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供货采购合同公告(宁海县公安局2021)


一、采购人名称: 宁海县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 宁波市海曙博林电脑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宁海县公安局梅林所购打印机的协议供货采购 四、采购项目编号: 42021062893885704 五、合同编号: 2100296612420210037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联想LJ2655DN激光打印机联想/LenovoLJ2655DN件41150.0046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宁海县公安局 联系人: 吴超行 联系电话: 13968341282 传真: / 地址: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其他角色类型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关于宁海县公安局梅林所购打印机的协议供货采购合同(2100296612420210037).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打印机供货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