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动物废标公告(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6)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动物及其饲料、垫料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41978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动物及其饲料、垫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实验动物饲料及垫料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时01分57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递交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实验动物饲料及垫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024-31266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024-31918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艳、张冬妮、石增良
电 ?????话:024-31918388-3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 (7.21更正)2个包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动物饲料及垫料、实验动物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动物及其饲料、垫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6-210000-41978编制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招标公告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7第三章货物需求53第四章评标方法5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31.(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动物及其饲料、垫料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动物及其饲料、垫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0000-41978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动物及其饲料、垫料采购项目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207700.00最高限价(比率):100%采购需求:购置实验动物饲料及垫料,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成交人接到采购人供货要求后,7日内送达。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元):1301850.00最高限价(比率):100%采购需求:购置实验动物,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成交人接到采购人供货要求后,7日内送达。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涵盖饲料或实验动物饲料)或《饲料生产许可证》;002包: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20日23时59分至2026年7月28日00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如有)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81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3、本项目分两个包组,可以兼投兼中。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联系方式:024-312662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812联系方式:024-31918388-333邮箱地址:261193597@qq.com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649018800002446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春艳、张冬妮、石增良电话:024-31918388-33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1.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联系人:孙非电 话:024-31266263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812 联系人:马春艳、张冬妮、石增良电 话:024-31918388-333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R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R否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001包: 工业 。002包:农、林、牧、渔业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R否1.4.7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1包预算金额:207700.00元001包最高限价:比率100%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克重)预估数量基础价格(元)1大小鼠繁殖饲料10kg/箱70110元/箱2兔维持饲料25kg/袋240200元/袋3豚鼠饲料25kg/袋290200元/袋4杨木垫料5kg/袋50040元/袋5大小鼠维持饲料10kg/箱200120元/箱6玉米芯垫料20kg/袋500100元/袋002包预算金额:1301850.00元002包最高限价:100%序号产品名称品系规格型号(克重)预估数量基础价格(元/只)1小鼠KM15-25g17180122小鼠Balb/c15-25g230333大鼠SD40-300g12300434地鼠金黄地鼠30-70g30505豚鼠Hartley250-500g3500856兔日本大耳白2.0-3.0kg6001057大鼠Wistar150-250g100628小鼠BALB/c-nu6-8周龄2001499小鼠C57BL/6J6-8周龄1005210豚鼠Hartley250-350g6002601.投标比率超过最高限价(比率)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实际供货价格=基础价格*投标比率3.结算价格: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实际供货价格进行结算。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001包: 豚鼠饲料002包: SD大鼠(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11.2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是, 为暗标盲评内容R否11.4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他: 13.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7.1加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形式:RU盘 R光盘 £邮箱: 地址:£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R同开标地点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2解密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人,评审专家 4人组成,共 5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评标办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7.6支持本国产品R适用□不适用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 R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汇票 £本票□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每包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支付形式:电汇、现金或支票 支付时间:中标公告发之日起3日内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马春艳联系电话:024-31918388-333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812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启用备份文件1.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投标人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投标人,并做好记录存档。重要提示因系统新增IP重复度筛查功能,如出现不同投标人IP地址一致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1.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情形,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6.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6.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6.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7款。★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3.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所给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他材料三部分内容。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分册”与“暗标分册”。其中,“明标分册”主要包含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资质证明等涉及供应商直接标识信息的内容,以及货物采购中产品规格性能说明、技术参数偏离表等与产品特性直接相关的技术内容;“暗标分册”主要包含项目技术实施方案、交货或服务周期安排、售后服务方案等内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款。★11.3采用“暗标盲评”评审的,暗标分册投标文件编制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A4规格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段落采用单倍行距,“文档网格”设置为“无网格”,对齐方式两端对齐,大纲级别正文文本,左侧、右侧缩进0个字符,首行缩进2个字符,段前、段后0行。编辑软件可采用MicrosoftWord2010及以上版本或WPS2013版本及以上版本。(2)标题(包括章、节、条、款、项)、正文要求:采用A4规格纸张,文字为黑色小四号宋体,标题可加粗。(3)图表要求:图表应尽可能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A3规格白色底色。图表中的文字采用黑色,字体、字号不限(不包括纯表格,纯表格中文字要求同(2)正文要求且无需首行缩进)。图表(包括框图、流程图、结构图等,不包括纯表格)内容需转换为“图片”格式插入到文件对应位置上。(4)页眉和页脚(包括页码)设置要求:不允许出现页眉,可以设置页脚且页脚仅可以设置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字体为五号宋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同模块文本页码应当连续。(5)不允许有目录,不允许涂改或删除痕迹,不允许字体涂色。(6)任何情况下,暗标分册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以及雷同性标记内容。(7)不允许对暗标分册进行电子签章或上传带有签章的扫描页。11.4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4款。★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电子签章。(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1.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加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表17.1的要求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选择现场递交,应将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并进行包封。前附表11.2款规定采用“暗标盲评”评审的,需将明标分册及暗标分册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单独包封。具体如下:明标分册包装封皮:(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编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暗标分册包装封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编号。★17.2投标人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文件的,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加密备份文件,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3启用备份文件时,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17.1款中的规定提交加密备份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19.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9.4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投标人须知表17.1款中的规定进行递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加密备份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行为无效。1.6.