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


一、合同编号: PDZDMLW-RC7
二、合同名称: 支队2021年装备采购合同包件7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
三、项目编号: 0613-217122196588(各包件招标编号详见采购需求附表)
四、项目名称: 2021年总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外器材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联系方式:22047132
供应商(乙方):上海戎煜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1号
联系方式: 021-332825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背负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RL-CAFS-BX-101
主要标的数量:14
主要标的单价:63000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90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8-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8-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上海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器材装备采购合同-PDZDMLW-R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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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装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PDZDMLW-RC7甲方: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乙方:上海戎煜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过(招标编号:0613-217122196588/07)的招标并经评审专家评定,确定乙方为甲方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总队及支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外器材装备购置项目(第二批)项目中标单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包件7: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事宜同意按照下面条款签属本合同。、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并视为一个整体,各合同文件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各合同构成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a.本合同文本;b.合同附件(包括:报价明细表;技术协议;列明产品名称型号、详细的中文技术规格书(与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一致);清晰的外观照片;工具、零备件清单;产品全寿命周期的主要耗损件、易损件及维修费用价格清单(须承诺保证供应且价格合理));c.合同补充协议(如有);d.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2.本项目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签订。2.1.对于同一事项在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招标文件中未提出明确要求的事项,均以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为准。2.2.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出明确要求,但中标人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或不一致的相关内容,按如下原则处理:若中标人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中明确表示无偏离、或未明确提出偏离的,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否则以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为准。3.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二、产品、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单位:元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质量保证期背负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广东瑞霖特种RL-CAFS设备制-BX-10-造有限1公司个1463,000882,000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天内从验收合格后三十六个月推车式预混合型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广东瑞霖特种RL-CAFS设备制-TC-150造有限-1公司广东个2226,000452,000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天内从验收合格后三十六个月合计¥1334000.00¥1334000.00¥1334000.00¥1334000.00¥1334000.00¥1334000.00¥1334000.00¥1334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注: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334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设计及制造、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系统集成、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维护等一切税金和费用等)的费用和报酬,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三、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后,乙方按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全部货物经甲方验收通过,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10%合同款作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33400.00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以及请款申请后,甲方支付100%合同款,金额为人民币1334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若因违约需要承担赔偿或支付违约金责任的,甲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抵扣甲方的损失,由此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合同总金额5%的,乙方应当在七日内予以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付款方式:付委;;支票;现金。四、交货和交货条件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自然日)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所有货物通过甲方验收,视为乙方交货完成,同时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4.乙方应在拟交产品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5.交货时,乙方应提供完整、正确的技术资料各1套。其中:中文使用说明书1份,装箱清单1份,合格证1份,图纸1份,备件清单1份,操作视频1份。6.如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延期交货应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五、包装与标记1.产品的包装,应有防潮、防雨、防锈、防腐蚀等保证措施。2.产品的内、外包装和标记,应符合国家出厂产品标准。在箱外明显处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3.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六、质量、技术标准1.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本合同各文件的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标准,此外还应满足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约定的相关要求,并应提交质量合格证。2.甲方对产品有其他技术要求时,双方另订的技术协议和验收标准,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产品应满足技术协议、验收标准等要求。3.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1)乙方须负责送货上门及安装调试、使用培训。过程中的全部运输、装卸、保管等均由乙方负责。(2)质量保证期:从产品验收合格(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报修电话后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12小时内修复。如1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必须全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品(或采用应急措施)供甲方临时使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直到故障产品修复。(3)乙方对所有产品实行终身维护,保修期外发生维修只收配件、材料及人工成本费。乙方须提供全天候7×24×365的售后服务,乙方提供统一的售后服务受理电话191-2103-7515,售后服务受理电话号码191-2103-7515,专门为甲方服务的客户服务经理姓名冀泷泷、电话191-2103-7515。乙方应免费为甲方培训使用及维护人员,现场指导所有系统操作、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所有系统。(4)乙方应免费为甲方培训使用及维护人员,现场指导产品操作、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产品。(5)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权利瑕疯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并且就交付的产品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2.乙方保证在其交付的产品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不存在会造成甲方任何合同外义务的负担。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若第三人因甲方使用该产品,向甲方主张权利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验收1.乙方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由甲方提供书面验收单。若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产品。2.验收通过并不免除乙方因产品质量瑕疯而应承担的维修、赔偿等责任。3.验收要求及标准(1)产品为原制造厂商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验收标准(依次对照如下):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产品(配件)来源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相关生产制造标准;③招标文件验收标准要求及投标文件相应承诺;④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3)产品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均应列明清单并按清单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4)产品上均应标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5)产品使用进口配件的,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4.除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在甲方验收提出整改建议1个月内完成所有整改,超过_1_个月整改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乙方并应于甲方同意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退还甲方所有已付款项。5.甲方对乙方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产品的隐蔽瑕疯予以接受。6.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送检产品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战争、地震等),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视作违约。如违约方违约行为达到60天时,守约方可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补足。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甲方将从货款(或其它方式)中扣除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每延误7天,支付合同总价1%计算,不满7天的按7天计算,逾期违约金最高为合同总价的5%。当乙方上述逾期行为达到60天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逾期违约金外,该逾期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质量、技术标准要求或其它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乙方应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甲方在使用合同产品中,发现该产品存在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或其它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无偿采取更换、维修或其他补救措施,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解决,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扣除,如费用超过质保金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经出厂检验合格的、获得国家销售许可的合格产品。若乙方所供产品是假货或走私等非法来源产品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倍的违约赔偿金。5.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6.非因甲方原因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7.乙方不得擅自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8.甲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非因甲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资金未到位)不能按约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放弃追究甲方责任。9.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真实、合法的有效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发票存在虚假、过期、失效或违法等情形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提供合格的发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如因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追究其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诉讼费用等。十、保险、运费1.产品经甲方验收前的保险及所保险种,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费已含于本合同总价内。2.运输方式:陆运/铁路运输/海运,按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费已含于本合同总价内。十一、、不可抗力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十二、保密责任1.本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因签订、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甲方下属单位、关联单位及合作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数据、文件、视频、图片等)均属于保密范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否则,乙方须承担因泄密而引发的全部责任。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及终止后,无条件负有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3.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十三、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四、与合同有关的信息及送达1.甲乙双方确认以下联系信息:甲方联系人:王竹节电话:021-220471388邮箱:地址: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乙方联系人:冀泷泷电话:191-2103-7515邮箱:97156923@qq.com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1号2.与合同有关的的通知、指令等文件,双方可通过信函、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3.一方送达地址变更需提前书面告知相对方,一方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相对方或者一方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或在用邮政专递寄出满三天视为送达之日。4.一方未在本合同中载明送达地址的,另一方可按其工商注册地址送达。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十六、合同修改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本项目内容如有不尽事项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内容如与补充协议内容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以下无正文,为签署栏)中单位名称(盖章)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乙方名称(盖章):上海规煜消防科技队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单位地址:浦东新区粘马杰路361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022年08月09日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税号:邮政编码: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