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台式电脑 台式计算机废标公告(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330114254200060000010-(3)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1日
七、预算总金额:595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施建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乐荣伟,普艳芳,陈建顺,董庆涛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钱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
联系人:赵鑫
联系电话:0571-82987995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施建东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红泉路860号

附件信息:

(发布稿20260311)义蓬卫生服务中心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三次).docx332.5K

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330114254200060000010-(3)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钱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114254200060000010-(3)项目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预算金额(元):595000.00最高限价(元):595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数量:119台预算金额(元):59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包括符合要求的办公电脑119台(含操作系统)、具体包括安装、产品调试、试运行、验收与相关的操作培训及不少于3年(含)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3年的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供应商需将所供产品(出厂原包装)按合同清单所列的采购单位、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等,运至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由采购单位负责验收,在产品试运行1个月后交付使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并按要求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并按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4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4月1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3号开标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KHdPT3gmiqHFwt8T5CcCTA%3D%3D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询问及质疑答复主体详见招标文件《询问、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红泉路86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建东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06713282质疑联系人:雷志强质疑联系方式:180571700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市钱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987995质疑联系人:陈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369704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35530(任女士)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台式计算机 。 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台式计算机 ,属于 工业 。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8。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详见评分标准。4分包þA采购人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运输、安装 工作分包。供应商将其他内容分包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样品: / ;(注:非核心产品不能设置为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样品分未超过价格分的50%;☐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理由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þ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样品不得出现能代表投标人和品牌的名称、标志、文字、图案、LOGO等所有暗示性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3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参加社保的凭证、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资质等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资格等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有效的资信、资格等证明文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þ强制采购。▲对产品: 台式计算机 实施政府强制采购,投标人就相应的投标产品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台式计算机 □无。10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www.qiantang.gov.cn)“重要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如联合体协议书另行约定的,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执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及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的内容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文件)的要求,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复核工作,不配合相关复核工作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13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名 。14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15钱塘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征集公告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开设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线索征集渠道,线索反馈联系方式如下:钱塘区财政局:ryp2001@163.com 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本项目的重要技术指标。2.8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含”、“及”,若无特别说明,则包括本数(如:45周岁以下,指不满46周岁生日当天,即“至46周岁生日前一天”均属于45周岁以下的范围);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若无特别说明,则不包括本数。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按要求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就相应的投标产品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支持本国产品3.6.1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3.6.2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6.