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评审单位采购合同公告(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评审单位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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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评审单位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202000350A_002
二、合同名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评审单位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00000202202000350
四、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评审单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7号
联系方式:2136558
供应商(乙方):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6层1-4号)
联系方式:185602501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 1 0 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8-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8-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评审单位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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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评审单位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202000350A_002计划编号:37030000008200120220136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供应商: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捷富睿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二年八月一十日1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收号东台1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东停理R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站ah站省加白出管11段位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会告东停山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招标文件B.投标文件C.开标一览表等D.采购需求E.质疑澄清表及承诺F.中标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3、合同总价本合同价款:选址阶段项目:¥5000.00元每个项目,报建阶段项目:¥3000.00元每个项目。4、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4.1人员要求:乙方应保证派出的评审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评审组长为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成员具有交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4.2乙方不得从事本地区交通影响评标报告的编制工作。4.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受理后,乙方应当及时进行技术审查。4.4组织现场踏勘:乙方组织人员对交评报告进行研究,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踏勘,研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中的重点难点问题。4.5组织技术审查4.5.1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1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收号东台1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东停理R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站ah站省加白出管11段位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会告停山东4.5.1.1选址阶段:主要是从土地利用、交通影响角度论证建设项目选址的可行性,确定建设项目用地类型、用地范围、出入口数量、位置等技术指标,并提出建设项目开发强度、停车配建标准及出入口位置等建议。4.5.1.2报建阶段:是从平面布局、出入口位置、停车配建、公共交通系统容量等方案内容进行评价,提出调整修改意见,验证和检查建设项目的开发强度是否适应周边交通设施的承受能力。4.5.2出具技术审查报告:乙方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同时将审查报告提交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4.6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评审4.6.1组织部门联审4.6.1.1会前征求意见:完成技术审查后,乙方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镇办等有关部门进行部门联审。组织部门联审前应当将交评报告提前3个工作日发给有关部门,并书面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邀请专家参加评审。4.6.1.2组织部门联审:由乙方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部门联审,听取第三方评机构和部门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4.6.1.3修订完善交评报告:编制单位根据部门联审及会议纪要的有关要求,修订完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和规划设计方案后,提交乙方审核。4.7出具评审意见:乙方根据部门联审和专家的意见,对修订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评审意见,加盖公章。4.8档案管理:乙方应加强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的档案管理,建立纸质工作台账及电子台账,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方评审机构的意见、部门联审的有关资料,审核意见等资料进行存档,资料保存期为10年。4.9廉政管理:乙方要建立风险隐患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分险隐患。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建设单位和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任何费用。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1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收号东台1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东停理R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站ah站省加白出管11段位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会告东停山东4.10乙方承诺在项目招标期间服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招标工作。4.11乙方保证能够按期交付审查文件,并争取提前完成。4.12乙方承诺严把质量关,用心审查。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要求进行文件审查,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严把审查关。4.13按甲方提出的意见组织和完成对设计方案的修改、整合和优化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百叫不厌、百变不烦。对于甲方提出要求,及时给与解决。4.14乙方承诺将组织以设计总负责人为核心的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丰富的项目设计班子,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审查任务。乙方将组织以设计总负责人为核心的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丰富的项目设计班子,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审查任务。4.15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要求乙方人员到场时,若乙方设计人员无故拖延时间或缺席不到,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将视情节进行处罚,并按每人1000元/次罚款。5、验收5.1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后,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出具后需交由甲方审阅,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5.2验收标准:合同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及标准。5.3如发现乙方提交的项目报告质量不合格、标准不符合约定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期限延误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5.4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项目报告的验收意见,不能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6、付款方式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季度据实结算服务费。淄博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或采购人自行支付。1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收号东台1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东停理R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站ah站省加白出管11段位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会告停山东7、服务地点及时间服务期限:1周年。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8、甲方权利和义务8.1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的质量、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凡是发现没有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规定执行的任何情况,甲方有权做出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8.2如果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计划或者人员安排不满,要求乙方修改,而乙方拒绝修改的,或者乙方经修改后仍不能令甲方满意的,致使合同不能适当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1乙方应保证其具有承接本合同项目的相关资料和工作能力。因乙方缺乏相应资质和工作能力致使本合同不当履行或不能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2项目负责人必须到项目现场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负责人:杨长海;联系电话:13053362756。履约过程及后续发生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支持。乙方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在变更后8小时内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并确保甲方知晓变更后的信息,乙方因迟延通知致使甲方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3乙方如果因为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提供相应要求的服务或其他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选择服务期限顺延或终止合同。9.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交通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0、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11、不可抗力1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收号东台1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东停理R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站ah站省加白出管11段位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会告东停山东11.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双方书面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可以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协议,或者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但是,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另一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协议,或者就本协议的延期履行达成补充协议。12、违约责任12.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12.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12.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不予退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招标采购的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等。12.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交项目报告,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期限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需缴纳合同总款额的3%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款项的30%。若延误达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不予退还,且由于本合同的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招标采购的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等。12.5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招标采购的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13、争议解决1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收号东台1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东停理R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站ah站省加白出管11段位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会告停山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备案部门执壹份,代理机构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其授权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收号东台1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东停理R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站ah站省加白出管11段位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会告东停山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评审单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