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设备废标公告(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2026)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田径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DYWJ26-03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田径设备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资格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联系方式:侯老师010-87183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3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10-6717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老师
电 话:  010-871832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田径设备单一来源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体育设备设施/田赛设备

采购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

行政区域
东城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11:2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10-87183248

采购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侯老师010-87183248

代理机构名称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老师 010-67171186

附件:

附件1
DYWJ26-03田径单一来源采购.doc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田径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1、项目名称: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田径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编号:DYWJ26-03(非仅面向中小微企业)2、采购清单:标项:田径设备本标项预算828000元人民币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1田径垂直跳跃项目器材垫(含撑杆跳高组件、跳高组件)1.由多个独立模块组成,跳高垫组装后可形成总尺寸为8×4×0.8米的完整结构,撑杆跳高垫组装完成后可形成总尺寸为8.8×6.9×0.95米的完整结构。2.每个模块均采用泡沫橡胶制成,并内衬覆有PVC涂层的聚酯帆布。跳高垫其内部设有多处凹槽,可在运动员跌倒时提供缓冲吸震效果。撑竿跳高垫前部模块(位于撑竿跳高箱两侧)为整体紧凑结构,其余模块则内部设有多个空腔空间,可吸收落地时产生的冲击力。3.跳高垫包含海绵垫、跳高竖向架杆、跳高横杆。撑杆跳高垫包含海绵垫、手动撑杆跳架杆、撑杆跳横杆。4.表面上覆盖防钉顶垫,用10厘米厚聚氨酯材料制成,整体一体成型,可为着陆区域提供均匀表面。可防止运动员鞋上的钉子损坏各模块。5.该产品依据世界田径协会(WA)的规定设计制造,并持有世界田径协会认证证书。6.近两届奥运会产品使用证明材料。MONDO(盟多)AE110撑竿跳竖向架杆,AE220撑竿跳横杆,AE339撑竿跳撑杆跳落地海绵垫,AA025跳高竖向架杆,AA139跳高落地区海绵垫,AA400横杆2 套1.质保期为2年,自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算。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3.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完成全套器材垫的供货、现场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整体验收工作。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合格的报价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四、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4.报价文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报价人2023年1月-谈判时间内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5)报价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度——2026年度,报价文件正本须附原件,副本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除产品制造商外,报价企业需要提供报价产品合法、有效、完整的授权证明文件;7)报价表;8)不低于原厂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9)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文件格式见第九条。1.报价人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货物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报价、装箱、包装、送货和保险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应符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的相关要求,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报价将被拒绝。3.最终成交企业须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交纳服务费,交费后5个工作日内请领取发票。交纳标准见下表:档次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计费率累计服务费(万元)1 100以下1.50%最多1.5万元2 超过100-500以下1.10%最多5.9万元3 超过500-1000以下0.80%最多9.9万元4 超过1000—5000以下0.50%最多29.9万元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不低于RMB1500元。1.差额定率累进法: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累加为收费总额。2.假设货物成交金额为5000万元,那么按照一定的要求可以计算得到相关结果:①100万元以下部分: 100×1.5%=1.5万元;②100万元-500万元部分: 400×1.1%=4.4万元;③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500×0.8%=4万元;④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4000×0.5%=20万元;⑤合计:1.5+4.4+4+20= 29.9万元;3.若采购成交额不足100万元,服务费按照最终采购成交金额×1.5%计算,但服务费最低不低于RMB1500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3号电话:87182648账号:0200008109089053553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交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五、供应商报价方式、时间及地点1.联系方式电子邮箱:standardwj@126.com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10-671711862.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参与供应商于2026年8月日(星期)17点前将报价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发至电子邮件:standardwj@126.com,谈判时需携带纸质报价文件一份。逾期递交或报价文件不符合采购规定的,则被拒绝。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递交报价文件中的电子邮件中注明其电话、微信号和其他有效联系方式。3.谈判时间和方式(1)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30。(2)谈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3号装备中心601室。六、评审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七、关于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符合性审查前(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八、中小微型企业规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关附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且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同时为小微企业的,应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规定,对该供应商的产品同时给予支持本国产品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优惠,均应该在供应商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人须按附件格式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九、节能环保要求对于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报价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单位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规定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X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没有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十一、询问和质疑1报价人有权就采购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1.1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提出询问。1.2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快递并电话通知的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质疑文件应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且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至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集中采购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吴老师电话:67171186。报价人如认为整个采购过程中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纪检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文件应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且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至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纪检监察室。1.3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4质疑报价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十二、关于异常低价审查:(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十三、报价文件格式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住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法定代表人电话:报价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地址)的(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报价人代表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报价。授权代表在报价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成交后签订的采购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签字:报价人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职务: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报价人全称(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4.报价表3、项目名称: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田径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编号:DYWJ26-03(非仅面向中小微企业)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功能说明数量单价小计备注总计金额:交货时间、地点: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全称(公章):日期: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请报价人分包按上述格式填写报价表)5.售后服务承诺(由报价人自行填写)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国货物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7.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由报价人自行填写)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二○二六年**月**日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鉴于:1、甲方系从事体育训练、比赛的事业单位,需要本合同约定的采购物品。2、乙方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经营本合同约定货物的相应资质的经营能力。3、在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已经就欲采购的物品的用途、功能、安全性、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乙方进行了充分说明,乙方也已经完全了解;乙方保证能按照约定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全新的采购物品。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与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6年月日在北京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货物的事宜达成如下约定:1、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品名品牌型号产品描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合计:以上价格包含甲方采购产品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含产品价格、税金、现有设备拆除并运送至院内指定地点(如有)、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保险、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配件更换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就本合同的履行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交货日期、地点: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全套器材垫的供货、现场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整体验收工作。,联系人,肖鹏,电话,010-87183380。三、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1、产品质保期为2年,自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算。2、乙方保证交付产品为成套完整全新、合格、未使用过的制品,并符合约定质量和功能用途。如产品出现非人为因素故障、损坏,乙方应于甲方提出异议之日起三个月内免费更换。3.售后质保期自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验收单之日起算。售后质保期内,易损耗、消耗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无条件予以换新。乙方每半年提供一次检修、保养、调试服务,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乙负责免费到场维修、更换。乙方提供每周5天、每天12小时(5×12小时)电话热线服务。在质保期内货物使用出现异常或故障时,乙方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于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如属硬件故障原因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应先行提供同款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四、验收及培训:收货方应及时进行验收。初步验收:采购货物运抵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数量进行验收。最终验收: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功能进行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质保期自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履约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单位有权不予接收,并有权要求乙方于甲方提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0%。产品到港后,乙方提供相关货物到港证明材料及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产品全部送抵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以采购人验收单为准)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如果甲方付款遇到财政国库预算支付的限制,应当相应顺延付款期限,甲方不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若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超过六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返还所收取合同之全部款项及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甲方不遵守合约规定迟延付款,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3、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相应赔偿的权利。4、本合同所称的“损失”“全部损失”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交通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及其他合理支出。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水灾、台风、海难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和爆炸等)引发的问题,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使本合同能合理地继续履行。但是因不可抗力延误持续两个月以上时,则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除本合同已约定外,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一方不履行合同使本合同目标不能实现,或因解散、破产等因素丧失履约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合同。九、争议的解决如果发生由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或异议,本合同的双方应以诚信和公正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纠纷或异议事项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时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十、协议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单位盖章后生效,双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田径设备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