工作。(4)配合后勤保障、应急办受理院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医院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5)院区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院区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有群体性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暴力伤医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流程。(6)医院院区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7)与相关的职能科室、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形成群防群治体系。(8)其它属于秩序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医院临时交办的任务。(9)每年在医院进行反恐防暴演练,不低于1次。(10)车辆及交通管理:在上下班高峰期,秩序维护人员在出入口疏导车辆进出。(11)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需对进入院内的非机动车进行管理。3.水电维修、绿化维护服务要求(1)水电工:对医院所有院区水电问题进行每月排查、维修等。接到医院维修电话应立即响应,响应后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除不可抗力原因外)。(2)水电工同时从事园林绿化工作,每月2次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枝)、除草、清理枯叶、枯树、防病、防虫、施肥等工作。(3)水电工兼园林绿化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必须协助采购人完成临时性突击工作任务。(三)服务标准1.环境维护服务标准(1)确保人员足额,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清洁标准应符合医院院感要求及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保洁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3)公共外环境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三次,其余时间为局部打扫和巡视维护;公共区域的路灯灯柱、花台、公共座椅、宣传栏、指示牌、垃圾桶保证每日两次保洁;及时完成垃圾桶内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绿化带、花台、绿地内无杂物,花台、雕塑表面干净无污渍。(4)门诊区域的室内外区域在每日早上完成地面清扫工作;每日上午完成门、窗、桌、椅、床及公共设施的清洁卫生工作;每20-30分钟巡视维护一次厕所、楼道的清洁卫生,达到医院卫生要求,公区厕所需配置专人保洁,按要求填写巡回保洁记录单;积极热情帮助病人及家属的就医;及时完成垃圾桶内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分诊台、护士站台、候诊椅洁净无尘,候诊室及一切陈列设施无灰尘。玻璃门、窗户、纱网每月清洁一次,隔帘及窗帘半年清洁一次,空调滤网一年清洁一次。(5)所有病房区域每日早上完成地面清扫工作;所有病床、床头柜物体表面及治疗准备间、治疗室清洁要在早上临床治疗前完成(循环维护);每日上午完成门、窗、桌、椅、开水房、厕所、设备带及其它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及时完成出院、转科、转床、转院患者床单元的终末处置;每日下午完成厕所、开水房、设备井及辅助用房的清洁卫生;每20-30分钟巡视维护一次开水房、厕所、楼道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及时完成垃圾桶内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玻璃门、窗户、纱网每月清洁一次,隔帘及窗帘半年清洁一次,空调滤网一年清洁一次。在完成本职工作下听从科室护士长的安排。(6)各类行政、办公、业务、休息室、会议室、接待室非临床用房的清洁,每天清洁为2次,每天例行清洁的时间及周、月集中清洁时间为商定时间,清洁时间的执行以不影响医院公务为原则。(7)所有公共区域的厕所,严格按“四有四无”(有墙、有顶、有门窗、有化粪池;厕室内清洁基本无蝇、无异味、化粪池有盖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执行。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公厕日常管理工作,制作标准公示牌上墙,明确岗位职责和清洁标准。每天定时清扫、跟踪保洁,勤冲、勤刷、勤擦、勤换,做到无污垢、无积水、无积便、无积尘、无蚊蝇、无明显异味、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现象,定时消毒。工作人员每日如实填写厕所保洁作业记录。(8)医院公区清理①每日对院区内的小广告进行巡查及清除。②每月对院区内的标识标牌进行清洁,如遇医院检查应配合医院进行及时清洁。③公共区域环境消杀工作,每天至少三次。每次消杀区域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做好消杀记录,消杀率100%。(9)负责药品搬运工作,按照院方要求对所需药品进行搬运,并做好登记记录。2.秩序维护服务标准(1)确保人员足额,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根据医院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医院秩序维护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3)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4)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5)管理要坚持原则、工作慎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高度警惕、有理有节。(6)坚持原则,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妥善处理。(7)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管理,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8)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不与病员发生争吵或冲突。(9)有警必出。(10)从医院安全实际出发,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11)内部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健全。(12)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13)中标供应商在用工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队伍的稳定,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管理部门,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通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14)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并交医院备案;非本市户口从业安保工作应主动接受当地公安机关暂住证的办理和暂住人口的管理。(15)器材装备:配齐配足保卫人员装备,并在门卫室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对讲机耳机、雨衣、雨靴要求做到保卫人员人手一件。(16)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17)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18)协助公安派出所工作等。3.水电维修、绿化维护服务标准(1)负责各类水电设施日常维护维修与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负责做好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巡回检查和监视调整工作,按时准确做好各种报表记录。(3)负责配电设备的维修与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每15天进行对发电机房的发电机发电15分钟,保障医院突发停电后发电机正常运转,发电机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遇临时性停水停电工作,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医院做好应急处理,完成医院简单的日常维修工作。本项目所有涉及的水电日常维修和五金配件费用由采购人提供。(4)绿地内土质疏松,无杂草,草皮内无杂质。(5)无低洼高地,无积水,无石块,草坪加工平整。(6)各类乔灌木、草坪及时修剪、整枝。(7)适时修剪、浇水、施肥;无缺苗、空苗情况,死亡苗木及时清除,应及时补种。(8)树木生长健壮、旺盛,无枯死、病虫枝。(9)保持绿化整洁美观。无病虫害现象,应时花草开花,浇水及时。(四)人员配置要求1.为本项目配置总人数不得低于11人,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投标人承诺在入场后提供所有人员花名册(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提交配置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及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类特殊岗位服务人员的传染病筛查证明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并上交复印件,若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违约。进驻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相关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序号岗位最低人数配置要求服务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负责医院的物业服务及人员管理。2.协调与院方的工作、协助医院处理临时工作。2环境维护服务人员51.负责门诊、办公区、住院病区等环境卫生的维护。2.负责院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工作。3.医疗废物收集及管理。4.帮助临床科室或行政后勤科室处理一些临时性的工作。5.协助供应室日常工作。6.药品搬运。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保洁工作任务。3秩序维护服务人员41.负责公共秩序维护。2.车辆、人员、大件物资出入管理、来人就医引导、协助院方完成日常工作等。3.院内防火防暴防盗。4.帮助临床科室或行政后勤科室处理一些临时性的工作。4水电维修兼绿化维护服务人员1负责全院水电维修、设施设备巡查及绿化的日常维护3.