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项目运维服务废标公告(射洪市人民医院(射洪市120急救调度中心)2026)
射洪市人民医院一二期软件项目运维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9812026000108
采购项目名称:一二期软件项目运维服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
合同包一的废标原因为:供应商未响应采购文件资格审核要求。;。
三、项目后续执行情况
合同包1: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射洪市人民医院
地址:射洪市太和街道广寒路29号
联系方式:0825-6622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宁辰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新华街锦绣鑫城2栋2层1号
联系方式:17702877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684440043
遂宁辰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0日
相关附件:
一二期软件项目运维服务(N510981202600010820260811002)-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一二期软件项目运维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射洪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射洪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15:4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3684440043
采购单位
射洪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射洪市太和街道广寒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25-6622078
代理机构名称
遂宁辰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新华街锦绣鑫城2栋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02877767
附件:
附件1
①可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本身以及报告中提及的财务报表),②也可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以及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内部财务制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⑥也可提供承诺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
版本号:N51098120260001082026081100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一二期软件项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9812026000108射洪市人民医院遂宁辰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8月05日第一章协商邀请遂宁辰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射洪市人民医院委托,拟对一二期软件项目运维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本项目为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98120260001081.2.采购项目名称:一二期软件项目运维服务1.3.采购项目简介射洪县人民医院信息化改造(一二期软件)项目,最终参与验收模块73.45个,有效合同金额为2145.68万元,项目于2024年4月验收合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北京医信数智(原北京医信)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保期,质保期满后年维保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2024年10月北京医信进行重组,直至2025年7月30日重组成功为北京医信数智。经信息科、法律顾问与北京医信数智多次进行维保合同事宜沟通,形成以下结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模块进行招标,由北京医信数智统一提供维保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以书面形式邀请唯一供应商参与单一来源协商。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射洪市人民医院地址:射洪市太和街道广寒路29号邮编:629200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825-6622078代理机构:遂宁辰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新华街锦绣鑫城2栋2层1号邮编:629200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68444004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95,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5940元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二、本采购文件由射洪市人民医院和遂宁辰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协商的采购人是射洪市人民医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邀请书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遂宁辰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协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协商、确定供应商成交、出具协商情况记录等活动。2.3.采购文件2.3.1.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协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协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信息要求,获取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协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采购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供应商成交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5.3.评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协商小组确认供应商成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是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书面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和供应商响应情况及承诺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情况及承诺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以合同约定为准。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协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二、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三、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七、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八、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九、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三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三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射洪市人民医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遂宁辰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遂宁辰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684440043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新华街锦绣鑫城2栋2层1号邮编:629200三、供应商提出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采购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采购文件内容,为获取原采购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采购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协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协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协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95,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95,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6070300 软件运维服务射洪市人民医院一二期软件运维服务1.00(项)495,0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射洪市人民医院一二期软件运维服务1.00(项)495,000.00总价无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射洪市人民医院一二期软件运维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服务范围合同ID系统名称系统供应商2门诊医生工作站北京医信4住院信息管理系统(住院入出转)北京医信5住院医生工作站北京医信6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北京医信7住院电子病历北京医信11电子申请单北京医信19院内会诊系统北京医信29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北京医信31危急值管理系统北京医信58移动医生工作站(软件)北京医信69医疗技术管理(手术分级管理)北京医信3护士工作站北京医信80随访管理系统北京医信21药库管理系统北京医信22门急诊药房管理系统北京医信23住院药房管理系统北京医信25抗生素管理系统北京医信53营养管理系统上海营康18体检系统北京医信34挂号管理北京医信35收费结算系统北京医信36医技计费管理系统北京医信12PACS影像存档和通讯系统北京医信13超声北京医信13DSA北京医信13病理北京医信17输血管理系统瑞美32院内感染系统北京医信26病案首页管理系统北京医信37医保管理系统及接口北京医信39统一预约中心平台北京医信46集成引擎(IE)北京医信47集成主索引(EMPI)北京医信48主数据管理系统北京医信49HIE管理平台北京医信50HIE监控平台北京医信56居民电子健康卡接口北京医信56住院病人精神心理健康评估系统接口北京医信56胶片自助打印接口北京医信56三医监管平台接口北京医信56血糖管理系统接口北京医信81共享文档管理系统北京医信82统一用户认证系统(SSO)北京医信83临床数据中心(CDR)北京医信84临床数据中心集成视图北京医信88临床决策支持(CDSS)北京医信2★服务