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古籍修复废标公告(山东中医药大学2026)
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4864
二、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古籍修复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古籍修复):
废标理由: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古籍修复):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4655号
联系方式:89628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717号齐源大厦A座511室
联系方式:0531-86151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慧
电话:0531-86151180
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2日
相关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古籍修复(SDGP37000000020260200486420260618001)-文件集.zip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声明。2.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分项名称费用构成单价数量小计备注总 价注:1.本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修复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公司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若我公司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修复设备配套设备格式自拟
其他证明材料(若有)(自由格式)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如技术方案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无串通行为的情形(格式自拟)
技术响应表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技术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并对上述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序号
标的名称
响应文件技术条款描述
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描述
响应情况说明(+/=/-)
备注
1
2
3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3.请在“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供应商全称(公章):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4864项⽬名称:⼭东中医药⼤学古籍修复采购包:古籍修复投标⼈名称:古籍修复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最⾼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响应报价1古籍修复{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00485元{=响应报价/数量}元1.0000项{供应商响应}元合计:备注:⽆时间:年⽉⽇签章:-第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1)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包号:序 号项目名称标的项目单 位名称项目单 位地址合同签 订日期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合同复印 件1上传2上传3上传4…上传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2)提供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3)如评审标准中未要求提供合同案例,可不填此表。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公章)采购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我方在参加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包号: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我公司(公司名称)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商务响应表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并对上述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序号
标的名称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描述
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
响应情况说明(+/=/-)
备注
1
2
3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3.请在“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供应商全称(公章):
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
竞争性磋商⽂件⽂(服务类)采购项⽬名称:⼭⼤⽬⼭东中医药⼤学古籍修复采购项⽬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4864,⽬⼭东中医药⼤学⼭⼤⼭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6⽉-第1⻚-第⼀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东中医药⼤学(以下简称“采购⼈”)委托,拟对⼭东中医药⼤学古籍修复采⽤竞争性磋商⽅式进⾏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为⼭东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48641.2.⽬采购项⽬名称:⼭⼤⼭东中医药⼤学古籍修复1.3.⽬磋商项⽬简介本项⽬为⼭东中医药⼤学古籍修复,古籍主要存在⾍蛀、粘连、缺损、线断、⽔渍、霉蚀等病害。通过登记编号、分揭、清洗前局部处理、托裱,修补,喷潮压平,修剪,溜边,还原装帧等技术处理,经修复保护后,修复后的古籍⽂物耐久性得到提⾼、柔软度和平整适宜,达到减缓⽼化、抑制病⾍害侵蚀的⽬的,能满⾜图书馆数字化、收藏、展陈等需求。1.4.⽅邀请供应商⽅式本项⽬以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公告在“中国⼭东政府采购⽹”(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商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供应商是⾮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商⼾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商⼾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然⼈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然⼈⾝份证明。2、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24年或2025年)或其基本开⼾银⾏在开标前六个⽉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然⼈的,应提供在开标前六个⽉内银⾏出具的资信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在⼭东省内注册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参加⼭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可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未在⼭东省内注册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报价截⽌前六个⽉内任意⼀个⽉由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或⽆⽋税证明或税款缴纳银⾏回单等证明材料(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任意⼀种均可,个⼈所得税除外)及报价截⽌前六个⽉内任意⼀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证明材料(专⽤收据或⽹上打印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效报价。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提供⽆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5、投标⼈⽆不良信⽤记录。:投标⼈⽆不良信⽤记录。6、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声明函。7、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第2⻚-采购包1:不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视同中⼩企业。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企业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物主管部⻔颁发的可移动⽂物修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古籍善本)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实⾏电⼦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件和电⼦评审等。⼆、供应商应当使⽤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印章,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1.7.⽂⽅磋商⽂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磋商⽂件上传⾄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式、地点⼀、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详⻅采购公告。⼆、提交响应⽂件⽅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三、本项⽬采取⽹上开启,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启。1.9.⽅联系⽅式采购⼈:⼭东中医药⼤学地址:济南市⻓清区⼤学路4655号邮编:250355联系⼈:明⽼师联系电话:89628258代理机构:⼭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路14717号⻬源⼤厦A座511室邮编:250000联系⼈:王继⼴、李明慧、邵⾬、李彤彤-第3⻚-联系电话:0531-86151180-第4⻚-第⼆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限价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100,485.