人员配置基本要求(1)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45周岁(不含)以下,男女不限,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中级及以上证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具有3年及以上非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说明:1、工作经验:①提供其作为物业管理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内容应当明确拟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业主名称、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物业管理项目类型;②若供应商拟派人员单个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则可提供多个物业管理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③若供应商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2、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截图、【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扫描件和官网查询证明、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扫描件和二维码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环境维护服务人员(5人) ①环境维护组长(1人)年龄45周岁(不含)以下,男女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日常工作电子化台账管理,会操作智能化后勤管理系统。(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高处作业证复印件及复审合格的官网查询截图、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环境维护人员(4人)男女不限,55周岁(不含)以下。(3)秩序维护服务人员(4人)男女不限,50周岁(不含)以下,均应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员证书。(说明:提供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保安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水电维修兼绿化维护服务人员(1人)男女不限,50周岁(不含)以下,身体健康。持有高压及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证作业代码A或A4。(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均为全日制专职固定人员,所有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同岗位之间不得顶岗、换岗,人员配置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的规定,全年工作日全员在岗,实行标准工时。③投标人应及时、足额支付或缴纳物业服务人员的各项工资、社保、福利待遇,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劳动纠纷等概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六)业绩要求和服务实施方案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含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1个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业绩合同中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环境卫生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秩序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绿化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2、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实施方案,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方案至少包含:管理目标、培训方案、绿化管理方案、垃圾清运方案、保洁服务方案、水电维修方案、公共秩序管理方案、车辆管理方案。(2)应急预案,制定各项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含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公共治安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等。注: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是指提供内容与本项目无关、表述不清晰或前后矛盾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七)其他要求(说明: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本项目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语言行为符合工作地点的行为规范要求,按时上班,具体的工作时段需根据采购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安排。2、供应商须先行对所有上岗服务的员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上岗时须提供健康证明;所有人员要求无传染病及精神病等病史,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3、本项目所有人员工作期间出现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应当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4、保密措施到位,须有制度备查,对管理服务中接触到的与采购人有关的工作信息以及个人信息及其他一切工作秘密,做好保密工作,尤其对废旧纸质文件作专业销毁,不得违规作废品处理。5、供应商拟提供的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必须专职为采购人服务,工作人员如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后更换。若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工作人员的,视为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且不赔偿任何损失。6、供应商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7、根据采购人业务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8、进场人员每天实行打卡上班制度,考勤表跟人员工资表一致,在每月结算上月考核后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备采购人随时核查。(八)报价要求:报价包含员工工资、社保、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物资耗材工具、日常维修维护费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住房公积金、企业管理费、利润、法定税金(至少包含增值税及其附加)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报价的构成逐一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行拟定,分项报价不得缺项或漏项,否则,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1)员工工资:不少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2)社保:供应商应当为拟派到本项目法定工作年龄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生育保险,投标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应符合成都市最新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不少于《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9号)规定。(3)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按3人,共13天计算并予以支付;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 修正)】第四十四条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各岗位工资÷21.75天×3倍×加班人数×天数)。其余加班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轮休,供应商也可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列明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服装费:供应商为员工提供服装,每人每季不低于2套,供应商应全新购置并计入本项目总报价,且在报价中明确报出服装费的单价(元/套/人)及服装总套数。(5)物资耗材工具费:本项目保洁物品、保洁器具、易耗品均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合计每年应大于或等于11500元,不得以库存、免费或赠与减少投标报价并计入总价中。(6)住房公积金:按年工资总额5%至12%计提后进入总价。工资总额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19900101)”执行。(7)企业管理费、利润:由供应商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8)税费:①增值税;供应商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且在投标报价中明确税费比例。并考虑服务期内纳税人身份可能产生的变化。涉及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发生变化的,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进行分段计算,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分开体现。(提供电子税务系统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资格截图,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须明确税费比例,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②其他税费:供应商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他税费进行计算,并将其计入本项目的总报价中。