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废标公告(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6)
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6000105
采购项目名称: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
合同包一的废标原因为:招标文件存在歧义,本项目停止评审;。
三、项目后续执行情况
合同包1: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011526210200011812[2026]00191;
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70号
联系方式:028-82723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6号中天时代大厦1栋12楼1204B
联系方式:028-85126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85126948
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1日
相关附件:
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目(N510115202600010520260625001)-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行政区域
温江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15:1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126948
采购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82723097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6号中天时代大厦1栋12楼1204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85126948
附件:
附件1
版本号:N510115202600010520260625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6000105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6月25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拟对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60001051.2.采购项目名称: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为保障温江区发展,按照《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0〕5号)、《关于印发〈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指引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0〕14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成都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成委办〔2022〕15号)等相关规定,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正着手土地报征工作各项准备,因报征工作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技术性强,任务重,为提高温江报征工作效率,保障温江区2026-2027年组件报征工作的顺利开展,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拟采购一家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土地报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70号邮编:611130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8980557910代理机构: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6号中天时代大厦1栋12楼1204B邮编:610045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512694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0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二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 10 %收取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和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一、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二、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后,组织本单位或邀请专家对成果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应当于项目完工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检查,采购人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15日内组织检查,并以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验收通过的依据。,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8980557910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70号邮编:61113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512694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6号中天时代大厦1栋12楼1204B邮编:610045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6060000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业技术服务1.00(项)3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业技术服务批元50,000.00单价1、6批/年,服务期两年,据实结算。 2、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业技术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要求:1、收集整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需材料,全面评估各个报征批次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评判等内容,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2、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工作方法与要求、拟征询意见对象及方法、风险评估报告大纲等项。3、收集和审阅相关资料,全面收集并审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规划与标准规范等。4、开展调查核实意见,调查了解相关利益群体对温江区区域内涉及2026年-2027年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的态度、意见和诉求;按照不同批次向业主提供一定数量的照片、影像资料和调查问卷纸质版;调查了解分析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5、全面评估论证,梳理各方意见,参考其他地区相同或类似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况,围绕温江区2026年-2027年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论证分析;对其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评判等内容逐项进行分析评估。6、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拟实施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做出判断,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7、编制评估报告,全面梳理和汇总有关评估资料及调查情况,对温江区2026年-2027年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每一批次形成独立的编制评估报告。(二)成果要求:1、根据采购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每批次的正式成果应包含纸质档评估报告一份,电子档评估报告一份。(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成都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成委办〔2022〕1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调查期间现场作业工作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若在此期间发生任何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电子签章,格式自拟)2与履约相关的其他要求(二)与履约相关的其他要求 1、为保障项目的实施,供应商应配置专业的技术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人员具备相关的执业能力。2、为保障项目实施目标,供应商需结合自身履约能力、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采购需求针对本项目编制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技术保障措施;②项目实施方案;③工作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④项目质量及服务保障措施;⑤项目应急方案;⑥成果提交方案。3、为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供应商需结合自身履约能力、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采购需求针对本项目编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内容和范围;②售后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联系方式;④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4、供应商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备注:供应商编制方案时,应结合自身履约能力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其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分析理解有针对性的编制,编制的方案无以下情形:①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行业、其他区域地点或时间或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仅有框架或标题而无实质性内容;②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③评审事项每个方面涉及多项具体要求的,而编制的方案对具体要求有漏项、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④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3★商务要求(三)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2、履约地点:成都市温江区。3、包装和运输: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包装和运输。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4.1 本合同所有价款均用人民币表示,本合同金额应包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劳务报酬、设备仪器、耗材、奖金、加班费用、保险、管理费、税金、合理利润、代理服务费及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4.2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按照合同期限和服务内容完成每一批次项目所有工作,直至每一批次土地报批征收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后10日内,按每一批次支付合同规定的金额进行资金结算,据实结算费用=评估项目实际发生量×成交单价,1年付款一次。注:(1) 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 供应商变更收款账户的,应当在变更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因供应商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变更通知到达采购人之前,采购人按原账户信息进行价款支付的,视为已完成支付义务。(3) 若因财政年终决算关账或财政资金未下达等客观原因导致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未支付资金为由拒绝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成都市市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成财规〔2026〕1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5.2 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储备中心邀请验收对象£采购代理机构 £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 R其他(不邀请)时间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后,组织本单位或邀请专家对成果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应当于项目完工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检查,采购人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15日内组织检查,并以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验收通过的依据。