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2.评审⽅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本项⽬政府采购合同履⾏期限以实际签订期限为准,按照履约年度签订,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后续履约质量⽆法保障或者采购⼈采购需求发⽣变化,可以依法终⽌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不收取保证⾦7.履约保证⾦采购包1:不缴纳8.响应有效期90⽇9.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审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缴纳形式:电汇/现⾦账⼾信息:账⼾名称:⼭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码:86611029101421009346开⼾银⾏:⻬鲁银⾏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分⾏律师⻅证费:在中标公⽰后3⽇内按中标⾦额的1‰向⻅证⼈交纳⻅证费。不⾜500元按500元缴纳。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中国⼭东政府采购⽹”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13兼投不兼中本项⽬不分包14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或数据库出错)⽽⽆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15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16其他说明本磋商⽂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范围⼀、本磋商⽂件仅适⽤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本磋商⽂件由⼭东中医药⼤学和⼭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是⼭东中医药⼤学。⼆、“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件等活动。-第6⻚-五、“电⼦评审”是指磋商⼩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件2.3.1.磋商⽂件的构成磋商⽂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2.3.2.磋商⽂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次响应⽂件截⽌之⽇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4.⽂响应⽂件2.4.1.响应⽂件的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响应⽂件中如附有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磋商⼩组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均以⼈⺠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三、如使⽤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效响应处理。2.4.6.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规定编制响应⽂件,磋商⽂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第7⻚-,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供应商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完成响应⽂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2.4.7.响应⽂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响应⽂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启解密响应⽂件。2.5.1.2.解密响应⽂件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件解密程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数字证书进⾏响应⽂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件的供应商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信⽤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信⽤⼭东”⽹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记录。2.5.3.评审详⻅磋商⽂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采购⼈或者磋商⼩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8⻚-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2.6.1.签订合同⼀、采购⼈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采购⼈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磋商⽂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东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起2个⼯作⽇内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注:1.供应商根据磋商⽂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的⾮主体、⾮关键性⼯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采购合同实⾏分包履⾏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和分包项⽬向采购⼈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承担责任。3.中⼩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型企业。2.6.3.2.合同转包⼀、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合同转包。⼆、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不适⽤前述规定。2.6.5.履⾏合同⼀、采购⼈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2.6.6.履约验收⽅案⼀、验收组织⽅式:-第9⻚-采购包1:⾃⾏验收⼆、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次性验收三、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项⽬履约完成,达到验收条件起30⽇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采购⼈根据《⼭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采购⼈要求进⾏验收。服务完毕后,采购⼈将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要求等进⾏检验。如发现服务内容与磋商⽂件、响应⽂件、合同不符,采购⼈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即整改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服务完毕后,采购⼈应对服务内容、质量、性能等进⾏详细⽽全⾯的检验。服务完毕7⽇后,证明服务质量⽆任何问题,由采购⼈组成的验收⼩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执⾏采购⽂件、投标⽂件、合同等与本项⽬有关的组成部分。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执⾏采购⽂件、投标⽂件、合同等与本项⽬有关的组成部分。七、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本项⽬将由采购单位对照采购合同、服务要求、实施⼈员资质、服务承诺等进⾏⽐对验收,如有问题不予通过,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2.6.7.资⾦⽀付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有关⼈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载明的项⽬管理成员或者联系⼈员为同⼀⼈;(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作⼈员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件;-第10⻚-(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磋商⼩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磋商⽂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作⽆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认定成交⽆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东中医药⼤学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件的询问、质疑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李明慧-第11⻚-联系电话:0531-86151180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路⻬源⼤厦A座511邮编:25001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件之⽇或者磋商⽂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五、供应商通过书⾯形式线下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质疑函正本1份;(⼆)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作⽇内向同级财政部⻔提起投诉。⼋、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由其⾏政主管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内三次以上投诉查⽆实据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为之⼀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禁⽌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三)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法证明其取得⽅式合法的,视为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件、编制投标响应⽂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化采-第12⻚-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故障排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的⽹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险。