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10kV配电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柳林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
一、合同编号:11N0126750502022201
二、合同名称: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252022BCS00050
四、项目名称: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柳林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柳林镇青龙大街市民服务中心1102
联系方式:18135537337
供应商(乙方):柳林县金源输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柳林县柳林镇毛家庄
联系方式:1350358727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 数量: 1.00 单价(元):86940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柳林县残疾人联合会新建线路全长约1.948公里,其中:绝缘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1.868公里;电缆线路长0.08公里。新建500kVA箱式变压器1台(高压两进一出),安装高压智能断路器2台,安装高压真空计量装置2台,安装避雷器4组。全线共新建杆塔共17基。电缆检查井2座。施工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刘芸执业证书信息:晋214091331441
2.合同金额(元):86940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合同.pdf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合同.pdf
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的合同(11N0126750502022201).pdf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的合同(11N0126750502022201).pdf
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合同项目名称: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电有限甲方:柳林县残疾人联合会乙方:柳林县金源输变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条工程概况;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柳林县胡家坦村3、承包范围:柳林县残疾人联合会新建线路全长约1.948公里,其中:绝缘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1.868公里;电缆线路长0.08公里。新建500kVA箱式变压器1台(高压两进一出),安装高压智能断路器2台,安装高压真空计量装置2台,安装避雷器4组。全线共新建杆塔共17基。电缆检查井2座。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_年_月且竣5、工期:本工程自_年月且开工,于_工。6、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玖仟肆佰零捌元小写869408元。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中使用的水费、电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提供存放所用材料的场地。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方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2、指派_王翔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严重的停止执行合同。3、委托山西文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杜继武__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7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2、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包括:刘芸、武世生。其中项目经理姓名:刘芸、职务(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武世生职称: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增减项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提供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清单。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5、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材料供应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明,甲方应予签字认可。第五条变更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第1款约定外,①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引起工程量增减变化②施工图设计变更、洽商联系单、技术核定、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增减变化;③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追加额外工作:④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缺漏项、清单特征描述不符等,以上变更应同步办理有关各方签认手续。2、变更估价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同期政策性调整文件和材料信息指导价,组成综合单价;(4)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增减以及新增工作内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项目特征未描述、技术核定单、缺项、漏项的重新组价按上述单价调整方式执行,组织措施费及技术措施费相应调整价款。第七条价格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全(1)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他建设管理部门及国家政策性调整文件或调整通知等进行以实调整,包括人工费、机械台班、税金、安全文明等措施费用。(2)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材、机价格为基准价格①由于材料、设备涨价导致施工期间价格上涨依据施工当期当地工程造价信息价由承包人承担3%的风险后以实调整;②当地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指导价的材料及设备由发承包双方询价的基础上承包人采用实际采购单价,发包人签认后以实际调整;人工工日单价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人工费工日单价调整合同价格。第八条,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另签协议。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未按本合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期可顺延。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九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检测手续,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不及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4、工程竣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_3_日内,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由:一。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_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年月_日前;提供竣工图纸时间和份数为:年月_日前,一份。6、甲方组织的工程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应向财政部门建议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6宜。第十条付款方式和结算1、资金性质: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分期付款金额和时间为:本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给乙方不少于本合同总价款30%;待工程形象进度过半后再付合同总价款40%;工程完工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款的90%,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7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3、工程结算形式。固定价格形式竣工结算,按中标价格结算。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工程结算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变更部分按第五条,第2款结算。4、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和其他有关工程资料,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意见,甲乙双方在共同认可的工程量及结算价的审计额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总额。第十一条质量保证金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在预付尾款中按本合同合计金额3%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和防火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第十三条工程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云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7_日内,进行保修。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_7_日内,进行维修。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延期开工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元违约金。2、甲方自筹资金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由于甲方提供或确定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本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元违约金。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8、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首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11、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3、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采取以下()种方法解决,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碳商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成交通知书。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外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疾前变甲方(章2口1以乙方(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柳林县毛家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柳泽宏电话:电话:1873581775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guo95503@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林支行102173701858账号:账号:050901850924925072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33300签订时间202年8月日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合同项目名称: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甲方:柳林县残疾人联合会乙方:柳林县金源输变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柳林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2、工程地点:柳林县胡家垣村3、承包范围:柳林县残疾人联合会新建线路全长约1.948公里,其中:绝缘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1.868公里;电缆线路长0.08公里。新建500kVA箱式变压器1台(高压两进一出),安装高压智能断路器2台,安装高压真空计量装置2台,安装避雷器4组。全线共新建杆塔共17基。电缆检查井2座。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6、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玖仟肆佰零捌元小写869408元。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中使用的水费、电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提供存放所用材料的场地。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方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2、指派王翔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严重的停止执行合同。3、委托山西文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杜继武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7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2、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包括:刘芸、武世生。其中项目经理姓名:刘芸、职务(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武世生、职称: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增减项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提供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清单。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5、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材料供应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明,甲方应予签字认可。第五条变更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第1款约定外,①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引起工程量增减变化②施工图设计变更、洽商联系单、技术核定、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增减变化;③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追加额外工作:④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⑥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缺漏项、清单特征描述不符等,以上变更应同步办理有关各方签认手续。2、变更估价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同期政策性调整文件和材料信息指导价,组成综合单价;(4)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增减以及新增工作内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项目特征未描述、技术核定单、缺项、漏项的重新组价按上述单价调整方式执行,组织措施费及技术措施费相应调整价款。第七条价格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1)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他建设管理部门及国家政策性调整文件或调整通知等进行以实调整,包括人工费、机械台班、税金、安全文明等措施费用。(2)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材、机价格为基准价格①由于材料、设备涨价导致施工期间价格上涨依据施工当期当地工程造价信息价由承包人承担3%的风险后以实调整;②当地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指导价的材料及设备由发承包双方询价的基础上承包人采用实际采购单价,发包人签认后以实际调整;③人工工日单价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人工费工日单价调整合同价格。第八条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另签协议。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未按本合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期可顺延。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九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检测手续,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不及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4、工程竣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由:/。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年月日前;提供竣工图纸时间和份数为:年月日前,份。6、甲方组织的工程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应向财政部门建议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第十条付款方式和结算1、资金性质:/。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分期付款金额和时间为:本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给乙方不少于本合同总价款30%;待工程形象进度过半后再付合同总价款40%;工程完工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款的90%,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7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3、工程结算形式。固定价格形式竣工结算,按中标价格结算。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工程结算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变更部分按第五条,第2款结算。4、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和其他有关工程资料,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意见,甲乙双方在共同认可的工程量及结算价的审计额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总额。第十一条质量保证金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在预付尾款中按本合同合计金额3%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和防火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第十三条工程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7日内,进行保修。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7日内,进行维修。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延期开工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违约金。2、甲方自筹资金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由于甲方提供或确定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本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8、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11、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3、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采取以下()种方法解决,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磋商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成交通知书。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外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乙方(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柳林县毛家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吉永红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柳泽宏电话:电话:1873581775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guo95503@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林支行102173701858账号:账号:050901850924925072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33300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10kV配电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