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8)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通用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


  合同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17819号  合同名称:通用设备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通用设备  采购文件编号:(NMGXJQ-2018-059)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新吉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标日期:2018年11月27日  供应商:内蒙古嘉速科技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271927元  合同金额:267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7日  合同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0日  中标(成交)公告: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通用设备中标(成交)公告  相关附件:  通用设备合同:17819.docx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18年12月10日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采购人对其合同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2个工作日内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外,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内涉及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用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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