因故意⾏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影响电⼦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法⼲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本采购包⽆需提交样品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式进⾏。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式,不得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录像,形成书⾯评审记录上传⾄交易系统。-第13⻚-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额(元):100,485.00采购包最⾼限价(元):100,485.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额⾦(元)所属⾏业⾏是否核⼼产品⼼是否允许进⼝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古籍修复1.00(项)100,485.00其他未列明⾏业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古籍修复项元100,485.00总价⽆(2)报价明细要求:古籍修复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古籍修复古籍修复项元100,485.00总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不额外⽀付任何费⽤。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件及各⾃情况等进⾏报价,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的⼀切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的项⽬或遗漏项⽬,采购⼈将⼀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中将不予考虑。本项⽬禁⽌转包、分包。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产品,不能指向唯⼀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涉及核⼼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第五章。本项⽬涉及采购进⼝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产品进⾏响应;涉及采购进⼝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采购需求,也可-第15⻚-提供国产产品进⾏响应。本项⽬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本项⽬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古籍修复序号参数性质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概况古籍主要存在⾍蛀、粘连、缺损、线断、⽔渍、霉蚀等病害。通过登记编号、分揭、清洗前局部处理、托裱,修补,喷潮压平,修剪,溜边,还原装帧等技术处理,经修复保护后,修复后的古籍⽂物耐久性得到提⾼、柔软度和平整适宜,达到减缓⽼化、抑制病⾍害侵蚀的⽬的,能满⾜图书馆数字化、收藏、展陈等需求,本项⽬共修复中医药古籍2871个筒⼦叶。2服务内容及要求⼀、修复⽅式由专业的公司派修复师驻场修复,携带修复⼯具与纸张(可以我馆准备材料),我馆具有专业的修复室。⼆、修复进度⼀级破损古籍⼀个⼯作⽇内完成6个筒⼦叶,⼆级破损古籍⼀个⼯作⽇内完成10个筒⼦叶,三级破损古籍⼀个⼯作⽇内完成15个筒⼦叶,四级破损古籍⼀个⼯作⽇内完成25个筒⼦叶,五级破损古籍⼀个⼯作⽇内完成2册古籍。以上修复进度仅做参考,古籍修复⼯作制定修复⽅案后,由负责⼈拟定计划表,具体实施进度以项⽬开始前的项⽬计划表为准。三、修复⼯作内容古籍主要存在⾍蛀、粘连、缺损、线断、⽔渍、霉蚀等病害。通过登记编号、分揭、清洗前局部处理、托裱,修补,喷潮压平,修剪,溜边,还原装帧等技术处理,经修复保护后,修复后的古籍⽂物耐久性得到提⾼、柔软度和平整适宜,达到减缓⽼化、抑制病⾍害侵蚀的⽬的,能满⾜图书馆数字化、收藏、展陈等需求。四、四级破损1、纸张出现轻微发⻩、发脆;局部托裱、加固40元/叶2、纸张有轻微褶皱或污染,霉变⾯积≤5%,⾍蛀⾯积≤5%;局部托裱、加固、补缺3、残缺⾯积≤5%;补缺4、粘连⾯积≤5%;揭粘5、撕裂⾯积≤25%;拼对、加固6、纸张不规范折叠,导致折叠处有磨损性断裂,筒⼦⻚档案中缝有开裂迹象;加固、补缺7、纸张边际磨损伤及字迹;装订边过窄需接边加宽。加边五、五级破损(有其中之⼀为五级破损)1、书⻆卷缺、书叶皱褶,喷潮、压平、书⻆展平8元/叶2、装订线、纸捻断损穿线(纸捻)装订200元/册3、书⾐破损、缺失书⾐修复、加护叶、穿线(纸捻)装订300元/册六、其他维保要求:两年内免费维保。3服务标准《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4★质保期质保期:10年。本项⽬产品的质量质保期为⾃验收通过之⽇起,所有产品均需在质保期免费上⻔。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起120天内完成项⽬所有服务内容,达到验收合格标准。6服务地点采购⼈指定地点7付款⽅式验收合格后⼀次性付清。8服务响应时间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7*24⼩时响应,4⼩时到达现场,2⼩时解决故障。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内容说明1服务要求说明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的实际需求制定的。供应商需满⾜本项⽬各项服务要求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第17⻚-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起120天内完成项⽬所有服务内容,达到验收合格标准。2交货地点采购⼈指定地点3合同⽀付⽅式1、项⽬履约完成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内,⽀付合同总⾦额的100.00%3.4.其他要求采购包1:⽆:-第18⻚-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详⻅合同⽂本除以上内容外,磋商⼩组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组根据项⽬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组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应及时以书⾯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19⻚-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评审⼯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组负责。磋商⼩组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四、本项⽬采取电⼦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作。磋商⼩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印章。磋商⼩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及其⼯作⼈员、采购⼈监督⼈员违法⼲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组⼀、本项⽬磋商⼩组成员⼈数应为3⼈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通过随机⽅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组成员应当满⾜并适应电⼦化采购评审的⼯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项⽬评审功能模块确认⾝份、签到、推荐磋商⼩组组⻓。采购⼈代表可以使⽤采购⼈代表专⽤签章确认评审意⻅。三、磋商⼩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组,解封响应⽂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组应当履⾏下列职责:(⼀)熟悉和理解磋商⽂件;(⼆)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件等是否满⾜磋商⽂件要求;(三)对响应⽂件进⾏⽐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签署;(七)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为;(⼋)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件的响应⽂件按⽆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件磋商⼩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件进⾏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技术、-第20⻚-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评审的情形本磋商⽂件有下列情形之⼀的,磋商⼩组应当停⽌评审:⼀、磋商⽂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的;⼆、磋商⽂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竞争性磋商⽂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磋商⽂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磋商⼩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组不得以任何⽅式和理由停⽌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组不应当停⽌评审的,可以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商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供应商是⾮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商⼾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商⼾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然⼈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然⼈⾝份证明。