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公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2022)



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hjzdb00212022801
二、合同名称: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HJZC2022-C2-01051-SLDH
四、项目名称: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
地 址:河池市环江县思恩镇古城街172号
联系方式:0778-8829371
供应商(乙方):广西永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环江县思恩镇城北开发区贵中路16号
联系方式:1817788357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86153.3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180日历天项目经理:罗航执业证书信息:桂245202100408
2.合同金额(元):986153.3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pdf合同.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施工单位:广西永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8月3日日期:2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承包人(全称):广西永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项目建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建设内容: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般财政资金工程承包范围: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2月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竣工验收规范之“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陆仟壹佰伍拾参元叁角整(¥986153.3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壹佰肆拾陆元陆角整(¥39146.60元);3(2)建安劳保费:人民币(大写)(¥元)(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报价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六、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同意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8月2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_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工程招标代理执壹份。设征地恒建南陈自治县手承包人有公章发包人(公章)办公室地址:环江县思恩镇城北开发地址:贵f路16号600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778-8805868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3433076553@qq.com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环江县支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11484500930009198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47199广西盛兰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广西永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盛兰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就三乐村社区黄烟屯叶起超等9户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项目(编号:HJZC2022-C2-01051-SLDH)采用竞争性碳商方式进行采购,2022年7月19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玖拾捌万陆仟壹佰伍拾叁元叁角整(¥986153.3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叁万玖仟壹佰肆拾陆元陆角整(¥39146.60元)。投入的项目经理:罗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202100408。请贵公司接此通知书后在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建设合同,并按竞争性碳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签订合同携带的资格证件:本成交通知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资格证件。并在正式签订建设合同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送交广西盛兰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特此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凤朵联系电话:0778-2277300达项目S招标单位联系人:卢汉闹联系电话:0778-88293712022年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拆迁安置房基础工程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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