方式£单位内部验收 £专家评审会R其他程序£一次性验收 £分段验收£分期验收 R其他:……验收内容及标准按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其他事项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6、售后服务及后续采购问题:本项目不涉及。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本项目不涉及。8、保险:供应商应按照本地相关标准给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地发生意外伤害,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9、知识产权及无产权瑕疵条款9.1经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事先的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9.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服务所涉任何一部分的权利无瑕疵。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保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设计及制作,其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若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服务或服务所涉产品等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返还相应款项及利息,同时供应商还应另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10、违约责任10.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10.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0.3除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或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每出现一项,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该项目评估经费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若拒绝整改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及利息,同时供应商应另行向采购人支付该项目评估经费5%的违约金。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延期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正式评估意见,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评估经费的千分之一。10.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1‰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10%。但若因财政年终决算关账或财政资金未下达等客观原因导致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0.5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停止分包、转包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0.6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0.7合同签订生效后,若发现乙方在本项目中存在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10.8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10.9本文件所称“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采购人支付之日起计算。11、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11.1采购人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拥有监管权。对其认为不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部分,采购人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进行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整改。11.2负责监督供应商服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11.3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11.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人承担的其它责任。12、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12.1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12.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进行整改。12.3根据本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2.4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发生后1小时内向采购人通告。12.5如果服务期间涉及到机密文书、文件或其他材料的,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12.6由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和主观性,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指示,确保合同所涉服务按采购人要求完成。12.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它责任。13、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若因通讯未恢复无法在前述时间内向对方通报的,则需在通讯恢复后次日向对方通报)。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双方可就合同是否延期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进行协商,经协商5日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确定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但采购人、供应商中任何一方违约后发生的不可抗力情形的,并不能免除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14、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可以履行的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5、保密条款15.1供应商对接触的采购人的数据、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采购人工作人员身份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15.2本项目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非因接受方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15.3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有权要求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相应款项及利息,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6、采购人因部、省、市、区出台的新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或规程规范时,变更委托项目工作内容、压缩工期、修改项目实质性工作内容(如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超出质量标准以外的质量要求等)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工作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工作经费(增加的工作经费不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17、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单价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序号采购标的单价最高限价数量备注1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业技术服务5万元/批6批/年服务期两年,据实结算。 备注:1、以上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带“★”项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若有负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成都市温江区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成都市市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成财规〔2026〕1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一次付清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在按照合同期限和服务内容完成每一批次项目所有工作,直至每一批次土地报批征收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每一批次支付合同规定的金额进行资金结算,据实结算费用=评估项目实际发生量×成交单价,1年付款一次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 1.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1.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3除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或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每出现一项,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该项目评估经费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若拒绝整改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及利息,同时供应商应另行向采购人支付该项目评估经费5%的违约金。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延期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正式评估意见,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评估经费的千分之一。1.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1‰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10%。但若因财政年终决算关账或财政资金未下达等客观原因导致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5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停止分包、转包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6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7合同签订生效后,若发现乙方在本项目中存在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1.8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1.9本文件所称“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采购人支付之日起计算。 2.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可以履行的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无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确认,评标委员会通过开标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报价表,商务应答表.docx,投标(响应)函,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2其他符合性审查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其他符合性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报价表,商务应答表.docx,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投标(响应)函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9.00分报价得分11.00分 评审内容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详细评审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技术保障措施;②项目实施方案;③工作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④项目质量及服务保障措施;⑤项目应急方案;⑥成果提交方案;每提供1项方案得7分,最多得42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每有一项有“内容不合理或不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扣3.