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物业服务废标公告(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管理人员1名,保洁领班1名,保洁员5名,消防保安2名,普通保安5名,水电工1名,库管2名,共计17人,并负责项目绿化、冻库、消防、电梯等维保工作
采购项目编号:NJYGCG2026000560
采购项目简介:项目管理人员1名,保洁领班1名,保洁员5名,消防保安2名,普通保安5名,水电工1名,库管2名,共计17人,并负责项目绿化、冻库、消防、电梯等维保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控制金额:1071580.0 元
是否分包采购:否

二、中标(成交)结果:

分包名称
项目管理人员1名,保洁领班1名,保洁员5名,消防保安2名,普通保安5名,水电工1名,库管2名,共计17人,并负责项目绿化、冻库、消防、电梯等维保工作

是否成交

原因
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一段44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220255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160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22121799>

五、信息录入:

中标(成交)供应商性质:null
中标(成交)供应商规模:null
中标供应商注册地:null
采购文件: 定稿-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二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pdf
企业相关决策资料:
评审情况:

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开公正高效项目编号:NJYGCG2026000560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二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国·四川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4月公司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1606号联系电话:0832-2037879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及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二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JYGCG2026000560二、招标项目: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二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三、预算金额:1071580元/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二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无。(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4-600:00:00至2026-4-1023:59:59获取途径:阳光采购-采购管理-采购信息点击本项目公告获取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七、响应(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4-2709:30:00开标地点: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1606号]开标大厅。递交途径:阳光采购-采购管理-已报名项目-点击项目名称-文件管理递交方式:线上递交和现场递交八、其他补充说明事项:1.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档递交至开标地点签到并参与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派的代表应为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2.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按时解密的投标人将作为无效投标人。投标人可以现场解密或者远程线上解密。(需现场解密的投标人须把单位CA带至开标地点)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jgqygcg.com/#/)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签章并加密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等。(二)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九、本投标邀请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一段440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2-2025500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1606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2-203787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071580元/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3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投标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投标人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2-2037879。9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2-2037879。11评标情况公告评标结果等将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告。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2中标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后,请中标供应商凭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到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电话:0832-2037879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1606号13投标人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刘先生负责答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2-203787914投标人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由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2-2037879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1606号。邮编:64100015建议品牌或者投标人(如涉及)若采购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投标人,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投标人,其品牌或投标人具有可替代性。16代理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5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交款方式:转账或汇款方式交款。收款单位: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太白路支行银行账号:95110301300005503517投标文件数量1.资格性投标文件(纸质):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其他投标文件(纸质):正本壹份,副本贰份;3.开标一览表(纸质):壹份;18备注若招标文件中其他与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或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享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四川民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模板;(4)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7)评标办法;(8)合同主要条款(样例)。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7.4.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8.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对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4.1资格性投标文件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4.2报价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本次招标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14.3其他投标文件(1)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承诺函;3开标一览表;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诚信承诺函;6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答表;7XXX方案(如涉及);8商务要求应答表;9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涉及);10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11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3)其他部分。①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则该证明材料涉及的评分项不予评分,涉及资格条件的评审项按未通过处理。若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技术参数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述未提及,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格式要求。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请详见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8.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18.3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格式详见第三章)18.4其他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投标文件、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格式详见第三章)18.5单独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并清楚地标明开标一览表、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格式详见第三章)18.6“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18.7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8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9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18.10若投标文件内容较多,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18.11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18.12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表、证件、宣传资料、技术证明材料可以除外),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2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封装于3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3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中与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或“撤销”字样。21.3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21.4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22.其他补充说明事项(实质性要求)22.1.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档递交至开标地点签到并参与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派的代表应为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22.2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按时解密的投标人将作为无效投标人。投标人可以现场解密或者远程线上解密。(需现场解密的投标人须把单位CA带至开标地点)22.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jgqygcg.com/#/)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签章并加密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等。(二)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2.6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以外,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签字、盖章;(2)没有提供单独递交用于开标的“开标一览表”的。23.开标程序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或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投标人自行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查询评标结果。