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销采购合同公告(汶川县漩口镇人民政府2022)
汶川县漩口镇人民政府汽车购销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xkz0810
二、合同名称:汽车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 ABZC竞-20220718-03号
四、项目名称:漩口镇皮卡车(生产生活用车)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汶川县漩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汶川县漩口镇孙文路1号
联系方式:15082500740
供应商(乙方):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7号
联系方式:184821414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乘用车(轿车)
1(项)
¥178,800.00
¥178,800.00
品牌:长城汽车 型号:长城炮2021款越野版2.0T汽油自动四驱珠峰版GW4C20B;商家应保证车辆不是事故车、泡水车、火烧车,无重大事故,实表并接受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合同金额: 178,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30日
履约地点:漩口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汽车购销合同——漩口政府(1).pdf汽车购销合同——漩口政府(1).pdf
汶川县漩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08月15日
汽车购销合同采购人(甲方):汶川县漩口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乙方):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货物信息汽车品牌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辆)单价(元)总价(元)备注长城皮卡越野炮2021款自动汽油四驱珠峰版灰1178800178800/注:上述价格为裸车价。甲方除上述购车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购置税:/元,□保险费/元。购置税(如有)、保险费(如有)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其他:注:上述价格为裸车价。甲方除上述购车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购置税:/元,□保险费/元。购置税(如有)、保险费(如有)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其他:注:上述价格为裸车价。甲方除上述购车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购置税:/元,□保险费/元。购置税(如有)、保险费(如有)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其他:注:上述价格为裸车价。甲方除上述购车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购置税:/元,□保险费/元。购置税(如有)、保险费(如有)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其他:注:上述价格为裸车价。甲方除上述购车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购置税:/元,□保险费/元。购置税(如有)、保险费(如有)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其他:注:上述价格为裸车价。甲方除上述购车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购置税:/元,□保险费/元。购置税(如有)、保险费(如有)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其他:注:上述价格为裸车价。甲方除上述购车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购置税:/元,□保险费/元。购置税(如有)、保险费(如有)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其他:第二条付款方式甲方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付款。1、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788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捌佰元整),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可提车。2、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车款/元。剩余车款/元,甲方在/支付完毕。3、乙方账户信息:公司名称: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732347683D地址电话: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朋西路548号1楼028-85176652开户行及帐号:成都银行高新支行1001300000047427第三条车辆质量1、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等。2、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3、车辆买卖中,车辆质量及售后服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1、交车时间:车款付清后3天内。3、交车地点:火车南站西路1949号建国汽车园区内。3、交车方式:(甲方在交货地点自提)。4、乙方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1)、全额专用发票;(2)、(国产)车辆合格证车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如有)及商品检验单(复印件);(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配件清单。5、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并协商解决。6、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车单,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第五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六条售后服务的约定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修手册执行。2、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可选择有、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甲方自行选择。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3、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4、本合同签订后,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5、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甲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第七条违约责任1、因汽车生产厂商因生产计划或车辆运输方面的原因致使乙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乙应加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印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还已交付的购车款,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也可以重新商定交车期限。2、甲方在接到提车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来乙方提取车辆,若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没提取车辆,经乙方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不取车的,乙方可以将车辆转售。(不可抗力除外)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检测机构鉴定,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甲方可以向乙方主张赔偿,也可向生产厂商主张赔偿。甲方向生产厂商主张赔偿时,乙方有责任协助。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有关资料。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1)、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2)、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3)、因消费者未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4)、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第八条其他约定1、其他约定:无。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甲乙双方盖章后本合同即生效。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甲方:汶川县漩口镇人民政府,乙方: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成都市火车南站西路1949号电话:,电话:13618012293日期:,日期:2022年8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购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