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不合理或不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是指存在以下任一情形:①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行业、其他区域地点或时间或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仅有框架或标题而无实质性内容;②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③评审事项每个方面涉及多项具体要求的,而编制的方案对具体要求有漏项、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④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42.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服务团队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资源管理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4.5分,本项最高得4.5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地资源管理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4.5分,本项最多得4.5分。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中,每有一名服务人员具有规划或土地资源管理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每有一名服务人员具有规划或土地资源管理类初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在职证明扫描件,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算。21.0000客观服务应答表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内容和范围;②售后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联系方式;④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每提供1项方案得3.5分,最多得14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5分,每有一项有“内容不合理或不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扣1.7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不合理或不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是指存在以下任一情形:①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行业、其他区域地点或时间或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仅有框架或标题而无实质性内容;②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③评审事项每个方面涉及多项具体要求的,而编制的方案对具体要求有漏项、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④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14.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①项目业绩需提供中选(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及成果性证明文件。②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得分。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并电子签章,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12.0000客观服务应答表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业技术服务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投标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3.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根据相关规定,对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投标人可同时享受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均应在投标人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政府采购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的服务单位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合同分包:序号分包方式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类型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二、服务要求2.1.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2.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3.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说明: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四、合同履行4.1.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时间:-4.2.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4.3.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6.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6.3.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4.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具体要求为:XX。8.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XX。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XX。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元):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退还方式:退还时间:不予退还情形: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XX。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XX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在本项目中,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需向甲方交付相关货物的,应确保对前述货物享有合法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相关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6.2.合同的中止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6.3.合同的终止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6.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1.7.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8.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XX份,乙方持有XX份,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价表项⽬编号:N5101152026000105项⽬名称: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险评估⼯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采购包:1(合同包⼀)投标⼈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备注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险评估专业技术服务:⽆批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单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投标⼈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年⽉⽇-第1⻚-
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
技术要求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技术要求应答表
商务要求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商务要求应答表
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
版本号:N510115202600010520260625001招标⽂⽂件(服务类)采购项⽬名称:⽬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险评估⼯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采购项⽬编号:N5101152026000105,⽬成都市温江区⼟地储备中⼼⼟⼼四川佳誉兴⼯程项⽬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6⽉25⽇-第1⻚-第⼀章⼀投标邀请四川佳誉兴⼯程项⽬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温江区⼟地储备中⼼委托,拟对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险评估⼯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采⽤公开招标⽅式进⾏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编号:N51011520260001051.2.⽬采购项⽬名称:温江区2026-2027⼟⻛⼯⽬年度⼟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险评估⼯作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项⽬1.3.⽬招标项⽬简介为保障温江区发展,按照《⼟地管理法》《建设⽤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管理法〉(修正案)施⾏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作的通知》(川⾃然资办发〔2020〕5号)、《关于印发〈⼟地管理法〉(修正案)施⾏后过渡期建设⽤地报批⼯作指引的通知》(川⾃然资办发〔2020〕14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决策社会稳定⻛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中办发〔2021〕11号)、《四川省重⼤决策社会稳定⻛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成都市重⼤决策社会稳定⻛险评估实施办法》(成委办〔2022〕15号)等相关规定,成都市温江区⼟地储备中⼼正着⼿⼟地报征⼯作各项准备,因报征⼯作涉及的社会稳定⻛险评估⼯作技术性强,任务重,为提⾼温江报征⼯作效率,保障温江区2026-2027年组件报征⼯作的顺利开展,成都市温江区⼟地储备中⼼拟采购⼀家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地报征社会稳定⻛险评估⼯作。1.4.⽅邀请供应商⽅式本项⽬以招标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需要满⾜的⼀般资格要求:(⼀)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三、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实⾏电⼦化采购,使⽤的电⼦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的项⽬电⼦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第2⻚-⼀、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件和电⼦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供应商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在线客服进⾏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进⾏查询1.7.⽂⽅招标⽂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招标⽂件获取时间:详⻅采购公告。