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废标公告(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2026)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一、采购人名称: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330681263140010000007-浙江智拓2026-04-03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7日
七、预算总金额:2100000元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方浩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扬,杨燕,朱海翠,王良熙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露菲 金德华
联系电话:19941068622
传真:
地址: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
2、采购人名称: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泽鑫
传真:
地址: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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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docx

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编号:330681263140010000007-浙江智拓2026-04-03)(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采购人):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8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81263140010000007-浙江智拓2026-04-03项目名称: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0万元最高限价:210万元采购需求: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预算金额为210万元,采购内容见下表,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分项最高限价1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日常维护服务、临时维护等日常维护服务80万元临时维护等(固定报价)50万元2交通标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80万元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40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70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上述网站采购公告栏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参与电子投标。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26年4月28日9:00(北京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所有投标人均须准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地址: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泽鑫工作电话(询问):18888782323质疑联系人:刘同志工作电话(质疑):0575-890896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石露菲金德华工作电话(询问):19941068622质疑联系人:杨梦娜工作电话(质疑):0575-80728301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诸暨市财政局联系人:吕雅玲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2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分包单位须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具有本项目分包部分实施能力]。 B不同意分包。4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⑤联合协议(如需);⑥分包意向协议(如需)。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①投标函;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③符合性审查资料;④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⑤商务技术偏离表;⑥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将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报价文件①开标一览表(报价表);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③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④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样品: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9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采用U盘或光盘演示。投标人须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此项目演示视频存储介质,请各投标人在邮寄过程中自行保护好隐私,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收件人处。每个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10保证金收取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2.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项目按合同要求履约完成后十天内无息退还。11采购进口产品如果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本国产品优惠措施1.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货物的,采购产品是否包含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否;不适用本国标准的货物:无。 2.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如是本国产品,供应商应当对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若未出具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则不视为本国产品,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类产品除外。4.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另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B服务类: / 。1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在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前,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时企业所属行业请选择 其他未列明行业 。1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6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314994607@qq.com)。17其他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收费按下表计费方式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及以下1.5%100(不含)-500(含)0.8%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2.代理费缴纳账户: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诸暨暨东支行,账号:33050165634900000086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3.3.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4针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质疑函范本》(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质疑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当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1.5联合协议(如需);11.1.6分包意向协议(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2.5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1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314994607@qq.com)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经投标人同意后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结果确认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于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25.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25.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公告。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需求另行规定的除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所辖管理范围,包括日常安全管理、流动人口核查、群众性活动安保、交通秩序维护,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维护等工作。(2)日常维护服务费用、临时维护费用具体要求:1.服务内容及要求1.1重点对东和乡范围内医院、集镇、学校、道路等区域公共秩序维护、交通劝导、应急消防、巡逻防控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1.2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渣土倾倒车辆的管理工作,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1.3协助我镇做好出租房治安巡查、流动人口核查、流动人口信息资料归档、录入、办证等相关工作。1.4协助我镇做好各个学校上下学期间交通秩序维护、街道区域内重要道路两侧、农贸市场、自产自销点等重要点位秩序维护。1.5协助我镇做好辖区大气防治、违章巡查、消防救援等工作。1.6根据采购人要求服务机构必须每月对街道区域内各出租房进行一次检查和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具体时间由政府确定)。1.7其他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市容市貌、临时性活动现场秩序维护及各项应急处置等管理事项工作。1.8必须服从上级部门和政府的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责尽力完成东和乡范围内工作任务,以及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9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时根据要求能提供20—30名应急服务人员,3辆及以上(9座及以上)服务车辆或2辆及以上的皮卡巡逻车辆。2.工作要求2.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定方案,落实措施。2.2健全规范,保证质量。