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6.4评审委员会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询问、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询问、质疑答复一览表询问、质疑内容询问、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采购文件前附表内容”、“报价内容”的询问、质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询问、质疑采购机构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询问、质疑对“现场考察、答疑会”、 “甲方负责接收和保存的样品” 、“资格审查”、“评审”、采购结果等环节的询问、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其他环节的询问、质疑采购机构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匡老师,电话:0571-87807798。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文件。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果有);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5.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另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赔偿金额按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计收。1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6.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四、开标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2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17.3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17.4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后,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7.5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投标人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17.6评标委员会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17.7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17.8评标委员会经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17.9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五、资格审查18、资格审查18.1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8.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8.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信用信息查询19.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19.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9.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评标20.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七、定标21.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2.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2.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2.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投标材料复核。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复核工作,不配合相关复核工作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八、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九、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内容: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主要包括办公电脑119台、具体包括安装、产品调试、试运行、验收与相关的操作培训及不少于3年(含)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3年的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内容。2、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设备费、材料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税收、售后服务、采购需求中未提到但在实际采购和安装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材料及其他费用等须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费用。3、▲显示器:要求与主机同品牌。4、▲免费提供3年操作系统技术支持、运维、升级、软件适配及上门服务。5、▲配套正版授权软件(操作系统)为永久激活版本、永久使用6、▲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供应商需将所供产品(出厂原包装)按合同清单所列的采购单位、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等,运至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由采购单位负责验收,在产品试运行1个月后交付使用。(须提供承诺函)。7、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厂家质保授权函(提供承诺函)。二、部署要求中标供应商为项目建设提供团队、基础软硬件、总体方案和全面服务保障,对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把控、总体集成、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配合进行应用软件的安装部署、测试上线工作等,通过对项目的整体组织、技术进行规划,满足客户的建设要求,通过对整个工程进行管理,协助各方资源,统筹安排各分项目实施计划及制定技术方案,解决各分项目间的无缝衔接问题。通过控制总工期,控制工程质量,实现工程验收。1、实施内容清单中货物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搬运、安装、调试、集成、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采购需求清单中未提到,但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配置的配件等各种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得额外收费。2、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需指派专职项目经理负责各实施主体单位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并派驻主要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经理、实施工程师等)驻各实施主体单位现场实施。各系统集成商按各实施主体单位要求,统筹端的运维,提供符合条件运维服务。3、项目实施期间,接受钱塘区法院的统一指导和工作安排,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4、项目实施期间,如出现人员不到位、进度不到位、目标任务未完成等情况而被投诉,或者发生泄密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各供应商进行违约处罚。三、其他要求1、售后服务:整机质保不低于3年。2、保修条件: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第24号令《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其它相关规定。3、验收条件:开箱验收:清点产品装箱内容符合装箱单所列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书承诺;开机验收:产品应通电开机后进行所规定时间的试验运行后方可验收。4、投标人的主机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产品的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家提供许可证协议的正版软件,并符合采购单位的采购要求。四、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1)投标货物必须是经国家“3C”认证的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为保证产品品质,中标人提供设备需原厂直发,并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可靠、使用安全;(2)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均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3)在质保期内,如遇软件产品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2、要求投标人提供不低于标准服务,即与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布的有效服务标准相一致(投标人不得另行制作网页)。