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明宣传合作采购合同公告(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22)



2022年度文明宣传(福州日报)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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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乙方:福州日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JR[DY]2021002的2022年度文明宣传(福州日报)合作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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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2001 新闻服务
新闻服务
政务宣传
加强策划,夯实内容
1(项)
注重宣传策划,创新宣传内容
2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4.2交付地点: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甲方在《福州日报》上开设《有福之州 文明同行》专栏,积极宣传福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倡导文明风尚,提升市民素质,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文明建设的舆论氛围。期间,双方以专题形式,共同策划相关报道。福州日报派记者、编辑协助策划、采写、组稿,市委文明办对采访给予支持。专版总数初定为12个彩色整版。考虑到文明宣传的公益性,福州日报承担8个彩版,其余4个彩版由市委文明办给予经费支持。具体使用情况视市委文明办具体需求而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在《福州日报》上开设《有福之州 文明同行》专栏,积极宣传福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倡导文明风尚,提升市民素质,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文明建设的舆论氛围。期间,双方以专题形式,共同策划相关报道。福州日报派记者、编辑协助策划、采写、组稿,市委文明办对采访给予支持。专版总数初定为12个彩色整版。考虑到文明宣传的公益性,福州日报承担8个彩版,其余4个彩版由市委文明办给予经费支持。具体使用情况视市委文明办具体需求而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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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或待市财政预算年度经费拨付到位后,一次性向乙方指定账户汇转到账。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10、违约责任
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果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此类指控,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乙方:
福州日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
乌山路92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

单位负责人:
张学勇
单位负责人:
曹聪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15659160316
联系方法:
1865005906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号:

账号:
117060100100082316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明宣传合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