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政府相关科室人员的联系沟通,对综合服务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要及时向政府相关科室人员反馈。2.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服务机构要定期向政府相关科室人员反馈该辖区内开展的服务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提出意见建议,并协助我镇相关科室人员督促指导发现隐患并及时整改。2.4日常维护要求2.4.1日常维护内容要求:1)保障招标范围内维护设施7×24小时正常运行。2)招标范围内每周至少巡检一次,并建立巡检台账,每周上报一次,供采购单位随时检查。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安全检查,检查设施的完整性和牢固性,消除人为或自然原因影响安全和功能使用的隐患。b)做好基础资料编辑修改工作,编写基础资料。3)遇灾害天气,应提前检查加固外场设备,确保外场设备的安全。2.4.2日常维护管理要求:1)巡检方式:现场巡检;2)巡检责任人:维保单位明确固定的巡检责任人;3)巡检时间:周一至周五必须根据维护区域开展巡检,发现问题,应将现场照片、存在的问题、地点等马上报采购单位,每周五将下一周巡检计划书面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有权对巡检安排进行调整;2.4.3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要求:若在巡检及维护中,发现重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同时以电话和书面邮件的形式上报,维保单位负责人应迅速赶往突发事件现场,立即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判断该事件为一般突发事件或重大突发事件,要求20分钟内给出相应应对的措施,杜绝事态发展的扩大,以最大的程度降低损失。2.4.4重大事件报告范围1)出现影响重大活动任务正常进行的,无法及时修复;2)因道路施工、无备品备件替换等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修复的;3)出现危及人身安全、设施安全的问题或出现事故征兆等异常情况;4)发生设施、工程车辆以及人身安全事故;5)上级部门、上级领导下达的指示、要求、处置后的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件。2.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2.6所聘用的维护管理服务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2.7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及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及时通知责任人或向领导汇报;2.8由我镇相关科室每季度对服务机构实际开展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具体考核标准详见监督考核办法,考核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不足需补足)。3.人员配置要求:3.1人员配置3.1.1各岗位工作人员依据实际需求配置,要求服务机构在中标后确保不少于10名工作人员长期在岗在位提供安全巡查和交通维护等服务。人员须能熟练掌握开展安全巡查、交通维护等服务的方法及知识。正常情况下为每周5天工作制,但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安排加班,加班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3.1.2服务机构负责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装备安全,落实好人员人身保险及社会保险,如发生人员员人身损害时,所产生的相关赔偿责任由服务机构承担。3.1.3服务机构负责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3.2人员要求3.2.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3.2.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服从意识,符合岗位工作要求;3.2.3学历高中及以上;3.2.4年龄60周岁及以下(196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3报价说明各项目报价序号采购内容人数服务期(月)合计(元)1日常维护服务10人122临时维护安保、加班等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此部分报价固定5000003合计上述所有金额合计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人员经费、服装劳保用品、装备配置和管理费、税金。请投标人合理报价,并承担报价风险,报价漏项或过低、过高均有可能作无效投标处理。3.4其他要求3.4.1服务人员须按国家规定参加五险一金,需加班时可安排部分人员加班完成相应劳务,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实结算,加班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超时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中标单位应增加员工数量完成工作任务。3.4.2服务人员的薪资标准、五险一金、午餐补贴由中标单位制定并报业主批准后执行,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人员薪资福利标准及报价项目。3.4.3上述总计金额为中标金额,原则上不得增加,如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单位要求减少人员时,则按实际人数结算人员费用(如:实际只使用5人,则只能按5人计算费用)。3.4.4中标单位必须按政府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五险)及代扣代缴个税(涉及额外费用应由采购单位承担),并将上述服务人员社保缴纳情况每月向采购单位备案,如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采购单位将在结算时扣除社保费用,并终止合同。(三)交通标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具体要求:1.服务内容:1.1交通标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包括辖区内更新指路标志、分道标志,安装新型发光标志,完善路口路段安全设施(包括减速带、凸起路标、警示桩、防撞桶、爆闪灯等),清除和漆划标线。1.2中标单位需配备常驻人员及车辆,服务期间提供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向相关人员报备。1.3加强对装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使装备设施处于良好的待战状态。2.设施设备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最高单价限价(元)产品备注1铁丝网护栏丝径3mm,幅2.5mm1102警告牌(注意行人)Φ1200*800mm套650海行人过往车辆慢行3智能语音报警器20W 10AH套2150S4减速带1000*380*50m1205车位标线(热熔)标准车位个656文字(冷喷)个60文字(热熔)个957铁警示桩1Φ89*1200mm个1508铁警示桩2Φ114*1200mm个2009PU警示桩75cm个5510广角镜Φ800mm加立柱套120011锌钢护栏花格式2500*700mmm9512百米桩150*150*1200mm个45322113里程牌450*80*1200mm个1603088道308省道12312214路长制公示牌套650OT8PaIC15安全提示牌套65016标牌(让行、停)Φ800,D800mm套350让17反光道钉100*100*18mm个2818爆闪灯四组套130019吨位标牌(限重牌)Φ800套3501020标线(热熔)厚1.8mm㎡2821除线水除㎡4022波形护栏二波护栏m19523诱导标牌2400*1500mm套3500双立柱24指路牌2400*1800mm套8500单悬25养护公示牌800*500mm套1150养护公示牌题国26花格式护栏900*2500mm米19527水马尺寸:1360长*750高*150上宽*350下宽mm只35028防撞桶尺寸:800高*600直径mm只50029限高龙门架立柱Φ180**6*3000mm横梁Φ114**5*6000mm套12500含基础30立柱基础450*450*500C25砼浇筑立柱:Φ89**4*3500mm套850注:(1)上述价格为安装完毕后成品的价格,包括安装、人工、材料、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税金、利润和费用。(2)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中标折扣。上述价格按中标折扣同比例折扣确定结算价款。(3)以上清单未列明的项目,价格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后按中标价同比例折扣后计算。3.其他要求3.1本项目主要为突击抢修工程,中标单位需提供全年7*24小时服务。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业主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现场清理及时抢修恢复。第一次抢修不到位扣款1000元/次,第二次扣款2000元,第三次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2中标单位无故不响应招标人2次或工程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3.3本项目中标单位需在诸暨成立服务中心,配备常驻人员及车辆,服务期间提供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做好台账。(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要或未达到投标承诺的标准,经采购人指出后仍未有改进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五)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项目按合同要求履约完成后十天内无息退还。(六)支付方式1.日常维护服务、临时维护等部分: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支付条件: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本项目每季度结算一次,先服务后支付,每季度结束后20天内支付通过采购单位验收考核的实际服务费(按比例扣除预付款)。付款前中标单位须提供符合采购单位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2.交通标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部分: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支付条件: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按单价折扣招标,数量按实结算,本项目每季度结算一次,先服务后支付,每季度结束后20天内支付通过采购单位验收考核的实际服务费(按比例扣除预付款)。付款前中标单位须提供符合采购单位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七)监督考核办法由东和乡相关科室每季度对服务机构实际开展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评,考核费用在服务费用中扣除。(八)考核方式中标单位每有一次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立即更换相关工作人员并可每次扣减中标单位500—5000元的费用。(1)中标单位员工因工作失误,或违反工作纪律,导致采购单位被上级通报批评等不良影响的,或其本人被采购单位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情况;(2)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采购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3)中标单位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情况;(4)中标单位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行为;(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不及时,考勤不真实,出勤未打卡的行为;(6)职员请休假未按规定要求履行报批手续的行为;(7)服务人员因工作原因辞职,新员工无法及时对接的情况;(8)职员岗位变动、人员异动未按人事管理权限要求及时报行政人事部(处)审批的情况;(9)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区域或操作平台玩游戏、聚众赌博的行为;(10)工作时间内存在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行为;(11)接到投诉、举报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态度恶劣或服务水平低下的情况;(12)未及时提供服务或接到投诉通知后未及时响应的情况;(13)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14)按规定参加采购单位召开的工作例会、考核会、各专项例会等会议的情况;(15)其他违反服务原则性情况或接到群众投诉的情况。