内容业务系统基础运维服务业务系统基础运行服务软件日常维护,保证系统正常工作程序BUG修改版本升级服务(2次/年,含1次大版本升级)错误数据处理系统运行故障排除系统运行故障记录业务系统基础数据服务报表数据制作(10张/年)报表数据修改报表数据纠错业务系统基础业务服务零星业务新增(5个/年)现有业务调整(工作量不超5工作日)业务应用指导常见问题共享紧急事件服务紧急:系统已无法使用,导致用户业务活动中止;系统频繁出错,频繁产生完全错误的处理结果(7*24小时服务)严重:系统仍在维持状态运行,但性能下降;系统能够维持运行,但有多个功能无法工作,或某一功能不正常已严重影响系统的运行(7*8小时服务)中等:系统能够工作,但个别非核心功能出现异常,对使用的方便性产生不良影响(5*8小时服务)轻度:系统工作基本正常,但偶然出现个别非核心功能异常,可通过简单的系统重启或改变配置得到恢复(5*8小时服务)运营保障服务(供应商驻场人数不少于1人)工作日(5*8小时服务)节假日(7*8小时服务)系统运行状态巡检服务定期系统运行状态巡检(2次/年)定期中间层运行状态巡检(2次/年)巡检报告(2次/年)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完成改造交付使用并完成验收工作2★服务地点射洪市人民医院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付款条件: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2、尾款付款条件:项目顺利完成实施且验收合格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采购人违约责任: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成交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3)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1)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成交,不可因未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而放弃成交不履行成交人义务。如因供应商不能正常履约,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如放弃成交,所产生的后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争议解决方法: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诉讼解决。 2)通过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费、交通费、后期服务(含变更、优化、补充等)、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安全要求:本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结束之日止,供应商将负责该项目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相应安全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由于系统格式固化,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以此处为准。付款进度安排: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满足支付条件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顺利完成实施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供应商本条响应以此处为准)第四章协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协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无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无除以上内容外,协商小组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协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协商小组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协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协商的供应商。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评审办法。二、协商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协商小组负责。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协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协商小组成员在签署协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协商小组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建协商小组,协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本项目协商小组成员人数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自行确定,其中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协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协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协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协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协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供应商成交;(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协商情况记录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协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协商小组正式协商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三、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四、采购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五、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协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协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协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协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由分机构参与投标的均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得因其为负责人形式而认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本身以及报告中提及的财务报表),②也可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以及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内部财务制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⑥也可提供承诺函。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3.4.符合性审查协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协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针对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响应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docx3第三章 商务要求中带“★”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针对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响应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协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协商情况记录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协商一、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协商,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协商。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进入等候大厅(找到对应项目),与协商小组进行在线协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交易系统在线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协商邀请,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该轮协商,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二、协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邀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资格条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就第四章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进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三、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澄清函形式在线提交协商小组。澄清函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四、提交供应商响应表、协商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后生效。协商小组成员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5.3.6.最后报价一、协商结束后,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协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协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协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50%的,即响应报价2.