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本项目的解密时间规定见投标人须知表20.2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评审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3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加密备份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属于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及提交证明材料要求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4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4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投标人的报价属于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情形,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拆分编制“明标分册”与“暗标分册”的;(9)“暗标分册”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2)启用备份文件时,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17.1款中的规定提交加密备份文件的;(13)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但未按要求递交的;(14)投标人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但未提供《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的。(1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的。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辽财采〔2022〕1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须知表27.6款中写明支持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7采购需求标准。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货物需求。★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7.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的封皮12投标文件的目录2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3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5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6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6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9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810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1001包: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涵盖饲料或实验动物饲料)或《饲料生产许可证》;002包: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102开标一览表113分项报价表124技术规格偏离表135商务条款偏离表146《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如提交备份文件的,应同时提供此承诺函)15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如有)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6/173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有)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185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如有)196货物非★项参数证明资料,按评分办法相关要求提供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1.格式1(投标文件的封皮)投标文件所投包组编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2.2.格式2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他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3.格式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4.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组编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2.5.格式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6.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7.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8.格式8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9.格式9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以形式自愿递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是/£否),以/形式出具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10)我方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2.10.格式11开标一览表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投标报价(%)备注实验动物饲料及垫料小写: %大写:百分之 注:1、此表中,投标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写的开标一览表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报的开标一览表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报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开标一览表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投标总价(%)备注实验动物小写: %大写:百分之 注:1、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比率报价一致。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写的开标一览表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报的开标一览表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报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1.格式12分项报价表包号:001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克重)预估数量级别品牌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全称)基础价格(元)投标比率(%)1大小鼠繁殖饲料10kg/箱70SPF级1102兔维持饲料25kg/袋240普通级2003豚鼠饲料25kg/袋290普通级2004杨木垫料5kg/袋500普通级405大小鼠维持饲料10kg/箱200SPF级1206玉米芯垫料20kg/袋500普通级100注:1、本表中投标比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2、本项目按比率进行报价,实际供货价格=基础价格*投标比率;例如:投标比率为90%,则实际供货价格=豚鼠饲料200元*90%=180元,其它品类均按此标准执行。3、结算价格: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实际供货价格进行结算。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分项报价表包号:002报价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系规格型号(克重)预估数量级别品牌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全称)基础价格(元/只)投标比率(%)1小鼠KM15-25g17180SPF级122小鼠Balb/c15-25g230SPF级333大鼠SD40-300g12300SPF级434地鼠金黄地鼠30-70g30SPF级505豚鼠Hartley250-500g3500普通级856兔日本大耳白2.0-3.0kg600普通级1057大鼠Wistar150-250g100SPF级628小鼠BALB/c-nu6-8周龄200SPF级1499小鼠C57BL/6J6-8周龄100SPF级5210豚鼠Hartley250-350g600SPF级260注:1、本表中投标比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2、本项目按比率进行报价,实际供货价格=基础价格*投标比率;例如:投标比率为90%,则实际供货价格=小鼠12元*90%=10.8元,其它品类均按此标准执行。3、结算价格: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实际供货价格进行结算。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2.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001包名称:实验动物饲料及垫料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本项目标注★技术要求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克重)级别预估数量1大小鼠繁殖饲料10kg/箱70SPF级2兔维持饲料25kg/袋240普通级3豚鼠饲料25kg/袋290普通级4杨木垫料5kg/袋500普通级5大小鼠维持饲料10kg/箱200SPF级6玉米芯垫料20kg/袋500普通级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可填写:我方承诺完全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若无偏离可填写“无”或不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002包名称:实验动物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本项目标注★技术要求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序号产品名称品系规格型号(克重)级别预估数量1小鼠KM15-25gSPF级171802小鼠Balb/c15-25gSPF级2303大鼠SD40-300gSPF级123004地鼠金黄地鼠30-70gSPF级305豚鼠Hartley250-500g普通级35006兔日本大耳白2.0-3.0kg普通级6007大鼠Wistar150-250gSPF级1008小鼠BALB/c-nu6-8周龄SPF级2009小鼠C57BL/6J6-8周龄SPF级10010豚鼠Hartley250-350gSPF级600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可填写:我方承诺完全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若无偏离可填写“无”或不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3.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组编号:001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成交人接到采购人供货要求后,7日内送达。★2交货地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质检院、器检院、药检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按照成交单价,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使用量进行供货,每批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支付此批货款100%。采购单位在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开具合法的全额发票(原则上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支付(任何一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时提供:中标方提供合同执行期间的生产许可证、每批饲料的质量合格证、发票、定期质量检测报告。(垫料只提供发票和定期质量检测报告)。★5质量保证:1.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一个月。2.要求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污染、有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符合要求,有生产厂商、厂址,内容物与成交货物一致。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货物有不合格现象,供方应予以调换。调换仍不合格的,供方应予以退货,并追究供方相关法律责任。★6售后服务承诺:对不合格的产品提供免费更换,如造成严重损失,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热线支持:7*24小时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8供应商所投报价包含货物成本、运费、包装等一切费用。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若无偏离可填写“无”或不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条款偏离表包组编号:002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成交人接到采购人供货要求后,7日内送达。★2交货地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质检院、器检院、药检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按照成交单价,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使用量进行供货,每批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支付此批货款100%。采购单位在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开具合法的全额发票(原则上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支付(任何一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时提供:中标方提供合同执行期间的生产许可证、每批动物的质量合格证、发票、定期质量检测报告。★5质量保证:1.验收合格后一周。2.肢体健全无外伤,身体健康,被毛完整,无生育史,符合GB/T34791-2017,微生物和寄生虫等质量指标符合GB14922-2022标准。★6售后服务承诺:对不合格的产品提供免费更换,如造成严重损失,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热线支持:7*24小时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8供应商所投报价包含货物成本、运费、包装等一切费用。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若无偏离可填写“无”或不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提供的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不一致,本公司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表说明:1.