(9)如投标人现已依法依规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涉及投标人拟配置服务人员的,须提供:①政策文件、②投标人的情况说明、③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④证明服务人员现已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对应的证明材料【若政策文件明确享受优惠(减免) 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证明材料且该证明材料须包含拟配置服务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若政策文件享受优惠(减免) 未要求政府部门审批的,则提供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对应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能体现已享受优惠(减免)政策人员在本项目能够享受优惠(减免)政策的期限,且该期限应当与情况说明中一致】(注:针对④中所提供证明材料须与本项目配置服务人员信息一一对应) 、⑤承诺享受优惠(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 投标人的情况说明,至少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拟享受的具体优惠(减免)政策(即政策类型)、享受优惠(减免)政策是否需要审批、针对本项目可享受优惠(减免)政策的期限、针对本项目拟减免的金额(供应商可自制表格)。(七)考核办法1、计分方式及结果运用:1)每月月底前由医院相关部门人员、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参加,每月考核检查一次。2)4个部分分别统计分数,每部分(除奖励加分外)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扣减分后为供应商当月的最终考核得分,具体计算如下:(保洁服务考核得分+秩序服务考核得分+绿化服务考核得分+公司服务考核得分)/4+奖励加分项=当月综合得分3)每月综合平均得分90分(含)以上的,费用按合同约定金额按月全额支付。4)月综合平均得分90分(不含)—85分(含)的,从90分起计,按当月每扣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200元;月综合平均得分为85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服务公司必须出具书面的整改方案并上报医院监管小组,同时进行单项整改,如果连续2月月考核中得分低于85分,视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5)每次支付合同费用前,供应商必须提供考核结果,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扣除当月处罚金额。2、具体考核细则:(1)考评方式①月考评:根据各项服务日常检查和处罚标准对日常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的考核。甲方将按各项服务标准严格管理,由甲方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备在服务费用支付时扣除。②考核:月考评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主要依据,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各单项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服务费。(2)其他考核要求①乙方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乙方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乙方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甲方或第三方(对甲方环境、秩序、卫生进行暗访检查的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②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乙方。并对相应内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甲方对物业服务效果进行考核,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支付物管费用。若因物业管理人员未履职到位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物业公司承担。(3)付款方式1)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提供发票存在瑕疵,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如遇除工资标准调整等变化原因导致中标人运营成本增加,中标人应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费用。如果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上级主管部门管辖,在物业管理上有重大变动,该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如遇采购人半年或年终预算限制,双方协商延时支付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序号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条款分值扣分规则扣分扣分原因分值物业保洁服务考核条款(100分)1院区大环境卫生无存在垃圾堆积、无杂物、下水无堵塞、地面无明显积水等,未达到招标文件清洁保洁要求的。8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2公共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无明显垃圾、杂物、污渍、异味、积水等,未达到招标文件清洁保洁要求的。8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3室内病区、办公区未达到招标文件清洁保洁要求的。8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4未按消杀要求;每天定时对院内各科室进行环境消杀、未对临时突发性需配合医院进行环境消杀。8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5收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时未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对各科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管理,并严格执行清运车及垃圾暂存点的清洁消毒。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6未按各科规定的工作流程清洁、保洁。8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7未严格按照院感要求对清洁工具抹布、拖布分色、分区使用,使用后未按要求清洗、消毒处理。清洁消毒后的清洁物品未按规定规范晾干存放;未严格按照卫生清洁规范流程操作,保洁员清扫间、休息间物品摆放规范、无杂物;未做好个人职业防护。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8清洁工具干净、整洁,不符合院方院感要求,有污渍、有异味,耗材存在异味,对人体造成损害等。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9医院PVC地面/瓷砖/水磨石地面等各类地面的养护工作,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10未按时完成规定的洗涤、消毒等工作。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11未按照院感部门要求,落实做好各类被服的消毒、隔离制度。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物业秩序考核条款(100分)1未按照要求做好机动车辆引导工作,院内车辆不得乱停乱放。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2上岗仪表不得体,未穿戴工作服、工作证,与病人发生争吵或肢体冲突。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3对发生的突发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或响应不及时。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分4未及时做好安全记录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5遇到打架、斗殴、盗窃等危害医院安全、财物的行为,未及时做好妥当处理。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3分6供应商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违反科室工作纪律;不服从科室管理;医院突发、临时、迎检工作未积极配合的。10每人/次扣1分7供应商员工未安全作业、未遵守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范的;未按各岗位、工种的操作性质,落实工作安全、防护措施,未确保安全生产的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的工作岗位,投标人员工未落实值班制、未履行上下班交班制度、未做好职业防护、未做好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交接记录等;未严格按照工种类别和国家、行业规范开展工作的。10每人/次扣1分8供应商员工发现院区安全隐患未及时通知医院的。10每次扣1分9供应商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怠工、拖工;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谈论病人病情、争吵、辱骂病人及家属。10每人/次扣0.-1分10供应商员工未穿工作服、未佩戴工作牌上岗;对病人未礼貌、热情、和蔼、做到语言文明。10每人/次扣0.5 分物业绿化考核条款(100分)1乔木类植物:未及时浇水,倒伏、倾斜的植物未及时扶正;植物生长情况差,未及时对植物进行修剪,有明显枯枝、病枝;未及时对病虫灾害进行灭治。2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2灌木类植物:未按时浇水;根部枯枝败叶堆积;未及时修剪,存在枯枝、病枝;未及时对害虫进行灭治。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3地坡及草坪:草坪内有白色垃圾,杂草明显;日常修剪不及时,草坪上杂草、枯草明显;发现病虫灾害未及时治疗;草坪上坑洼和鼠洞蚁穴未及时填补。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4其他情况:剪草、修枝、打药后未及时清理场地;上班时间未佩带工作服、工作证,着装不整洁;上班作与工作无关的事,脱岗、串岗,迟到早退;未及时完成院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3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物业公司服务考核条款(100分)1供应商在为医院提供服务期间,不遵守合同约定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医院管理;不接受医院职能部门对医院物业服务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内容、临时任务、应急处置的管理意见。10每次扣1分2供应商提供医院物业服务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与要求;提供的医院物业服务不能满足医院正常运行。5每次扣1分3供应商管理人员没有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的工作情况;不及时与采购人相关部门沟通、汇报、交换工作情况;不接受医院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质量监督。5每次扣2分4供应商不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遇重大检查、接待、节假日突击任务、上级单位特派工作时,不服从采购人调度和管理的;对应急突发事故的处理、发生自然灾害,不服从采购人调度和管理的。