协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协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和第2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1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协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协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八、供应商最后报价无效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协商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协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协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消息提示,及时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协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协商小组拟出具协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协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协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协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协商情况记录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协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协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协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协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9.出具协商情况记录协商小组在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出具协商情况记录。协商情况记录是协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署的原始协商记录和协商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一来源公示情况说明(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必须包含公示情况说明);二、协商日期和地点,协商小组成员名单;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协商小组成员应当在协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协商报告签署前,协商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协商报告中进行记录。协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协商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协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对。复核、核对发现存在财政部规定应当修改评审结果的情形,协商小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复核、核对无误后,协商小组按规定编写、签署协商情况记录。5.3.10.争议处理规则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中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协商小组成员应当在协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协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评审采购包1:价格评审条款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价格权重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报价0.00%投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有效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最低的投标人(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注:不涉及价格扣除的评审价=最后报价,涉及价格扣除的评审价=最后报价×(1-扣除比例)。报价表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5.终止采购活动情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四、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5.6.确定供应商成交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协商情况记录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协商情况记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协商情况记录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未按协商情况记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协商情况记录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协商小组义务协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专业人员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协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协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协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政府采购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的服务单位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合同分包:序号分包方式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类型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二、服务要求2.1.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2.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3.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说明: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四、合同履行4.1.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时间:-4.2.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4.3.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6.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6.3.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4.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具体要求为:XX。8.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XX。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XX。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元):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退还方式:退还时间:不予退还情形: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XX。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XX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在本项目中,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需向甲方交付相关货物的,应确保对前述货物享有合法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相关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6.2.合同的中止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6.3.合同的终止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6.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1.7.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8.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XX份,乙方持有XX份,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1.如与采购文件所列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视为均响应“采购文件”中的要求。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
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上表必须包括采购文件第三章全部商务要求的内容,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补内容进行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商务内容条款填报不完整或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版本号:N510981202600010820260811002单⼀来源采购⽂件⼀⽂(服务类)采购项⽬名称:⼀⼆⽬⽬⼀⼆期软件项⽬运维服务采购项⽬编号:N5109812026000108,⽬射洪市⼈⺠医院⼈⺠遂宁⾠泽⼯程项⽬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8⽉05⽇-第1⻚-第⼀章⼀协商邀请遂宁⾠泽⼯程项⽬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射洪市⼈⺠医院委托,拟对⼀⼆期软件项⽬运维服务采⽤单⼀来源采购⽅式进⾏采购,兹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的单⼀来源协商。本项⽬为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编号:N51098120260001081.2.⽬采购项⽬名称:⼀⼆⽬⼀⼆期软件项⽬运维服务1.3.⽬采购项⽬简介射洪县⼈⺠医院信息化改造(⼀⼆期软件)项⽬,最终参与验收模块73.45个,有效合同⾦额为2145.68万元,项⽬于2024年4⽉验收合格。按照合同及招标⽂件约定:“北京医信数智(原北京医信)提供⼀年的免费维保期,质保期满后年维保费⽤不超过合同⾦额的5%。”。2024年10⽉北京医信进⾏重组,直⾄2025年7⽉30⽇重组成功为北京医信数智。经信息科、法律顾问与北京医信数智多次进⾏维保合同事宜沟通,形成以下结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模块进⾏招标,由北京医信数智统⼀提供维保服务。1.4.⽅邀请供应商⽅式以书⾯形式邀请唯⼀供应商参与单⼀来源协商。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需要满⾜的⼀般资格要求:(⼀)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向中⼩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视同中⼩企业。三、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实⾏电⼦化采购,使⽤的电⼦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的项⽬电⼦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采购⽂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第2⻚-交响应⽂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件和电⼦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供应商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在线客服进⾏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进⾏查询1.7.