标的名称:01标的:;02标的:;03标的:...2.所属行业:01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02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03标的:...3.落款处企业名称(盖章):此处的企业名称是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企业类型:(1)供应商需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2)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14.格式18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2.15.格式19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3.第三章货物需求详见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及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4.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4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项执行。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5.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本章5.3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标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对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每个标的均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2)联合体投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项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2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6.3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6.4对本国产品的相关规定(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本国产品的,投标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一律视为非本国产品。6.5当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原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除。★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9.评标报告9.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9.2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3如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则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4.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投标人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1.13.2.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141.151.16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1.18.2.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191.201.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22.1.信息完整1.23.2.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241.251.265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27.1.按要求提供1.28.2.合法有效1.291.301.316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32.1.按要求提供1.33.2.合法有效1.341.351.36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37.1.信息完整1.38.2.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391.401.4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2.1.按给定格式填写1.43.2.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441.451.469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47.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1.48.2.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49.3.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1.501.511.5210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53.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541.551.5611001包: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涵盖饲料或实验动物饲料)或《饲料生产许可证》;002包: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1.57.1.按要求提供1.58.2.合法有效1.591.601.61结论1.621.631.641.65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4.2.日期:4.3.附件24.4.符合性审查表1.1.序号1.2.审查项目1.3.审查标准1.4.投标人名称1.51.61.71投标函1.8.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9.3.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101.111.122开标一览表1.13.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4.3.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151.161.173分项报价表1.18.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9.3.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201.211.224技术规格偏离表1.23.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4.3.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251.261.275商务条款偏离表1.28.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9.3.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301.311.326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如提交备份文件的,应同时提供此承诺函)1.33.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无投标须知26.2(2)所述情形1.341.351.367投标报价1.37.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8.2.无投标须知26.2(3)所述情形3.无投标须知26.2(7)所述情形1.391.401.41结论1.421.431.441.45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4.5.附件3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适用)(一)基本评分标准包组编号001包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响应价格计算公式为:(Cmin/C)*30。其中,Cmin为所有有效供应商中的最低响应价格(各单价之和),C为供应商的响应价格。(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0技术部分技术参数以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内容为准,进行评分,共计6项:对非★号逐项进行响应,满足一项得2分,最多得12分。12供货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交货方案及保障措施②运输组织计划及保障措施③交货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1.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9质量保障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货物质量控制措施、②货物质量管理制度、③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安全管理工作等内容;1.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9应急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应急组织架构、②应急资源储备、③应急响应速度;1.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9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流程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到达服务时间1.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6人员配备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项目配置专职服务人员②岗位职责划分清晰1.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6管理制度及基础设施保障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企业组织架构图②内部管理制度③基础设施保障1.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9商务部分(10分)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日期、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均属无效业绩。10合 计-100包组编号002包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响应价格计算公式为:(Cmin/C)*32。其中,Cmin为所有有效供应商中的最低响应价格(各单价之和),C为供应商的响应价格。(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2技术部分技术参数以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内容为准,进行评分,共计10项:对非★号逐项进行响应,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10分。10供货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交货方案及保障措施②运输组织计划及保障措施③交货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1.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9质量保障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货物质量控制措施、②货物质量管理制度、③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安全管理工作等内容;1.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9应急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应急组织架构、②应急资源储备、③应急响应速度;1.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9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流程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到达服务时间1.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6人员配备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项目配置专职服务人员②岗位职责划分清晰1.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2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6管理制度及基础设施保障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下内容:①企业组织架构图②内部管理制度③基础设施保障1.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3分;2.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以上3项要点,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9商务部分(10分)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日期、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均属无效业绩。10合 计-100(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3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 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加分=(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5.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5.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进行响应的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声明函及证明文件中的内容。(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动物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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