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2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24年或2025年)或其基本开⼾银⾏在开标前六个⽉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然⼈的,应提供在开标前六个⽉内银⾏出具的资信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在⼭东省内注册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参加⼭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可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未在⼭东省内注册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报价截⽌前六个⽉内任意⼀个⽉由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或⽆⽋税证明或税款缴纳银⾏回单等证明材料(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任意⼀种均可,个⼈所得税除外)及报价截⽌前六个⽉内任意⼀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证明材料(专⽤收据或⽹上打印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效报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提供⽆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重⼤违法记录声明函5投标⼈⽆不良信⽤记录。投标⼈⽆不良信⽤记录。⽆不良信⽤记录承诺函6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声明函。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7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缴纳证明材料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第22⻚-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企业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物主管部⻔颁发的可移动⽂物修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古籍善本)特定资格要求5.3.4.符合性审查磋商⼩组依据本磋商⽂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组成员意⻅不⼀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响应⽂件完整性须符合磋商⽂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缺漏。{{未填写}}2⽂件要求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函、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函、⾃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封⾯3未按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未按⽂件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的未按⽂件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的4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须满⾜磋商⽂件要求。商务应答表、技术参数响应表5⽆串通⾏为的情形⽆串通⾏为的情形。⽆串通⾏为的情形6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件的截⽌之⽇起算)磋商有效期须满⾜供应商须知附表。响应有效期7⽆认定为“响应⽆效”的其他情形⽆认定为“响应⽆效”的其他情形。{{未填写}}8响应报价报价须是唯⼀的;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限价开标(报价)⼀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9磋商响应情况(如有)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是否响应磋商要求。其他材料响应⽂件满⾜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项未满⾜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第23⻚-5.3.5.磋商⼀、磋商⼩组按照磋商⽂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组确定。⼆、磋商⼩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所有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四、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件,并将明确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件的⼀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否则⽆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件的,磋商⼩组应当对其响应⽂件按⽆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同级财政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件作⽆效处理的,应当作⽆效处理。5.3.6.最后报价磋商⽂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案或解决⽅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案或者解决⽅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项⽬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应商家数不⾜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并发布终⽌公告。⼀、磋商⼩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厅”进⾏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效响应,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三、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四、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且不⾼于最⾼限价。五、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报价中的⼤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但⼤写⾦额出现⽂字错误,导致⾦额⽆法判断的除外;(⼆)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汇总⾦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印章后产⽣约束⼒,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评审过程中,磋商⼩组认为磋商⽂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书⾯解释。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对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第24⻚-影响响应⽂件的效⼒,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及时响应磋商⼩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组应当积极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权⼒。供应商的响应⽂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作⽆效响应处理。5.3.8.磋商⼩组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组应当进⾏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件被认定为⽆效的进⾏重点复核。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作⼈员,在采购现场监督⼈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件对评审结果进⾏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建议磋商⼩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组⾃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建议,并承担独⽴评审责任。⼆、磋商⼩组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书⾯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建议未被磋商⼩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中⽌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组未按照磋商⽂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报告项⽬同级财政部⻔。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3名磋商⼩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的供应商为排名第⼀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响应的,按⼀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磋商⼩组采取随机抽取⽅式确定⼀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1.出具磋商报告磋商⼩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磋商⽇期和地点,磋商⼩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件响应磋商⽂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件有关资料及记录;-第25⻚-六、磋商七、推荐磋商报告多数的原则推理由,由磋商商报告。5.3.12.磋商⼩组当以少数服从意⻅并说明理的,应当及时理。评5.4.1.评本次评审报价的供应商量化指标评审5.4.2.评采购包1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件磋商情况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应当由磋商⼩组全体⼈员签字或加盖电⼦印章认可。