10扣0.5-2分5供应商频繁调换工作人员影响医院工作正常运行。5每人/次扣05.-1分6物资、耗材、工具、物业保洁设备未配备齐全、不能满足医院正常运行要求的。5每次扣0.5-2分7物资、耗材、工具、物业保洁设备不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商品。5每次扣1分8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5每次扣2分9物业管理人员未巡查到位,巡查日志记载不规范、完整。5每次扣1分10未配备员工冬季、夏季工作服;未统一物业公司工作标识的。5每次扣2分11供应商未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和预案,未制定、执行有效的作业安全规范等方面物业及劳务派遣服务工作的运作流程、操作规范、服务质量、应急处理的制度方案。10每次扣2分12未定期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记录完整,安全措施落实到位。10每次扣2分13水电维修工未在上班时间内对院区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接到医院维修通知不按时到场的。5每次扣2分14供应商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在医院提供物业服务期间,不遵守合同约定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医院管理;未制定、执行有效的物业服务监督、考核内容;对医院的意见、建议、有效投诉及其它处理措施未进行有效的整改、落实、配合、反馈工作;医院通知供应商沟通、协调,投标人未积极配合,未到场的。15每次扣2分奖励加分序号加分事项加分规则加分值备注1受到患者表扬(医院收到表扬信、锦旗、或区级以上满意度调查)经核实奖1分/次2配合医院完成上级各项检查任务和各项应急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获奖等)奖2分/次3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排除隐患,使医院免受重大损失的奖3分/次4拾到钱包、手机等有价物品并上交医院安全保卫部,必须有照片、有资料每起奖励2分5有切实有效的节能措施或建议,被医院采用并节能15%以上每项奖励5-10分(一)服务内容 1.环境维护服务:按照医院后勤部和各科室要求,负责医院三个项目的清洁打扫、消毒工作,垃圾收集、分类与记录,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其他临时性工作等。2.秩序维护服务:负责医院公共区域、停车区域及门诊楼和住院部秩序的管理、保卫(应急)工作。3.水电维修及绿化维护服务:负责卫生院全院水电维修、日常巡查、电梯安全巡查、绿化的日常维护、修剪、病虫害防治等。(二)服务要求1.环境维护服务要求(1)负责医院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及环境消杀。包括楼内所有诊断室、治疗室、病房、办公区、辅助用房、公共区域各楼层卫生间、外围环境、楼道通道、屋顶及雨棚顶、天台天井、楼外公共区域、外墙玻璃及室内玻璃、门窗、电梯轿厢、室内家具电器、公共设施、强弱电井(含风井、设备井)、配电箱(含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维护工作;下水道、阴阳沟的疏通、垃圾的清运工作(含生活垃圾、医疗特殊垃圾);遇医院创卫、迎检、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时应加强保洁频次,满足医院要求。(2)做好各区域保洁维护,特别是门诊区域、外围公共区域、病区开水房、厕所、楼道、垃圾桶卫生。(3)每天打扫公共部分做到杂物、废弃物立即清理。(4)区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5)及时清扫大区域地面积水、垃圾,使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6)对设备、设施的表面进行清洁、抹净处理,保持洁净。(7)各类标识标牌、宣传栏、户外灯箱灯具、候诊椅、板凳的卫生保洁。(8)医疗废物的收集、规范运输、登记管理、暂存处的清洗消毒。(9)特殊情况的卫生保洁任务。(10)所有天花版、顶灯高处物品的高处除尘的基础保洁。(11)医院所有灯具、玻璃、不锈钢、墙面、风口的基础除尘保洁。(12)保洁人员根据医院院感管理要求,收集各病区医疗废物。负责与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签字手续清楚,不得任意遗弃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医疗废物流失。其他废旧物资根据医院规定,由医院统一组织人员回收。(13)床单终末消毒: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指导下,于患者出院、转院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14)配合医院做好各项创建活动和检查工作,完成突击、抢险安全应急工作。如遇灾害天气(如暴雨、雷电、大风)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应,做好灾后清理工作。(15)遇医院重要庆典或接待工作需加强保洁频次,满足医院要求。(16)供应商做好新入职保洁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的管理要求。日常培训工作中,工作人员须人人参加,全年不得少于四次。(17)针对各保洁作业内容需制定保洁作业操作流程(如日常保洁、专项保洁、特殊科室保洁均具有操作流程)。(18)配合医院院感科科室要求,做好院感知识培训和实操。2.秩序维护服务要求(1)依照医院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医院秩序维护工作实际情况,配置秩序维护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2)医院院区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3)医院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治安保卫工作。(4)配合后勤保障、应急办受理院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医院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5)院区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院区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有群体性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暴力伤医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流程。(6)医院院区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7)与相关的职能科室、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形成群防群治体系。(8)其它属于秩序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医院临时交办的任务。(9)每年在医院进行反恐防暴演练,不低于1次。(10)车辆及交通管理:在上下班高峰期,秩序维护人员在出入口疏导车辆进出。(11)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需对进入院内的非机动车进行管理。3.水电维修、绿化维护服务要求(1)水电工:对医院所有院区水电问题进行每月排查、维修等。接到医院维修电话应立即响应,响应后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除不可抗力原因外)。(2)水电工同时从事园林绿化工作,每月2次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枝)、除草、清理枯叶、枯树、防病、防虫、施肥等工作。(3)水电工兼园林绿化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必须协助采购人完成临时性突击工作任务。(三)服务标准1.环境维护服务标准(1)确保人员足额,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清洁标准应符合医院院感要求及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保洁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3)公共外环境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三次,其余时间为局部打扫和巡视维护;公共区域的路灯灯柱、花台、公共座椅、宣传栏、指示牌、垃圾桶保证每日两次保洁;及时完成垃圾桶内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绿化带、花台、绿地内无杂物,花台、雕塑表面干净无污渍。(4)门诊区域的室内外区域在每日早上完成地面清扫工作;每日上午完成门、窗、桌、椅、床及公共设施的清洁卫生工作;每20-30分钟巡视维护一次厕所、楼道的清洁卫生,达到医院卫生要求,公区厕所需配置专人保洁,按要求填写巡回保洁记录单;积极热情帮助病人及家属的就医;及时完成垃圾桶内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分诊台、护士站台、候诊椅洁净无尘,候诊室及一切陈列设施无灰尘。玻璃门、窗户、纱网每月清洁一次,隔帘及窗帘半年清洁一次,空调滤网一年清洁一次。(5)所有病房区域每日早上完成地面清扫工作;所有病床、床头柜物体表面及治疗准备间、治疗室清洁要在早上临床治疗前完成(循环维护);每日上午完成门、窗、桌、椅、开水房、厕所、设备带及其它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及时完成出院、转科、转床、转院患者床单元的终末处置;每日下午完成厕所、开水房、设备井及辅助用房的清洁卫生;每20-30分钟巡视维护一次开水房、厕所、楼道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及时完成垃圾桶内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玻璃门、窗户、纱网每月清洁一次,隔帘及窗帘半年清洁一次,空调滤网一年清洁一次。在完成本职工作下听从科室护士长的安排。(6)各类行政、办公、业务、休息室、会议室、接待室非临床用房的清洁,每天清洁为2次,每天例行清洁的时间及周、月集中清洁时间为商定时间,清洁时间的执行以不影响医院公务为原则。(7)所有公共区域的厕所,严格按“四有四无”(有墙、有顶、有门窗、有化粪池;厕室内清洁基本无蝇、无异味、化粪池有盖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执行。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公厕日常管理工作,制作标准公示牌上墙,明确岗位职责和清洁标准。每天定时清扫、跟踪保洁,勤冲、勤刷、勤擦、勤换,做到无污垢、无积水、无积便、无积尘、无蚊蝇、无明显异味、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现象,定时消毒。工作人员每日如实填写厕所保洁作业记录。(8)医院公区清理①每日对院区内的小广告进行巡查及清除。②每月对院区内的标识标牌进行清洁,如遇医院检查应配合医院进行及时清洁。③公共区域环境消杀工作,每天至少三次。每次消杀区域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做好消杀记录,消杀率100%。(9)负责药品搬运工作,按照院方要求对所需药品进行搬运,并做好登记记录。2.