⼀⽂⽅单⼀来源采购⽂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单⼀来源采购⽂件获取时间:详⻅邀请书。⼆、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单⼀来源采购⽂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单⼀来源采购⽂件上传⾄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单⼀来源采购⽂件。供应商成功获取单⼀来源采购⽂件后,将收到已获取单⼀来源采购⽂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单⼀来源采购⽂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单⼀来源采购⽂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采购⽂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式、地点⼀、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详⻅邀请书。⼆、提交响应⽂件⽅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三、本项⽬采取⽹上开启,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融资为助⼒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不⾜、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步提⾼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融资⼯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情况的“政采贷”银⾏及其产品,凭项⽬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式采购⼈:⼈⺠,⼈射洪市⼈⺠医院地址:射洪市太和街道⼴寒路29号邮编:629200联系⼈:魏⽼师联系电话:0825-6622078代理机构:⾠⼯⽬,遂宁⾠泽⼯程项⽬管理有限公司-第3⻚-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新华街锦绣鑫城2栋2层1号邮编:629200联系⼈:陈⼥⼠联系电话:13684440043-第4⻚-第⼆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限价★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495,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2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不接受联合体3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否4投标(响应)保证⾦★本项⽬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5履约保证⾦★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件的截⽌之⽇起不少于90天。响应⽂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件按⽆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5940元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协商⼩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时间等⽅式依法进⾏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采购⽂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件中进⾏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采购⽂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范围⼀、本采购⽂件仅适⽤于本次单⼀来源采购项⽬。⼆、本采购⽂件由射洪市⼈⺠医院和遂宁⾠泽⼯程项⽬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协商的采购⼈是射洪市⼈⺠医院。⼆、“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邀请书规定获取采购⽂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遂宁⾠泽⼯程项⽬管理有限公司。四、“⽹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件等活动。五、“电⼦评审”是指协商⼩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协商、确定供应商成交、出具协商情况记录等活动。2.3.⽂采购⽂件2.3.1.⽂采购⽂件的构成采购⽂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协商邀请;⼆、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协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2.3.2.⽂采购⽂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次响应⽂件截⽌之⽇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采购⽂件上传⾄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采购⽂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次响应⽂件截⽌之⽇3个⼯作⽇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采购⽂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3个⼯作⽇的,应当顺延提交⾸次响应⽂件截⽌之⽇。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信息要求,获取载更正后的采购⽂件,进⾏响应⽂件编制。2.4.⽂响应⽂件2.4.1.⽂⾔响应⽂件的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件以及供应商与协商⼩组在协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响应⽂件中如附有-第6⻚-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协商⼩组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采购⽂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均以⼈⺠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三、如使⽤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采购⽂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效响应处理。2.4.6.⽂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件规定编制响应⽂件,采购⽂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完成响应⽂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2.4.7.⽂响应⽂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采购⽂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响应⽂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供应商成交-第7⻚-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启解密响应⽂件。2.5.1.2.⽂解密响应⽂件★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符合采购⽂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数字证书进⾏响应⽂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响应处理。2.5.2.⽤⽤查询及使⽤信⽤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2.5.3.评审详⻅采购⽂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协商⼩组确认供应商成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效,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2.6.1.签订合同⼀、采购⼈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采购⼈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采购⽂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第8⻚-2.6.3.1.合同分包本项⽬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合同转包。⼆、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不适⽤前述规定。2.6.5.⾏履⾏合同⼀、采购⼈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2.6.6.⽅履约验收⽅案⼀、验收组织⽅式:采购包1:⾃⾏验收⼆、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是五、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5⽇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应做出详尽的书⾯记录,或由双⽅签署备忘录,此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服务内容及要求和供应商响应情况及承诺进⾏验收。⼗、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情况及承诺进⾏验收。⼗⼀、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响应⽂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验收;双⽅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在成交供应商响应⽂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验收。⼗⼆、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以合同约定为准。-第9⻚-2.6.7.⾦⽀资⾦⽀付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有关⼈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协商不得有下列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三、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协商⼩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成交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未按照采购⽂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七、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九、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三条情形之⼀的,作⽆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三条情形之⼀的,认定成交⽆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射洪市⼈⺠医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件的询问、质疑由遂宁⾠泽⼯程项⽬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遂宁⾠泽⼯程项⽬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第10⻚-知供应商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陈⼥⼠联系电话:13684440043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新华街锦绣鑫城2栋2层1号邮编:629200三、供应商提出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采购⽂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件之⽇。