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打印机 激光打印机 佳能激光打印机采购合同公告(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打印机(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5月8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8]013012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株洲市达慧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打印机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3012号 (3)项目内容:打印机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460 大写:document.write(CurrencyUpper("2460"))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 株洲市达慧科技有限公司 佳能激光打印机 否 佳能 3 台 246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05月10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方式: 4.付款 1、国库集中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05-1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5月08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雄伟法定代表人:熊树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22537501电话:28585975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建行株洲九天支行 帐号:4300150656205250014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打印机 激光打印机 佳能激光打印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