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泵站人员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2)
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2年泵站人员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20301003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联合白金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2年泵站人员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301003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2年泵站人员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项
1
4857669
合计金额小写: 4857669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捌拾伍万柒仟陆佰陆拾玖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 名称
单位
规格 型号
品牌 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人员 费用
元/人/月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9人
5766.75元/人/月
4774869
人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基本工资、绩效、加班、餐补、福利、奖金、五险一金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购置五险一金,确保人员薪酬待遇发放标准(含五险一金)每人不低于5766.75元/月。
2
服务费
元/人/月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9人
100元/人/月
82800
合计报价
4857669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01 ——
2023-07-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运输方式和交货方式均按照招标文件、采购人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3.3.2本项目凭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通过按实结算的方式按月支付,且最后一个月支付时需通过一般程序验收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方可结算。 3.3.3乙方于约定的结算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甲方于每月 30 前将外包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外包费用到帐后的2个工作日内及时发放外包员工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8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验收方式:按照规定方式验收),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长沙联合白金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4300178506105250915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配置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的外包员工均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任何直接法律关系。 2、甲方通过双方约定的联系人发送工作任务及指令,在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的前提下,甲方也有权直接向乙方所配置的外包人员发出指令,乙方应确保其人员听从指挥并服从安排。 3、乙方所配置的外包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从事专业的服务。 4、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所配置的外包的人员均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明示或暗示其属于甲方的员工。 5、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工作完成质量,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支付乙方劳务外包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实际使用的乙方提供外包人员数量结算外包费用。甲方支付的外包费用其具体结算参见合作双方月度费用结算清单及明细进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享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应具有的所有权利且需要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应尽的义务。 6.1.2为顺利完成外包项目,甲方有义务按照承包要求提供必备的条件和包括设备、场地、等使乙方能正常安全履行任务的条件。 6.1.3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需要对本服务外包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时间作相应调整的,乙方及其配置的外包人员须接受相应调整。 6.1.4乙方配置的外包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送伤者到工伤定点医院就医,工伤医疗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如甲方有代垫费用的,乙方应督促乙方员工在费用报销后及时予以返还。 6.1.5甲方按协议支付服务外包费用给乙方。 6.1.6保守在合作过程所获得的及可能所获得的乙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协议内容 6.1.7甲方承诺外包服务期间乙方仅承担因乙方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享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乙方应具有的所有权利且需要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及本项目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乙方应尽的义务。 6.2.2乙方有提供专业服务而收取约定费用的权利。 6.2.3乙方保证其具备从事所约定的专业服务按照有关规定所应具备的资质、营业范围、专业人员、专业设备、专业技术等条件。 6.2.4乙方应负责本项目外包人员的招聘,乙方应当对为甲方配置的外包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例如上岗培训等)。 6.2.5乙方应当与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的外包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使员工明确乙方为其本人用人单位的事实:乙方应保证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人员缴纳法定社会保险,乙方应尽力避免与提供服务人员产生劳动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相关业务的开展。 6.2.6乙方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履行服务外包义务,对甲方的指令及工作指派应及时传达并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6.2.7对配置到甲方指定场所的外包人员,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并参考甲方的规章制订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完成标准等)予以规范,以加强管理。 6.2.8乙方应组织对所配置到甲方工作的服务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并须确保外包人员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 6.2.9乙方负责其提供外包人员的劳动关系和日常管理,所涉及的劳资管理,由乙方全面负责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存在,应在15日内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和说明,违约方应赔偿因己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7.4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存在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7.5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费用(包括:外包员工工资、外包员工社保费用企业承担部分、服务费)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连续拖欠款项达二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7.6因甲方未按时足额付款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向外包员工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外包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此类迟延是由乙方过错造成的,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8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北路199号
地址:
芙蓉中路二段八十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十楼
法定代理人:
柳畅
法定代理人:
王慧
委托代理人:
李娟
委托代理人:
王玮
电话:
0731-85505412
电话:
0731-88182106
传真:
0731-84807708
传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泵站人员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