在标准服务基础上,投标人还应达到以下标准:(1)投标设备的品质和服务由供应商对采购单位负责;(2)投标人应明确说明此次投标的服务策略,提供此次投标设备的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内容、等级、相关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情况及其联络信息);(3)在质保期内除提供设备标准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外,还应保证相关配套设备及配件等设备3年的服务承诺及备品、备件支持,以满足最终用户硬件故障、升级的要求;(4)在投标设备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的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对故障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1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提供备机,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如果逾期未作出响应,则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5)当投标货物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供应商应当免费在七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货物运抵发生故障的货物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6)质保期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设备或部件而导致设备停止运行的时间应从其质保期内扣除;(7)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8)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最终用户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9)供应商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升级方案;(10)在质保期内,供应商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应商仍须对因投标设备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相应责任。3、对设备服务要求的有效响应将被视为投标人对其所投标设备的服务承诺,如果中标,须将服务承诺列入合同的设备服务条款。5、参数要求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要求证明材料1CPU规格▲CPU 信息(1)配置1颗X86 处理器,支持超线程技术和睿频技术。(2)CPU:≥Intel Core I5-14500(相当性能及以上),核心数≥14核,主频≥2.6GHz,睿频≥5GHz,末级缓存24MB,线程数≥20线程。投标时标明 CPU 信息,包含 CPU 型号、物理核心数、主频、末级缓存容量、线程数、热设计功耗及内存的最高速率、通道数和位宽等。▲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2023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中加“▲”的指标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加“■”为重要技术参数,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满足以上指标;另第1、2、5、12和14条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宣传册页或生产厂商官网技术参数截图作为佐证材料。2内存规格■内存配置容量≥16GB3内存类型支持DDR5 4800 MHz及以上内存类型4内存条配置数量(板载内存不涉及)≥15主板规格▲主板集成模块采用 Intel Q670 系列芯片组,集成资源扩展模块、计算处理模块、音频扩展模块等,主板的互联拓扑可通过处理器或交换电路实现。6▲主板支持的 CPU 和内存情况支持 1 颗 Intel 第十四代 Core CPU 及以上,支持不少于 2 个内存插槽。投标时标明主板支持的 CPU 及内存型号和数量。7主板内置PCIe 插槽数量支持 PCIe插槽数量不少于 3个,≥1 个 PCI-E 4*16、 ≥1 个 PCIE*1 槽位,≥1 个 PCI。8主板其他内置接口1、≥1 个 M.2 SSD 固态硬盘接口、≥2 个 3.5 寸(2.5 寸) 硬盘接口 2、≥9 个 USB 接口3、标配 HDMI+DP 个高清接口,接口不允许通过转接实现;9■单内存插槽最大可支持容量≥32GB10■内存插槽满配时提供的最高内存总容量≥64GB11存储设备规格固态盘数量≥1个12■固态存储容量≥512GB M.2 SSD13机械硬盘数量≥114■机械硬盘总容量≥1TB HDD15■机械硬盘转速≥5400rpm16机械硬盘接口协议支持 SATA3.0 及以上或 SAS3.0 及以上接口17机械硬盘形态2.5 英寸或 3.5 英寸等18固态存储接口协议NVMe接口协议19固态存储形态采用插卡或板载等形态,可选用M.2 或 mSATA 等标准的插卡形态20存储设备扩展盘位最大支持 2个M.2 PCIe SSD + 1个2.5寸HDD 硬盘21存储设备其他参与要求a)固态盘应符合 SJ/T 11654 相关规定;b)机械硬盘准备时间应不大于 30s;侧面固定螺丝孔数量可为 4孔或 6 孔;工作状态环境温度应满足 5℃~55℃,其它参数应符合 GB/T12628 的相关规定22显卡规格显卡类型集成显卡23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屏占比≥80%24显示屏分辨率≥1920x108025■显示屏像素密度≥85 像素/英寸26■显示屏可视角度水平≥178°27▲显示屏尺寸≥23.8英寸 28显示屏屏幕比例16:929显示器边框颜色黑色/白色/银色等商务色系30■显示屏防蓝光支持低蓝光31■显示屏低频闪显示屏应支持低频闪≤-35dB32■显示屏防炫目显示器镜面反射率≤10%33外设规格扬声器数量≥1个34▲鼠标数量≥1 个35▲键盘数量≥1 个36键盘按键数目104 键37扬声器功率≥1 瓦/个38扬声器频率范围100Hz-20kHz,其中 100Hz-200Hz:35dB 及以上;200Hz-12kHz:55dB及以上,12kHz-18kHz:35dB 及以上39扬声器总谐波失真总谐波失真在 300Hz-7kHz 频率范围内宜不高于 5%40扬声器最大声压级最大声压级在粉红噪声播放场景下,工作距离处声压级宜不低于70dB41键盘键程2.3mm ~ 4.0mm42键盘按键压力按键压力应在 0.54 N±0.14N43键盘颜色黑色44键盘连接方式USB有线45有线键盘连接线≥1.5 米46键盘其他要求键盘外观结构、连接方式、主要功能、安全、电磁兼容性、可靠性应符合GB/T 14081 的相关规定47鼠标连接方式USB有线48有线鼠标连接线≥1.5 米49鼠标 DPI分辨率800~160050鼠标颜色黑色/白色/银色等商务色系,与键盘为同一色系51鼠标其他要求其它参数应符合GB/T 26245 的相关规定52网络设备规格有线网卡数量≥153无线网卡及天线数量wifi6无线网卡和蓝牙5.3及以上54外部接口 规格USB 接口数量USB 接口数量应不少于 9 个,其中至少 3 个 USB Type-A (USB 3.2 G2)端口;1 个 USB Type-C 端口(USB 3.2 G2);55视频接口数量≥2个,标配 1个DP 以及1个 HDMI 接口56音频接口数量≥257整机基础规格整机外观a) 产品表面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层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b) 产品表面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端正、牢固;c) 宜在产品显著位置提供运行状态指示功能,并由生产厂商提供详细参数58状态指示灯在产品显著位置提供状态指示功能,如运行状态,并由供应商提供详细参数59整机结构a) 机箱应符合 GB/T 4208、GB/T 26246 的相关规定;b) 产品内部结构应符合通用部件的安装需要;c) 所有输入输出接口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d) 产品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可插拔部件应可靠连接,开关、按钮和其它控制部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e) 所有 I/O 连接器及需插接线缆的部位应预留用户操作空间,方便插拔解锁与插拔线缆;f) 可插拔板卡插槽部位应预留安装、拆卸或更换板卡空间;g) 拆装可能接触到的金属剪口或金属尖角部位应做防划伤处理,以保证安全;h) 整机内部走线应规整,固线结构和位置要合理可靠并做防割线处理,需便于理线和插拔操作,走线应不影响系统各主要部件组装和拆卸;i) 如需通过孔走线,过线孔应做防割线处理;j) 各插头位置和插拔方向应合 理,应做到插拔无障碍设计,具备防呆设计,有效避免误操作;k) 各主要部件拆装无障碍,使用常规工具拆装,无特殊拆装工具需求;l) 各主要部件拆装步骤要少,各自拆装需避免相互干扰;m) 对于整机或零部件外表面为高亮面的,应粘贴保护膜,保护膜需粘贴牢固,运输、组装等过程不易脱落,撕下无残留;n) 其它要求应符合 GB/T 9813.1的相关规定60机箱防护要求机箱应符合GB/T 4208 中IP20 防护要求61■整机噪音产品工作在空闲状态下,产品的声功率级应不超过 4.5 Bel62整机散热在环境温度为 25℃及处理器满载情况下,产品表面温度应符合如下要求:a) 可触及面温度范围内小于 45℃;b) 显示器表面温度:显示屏温度不高于 38℃,显示屏上下灯带位置温度(如涉及)不高于 40℃,出风口温度不高于 55℃63整机能效限定值产品能效限定值应达到 GB 28380-2012标准中能效等级 2 级及以上。