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防工程示范特色实训基地采购合同公告(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
消防工程示范特色实训基地采购项目(GXZC2022-G1-001045-KLZB-F)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033553X20224405
二、合同名称:消防工程示范特色实训基地采购项目(GXZC2022-G1-001045-KLZB-F)合同
三、项目编号:GXZC2022-G1-001045-KLZB
四、项目名称:消防工程示范特色实训基地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
联系方式:0771-6409255
供应商(乙方):广西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鲁班路95号南宁禾田信息港4号研发办公楼二十层2001号房
联系方式:1858991931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教材编写与教学资源建设 数量:1.00 单价(元):107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详见附件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07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7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消防工程示范特色实训基地采购项目-F分标.pdf消防工程示范特色实训基地采购项目-F分标.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XZC2022-G1-001045-KLZB-F采购计划号:广西政采[202216270号-002-005采购人(甲方):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广西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消防工程示范特色实训基地采购项且项目编号:GXZC2022-G1-001045-KLZB月且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00.00)。2.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合同合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00.00合同合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00.00合同合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00.00合同合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00.00合同合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00.00合同合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00.00合同合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00.00合同合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00.00合同合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00.003.合同总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第二条质量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及3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f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现场交付。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损耗。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在2022年12月20前完成并提交给采购人审定,形成最终成果;交付地点:里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由甲方另行通知2.乙方投标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质保期:12个月,自验收合同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课程维护、运行及技术支持服务。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他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5%。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当全部项目制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7个工作且内开具剩余项目款55%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余款。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采购人不予合同签章生效,并视为乙方自行放弃中标资格,按弃标处理。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履行完质保义务后无息退还一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906120101731565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000MB033553XR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重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1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数据填写)小时内。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_壹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释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规定)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单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洲报告B.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招标文件约定承担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供货时应间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者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超过_1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甲方无故延期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每天向对方偿付未退付履约保证金3%的违约金。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的违约金,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霜;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学井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4.采购需求;5.投标报价明细表;6.其他合同文件。7.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贰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广西安全工职ENY02三乙方(章)广西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202会月日单位地址:广西南宁武鸣区上河路单位地址:南宁班路南宁信息港4号研发办公楼二登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已理人。电话:电话:0771-385086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账号:账号:45106060701801010973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工程示范特色实训基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