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废标公告(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邯郸市永年区林业局)2026)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冀(2023)永年区不动产权第0002301号
李翠英
土地房屋
130429001029GB00010F00020401
中华大街北延西侧、露禅大街南侧、金融大厦第0单元B1803室
依据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冀0408执恢63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0408执639号公告该证书作废

公告单位: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