秩序维护服务标准(1)确保人员足额,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根据医院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医院秩序维护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3)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4)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5)管理要坚持原则、工作慎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高度警惕、有理有节。(6)坚持原则,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妥善处理。(7)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管理,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8)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不与病员发生争吵或冲突。(9)有警必出。(10)从医院安全实际出发,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11)内部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健全。(12)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13)中标供应商在用工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队伍的稳定,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管理部门,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通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14)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并交医院备案;非本市户口从业安保工作应主动接受当地公安机关暂住证的办理和暂住人口的管理。(15)器材装备:配齐配足保卫人员装备,并在门卫室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对讲机耳机、雨衣、雨靴要求做到保卫人员人手一件。(16)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17)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18)协助公安派出所工作等。3.水电维修、绿化维护服务标准(1)负责各类水电设施日常维护维修与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负责做好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巡回检查和监视调整工作,按时准确做好各种报表记录。(3)负责配电设备的维修与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每15天进行对发电机房的发电机发电15分钟,保障医院突发停电后发电机正常运转,发电机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遇临时性停水停电工作,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医院做好应急处理,完成医院简单的日常维修工作。本项目所有涉及的水电日常维修和五金配件费用由采购人提供。(4)绿地内土质疏松,无杂草,草皮内无杂质。(5)无低洼高地,无积水,无石块,草坪加工平整。(6)各类乔灌木、草坪及时修剪、整枝。(7)适时修剪、浇水、施肥;无缺苗、空苗情况,死亡苗木及时清除,应及时补种。(8)树木生长健壮、旺盛,无枯死、病虫枝。(9)保持绿化整洁美观。无病虫害现象,应时花草开花,浇水及时。(四)人员配置要求1.为本项目配置总人数不得低于11人,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投标人承诺在入场后提供所有人员花名册(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提交配置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及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类特殊岗位服务人员的传染病筛查证明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并上交复印件,若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违约。进驻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相关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序号岗位最低人数配置要求服务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负责医院的物业服务及人员管理。2.协调与院方的工作、协助医院处理临时工作。2环境维护服务人员51.负责门诊、办公区、住院病区等环境卫生的维护。2.负责院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工作。3.医疗废物收集及管理。4.帮助临床科室或行政后勤科室处理一些临时性的工作。5.协助供应室日常工作。6.药品搬运。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保洁工作任务。3秩序维护服务人员41.负责公共秩序维护。2.车辆、人员、大件物资出入管理、来人就医引导、协助院方完成日常工作等。3.院内防火防暴防盗。4.帮助临床科室或行政后勤科室处理一些临时性的工作。4水电维修兼绿化维护服务人员1负责全院水电维修、设施设备巡查及绿化的日常维护3.人员配置基本要求(1)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45周岁(不含)以下,男女不限,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中级及以上证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具有3年及以上非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说明:1、工作经验:①提供其作为物业管理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内容应当明确拟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业主名称、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物业管理项目类型;②若供应商拟派人员单个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则可提供多个物业管理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③若供应商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2、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截图、【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扫描件和官网查询证明、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扫描件和二维码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环境维护服务人员(5人) ①环境维护组长(1人)年龄45周岁(不含)以下,男女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日常工作电子化台账管理,会操作智能化后勤管理系统。(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高处作业证复印件及复审合格的官网查询截图、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环境维护人员(4人)男女不限,55周岁(不含)以下。(3)秩序维护服务人员(4人)男女不限,50周岁(不含)以下,均应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员证书。(说明:提供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保安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水电维修兼绿化维护服务人员(1人)男女不限,50周岁(不含)以下,身体健康。持有高压及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证作业代码A或A4。(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均为全日制专职固定人员,所有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同岗位之间不得顶岗、换岗,人员配置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的规定,全年工作日全员在岗,实行标准工时。③投标人应及时、足额支付或缴纳物业服务人员的各项工资、社保、福利待遇,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劳动纠纷等概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六)业绩要求和服务实施方案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含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1个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业绩合同中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环境卫生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秩序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绿化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2、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实施方案,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方案至少包含:管理目标、培训方案、绿化管理方案、垃圾清运方案、保洁服务方案、水电维修方案、公共秩序管理方案、车辆管理方案。(2)应急预案,制定各项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含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公共治安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等。注: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是指提供内容与本项目无关、表述不清晰或前后矛盾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七)其他要求(说明: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本项目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语言行为符合工作地点的行为规范要求,按时上班,具体的工作时段需根据采购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安排。