64机身材质塑料/金属等65机身颜色黑色66机箱尺寸容量≥16L 投标时标明物理尺寸(长度、宽度和高度)信息67CPU性能CPU 物理核数≥14核处理器68CPU 主频≥2.6GHz 69■CPU 末级缓存容量≥24MB70■CPU 支持的内存最高速率≥4800MT/s71内存性能■内存读写速率≥4800MT/s72显卡性能■显示分辨率≥1920x108073■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300MHz74■显存等效频率≥1000MT/s75显卡可同时支持多屏显示数量显卡应支持 2 块屏幕同时显示,分辨率应不低1920×108076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刷新率≥100Hz77■显示屏位深≥8 位78■显示屏色域≥99% sRGB或72% NTSC79■显示屏色准△E ≤ 480■显示屏响应时间≤14ms81■显示屏亮度≥250 尼特82■显示屏亮度一致性≥70%83■显示屏对比度≥3000:184显示屏其他参数其它参数应符合SJ/T 11292 的相关规定85网络设备性能有线网卡速率最高速率宜不低于 1000Mbps,宜支持 10Mbps、100Mbps、1000Mbps 速率自适应86支持无线网络通信技术协议支持WAPI 或 WiFi5.0 及以上协议87无线网卡频宽≥20MHz88电源适配器性能■电源适配器电源效率≥电源不低于 260W 高效节能电源、92%以上能耗级别;89主板功能内存扩展接口(板载内存不涉及)≥290存储扩展接口(板载存储不涉及)投标时标明主板支持存储扩展接口类型,如UFS3.0、SATA3.0、 SAS3.0、M.2 等类型接口91主板 USB瞬间过流保护支持瞬间过流保护功能92主板防静电保护支持防静电保护功能93I/O 接口功能内置或通过扩展坞支持数据传输接口、视频接口、音频接口、网络接口、电源接口等各类标准接口,应具备接入键盘、鼠标、写字板等外设的能力94显卡功能显卡外接显示接口标配 DP、HDMI 接口95显示设备功能显示器支架提供显示器支架95显示屏参数调节支持色温、亮度、对比度等显示参数调节96显示器接口显示器应与机箱外接显示接口匹配97存储功能存储功能支持信息存储功能,包括支持易失性存储功能和非易失性存储功能。为提升存储性能和降低存储功耗,非易失性存储宜支持固态存储设备,如SSD/UFS。产品应支持外出接口可以与独立的存储设备进行数据交互98网络设备功能网络功能a)支持网络连接、网络开启/关闭;b)支持访问网络和数据交换功能99无线网卡频段支持双频段100物理开关支持网络物理开关功能101数据传输支持数据传输能力,并提供数据流量和异常日志记录功能102蓝牙协议支持蓝牙模块,蓝牙协议不低于5.0 版本103有线网卡接口类型配备有线网络通信模块 ,支持RJ45 接口104无线网卡标准若配备无线网卡,产品应符合 GB 15629.11 所有部分105网络设备拆装网络设备支持物理拆装,包括:无线网卡、蓝牙模块等106外部接口功能音频接口类型≥1 个,宜支持 3.5mm 孔径的 3 段式或 4 段式接口。若支持 4 段式接口,宜支持线序的自动识别及切换功能107视频接口类型标配 DP 以及 HDMI 接口, 接口不允许通过转接实现;108HDMI、DP、Type-C 显 示接口要求 若提供 DP 或 HDMI 作为显示接口,应支持音频和视 频同步输出109电源功能电源线适配能力符合GB 15934-2008对于可拆线插头GB15934 不做要求110中文信息处理中文信息处理要求符合GB 18030 的相关规定111操作系统及软 件功能操作系统备份及还原功能支持操作系统备份及还原功能。112固件备份还原能力支持备份及还原固件的功能113操作系统及驱动升级支持通过网络、闪存盘等方式对操作系统、驱动进行升级114固件升级支持通过网络、闪存盘等方式对固件进行升级115BIOS 支持关闭通讯接口支持BIOS 关闭以太网及 USB 接口116固件查看信息支持查看固件版本、内存信息、主板信息、处理器信息和系统时间信息等功能117固件设置启动顺序支持设置启动顺序功能,并按照设置的启动顺序启动118固件设置口令支持设置口令、修改口令、验证口令功能119固件设置网络引导支持网络引导启动和关闭功能120管理软件硬盘保护 出厂自带BIOS版还原卡,支持系统自动还原、同时支持GPT分区和MBR分区、自动修改IP和计算机名、硬盘保护、网络同传、增量拷贝、断点续传、远程唤醒、远程重启、远程锁定、远程关机、千兆网络传输速度最大可以达到7GB/分钟或以上(百兆网络平均传输速度2GB/分钟或以上)、支持多硬盘、可以从底层控制U盘和光驱等设备的使用;支持加密传输(提供加密传输截图证明)。121存储设备可靠性■固态存储寿命TBW ≥150TB(条件:512GB硬盘容量)122■机械硬盘寿命通电时间≥5 万小时123显示设备可靠性显示屏屏幕失效点符合GB/T 9813.2 的要求124外设可靠性键盘按键寿命≥1000 万次125鼠标按键寿命≥500 万次126键盘鼠标线材寿命键盘鼠标所用线材经±60°弯折不低于 3000 次,功能、外观完好127风扇寿命≥4 万小时128整机可靠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的抗扰度符合GB/T 9254.2 的规定。129环境条件要求的气候环境适应性符合GB/T 9813.1 中规定130环境条件要求的振动适应性符合GB/T 9813.1 中规定131环境条件要求的冲击适应性符合GB/T 9813.1 中规定132环境条件要求的碰撞适应性符合GB/T 9813.1 中规定133环境条件要求的运输包装件跌落适应性符合GB/T 9813.1 中规定134MTBF 测试认证:产品通过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20万小时平均无故障运行认证135兼容要求■常用软件兼容应支持流式软件、版式软件、浏览器、邮件客户端、解压软件、多媒体、图形图像处理等常用软件136■数据库兼容兼容 3 个及以上厂商的数据库产品137■中间件兼容兼容 3 个及以上厂商中间件产品138■平台软件兼容兼容 3 个及以上厂商云计算及大数据平台139包装及运输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GB/T 9813.1 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规定140服务要求配置检查工具供应商提供自检测试工具141服务响应a) 供应商提供电话、电子邮件、远程连接等多种形式服务;b)供应商提供同城4小时、异地8小时技术响应服务,36小时解决问题,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应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并提供周转设备或更换设备;c)建立全国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团体,符合专业服务体系标准要求,提供原厂中文服务;d)服务周期内提供产品的维修、换件和升级服务。e)提供所投产品原厂400免费技术支持电话。142服务周期a) 设备停产后应继续提供质量保障服务(含备品备件),服务终止时间与最后一批设备交付时间间隔不低于 5 年;b) 产品停止服务时间应提前 1 年告知;c) 应明确产品发布日期143预装操作系统预装符合桌面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正版操作系统(windows11及以上)144培训服务供应商提供培训材料、产品手册、培训视频等培训相关内容145典型问题解决手册供应商提供典型问题解决说明文档或视频146厂家升级软件与扩容服务供应商提供上门升级部件软件的增值服务147■整机质量服务要求提供主机原厂上门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148合格证书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149开箱组装/使用指导要求供应商提供开箱组装/使用指导150驱动下载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驱动光盘或下载方式151兼容适配软件下载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兼容适配软件下载渠道(光盘、网站)152跨架构平台应用兼容供应商提供跨架构平台应用兼容工具,兼容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不同架构平台的应用运行153供应链合规性■产品部件保障保障产品主要部件,应提供5年的备件服务能力(自购买之日起),或提供可兼容原设备的升级换代产品154供应链质量抗干扰性当产品部件出现供应风险时,供应商应通知客户并提供风险应对方案确保产品的服务保障,必要时应停止相关受影响产品的销售155供应能力证明供应商中标后提供供应链稳定承诺书,确保产品的部件在产品服务周期内稳定供货156关键 部件 安全 要求关键部件安全要求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157整机安全性要求密码算法实现CPU 芯片应具备安全性158USB 端口管控支持 USB 端口管控159安全物理锁具备机箱锁孔;集成配件线缆锁160信息安全基本要求a) 产品应符合 GB/T 39276 的 5.2 的规定;b) 生产厂商应建立漏洞跟踪表,保证产品版本涉及到的漏洞(如驱动程序等)可查看;c) 产品不得包含已知的恶意代码或漏洞,不存在未声明的指令、功能、接口161固件安全启动支持固件安全启动功能,固件启动过程中只有通过启动校验才能正常启动162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符合 GB/T 26572 中规定六、项目实施要求1.实施方案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组织实施方案,包含以下内容:①项目进度及实施计划;②质量保证措施;③各项应急措施、技术维护;④产品供货、安装、调试方案。2.到货设备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必须派人员到现场与使用人一起开箱检验,按供货清单验收,若有缺少或损坏,中标人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使采购人满意为止。3.