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硬件 信息安全 保建设采购合同公告(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安全三级等保建设硬件货物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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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福清宏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FJYS[GK]2021022的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安全三级等保建设硬件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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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
产地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10399 其他安全设备
其他安全设备
详见投标文件
1(批)
2599500.0000
2599500
国内
详见投标文件
无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2599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4.3交付条件: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或设备。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及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对本合同所约定的设备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验收,产品质量须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须符合技术参数;货物应能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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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货物正常安装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
2
5
通过验收一年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所有货物提供五年免费上门质保服务。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七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福清市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0.2乙方生产供应的产品若和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将拒绝接受货物和验货,并有权向乙方索赔合同签订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退货所产生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供货不及时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合同签订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10.3 本合同标的安装、调试、培训、质保过程中所需技术人员由乙方安排,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安排技术人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安排的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安排的人员发生人身或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 本合同双方地址可作为本合同相关书面通知、法律文书之送达地址,若发生变更,需书面告知对方。否则本合同相关书面通知、法律文书按照本合同地址寄出之日即视为送达。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 14.2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货物安装、调试、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的现场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乙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乙方人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四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附件:《详细供货清单》 。
甲方: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
福清宏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住所:
福清市福塘路二建大厦六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8111301051600697884
签订地点: 福清 签订日期:2021年10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货物 硬件 信息安全 保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