2、供应商须先行对所有上岗服务的员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上岗时须提供健康证明;所有人员要求无传染病及精神病等病史,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3、本项目所有人员工作期间出现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应当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4、保密措施到位,须有制度备查,对管理服务中接触到的与采购人有关的工作信息以及个人信息及其他一切工作秘密,做好保密工作,尤其对废旧纸质文件作专业销毁,不得违规作废品处理。5、供应商拟提供的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必须专职为采购人服务,工作人员如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后更换。若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工作人员的,视为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且不赔偿任何损失。6、供应商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7、根据采购人业务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8、进场人员每天实行打卡上班制度,考勤表跟人员工资表一致,在每月结算上月考核后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备采购人随时核查。(八)报价要求:报价包含员工工资、社保、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物资耗材工具、日常维修维护费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住房公积金、企业管理费、利润、法定税金(至少包含增值税及其附加)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报价的构成逐一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行拟定,分项报价不得缺项或漏项,否则,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1)员工工资:不少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2)社保:供应商应当为拟派到本项目法定工作年龄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生育保险,投标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应符合成都市最新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不少于《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9号)规定。(3)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按3人,共13天计算并予以支付;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 修正)】第四十四条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各岗位工资÷21.75天×3倍×加班人数×天数)。其余加班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轮休,供应商也可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列明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服装费:供应商为员工提供服装,每人每季不低于2套,供应商应全新购置并计入本项目总报价,且在报价中明确报出服装费的单价(元/套/人)及服装总套数。(5)物资耗材工具费:本项目保洁物品、保洁器具、易耗品均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合计每年应大于或等于11500元,不得以库存、免费或赠与减少投标报价并计入总价中。(6)住房公积金:按年工资总额5%至12%计提后进入总价。工资总额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19900101)”执行。(7)企业管理费、利润:由供应商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8)税费:①增值税;供应商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且在投标报价中明确税费比例。并考虑服务期内纳税人身份可能产生的变化。涉及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发生变化的,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进行分段计算,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分开体现。(提供电子税务系统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资格截图,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须明确税费比例,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②其他税费:供应商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他税费进行计算,并将其计入本项目的总报价中。(9)如投标人现已依法依规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涉及投标人拟配置服务人员的,须提供:①政策文件、②投标人的情况说明、③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④证明服务人员现已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对应的证明材料【若政策文件明确享受优惠(减免) 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证明材料且该证明材料须包含拟配置服务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若政策文件享受优惠(减免) 未要求政府部门审批的,则提供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对应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能体现已享受优惠(减免)政策人员在本项目能够享受优惠(减免)政策的期限,且该期限应当与情况说明中一致】(注:针对④中所提供证明材料须与本项目配置服务人员信息一一对应) 、⑤承诺享受优惠(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 投标人的情况说明,至少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拟享受的具体优惠(减免)政策(即政策类型)、享受优惠(减免)政策是否需要审批、针对本项目可享受优惠(减免)政策的期限、针对本项目拟减免的金额(供应商可自制表格)。(七)考核办法1、计分方式及结果运用:1)每月月底前由医院相关部门人员、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参加,每月考核检查一次。2)4个部分分别统计分数,每部分(除奖励加分外)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扣减分后为供应商当月的最终考核得分,具体计算如下:(保洁服务考核得分+秩序服务考核得分+绿化服务考核得分+公司服务考核得分)/4+奖励加分项=当月综合得分3)每月综合平均得分90分(含)以上的,费用按合同约定金额按月全额支付。4)月综合平均得分90分(不含)—85分(含)的,从90分起计,按当月每扣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200元;月综合平均得分为85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服务公司必须出具书面的整改方案并上报医院监管小组,同时进行单项整改,如果连续2月月考核中得分低于85分,视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5)每次支付合同费用前,供应商必须提供考核结果,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扣除当月处罚金额。2、具体考核细则:(1)考评方式①月考评:根据各项服务日常检查和处罚标准对日常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的考核。甲方将按各项服务标准严格管理,由甲方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备在服务费用支付时扣除。②考核:月考评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主要依据,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各单项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服务费。(2)其他考核要求①乙方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乙方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乙方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甲方或第三方(对甲方环境、秩序、卫生进行暗访检查的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②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乙方。并对相应内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甲方对物业服务效果进行考核,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支付物管费用。若因物业管理人员未履职到位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物业公司承担。(3)付款方式1)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提供发票存在瑕疵,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如遇除工资标准调整等变化原因导致中标人运营成本增加,中标人应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费用。如果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上级主管部门管辖,在物业管理上有重大变动,该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如遇采购人半年或年终预算限制,双方协商延时支付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序号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条款分值扣分规则扣分扣分原因分值物业保洁服务考核条款(100分)1院区大环境卫生无存在垃圾堆积、无杂物、下水无堵塞、地面无明显积水等,未达到招标文件清洁保洁要求的。8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2公共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无明显垃圾、杂物、污渍、异味、积水等,未达到招标文件清洁保洁要求的。8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3室内病区、办公区未达到招标文件清洁保洁要求的。8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4未按消杀要求;每天定时对院内各科室进行环境消杀、未对临时突发性需配合医院进行环境消杀。