安装、调试(1)为确保安装调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要求中标人在货物运抵安装现场前3天内,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安装、调试验收计划和所采用的标准及方法,项目经理和参与安装人员的名单。要求项目经理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团队人员(包含项目经理)≥5人。此计划和采用的标准一旦被采购人确认就不得随意更改,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过程中使用人将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安装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七、服务质量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按照其与采购人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货物免费上门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拆箱,负责免费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交用户单位验收。2、中标单位所供的货物生产日期须为供货之日一个月内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在其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需求的合法产品,且符合质量检测标准,杜绝三无、假冒和走私产品。投标人使用材料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或符合规定做的试验资料报告。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否则供应商及厂家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4、设备在安装时不得损坏墙体、门窗等,如有损坏要予以赔偿。所有设备安装确保牢固安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投标总报价内。5、必须保证所有货物全新的,与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根据上述内容投标人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方案,有明确的维护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八、售后服务(1)质保期:所有产品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服务。(2)质保期后需提供终身维修(免人工费)。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后的服务计划或建议,明确收费事项及标准。(3)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主要包括①售后服务承诺;②维修服务方案。③保密承诺。九、验收要求1.采购人参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成交人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小组成员现场组织对产品进行清点及现场演示,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采购人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并在财政指定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生效。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验收内容及资料要求: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4.1验收内容序号验收内容验收标准1质量提供的产品、型号、参数、数量等与合同相符,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三包凭证、检测报告等。2送货项目按送货要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3验收小组现场清点验收时,验收小组现场组织对产品进行清点。4其他工作履行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涉及的其他承诺的情况, 4.2验收资料要求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到货核验单5、验收时提供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说明资料,例如:如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体现参数符合情况的资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投标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产品不符合要求。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十、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货款。项目竣工并整体验收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及公示截图,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余款支付至乙方的账户。十一、其他要求1.安全保密要求中标人(含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2.知识产权要求采购人拥有项目过程中除第三方产品外所有工作件、交付品文档及其他附属产品的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用于第三方。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投标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投标人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投标人已获取的知识产权归投标人所有。3.重要说明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采购文件中要求建设的内容而投标人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对项目完整性、兼容性负责。◆特别提示:如采购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参考;中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单位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单位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中标人须承诺免费提供。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且获得国家认可的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否则不得分。2客观一、环境标志产品2投标人所投产品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带符号“▲”的参数属于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将作无效标处理;带符号“■”的参数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不符合的,每条扣1分,30分扣完为止。证明材料:根据参数要求表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30客观二、技术指标响应程度3针对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需含以下内容:①项目进度及实施计划;②质量保证措施;③各项应急措施、技术维护;④产品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要求内容全面、科学、合理。以上四项每小项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及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的得2分,满足度较差的得1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及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2主观三、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开标日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备≥5人的团队人员(包含项目经理),中标后负责做好系统安装、调试及旧电脑数据迁移工作。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团队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开标日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客观四、人员要求5投标人承诺的备品备件情况,承诺提供所投清单中台式电脑整机备机≥4台的得4分,3台的得3分,2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并存放于用户单位指定仓库。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客观五、售后服务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主要包括①售后服务承诺;②维修服务方案。