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药 颗粒剂 配方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2)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TZCS-G-H-220105
二、合同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BTZCS-G-H-220105
四、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30号
联系方式:0472-3169550
供应商(乙方):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东河东路279号
联系方式:138473879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中药配方颗粒剂
1(批)
¥2,728,792.82
¥2,728,792.82
药品规格型号详见符合性要求部分:6.3所投标的品种信息一览表 单项报价详见报价部分一、中药配方颗粒分项报价表
合同金额: 2,728,792.82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贰万捌仟柒佰玖拾贰元捌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2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02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中药配方颗粒中标通知书.pdf中药配方颗粒中标通知书.pdf
中药颗粒剂合同.pdf中药颗粒剂合同.pdf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2年08月08日
中标合同包号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合同包名称中标合同包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剂中标中标金额金额((元元))2,728,792.82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柒拾贰万捌仟柒佰玖拾贰元捌角贰分合计金额(大写):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柒拾贰万捌仟柒佰玖拾贰元捌角贰分合计金额(大写):中中标标通通知知书书项目编号:BTZCS-G-H-220105项目编号:BTZCS-G-H-220105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于2022年06月15日就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TZCS-G-H-22010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06月15日-第1页-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供货合同业科技附属医院科技大医学院色药限公现,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乙双商一致据相关法合同标的物乙方向甲方出售药品的品种、类别、数量以甲方的《药品采购计划单》和乙方《销售发货单》为准。(详见附件)二、药品质量乙方所出售的药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中有国家标准的必须执行国家标准。三、药品价格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药品价格以本合同附件载明的价格为准。若价格变动,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响应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政策要求,组织配方颗粒剂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药品交易系统挂网,挂网后价格发生变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药品交易系统价格执行。合同期限为一年。四、包装标准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进行包装,确保能安全无损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五、药品运输1.乙方自收到甲方采购计划通知(通知方式包括:邮寄、电子邮件、传真)之日起(先款后货客户为款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将药品送规格、数量等。达指定地点,甲方采购计划通知内容包括:购药品名、一填写)方式运(请选择以下A/B/C方式之2.双方确定选择以下B输:A、乙方委托第三方托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收货创科技发发票签收人为地址为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30号,收货袭亚婷。址为包头B、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要签收全券表亚婷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30号,收货人为曹居强C、甲方到乙方仓库自提,甲方承担运输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六、药品验收1.乙方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如发现药品名称不符、数量不符或者药品包装破损的,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乙方,逾期未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2.甲方验收无误后,由甲方收货人在《销售发货单》原件上签字、盖章,并将原件交由乙方业务人员带回。七、药品退回1.因药品自身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退货。2.如非药品自身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的,应书面说明退货原因并经乙方同意方可退货。3.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需退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八、付款时间及方式1.甲方确定选择以下C方式付款(请选择以下A/B/C方式之一填写)。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发货。A、甲方先付款至乙方指定账户,个月内向乙方付清药品货款。乙方在甲B、甲方自货到验收之日起方付款前开具合法有效的票据,甲方按发票金额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C、付款按照甲方资金付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正常经营的药品按照付款计划上2个月材料出库额的70%给予付款总额。付款比例可视医院资金情况进行调科技发摩整,并对应供应商出库额进行资金分配。色药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生收款人名称: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彭行账号:511000410018010046586行号:301651000988九、双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及数量具有检测验收权,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上级质监部门如对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进行检测,检测费也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乙方结算货款中扣除。3.药品质量安全实行零容忍,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乙方所供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检验且上级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对乙方所供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进行抽检,若发现质量检测结果与中药配方颗粒标签或实际质量标准不符,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4.货物必须保证质量达标,品种、规格、数量准确,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规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降价、减重、退货、取消合同等(视具体情况定)处理,并及时送达质量合格的相同品种中药配方颗粒,确保甲方正常使用需求,临时补充中药配方颗粒的,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中药配方颗粒送至指定的地点。5.如出现因乙方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导致中毒等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原因,造成甲方医院出现中毒等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没收履约保证金,还要全额承担因事故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解除合同。6.乙方应定期效验现代智能中药房系统相关设备,因设备小生乙方无条件补偿相应亏损的颗粒剂数量或金额。7.乙方负责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应工作。8.甲方有权实地查验乙方经营场所及供药能力,乙方应予配合。9.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货款。10.甲、乙双方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在合同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的各类信息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11.乙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的药品生产企业,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的医疗机构并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12.甲、乙双方保证应向对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印章样式备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加盖公章)。一方上述资料内容若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重新提交变更后的上述资料。并向对方重新提交变更后的上述资料。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诚实、客观、全面的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十一、免责事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履行不能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然后由双方协商是否履行及如何履行,并根据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大小确定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至2023年8月2_日届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均未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提出本合同期限届满后需另签新合同,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仍在继续按本合同实际履行的,视为双方已同药业科技意按本合同约定自动续签。甲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传真:传真:明徐电话:电话:皖科技安会合同专用章印黎开户行:020309账号:地址:日签订日期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 颗粒剂 配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