8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5收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时未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对各科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管理,并严格执行清运车及垃圾暂存点的清洁消毒。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6未按各科规定的工作流程清洁、保洁。8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7未严格按照院感要求对清洁工具抹布、拖布分色、分区使用,使用后未按要求清洗、消毒处理。清洁消毒后的清洁物品未按规定规范晾干存放;未严格按照卫生清洁规范流程操作,保洁员清扫间、休息间物品摆放规范、无杂物;未做好个人职业防护。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8清洁工具干净、整洁,不符合院方院感要求,有污渍、有异味,耗材存在异味,对人体造成损害等。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9医院PVC地面/瓷砖/水磨石地面等各类地面的养护工作,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10未按时完成规定的洗涤、消毒等工作。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11未按照院感部门要求,落实做好各类被服的消毒、隔离制度。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物业秩序考核条款(100分)1未按照要求做好机动车辆引导工作,院内车辆不得乱停乱放。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2上岗仪表不得体,未穿戴工作服、工作证,与病人发生争吵或肢体冲突。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3对发生的突发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或响应不及时。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分4未及时做好安全记录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5遇到打架、斗殴、盗窃等危害医院安全、财物的行为,未及时做好妥当处理。1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3分6供应商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违反科室工作纪律;不服从科室管理;医院突发、临时、迎检工作未积极配合的。10每人/次扣1分7供应商员工未安全作业、未遵守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范的;未按各岗位、工种的操作性质,落实工作安全、防护措施,未确保安全生产的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的工作岗位,投标人员工未落实值班制、未履行上下班交班制度、未做好职业防护、未做好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交接记录等;未严格按照工种类别和国家、行业规范开展工作的。10每人/次扣1分8供应商员工发现院区安全隐患未及时通知医院的。10每次扣1分9供应商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怠工、拖工;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谈论病人病情、争吵、辱骂病人及家属。10每人/次扣0.-1分10供应商员工未穿工作服、未佩戴工作牌上岗;对病人未礼貌、热情、和蔼、做到语言文明。10每人/次扣0.5 分物业绿化考核条款(100分)1乔木类植物:未及时浇水,倒伏、倾斜的植物未及时扶正;植物生长情况差,未及时对植物进行修剪,有明显枯枝、病枝;未及时对病虫灾害进行灭治。2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2灌木类植物:未按时浇水;根部枯枝败叶堆积;未及时修剪,存在枯枝、病枝;未及时对害虫进行灭治。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3地坡及草坪:草坪内有白色垃圾,杂草明显;日常修剪不及时,草坪上杂草、枯草明显;发现病虫灾害未及时治疗;草坪上坑洼和鼠洞蚁穴未及时填补。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4其他情况:剪草、修枝、打药后未及时清理场地;上班时间未佩带工作服、工作证,着装不整洁;上班作与工作无关的事,脱岗、串岗,迟到早退;未及时完成院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30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物业公司服务考核条款(100分)1供应商在为医院提供服务期间,不遵守合同约定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医院管理;不接受医院职能部门对医院物业服务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内容、临时任务、应急处置的管理意见。10每次扣1分2供应商提供医院物业服务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与要求;提供的医院物业服务不能满足医院正常运行。5每次扣1分3供应商管理人员没有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的工作情况;不及时与采购人相关部门沟通、汇报、交换工作情况;不接受医院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质量监督。5每次扣2分4供应商不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遇重大检查、接待、节假日突击任务、上级单位特派工作时,不服从采购人调度和管理的;对应急突发事故的处理、发生自然灾害,不服从采购人调度和管理的。10扣0.5-2分5供应商频繁调换工作人员影响医院工作正常运行。5每人/次扣05.-1分6物资、耗材、工具、物业保洁设备未配备齐全、不能满足医院正常运行要求的。5每次扣0.5-2分7物资、耗材、工具、物业保洁设备不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商品。5每次扣1分8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5每次扣2分9物业管理人员未巡查到位,巡查日志记载不规范、完整。5每次扣1分10未配备员工冬季、夏季工作服;未统一物业公司工作标识的。5每次扣2分11供应商未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和预案,未制定、执行有效的作业安全规范等方面物业及劳务派遣服务工作的运作流程、操作规范、服务质量、应急处理的制度方案。10每次扣2分12未定期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记录完整,安全措施落实到位。10每次扣2分13水电维修工未在上班时间内对院区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接到医院维修通知不按时到场的。5每次扣2分14供应商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在医院提供物业服务期间,不遵守合同约定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医院管理;未制定、执行有效的物业服务监督、考核内容;对医院的意见、建议、有效投诉及其它处理措施未进行有效的整改、落实、配合、反馈工作;医院通知供应商沟通、协调,投标人未积极配合,未到场的。15每次扣2分奖励加分序号加分事项加分规则加分值备注1受到患者表扬(医院收到表扬信、锦旗、或区级以上满意度调查)经核实奖1分/次2配合医院完成上级各项检查任务和各项应急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获奖等)奖2分/次3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排除隐患,使医院免受重大损失的奖3分/次4拾到钱包、手机等有价物品并上交医院安全保卫部,必须有照片、有资料每起奖励2分5有切实有效的节能措施或建议,被医院采用并节能15%以上每项奖励5-10分(一)服务内容 1.环境维护服务:按照医院后勤部和各科室要求,负责医院三个项目的清洁打扫、消毒工作,垃圾收集、分类与记录,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其他临时性工作等。2.秩序维护服务:负责医院公共区域、停车区域及门诊楼和住院部秩序的管理、保卫(应急)工作。3.水电维修及绿化维护服务:负责卫生院全院水电维修、日常巡查、电梯安全巡查、绿化的日常维护、修剪、病虫害防治等。(二)服务要求1.环境维护服务要求(1)负责医院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及环境消杀。包括楼内所有诊断室、治疗室、病房、办公区、辅助用房、公共区域各楼层卫生间、外围环境、楼道通道、屋顶及雨棚顶、天台天井、楼外公共区域、外墙玻璃及室内玻璃、门窗、电梯轿厢、室内家具电器、公共设施、强弱电井(含风井、设备井)、配电箱(含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维护工作;下水道、阴阳沟的疏通、垃圾的清运工作(含生活垃圾、医疗特殊垃圾);遇医院创卫、迎检、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时应加强保洁频次,满足医院要求。(2)做好各区域保洁维护,特别是门诊区域、外围公共区域、病区开水房、厕所、楼道、垃圾桶卫生。(3)每天打扫公共部分做到杂物、废弃物立即清理。(4)区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5)及时清扫大区域地面积水、垃圾,使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6)对设备、设施的表面进行清洁、抹净处理,保持洁净。(7)各类标识标牌、宣传栏、户外灯箱灯具、候诊椅、板凳的卫生保洁。(8)医疗废物的收集、规范运输、登记管理、暂存处的清洗消毒。(9)特殊情况的卫生保洁任务。(10)所有天花版、顶灯高处物品的高处除尘的基础保洁。(11)医院所有灯具、玻璃、不锈钢、墙面、风口的基础除尘保洁。(12)保洁人员根据医院院感管理要求,收集各病区医疗废物。负责与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签字手续清楚,不得任意遗弃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医疗废物流失。其他废旧物资根据医院规定,由医院统一组织人员回收。(13)床单终末消毒: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指导下,于患者出院、转院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14)配合医院做好各项创建活动和检查工作,完成突击、抢险安全应急工作。如遇灾害天气(如暴雨、雷电、大风)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应,做好灾后清理工作。(15)遇医院重要庆典或接待工作需加强保洁频次,满足医院要求。(16)供应商做好新入职保洁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的管理要求。日常培训工作中,工作人员须人人参加,全年不得少于四次。(17)针对各保洁作业内容需制定保洁作业操作流程(如日常保洁、专项保洁、特殊科室保洁均具有操作流程)。(18)配合医院院感科科室要求,做好院感知识培训和实操。2.