(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5.评标情况公告评标结果等将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挂网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及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到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中标人。27.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8.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8.3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2.履行合同34.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验收35.1本项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5.2验收结果合格的,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合同金额,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4.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七、投标纪律要求35.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36.1.询问36.1.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分细则、定标结果的询问,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询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6.1.2.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投标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6.1.3.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的询问。36.1.4.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询问。36.2质疑和投诉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投标人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九、串通投标的情形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一、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38.(一)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二)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在资格审查阶段完成。(三)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①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②企业参与投标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非企业参与投标时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投标人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十二、其他39.本招标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的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如该项未违背实质性要求,视为满足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2.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3.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本章要求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一、资格性响应格式封面正本/副本资格性投标文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法人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上述材料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二)资格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具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具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我公司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四)我公司不属于联合体投标;(五)满足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该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而授权代表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适用。2.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该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并参与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时适用本证明书。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五)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内容自拟)二、其他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其他投标文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一)投标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5.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6.我方在参与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涉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均按照该标准执行。7.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二)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1.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2.如果有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4.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5.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我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情形。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为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10.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报价(元/年)1管理人员1名2保洁领班1名3保洁员5名4消防安保2名5普通安保5名6水电工1名7库管2名8冻库维保1项9消防维保1项10电梯维保1项11绿化维保1项合计报价金额(元/年)(大写:)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文件规定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用于现场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作为报价文件单独封装,并在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也应当提供。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不影响投标资质及效力。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五)诚信承诺函我公司参加,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针对本公司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我公司具有失信行为次,根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我公司承诺(有或没有)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我公司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六)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如与招标文件所列第六章中“服务内容及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该表若空白则视为: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完全响应而无差异,②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表述的第六章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完全理解而无异议。如有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单独提供。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七)商务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如与招标文件所列商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该表若空白则视为: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完全响应而无差异,②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表述的商务要求完全理解而无异议。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八)XXX方案(如涉及)(格式自拟)(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可能依据采购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内容自拟)第四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一)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投标人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时提供)。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资格要求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五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1)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三、承诺函);(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或提供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或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三、承诺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三、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1)①可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②也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三、承诺函)。(2)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三、承诺函)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三、承诺函);7.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对本条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情况的材料)。(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鲜章)。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3.本章要求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三、承诺函)的,可只提供一份涵盖所有内容的书面承诺函原件,不需多份提供。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前提: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必须满足的内容,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人员配置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备注1管理人员188200元/年2保洁领班136960元/年3保洁员5169200元/年4消防安保2150720元/年5普通安保5192000元/年6水电工138400元/年7库管2153600元/年8冻库维保148500元/年9消防维保166000元/年建面约86000㎡10电梯维保168000元/年共计24部电梯(最高10层)11绿化维保160000元/年绿化面积约12000㎡(2)服务要求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要求(一)服务内容物流园区内的安全保卫、水电维修、卫生清洁、消防监控室的监控、仓库管理、物业管理、消防维保、电梯维保、绿化维保、冻库维保。(二)服务管理模式双方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投标人负责派驻物业服务人员到采购人工作,物业服务人员由投标人统一管理,并履职尽责。(三)岗位配置及人员要求需配置仓库管理员(2名)、物业管理员(1名)、水电工(1名)、保洁6名(含1名保洁领班)、安保人员7名(含2名消防保安)等。1.安保人员需24小时值守巡逻以维护现场秩序与安全,专职消防保安负责消防设施巡检、隐患排查、火警处置及消防管理工作,全体人员规范服务、服从管理并协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2.