一经发现上述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退回或更换服务工作人员,同时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的进展;对于中标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若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上述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外包合同总金额10%。(十)最高限价本次招标分日常维护服务、临时维护等和交通标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两部分内容报价:1.日常维护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临时维护费用部分固定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任何偏离固定金额的报价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2.交通标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部分按折扣报价,数量按实结算,最高折扣限价为100%,任何超过最高折扣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80万元。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评分办法(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商务技术得分=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3)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序号分项价格权值1日常维护服务10%2交通标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10%(4)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80分)序号评审内容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分值1企业资信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须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CA公章以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3分2项目业绩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CA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分3项目调研由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情况的完整性、合理可行性等由评审进行综合打分。调研全面、详细,对项目实施重点、难点有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应对措施的得7分;调研较全面、详细,对项目实施重点、难点有分析并提出较有针对性应对措施的得4分;调研内容粗略或与项目偏离较大,对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不到位,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调研报告不得分。7分4服务方案投标人应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主要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职能制度(2分);2.行政管理制度(2分);3.薪酬管理制度(2分);4.人员招聘选拔制度(2分);5.服务质量保证方案(2分);6.人员通信保障机制(2分);7.人员考核(2分))的完整性、合理可行性等由评审进行综合打分。以上小项:内容完整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2分;内容略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粗略、可行性不高的得0.5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14分5进退场交接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退场交接方案是否完善,确保服务平稳交接的过渡方案是否可行等进行打分。内容阐述详尽、准确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阐述较为详尽、准确且较合理可行的4分;内容阐述粗略、缺陷较多,合理可行性较欠缺的得2分;完全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分6人员保证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二级证书的得1分,保安员三级证书的得0.5分。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1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人员近1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CA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派人员的年龄和专业素质,各岗位人员配置等的满足性、合理性及承诺所有岗位不缺编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内容完整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内容略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粗略、可行性不高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分7档案管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过程中项目资料整理及档案归集制度进行综合打分。内容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内容略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粗略、针对性较差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8稳定员工队伍措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稳定员工队伍措施方案由评委综合评价。内容阐述详尽、准确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内容阐述较为详尽、准确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阐述粗略、缺陷较多,合理可行性较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分9车辆配备投标人能在提供2辆及以上皮卡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得1分,最高得3分;能在提供3辆及以上(9座及以上)服务车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CA公章:①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本项目服务期限)扫描件,发票抬头或承租方(乙方)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②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缺一不得分。5分10应急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内容略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粗略、针对性较差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应急服务保障人员:投标人一次性能提供50人(含)临时应急服务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须提供人员清单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CA公章,不提供不得分)7分11培训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上岗培训和在岗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打分。内容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内容略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粗略、针对性较差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12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真实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内容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内容略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粗略、针对性较差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备注:以上涉及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评分内容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CA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若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该项不得分。(5)本次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全部入围进行报价评审。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不少于30分钟),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二)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三)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四)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录。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4.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4.5.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4.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供参考)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甲方)(项目名称)经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招标文件(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三)合同标的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具体标的物或服务内容可根据实际修改)(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数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金额(元)1合同签订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2项目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合同款。