磋商⼩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组按照少数服从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并说明⼩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印章⼜不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评审争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件作⽆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的磋商⼩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书⾯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反映后,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5.4.⽅审⽅法、细则及标准审⽅法采⽤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组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的响应⽂件和最后报价进⾏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得分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法。审细则及标准: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81.00分商务部分9.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项⽬理解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的⼯作⽬标、服务需求、任务和内容的理解进⾏评审,对本项⽬认知准确到位,任务⽬标分析清晰合理、完全理解本项⽬服务的需求得10分;每有⼀处瑕疵扣0.5分,扣完为⽌,缺项不得分。10.0000主观项⽬理解-第26⻚-技术评审修复实施⽅案⽅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古籍病害种类分析⽅案、古籍的保护修复的基本原则、修复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步骤、⼯作档案、项⽬实施⻛险及防范措施、修复后保存建议六项进⾏综合评审,⽂物修复的⼯艺流程及操作步骤,⼯作范围及⽬标符合本项⽬实际,内容⻬全、重点突出,⽬标清晰,准确详细得24分,每有⼀处前后表述⽭盾,存在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标的实现的瑕疵扣1分。24.0000主观修复实施⽅案修复设备配套设备具有履⾏本项⽬合同的专业修复设备包括修复设备、修复⼯具、修复材料等,修复设备配置⻬全、合理,修复设备配置完善⻬全合理,完全满⾜项⽬要求得4分;每有⼀处前后表述⽭盾,存在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标的实现的瑕疵扣1分。4.0000主观修复设备配套设备修复计划安排针对本项⽬制定修复服务期保证措施,包含修复⼯作计划表,项⽬修复阶段的⼯期保证计划措施情况,计划措施内容科学、合理、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得满分6分;每有⼀处前后表述⽭盾,存在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标的实现的瑕疵扣1分。6.0000主观修复计划安排⽅案及实施修复路线供应商需按照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编写⽅案及实施修复路线,评审⼩组进⾏综合评审,⽅案内容科学、合理、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得满分18分,每有⼀处前后表述⽭盾,存在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标的实现的瑕疵扣1分。18.0000主观⽅案及实施修复路线售后服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案进⾏综合评审,包括售后服务承诺、修复质量售后维护、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员等⽅⾯内容,每⽅⾯内容全⾯,科学合理,可⾏性强的得满分10分,每有⼀处不完善、不合理、不可⾏扣0.5分,扣完为⽌。10.0000主观售后服务-第27⻚-⼈员配备1、项⽬负责⼈具有3年以上古籍档案修复经验的得4分。2、技术负责⼈具有古籍档案修复经验的得2分。3、拟派相关专业⼈员(项⽬负责⼈、技术负责⼈除外)提供修复作品⼀份,每提供⼀个得1分(同⼀⼈不重复计分),最⾼得3分。注: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修复⼈员需提供近三个⽉以上社保缴纳证明、聘⽤合同或任命书)。未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评审⼩组不认可的,不得分。9.0000主观⼈员配备商务评审类似业绩⾃2023年6⽉1⽇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古籍修复项⽬业绩(以提供的完整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份得2分,满分6分。6.0000客观案例⼀览表及证明材料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针对古籍修复的合理化建议进⾏评审,每有⼀条内容合理、可⾏、有针对性建议得1分,最多得3分。3.0000客观合理化建议-第28⻚-异常低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古籍修复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古籍修复响应报价0.0000客观开标(报价)⼀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价格评审投标价格得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权重。满⾜采购⽂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例=投标报价×扣除⽐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例)。10.0000客观开标(报价)⼀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情形⽤扣除⽐例⽐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投标⼈或者联合体均为⼩型、微型企业10.00%1、对⼩、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例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微企业的扣除⽐例执⾏。3、残疾⼈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残疾⼈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型、微型企业,按⼩微企业的扣除⽐例执⾏。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异常低价审查采购包1: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异常低价的情形1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古籍修复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古籍修复响应报价本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1.本国产品标准适⽤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2.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所投产品是否在中国境内⽣产。如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产,应当如实填写声明函;如所投产品不在中国境内⽣产,⽆需填写声明函。3.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产的产品。4.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产的产品。5.本国产品政策执⾏根据国办发〔2025〕34号、财库〔2025〕30号执⾏。6.对于采购标的适⽤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项⽬,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当采购项⽬或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产品时,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或者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件中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本国产品成本占⽐的承诺函》,则依法对其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5.5.⽌终⽌采购活动-第31⻚-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式适⽤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3家的,但《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6.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件规定的⽅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5.7.⼩磋商⼩组义务磋商⼩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下列义务:⼀、遵守评审⼯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法⼲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时,停⽌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组成员⼯作纪律磋商⼩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作纪律:⼀、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组成员回避的规定。⼆、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具或者相关电⼦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不可预⻅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意⻅,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不得拒绝对⾃⼰的评审意⻅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32⻚-第六章⽂响应⽂件格式详⻅附件:封⾯详⻅附件:案例⼀览表及证明材料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详⻅附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详⻅附件:⽆重⼤违法记录声明函详⻅附件: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详⻅附件:⾃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详⻅附件:投标⼈承诺函详⻅附件: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详⻅附件:投标保证⾦缴纳证明材料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详⻅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附件:其他材料详⻅附件:技术参数响应表详⻅附件:商务应答表详⻅附件:修复实施⽅案详⻅附件:修复设备配套设备详⻅附件:修复计划安排详⻅附件:报价明细表详⻅附件:⽆不良信⽤记录承诺函详⻅附件:财务状况报告详⻅附件: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详⻅附件:项⽬理解详⻅附件:响应有效期详⻅附件:⽆串通⾏为的情形详⻅附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详⻅附件:⽅案及实施修复路线详⻅附件:未按⽂件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的详⻅附件:特定资格要求详⻅附件:合理化建议详⻅附件:⼈员配备详⻅附件:售后服务详⻅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第33⻚-详⻅附件:开标(报价)⼀览表-第34⻚--第35⻚-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详⻅附件:服务类合同模板.docx-第36⻚-