对更正后的采购⽂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采购⽂件更正通知之⽇;如质疑内容为原采购⽂件内容,为获取原采购⽂件之⽇。(⼆)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五、供应商通过书⾯形式线下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采购⽂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采购⽂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作⽇内向同级财政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联系⽅式详⻅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式。⼋、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由其⾏政主管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内三次以上投诉查⽆实据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为之⼀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禁⽌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三)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法证明其取得⽅式合法的,视为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第11⻚-对、处置电⼦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件、编制投标响应⽂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故障排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协商⼩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协商⼩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的⽹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协商⼩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险。因故意⾏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影响电⼦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法⼲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式进⾏。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式,不得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录像,形成书⾯评审记录上传⾄交易系统。-第12⻚-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产品,不能指向唯⼀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额(元):495,000.00采购包最⾼限价(元):495,000.00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额⾦(元)所属⾏业⾏是否涉及核⼼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射洪市⼈⺠医院⼀⼆期软件运维服务1.00(项)495,0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本国产品标准: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射洪市⼈⺠医院⼀⼆期软件运维服务1.00(项)495,000.00总价⽆本项⽬涉及核⼼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本项⽬涉及采购进⼝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产品进⾏响应;涉及采购进⼝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响应。本项⽬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13⻚-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采涉及优先采购购包1: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效期之以享受本项⽬⽬采:响应产品属内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涉及优先采购购包1: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之内的以享受3.2.技采标:响应产品属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术要求购包1:的名称:射洪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市⼈⺠医院⼀⼆期软件运维品⽬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合同ID系统名称系统供应商2⻔诊医⽣⼯作站北京医信4住院信息管理系统(住院⼊出转)北京医信5住院医⽣⼯作站北京医信6⻔诊电⼦病历系统北京医信7住院电⼦病历北京医信11电⼦申请单北京医信19院内会诊系统北京医信29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北京医信31危急值管理系统北京医信58移动医⽣⼯作站(软件)北京医信★服务范围69医疗技术管理(⼿术分级管理)北京医信3护⼠⼯作站北京医信80随访管理系统北京医信21药库管理系统北京医信22⻔急诊药房管理系统北京医信23住院药房管理系统北京医信25抗⽣素管理系统北京医信53营养管理系统上海营康18体检系统北京医信34挂号管理北京医信35收费结算系统北京医信36医技计费管理系统北京医信12PACS影像存档和通讯系统北京医信13超声北京医信13DSA北京医信13病理北京医信17输⾎管理系统瑞美32院内感染系统北京医信26病案⾸⻚管理系统北京医信37医保管理系统及接⼝北京医信39统⼀预约中⼼平台北京医信46集成引擎(IE)北京医信47集成主索引(EMPI)北京医信48主数据管理系统北京医信49HIE管理平台北京医信50HIE监控平台北京医信56居⺠电⼦健康卡接⼝北京医信56住院病⼈精神⼼理健康评估系统接⼝北京医信56胶⽚⾃助打印接⼝北京医信56三医监管平台接⼝北京医信56⾎糖管理系统接⼝北京医信81共享⽂档管理系统北京医信82统⼀⽤⼾认证系统(SSO)北京医信83临床数据中⼼(CDR)北京医信84临床数据中⼼集成视图北京医信88临床决策⽀持(CDSS)北京医信-第15⻚-2★服务内容业务系统基础运维服务业务系统基础运⾏服务软件⽇常维护,保证系统正常⼯作程序BUG修改版本升级服务(2次/年,含1次⼤版本升级)错误数据处理系统运⾏故障排除系统运⾏故障记录业务系统基础数据服务报表数据制作(10张/年)报表数据修改报表数据纠错业务系统基础业务服务零星业务新增(5个/年)现有业务调整(⼯作量不超5⼯作⽇)业务应⽤指导常⻅问题共享紧急事件服务紧急:系统已⽆法使⽤,导致⽤⼾业务活动中⽌;系统频繁出错,频繁产⽣完全错误的处理结果(7*24⼩时服务)严重:系统仍在维持状态运⾏,但性能下降;系统能够维持运⾏,但有多个功能⽆法⼯作,或某⼀功能不正常已严重影响系统的运⾏(7*8⼩时服务)中等:系统能够⼯作,但个别⾮核⼼功能出现异常,对使⽤的⽅便性产⽣不良影响(5*8⼩时服务)轻度:系统⼯作基本正常,但偶然出现个别⾮核⼼功能异常,可通过简单的系统重启或改变配置得到恢复(5*8⼩时服务)运营保障服务(供应商驻场⼈数不少于1⼈)⼯作⽇(5*8⼩时服务)节假⽇(7*8⼩时服务)系统运⾏状态巡检服务定期系统运⾏状态巡检(2次/年)定期中间层运⾏状态巡检(2次/年)巡检报告(2次/年)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3.3.2.商务要求-第16⻚-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起365⽇内完成改造交付使⽤并完成验收⼯作2★服务地点射洪市⼈⺠医院3★验收、交付标准和⽅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单⼀来源采购⽂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验收;采购⼈及成交供应商双⽅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在单⼀来源采购⽂件与响应⽂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验收。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业主管部⻔规定的标准、⽅法和内容进⾏验收。4★⽀付⽅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付款条件:签订合同⽣效之⽇起90⽇内。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50.0%2、尾款付款条件:项⽬顺利完成实施且验收合格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5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法(1)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双⽅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2)采购⼈违约责任:采购⼈⽆正当理由导致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应对成交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3)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1)如因成交供应商⼯作⼈员在履⾏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本⾝的财产损失、由此⽽导致的采购⼈对任何第三⽅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如成交,不可因未了解项⽬现场情况⽽放弃成交不履⾏成交⼈义务。如因供应商不能正常履约,给采购⼈造成任何损失的,采购⼈将保留进⼀步追溯的权利,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如放弃成交,所产⽣的后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4)争议解决⽅法:1)在执⾏本合同中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诉讼解决。2)通过向甲⽅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3)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负担。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是履⾏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费、交通费、后期服务(含变更、优化、补充等)、税费等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采购⼈不再⽀付任何费⽤。供应商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险由供应商⾃⾏承担。★2、安全要求:本项⽬⾃签订合同之⽇起⾄服务结束之⽇⽌,供应商将负责该项⽬施过程中的⼈⾝安全、财产安全等相应安全责任。