要求内容全面、科学、合理。以上内容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及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的得2分,满足度较差的得1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及相关内容的不得分。3主观7满足质保期3年的前提下,每增加一年质保得1分,最多得3分(以整机的质保期为计算依据)。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客观8投标人承诺:(1)质保期内,投标人提供5*8小时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如产品出现故障而按照约定更换的,质保期重新计算。(2)所有产品须为供货之日一个月内生产。(3)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做好系统安装及数据迁移等工作。以上三项每承诺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客观9投标人承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明确具体安全管理内容、安全保密义务和责任;投标人及工作人员在为采购人提供系统安装、调试及旧电脑数据迁移等服务时应遵守采购人的安全管理要求。提供承诺并符合要求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客观10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六、资质证书11投标人类似项目建设的经验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功承担过类似计算机采购项目情况,根据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其他反馈材料)项目实例证明。已实施的项目案例(以验收报告时间或用户其他反馈材料时间为准),每一个案例得1分,最高得3分。3客观七、同类业绩12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0客观/*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原则3.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3.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3.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方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方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5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评标程序4.1开启开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4.2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4.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4.4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6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4.7资格审查4.7.1采购人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响应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项目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信用信息查询2.1采购人代表在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环节时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在评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查询的,则在评审结束后进行查询。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4.7.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4.7.3资格不符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代表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告知投标人不通过的原因。4.7.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4.7.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8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4.8.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与电子交易平台中一致。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有效,盖章齐全。3投标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投标文件签署(如招标文件有要求)、盖章投标文件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如招标文件有要求)。5投标文件内容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6其他未出现本评标办法“5.1投标无效的情况”中的情况。4.8.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独立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并给与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4.8.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其商务技术主观分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4.8.4报价评审。4.8.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E.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4.8.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4.8.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4.8.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4.8.4.4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要求”第(2)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要求”第(2)条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4.8.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8.4.6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9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不少于半小时的时间提交澄清、说明,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除外。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10评审人员需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4.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4.9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4.10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4.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五、评标中的其他事项5.1投标无效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5.1.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5.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1.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5.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人未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填写的,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或数量少于采购需求的,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均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1.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5.1.6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5.1.7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5.1.