⼆、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招标⽂件上传⾄交易系统,向投标⼈免费提供,投标⼈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件。投标⼈成功获取招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件的投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式、地点⼀、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详⻅采购公告。⼆、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将收到已提交投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采取⽹上开标,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融资为助⼒解决政府采购中标⼈资⾦不⾜、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步提⾼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融资⼯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情况的“政采贷”银⾏及其产品,凭项⽬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式采购⼈:⼟⼼,⼈成都市温江区⼟地储备中⼼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道70号邮编:611130联系⼈:彭⽼师联系电话:18980557910-第3⻚-代理机构:⼯⽬,四川佳誉兴⼯程项⽬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路6号中天时代⼤厦1栋12楼1204B邮编:610045联系⼈:张先⽣联系电话:028-85126948-第4⻚-第⼆章⼈⼆投标⼈须知2.1.⼈投标⼈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限价★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3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2评标⽅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投标⼈的⾝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是本项⽬政府采购合同履⾏期限为:⼆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后续履约质量⽆法保障或者采购⼈采购需求发⽣变化,可以依法终⽌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本项⽬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6履约保证⾦★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件的截⽌之⽇起不少于90天。投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件按⽆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参照2002年10⽉15⽇《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15⽇《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时间等⽅式依法进⾏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件中进⾏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范围⼀、本招标⽂件仅适⽤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本招标⽂件由成都市温江区⼟地储备中⼼和四川佳誉兴⼯程项⽬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是成都市温江区⼟地储备中⼼。⼆、“投标⼈”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佳誉兴⼯程项⽬管理有限公司。四、“⽹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件解密,投标⼈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件等活动。五、“电⼦评标”是指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件2.3.1.⽂招标⽂件的构成招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投标邀请;⼆、投标⼈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6⻚-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2.3.2.⽂招标⽂件的澄清和修改⼀、投标截⽌时间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件上传⾄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件的投标⼈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件编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少15⽇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件的投标⼈发送更正通知;不⾜15⽇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件的截⽌时间。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投标⼈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件,进⾏投标⽂件编制。2.4.⽂投标⽂件2.4.1.⽂⾔投标⽂件的语⾔⼀、投标⼈提交的投标⽂件以及投标⼈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投标⽂件中如附有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投标⼈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投标⼈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均以⼈⺠币报价。2.4.4.知识产权★⼀、投标⼈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投标⼈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三、如使⽤投标⼈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2.4.5.投标报价★⼀、投标⼈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投标⼈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不确认,其投标⽆效。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第7⻚-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采购包)最⾼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件⼀并提交相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指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效投标处理。2.4.6.⽂投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投标⼈应当按照招标⽂件规定编制投标⽂件,招标⽂件第六章对投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编写。投标(响应)客⼾端提供部分投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成的投标⽂件,并对投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投标⼈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完成投标⽂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2.4.7.⽂投标⽂件的提交★⼀、投标截⽌时间前,投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件的投标⼈信息在投标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提交投标⽂件。投标⼈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投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时间前,投标⼈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件;对投标⽂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投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3.⽂解密投标⽂件★投标截⽌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件的投标⼈符合招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投标⽂件的数字证书进⾏投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件解密时间截⽌或者所有投标⼈投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第8⻚-⼈名称、投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展⽰。开标过程中,投标⼈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完成投标⽂件解密后,⾃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投标⽂件的投标⼈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信⽤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在投标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记录。2.5.3.资格审查详⻅招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招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采购⼈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和中标⼈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放弃中标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放弃中标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2.6.1.签订合同⼀、采购⼈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中标⼈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采购⼈和中标⼈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招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的投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得向中标⼈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中标⼈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四、中标⼈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第9⻚-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严禁中标⼈将本项⽬合同转包。⼆、中标⼈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不适⽤前述规定。2.6.5.⾏履⾏合同⼀、采购⼈与中标⼈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2.6.6.⽅履约验收⽅案⼀、验收组织⽅式:采购包1:⾃⾏验收⼆、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采购⼈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成果后,组织本单位或邀请专家对成果进⾏检查。成交供应商应当于项⽬完⼯之⽇起10⽇内书⾯通知采购⼈检查,采购⼈应当⾃接到完⼯通知之⽇起15⽇内组织检查,并以取得⾏政主管部⻔备案作为验收通过的依据。,达到验收条件起15⽇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招标⽂件、供应商响应⽂件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验收⼗、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招标⽂件、供应商响应⽂件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验收⼗⼀、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招标⽂件、供应商响应⽂件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验收⼗⼆、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采购⼈⽆故不进⾏验收⼯作并已使⽤项⽬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第10⻚-2.6.7.⾦⽀资⾦⽀付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除采购⼈代表、评标现场组织⼈员外,采购⼈的其他⼯作⼈员以及与评标⼯作⽆关的⼈员不得进⼊评标现场。有关⼈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投标⼈串通投标:(⼀)不同投标⼈的投标⽂件异常⼀致;(⼆)不同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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