磋商保证金材料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致采购人: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我公司承诺磋商有效期满足供应商须知附表90日。公司名称盖章:日期:
项目理解格式自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致:我公司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关联单位的说明: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为:2.与我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为: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情况。以上声明完全属实,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售后服务格式自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修复计划安排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单位担任(职务名称)职务,是(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拟将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并签署相关文件。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宣告:(供应商全称)之(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合法地代表我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响应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中,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等一切与此活动相关的文件,及处理采购过程中其他相关事项。本授权书无转授权,并于签字盖章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
供应商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一、我方已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响应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二、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五、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八、我方已知悉供应商串通行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九、我方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被立案追诉的规定。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古籍修复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4864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6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山东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山东中医药大学古籍修复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山东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48641.2.采购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古籍修复1.3.磋商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山东中医药大学古籍修复,古籍主要存在虫蛀、粘连、缺损、线断、水渍、霉蚀等病害。通过登记编号、分揭、清洗前局部处理、托裱,修补,喷潮压平,修剪,溜边,还原装帧等技术处理,经修复保护后,修复后的古籍文物耐久性得到提高、柔软度和平整适宜,达到减缓老化、抑制病虫害侵蚀的目的,能满足图书馆数字化、收藏、展陈等需求。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24年或2025年)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在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山东省内注册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加山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可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未在山东省内注册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或税款缴纳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任意一种均可,个人所得税除外)及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网上打印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企业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古籍善本)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联系方式采购人:山东中医药大学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4655号邮编:250355联系人:明老师联系电话:89628258代理机构: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717号齐源大厦A座511室邮编:250000联系人:王继广、李明慧、邵雨、李彤彤联系电话:0531-8615118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00,485.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 3 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期限为准,按照履约年度签订,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8.响应有效期90日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审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缴纳形式:电汇/现金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86611029101421009346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分行 律师见证费:在中标公示后3日内按中标金额的1‰向见证人交纳见证费。不足500元按500元缴纳。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兼投不兼中本项目不分包14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5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山东中医药大学和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山东中医药大学。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注: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三、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项目履约完成,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采购人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服务完毕后,采购人将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要求等进行检验。如发现服务内容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整改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服务完毕后,采购人应对服务内容、质量、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服务完毕7日后,证明服务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执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与本项目有关的组成部分。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执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与本项目有关的组成部分。七、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本项目将由采购单位对照采购合同、服务要求、实施人员资质、服务承诺等进行比对验收,如有问题不予通过,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八、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山东中医药大学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山东德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明慧联系电话:0531-86151180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齐源大厦A座511邮编:25001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485.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485.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古籍修复1.00(项)100,485.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古籍修复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