秩序维护服务要求(1)依照医院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医院秩序维护工作实际情况,配置秩序维护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2)医院院区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3)医院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治安保卫工作。(4)配合后勤保障、应急办受理院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医院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5)院区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院区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有群体性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暴力伤医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流程。(6)医院院区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7)与相关的职能科室、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形成群防群治体系。(8)其它属于秩序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医院临时交办的任务。(9)每年在医院进行反恐防暴演练,不低于1次。(10)车辆及交通管理:在上下班高峰期,秩序维护人员在出入口疏导车辆进出。(11)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需对进入院内的非机动车进行管理。3.水电维修、绿化维护服务要求(1)水电工:对医院所有院区水电问题进行每月排查、维修等。接到医院维修电话应立即响应,响应后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除不可抗力原因外)。(2)水电工同时从事园林绿化工作,每月2次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枝)、除草、清理枯叶、枯树、防病、防虫、施肥等工作。(3)水电工兼园林绿化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必须协助采购人完成临时性突击工作任务。(三)服务标准1.环境维护服务标准(1)确保人员足额,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清洁标准应符合医院院感要求及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保洁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3)公共外环境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三次,其余时间为局部打扫和巡视维护;公共区域的路灯灯柱、花台、公共座椅、宣传栏、指示牌、垃圾桶保证每日两次保洁;及时完成垃圾桶内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绿化带、花台、绿地内无杂物,花台、雕塑表面干净无污渍。(4)门诊区域的室内外区域在每日早上完成地面清扫工作;每日上午完成门、窗、桌、椅、床及公共设施的清洁卫生工作;每20-30分钟巡视维护一次厕所、楼道的清洁卫生,达到医院卫生要求,公区厕所需配置专人保洁,按要求填写巡回保洁记录单;积极热情帮助病人及家属的就医;及时完成垃圾桶内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分诊台、护士站台、候诊椅洁净无尘,候诊室及一切陈列设施无灰尘。玻璃门、窗户、纱网每月清洁一次,隔帘及窗帘半年清洁一次,空调滤网一年清洁一次。(5)所有病房区域每日早上完成地面清扫工作;所有病床、床头柜物体表面及治疗准备间、治疗室清洁要在早上临床治疗前完成(循环维护);每日上午完成门、窗、桌、椅、开水房、厕所、设备带及其它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及时完成出院、转科、转床、转院患者床单元的终末处置;每日下午完成厕所、开水房、设备井及辅助用房的清洁卫生;每20-30分钟巡视维护一次开水房、厕所、楼道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及时完成垃圾桶内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玻璃门、窗户、纱网每月清洁一次,隔帘及窗帘半年清洁一次,空调滤网一年清洁一次。在完成本职工作下听从科室护士长的安排。(6)各类行政、办公、业务、休息室、会议室、接待室非临床用房的清洁,每天清洁为2次,每天例行清洁的时间及周、月集中清洁时间为商定时间,清洁时间的执行以不影响医院公务为原则。(7)所有公共区域的厕所,严格按“四有四无”(有墙、有顶、有门窗、有化粪池;厕室内清洁基本无蝇、无异味、化粪池有盖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执行。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公厕日常管理工作,制作标准公示牌上墙,明确岗位职责和清洁标准。每天定时清扫、跟踪保洁,勤冲、勤刷、勤擦、勤换,做到无污垢、无积水、无积便、无积尘、无蚊蝇、无明显异味、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现象,定时消毒。工作人员每日如实填写厕所保洁作业记录。(8)医院公区清理①每日对院区内的小广告进行巡查及清除。②每月对院区内的标识标牌进行清洁,如遇医院检查应配合医院进行及时清洁。③公共区域环境消杀工作,每天至少三次。每次消杀区域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做好消杀记录,消杀率100%。(9)负责药品搬运工作,按照院方要求对所需药品进行搬运,并做好登记记录。2.秩序维护服务标准(1)确保人员足额,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根据医院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医院秩序维护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3)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4)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5)管理要坚持原则、工作慎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高度警惕、有理有节。(6)坚持原则,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妥善处理。(7)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管理,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8)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不与病员发生争吵或冲突。(9)有警必出。(10)从医院安全实际出发,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11)内部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健全。(12)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13)中标供应商在用工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队伍的稳定,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管理部门,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通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14)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并交医院备案;非本市户口从业安保工作应主动接受当地公安机关暂住证的办理和暂住人口的管理。(15)器材装备:配齐配足保卫人员装备,并在门卫室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对讲机耳机、雨衣、雨靴要求做到保卫人员人手一件。(16)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17)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18)协助公安派出所工作等。3.水电维修、绿化维护服务标准(1)负责各类水电设施日常维护维修与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负责做好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巡回检查和监视调整工作,按时准确做好各种报表记录。(3)负责配电设备的维修与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每15天进行对发电机房的发电机发电15分钟,保障医院突发停电后发电机正常运转,发电机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遇临时性停水停电工作,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医院做好应急处理,完成医院简单的日常维修工作。本项目所有涉及的水电日常维修和五金配件费用由采购人提供。(4)绿地内土质疏松,无杂草,草皮内无杂质。(5)无低洼高地,无积水,无石块,草坪加工平整。(6)各类乔灌木、草坪及时修剪、整枝。(7)适时修剪、浇水、施肥;无缺苗、空苗情况,死亡苗木及时清除,应及时补种。(8)树木生长健壮、旺盛,无枯死、病虫枝。(9)保持绿化整洁美观。无病虫害现象,应时花草开花,浇水及时。(四)人员配置要求1.为本项目配置总人数不得低于11人,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投标人承诺在入场后提供所有人员花名册(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提交配置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及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类特殊岗位服务人员的传染病筛查证明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并上交复印件,若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违约。进驻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相关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序号岗位最低人数配置要求服务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负责医院的物业服务及人员管理。2.协调与院方的工作、协助医院处理临时工作。2环境维护服务人员51.负责门诊、办公区、住院病区等环境卫生的维护。2.负责院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工作。3.医疗废物收集及管理。4.帮助临床科室或行政后勤科室处理一些临时性的工作。5.协助供应室日常工作。6.药品搬运。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保洁工作任务。3秩序维护服务人员41.负责公共秩序维护。2.车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大黑垃圾袋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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