3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六)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七)服务要求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电话:(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十)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1)向绍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二)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的;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三)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项目内容不允许分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十五)合同变更、解除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六)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七)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八)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九)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一)合同附件(如有)(二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签订时间: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签订时间:注:1、该合同模板与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不相符部分,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在签订前相应调整。2、在正式签约时,双方可以根据上述要求应拟定更为详尽的合同书。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页码)(5)联合协议(如需)……………………………………………………(页码)(6)分包意向协议(如需)………………………………………………(页码)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B.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C、允许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2.1.2承诺函;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5联合协议(如果有);2.2.6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商务技术偏离表;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页码)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注:1、此表须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含技术、功能、配置、附加必备条件、售后服务、安装、验收、付款方式等)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4、此表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页码)(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页码)(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页码)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内容人数服务期(月)报价1日常维护服务10人12元临时维护安保、加班等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此部分报价固定500000.00元合计上述所有金额合计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人员经费、服装劳保用品、装备配置和管理费、税金。请投标人合理报价,并承担报价风险,报价漏项或过低、过高均有可能作无效投标处理。2交通标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附件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标项(),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编号:330681263140010000007-浙江智拓2026-04-03)(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采购人):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8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81263140010000007-浙江智拓2026-04-03项目名称: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0万元最高限价:210万元采购需求: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预算金额为210万元,采购内容见下表,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分项最高限价1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日常维护服务、临时维护等日常维护服务80万元临时维护等(固定报价)50万元2交通标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80万元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40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70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上述网站采购公告栏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参与电子投标。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26年4月28日9:00(北京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所有投标人均须准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地址: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泽鑫工作电话(询问):18888782323质疑联系人:刘同志工作电话(质疑):0575-890896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石露菲金德华工作电话(询问):19941068622质疑联系人:杨梦娜工作电话(质疑):0575-80728301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诸暨市财政局联系人:吕雅玲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2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分包单位须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具有本项目分包部分实施能力]。 B不同意分包。4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⑤联合协议(如需);⑥分包意向协议(如需)。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①投标函;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③符合性审查资料;④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⑤商务技术偏离表;⑥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将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报价文件①开标一览表(报价表);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③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④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样品: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9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采用U盘或光盘演示。投标人须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此项目演示视频存储介质,请各投标人在邮寄过程中自行保护好隐私,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收件人处。每个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10保证金收取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2.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项目按合同要求履约完成后十天内无息退还。11采购进口产品如果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本国产品优惠措施1.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货物的,采购产品是否包含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否;不适用本国标准的货物:无。 2.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如是本国产品,供应商应当对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若未出具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则不视为本国产品,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类产品除外。4.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另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B服务类: / 。1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诸暨市东和乡乡村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采购项目,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在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前,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时企业所属行业请选择 其他未列明行业 。1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6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314994607@qq.com)。17其他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收费按下表计费方式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及以下1.5%100(不含)-500(含)0.8%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2.代理费缴纳账户: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诸暨暨东支行,账号:33050165634900000086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3.3.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4针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质疑函范本》(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质疑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当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1.5联合协议(如需);11.1.6分包意向协议(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2.5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1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314994607@qq.com)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经投标人同意后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设施维护及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