-第17⻚-在项⽬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3、由于系统格式固化,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以此处为准。付款进度安排:签订合同⽣效之⽇起半年,满⾜⽀付条件30⽇内⽀付合同⾦额的50%,项⽬顺利完成实施验收合格后,⽀付剩余合同⾦额。(供应商本条响应以此处为准)-第18⻚-第四章协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协商⼩组可以根据采购⽂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除以上内容外,协商⼩组不得变动采购⽂件中的其他内容。在协商过程中,协商⼩组根据项⽬实际需要制定协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协商⼩组对采购⽂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协商⼩组应及时以书⾯形式通知所有参加协商的供应商。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特点制定本次单⼀来源采购评审办法。⼆、协商⼯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协商⼩组负责。协商⼩组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单⼀来源采购⽂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四、本项⽬采取电⼦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作。协商⼩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以签署的协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印章。协商⼩组成员在签署协商报告时,出现⽆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预或者操纵电⼦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及其⼯作⼈员、采购⼈监督⼈员违法⼲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协商⼩组⼀、按《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建协商⼩组,协商⼩组由采购⼈的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员组成。本项⽬协商⼩组成员⼈数由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确定,其中专业⼈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协商⼩组成员应当满⾜并适应电⼦化采购评审的⼯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项⽬评审功能模块确认⾝份、签到、推荐协商⼩组组⻓。采购⼈代表可以使⽤采购⼈代表专⽤签章确认评审意⻅。三、协商⼩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件,按规定重新组建协商⼩组,解封响应⽂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协商⼩组应当履⾏下列职责:(⼀)熟悉和理解单⼀来源采购⽂件;-第19⻚-(⼆)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件等是否满⾜单⼀来源采购⽂件要求;(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单⼀来源采购⽂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受采购⼈委托确定供应商成交;(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协商情况记录并进⾏签署;(六)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报告协商中发现的违法⾏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采购⽂件协商⼩组正式协商前,应当对采购⽂件进⾏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评审的情形本采购⽂件有下列情形之⼀的,协商⼩组应当停⽌评审:⼀、采购⽂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的;⼆、采购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采购⽂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三、采购项⽬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采购⽂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四、采购⽂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五、采购⽂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协商⼩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协商⼩组不得以任何⽅式和理由停⽌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协商⼩组不应当停⽌评审的,可以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上开启完成后,由协商⼩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提供“统⼀社会信⽤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提供“统⼀社会信⽤代码法⼈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然⼈:提供“⾝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公章)银⾏、保险、⽯油⽯化、电⼒、电信⾏业由分机构参与投标的均视为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不得因其为负责⼈形式⽽认定不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响应⽂件封⾯,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少包含报告本⾝以及报告中提及的财务报表),②也可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年度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响应⽂件递交截⽌⽇⼀年内银⾏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成⽴不⾜⼀年的法⼈或者组织以及⾮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内部财务制度(复印件加盖投标⼈公章),⑤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⑥也可提供承诺函。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本采购包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提供《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5.3.4.符合性审查协商⼩组依据采购⽂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件进⾏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协商⼩组成员意⻅不⼀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需要供应商进⾏承诺的实质性要求。⽆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针对采购⽂件的要求进⾏响应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docx3第三章商务要求中带“★”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针对采购⽂件的要求进⾏响应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件满⾜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项未满⾜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协商⼩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采购⽂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效响应处理,并在协商情况记录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第22⻚-的具体原因。5.3.5.协商⼀、协商⼩组按照采购⽂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协商,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协商。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进⼊等候⼤厅(找到对应项⽬),与协商⼩组进⾏在线协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提⽰,及时通过交易系统在线响应协商⼩组发出的协商邀请,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供应商⾃⾏放弃该轮协商,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协商⼩组负责与供应商(邀请参加单⼀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资格条件符合采购⼈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就第四章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进⾏协商确定成交价格。三、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件,并将变更内容以澄清函形式在线提交协商⼩组。澄清函作为响应⽂件的⼀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否则⽆效。四、提交供应商响应表、协商过程中的书⾯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协商⼩组成员和供应商加盖电⼦印章后⽣效。协商⼩组成员出现⽆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5.3.6.最后报价⼀、协商结束后,协商⼩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最后报价。协商⼩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厅”进⾏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供应商在未提⾼响应⽂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于对该项⽬之前的报价,否则,协商⼩组将对其响应⽂件作⽆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协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效响应,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采购⽂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且不⾼于最⾼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采购⽂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报价中的⼤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但⼤写⾦额出现⽂字错误,导致⾦额⽆法判断的除外;(⼆)单价⾦额⼩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软件项目运维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