保洁人员,行政班。负责园区内卫生清洁工作。3.水电工,负责园区内水管电线的维保工作。4.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园区内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5.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园区仓库的管理工作。6.人员配置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7.采购人根据业务发展,如有其它所需服务、岗位增加或减少,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8.严格执行采购人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管理制度,实行采购人和中标人双重领导。9.工作人员能履职尽责,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第二条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一)各岗位工作要求1.安保人员(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法违规。(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3)上岗时着装必须整齐,佩带必须齐全。要按时上下班,文明值勤,举止端庄,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严格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处理问题讲原则、讲方法、讲效果。(5)凡发现值守单位发生治安案(事)件、治安灾害等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客户单位,并要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6)协助单位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自然灾害等安全防事故工作,发现执勤区域内涉及治安的隐患、漏洞、征兆、苗头,要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和辖区公安机关,并协助予以处置。2.保洁人员(1)遵守园区内的规定、要求,尽职尽责按照操作规程及保洁标准所要求做好本责任区工作;(2)积极参加卫生突击工作,如:贵宾参观、门前积雨、积雪的清扫突击工作。(4)遵守正确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做好访客登记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5)严格按相应操作规程使用、存放、保管安保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及时上报备案。(6)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况,在巡逻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及时上报。(7)认真开展巡逻工作,并做好记录。3.物业管理人员(1)协助处理投诉:协助项目其他部门处理各种投诉,解释。(2)设施管理:负责园区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3)设备管理:负责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培训和管理: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考核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5)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管理,包括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6)环境卫生:协调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园区整洁。(7)其他事项;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4.仓库管理人员(1)物资管理: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仓库中的物资设备,确保物资的进出库流程顺畅,包括验收、记账和发放工作。(2)库存控制:保持库存数据的准确性,随时掌握库存状态,确保物资及时供应,提高周转效率。(3)物资验收:按照规定对进出库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4)记账和发放:对进出库的物资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记账,确保账目与实物相符。(5)库存管理:定期对仓库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仓库的整洁和物资的有序存放。(6)数据管理:对仓库库存数据进行查看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5.水电工(1)水电工应有相关操作资质,保障水电正常运行(含高低压)。(2)定期巡查水电相关设施、设备是否有损坏并及时报告。(3)每次的维修保养必需交由采购人签字确认,消耗材料价格不超过300元的由投标人承担,不收取采购人费用。如超过300元的材料,每次投标人报采购人审批后方可维修,材料费用另计。(4)提供7*24小时的全方位服务接到采购人报修设备出现故障1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5)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6.其他中标人派驻的保洁、水电工、仓库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持消防设施操作证人员、安保人员等人员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以及给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标人依法承担责任。(二)服务管理要求1.质量目标要求(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采购人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制订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切实到位。(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物流园区内的财产和人员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对采购人服务满意率在95%以上。2.服务要求(1)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物流园区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管理坚持原则、缜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内部职工发生争吵,杜绝员工与内部职工发生冲突,禁止员工出手伤及内部职工人身安全,依理依法解决问题。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1)负责提供进驻人员值勤所需的正规服装(春、夏、冬装各两套);通讯设备(按岗位数量配备相应的对讲机)、常用办公耗材、保洁人员制服等。(2)从物流园区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3)符合管理团队架构以及从业人员相关资格要求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履历及相应资格要求。(4)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设立驻物流园区服务队长1名,提供服务期间长期驻守工作岗位,全面负责日常队伍的规范化管理。(5)投标人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非违纪轮换岗服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20%,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6)投标人所有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管理规定,做到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文件)必须报采购人备案,禁止离职人员进入物流园区。4.工作衔接要求(1)设立物业服务队长:设立驻物流园区物业服务队长,代表服务公司全面负责提供专业的人员日常管理事务,严格队伍纪律管理;承担队员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实行人性化管理,关心队员疾苦,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努力保证队伍稳定;传达落实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采购人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结合采购人发展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岗位调整,完善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健全录用人员的档案资料。(2)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采购人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物流园区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物流园区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3)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采购人核查。(4)其他相关工作。5.其他要求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三条维保项目的工作职责(一)消防维保1.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定期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喷淋系统、火焰探测器、疏散指示灯、消防水泵、消防水箱等设备,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等。2.清洗和保养管道和阀门:对消防设备中的管道、阀门、水泵、水箱等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洗、检查和保养,确保其通畅、无漏水及无损坏等。3.检查和保养火灾报警装置:对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报警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并时刻有效运转等。(二)电梯维保1.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园区所有电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梯维保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日常保养维护,确保园区内电梯及电梯附属功能能正常运行等。2.一年分两次对各电梯进行安全排查。(如:电机、承重钢缆、各种固定螺栓等)3.完成电梯各项资料填写、申报,完成电梯年检工作。(三)绿化维保1.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园区绿化进行修剪、浇水、施肥、除草、抹芽、病虫害防治、抗旱、抗台、抗涝、植物的补植及养护后的保洁、绿化垃圾的清运处理、土壤的维护等。2.室外区域:盆栽植物、草花、小品的更换、养护、清洁等。与绿化相关的(节日)环境布置,包括:盆栽植物、草花、小品的选择、调换、修整、浇水、养护后的保洁等。(四)冷库维保1.具有资质的维修人员定期对所属设备进行巡检视察和常规维护保养,检查采购人设备运行状况,清除故障隐患,并向采购人汇告设备运行情况等,同时听取客户意见,配合采购人工作。2.冷库及其它制冷设备每连续运转700小时进行常规检测保养。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每次的保养必需交由采购人签字确认,完成冻库年检工作。★二、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3、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缴纳、管理费、税金、加班费、服装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办公耗材、日常物业耗材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4、履约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验收方法和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6、付款方式:6.1本项目服务费用实行按月据实结算、先服务后付款原则,结算基数以采购人验收合格的人员实际出勤天数及维保项目实际执行天数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对应项目年度最高限价。6.2人员工资结算规则:各岗位人员月度结算费用=(该岗位年度总金额÷12÷当月应出勤天数)×该岗位人员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以国家法定工作日及项目排班要求为准,缺勤、旷工天数不计入结算。6.3维保项目结算规则:电梯维保、消防维保、冻库维保、绿化维保月度结算费用=(该项目年度限价÷365)×该项目当月实际执行维保天数;未执行维保的天数不计入结算,单次维保不足1天按1天计。6.4每月5日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上月结算资料,包括:人员考勤表(需明确各岗位实际上班天数)、维保执行台账(需明确各维保项目实际执行天数)、月度费用结算清单、服务履约确认单等。6.5采购人在收到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核算,出具《月度结算确认单》;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退回补充,审核时限自资料补全之日起重新计算。6.6采购人在《月度结算确认单》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确认的月度应付费用支付至中标人指定银行账户;中标人需提前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7、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中标人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中标人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采购人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8、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经中标人确认后,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详见附件)。9、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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