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1.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5.1.10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1.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5.1.12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5.1.13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1.14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5.1.1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5.1.16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2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3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4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5.4.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4.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4.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4.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4.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5.4.1-5.4.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对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编号:330114254200060000010-(3))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履约保证金乙方合同专用条款(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合同专用条款%;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合同专用条款(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1(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1(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合同专用条款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地址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具体合同签订由采购人和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最终确定(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条款号约定内容1.4乙方 否 (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1.4.1/1.4.2/1.5甲方 是 (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1.5.1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货款。1.5.2/1.5.3 /1.6.2项目竣工并整体验收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及公示截图,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余款支付至乙方的账户。1.7.1交付期限: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供应商需将所供产品(出厂原包装)按合同清单所列的采购单位、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等,运至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由采购单位负责验收,在产品试运行1个月后交付使用。1.7.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7.3交付方式:现场交付。1.8.6其他违约条款(可自行补充)1)甲方有权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进行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投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或项目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0%承担违约金,并退还全部已收款项。3)上述第2项应退回或更换的货物,由乙方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二周内不处理(搬走)的,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废物处理)。4)如因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第三人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收款项,按合同价款的10%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全部经济损失。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余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使守约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它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1.9.1杭州仲裁委员会1.9.2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2.3.2/2.4.1甲方指定要求2.4.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2.8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8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在1月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具体验收流程、程序以甲方要求为准。2.20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如果有)…………………………………………………(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钱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我方参与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招标编号:330114254200060000010-(3)】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上述《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钱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招标编号:330114254200060000010-(3)】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果有);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钱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招标编号:330114254200060000010-(3)】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钱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三次)【招标编号:330114254200060000010-(3)】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有效,盖章齐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的组成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5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6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一、环境标志产品见投标文件第 页2二、技术指标响应程度见投标文件第 页3三、项目实施方案见投标文件第 页4四、人员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5五、售后服务方案见投标文件第 页6六、资质证书见投标文件第 页7七、同类业绩见投标文件第 页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台式电脑 台式计算机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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