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顾问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2022)



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0822210200003305-XM001-009
二、合同名称: 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822210200003305-XM001
四、项目名称: 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地 址: 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 81135133
供应商(乙方):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5.0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5-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8-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5义贤.pdf15义贤.pdf

海淀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甲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负责人:王合生区长邮编:100089乙方: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3号银网中心A座806负责人:李婧主任邮编:100086为贯彻《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的精神,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聘任乙方专业律师团队为法律顾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1页共11页第一条法律顾问的聘请1.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所称聘请事项是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乙方将指派专业律师团队二人以上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1.2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的聘请,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乙方将根据甲方具体业务需要指派本所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任职条件的优秀律师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乙方确认联系人为刘结,联系电话:18611917031。1.3甲方确认联系人为王莉,联系电话:010-81135145。第二条政府法律顾问任职条件2.1乙方指派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2.1.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2.1.2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担任区委法律顾问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员;2.1.3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熟悉区情、社情、民情,了解聘用单位工作实际,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2.1.4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第2页共1页2.1.5甲方规定的其他条件。2.2乙方派出律师如出现不符合第2.1项约定的情形时,乙方必须立即更换符合条件的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第三条,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乙方应当忠于事实和法律,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及事后法律救济为辅的原则,认真履行下列法律服务职责:3.1乙方为甲方解答法律咨询,并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3.2乙方为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3.3乙方参与党内法规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工作;3.4乙方根据甲方开展业务的要求,参与经常性业务及重大事务的项目洽谈、起草、修改、审查,并提供论证意见及制作法律文书;3.5乙方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3.6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进行法律培训与法律宣传;3.7乙方按照甲方工作需要,派执业律师现场办公。甲方应为法律顾问现场办公提供办公处,甲乙双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协第3页共11页商确定实际现场办公时间及地点;3.8乙方参与处理甲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及信访案件;3.9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甲方的其他法律事务。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4.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享有下述合同权利:4.1.1甲方有权要求并获得乙方提供的本合同第三条所列的各项法律服务;4.1.2甲方有权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态度进行评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甲方事务责任心不强的律师;4.1.3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时,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已付的乙方不履行职责期间的法律顾问费;4.1.4甲方有权在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顾问费;4.1.5甲方有权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聘请乙方为政府法律顾问事宜;4.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承担下述义务:4.2.1甲方就其委托事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完全真实,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负责;4.2.2甲方将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第4页共11页费;4.2.3甲方承诺在乙方正常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终止本合同;4.2.4甲方相关机构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与工作,对其出具的法律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最终的法律意见,再向甲方或有关机关报送,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附具乙方出具的法律意见;4.2.5按照甲方要求,乙方事前参与相关事项的调研、论证、谈判、参加会议或查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均应当提供便利和保障;4.2.6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考核机制,综合考核乙方工作实绩、职业操守、社会评价等要素,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不断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结构,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享有下述合同权利:5.1.1独立自主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5.1.2根据工作需要或者聘用单位授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5.1.3应邀列席区政府有关会议;第5页共11页5.1.4应邀参与区政府组织的相关课题研究或调研活动;5.1.5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收取法律顾问费及其他工作费用;5.1.6享有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5.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承担下述义务:5.2.1认真履行职责,忠于宪法和法律,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应当于法有据、客观公正,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5.2.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职责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得对外披露甲方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5.2.3不得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甲方法律顾问的身份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5.2.4不得参与或者办理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5.2.5不得从事有损政府权益或者形象的活动;5.2.6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正常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不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终止本合同;5.2.7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对于甲方委托事项收取法律顾问费的数额为给予优惠后的金额;5.2.8乙方认为与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第6页共11页当主动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甲方根据情况研究决定。甲方作出回避决定前,乙方应当暂停参与相关法律事务。甲方认为乙方与其承办的法律事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要求其回避;5.2.9乙方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对聘用合同、简历、工作事项、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进行记录。书面法律意见、有关法律顾问工作文书等业务材料均需归档备查;5.2.10乙方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提供法律意见,甲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的,乙方应当出具并署名或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书面法律意见包括电子版形式;5.2.1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及地点6.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一般采用现场办公、电话、微信、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由甲方或其业务部门将所遇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向乙方说明,或向甲方提供相关背景资料、知情人联系方式等。乙方须及时研究,并以文字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6.2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时,乙方一般应该在接到要求及相关材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或建议。甲方如因情况特别紧急或有特别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可以先口头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但事后应出具书面意见。特定情况第7页共11页下,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指派律师前往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指定的地点协助甲方工作;6.3乙方所派律师应根据相应期间所承担的甲方所要求的法律服务工作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每服务年度或特定情况下定期向甲方出具工作报告。在工作报告中包括:汇报本服务年度的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在乙方所派律师认为有必要时,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实际情况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6.4在甲方涉及到处理诉讼或非诉讼纠纷时,乙方应指派本所专业律师代理;6.5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条所称的工作方式及地点也可以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第七条法律顾问费及其他杂费7.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甲方于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且不迟于2022年12月15日之前一次性足额支付。本项法律顾问费不包括本条第7.2项所涉费用。7.2涉及代理诉讼案件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署法律服务合同并约定诉讼代理费。通常,行政诉讼案件每一审级诉讼代理费为伍仟元至壹万元人民币,并视案件复杂程度由海淀区区司法局决定最终金额。对于特别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诉讼代理费。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机构及其诉讼代理第8页共1页费,由海淀区司法局与各法律顾问以一案一议、协商确定为原则,通过询价方式确定。7.3法律顾问费包含乙方一年10个工作日的现场办公费用,现场办公时间超出10个工作日的,按照实际超出时间支付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500元。第八条其他收费事项8.1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产生北京市以外区域的差旅费;~8.2除第8.1项所列差旅费外,乙方因为甲方服务产生的其它必需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票据,甲方予以报销;8.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3.4项和第3.5项所述事务时应另行支付法律顾问费。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2.1违反本合同第5.2项的;9.2.2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9.2.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顾问职责或者有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第9页共11页的;9.2.4由于乙方律师团队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9.2.5甲方认为有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的。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9.3.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9.3.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满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9.3.3甲方逾期十五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十条违约责任10.1乙方派出律师在履职期间,违反北京市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相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未履行部分的法律顾问费。10.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案件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第10页共11页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11.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附则12.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本合同落款处签署之日起届满一年,即至2023年的同月前一日自行终止。12.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IX!A淀X甲方:北京惠民政府乙方: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盖繁(盖章)品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签署时间:2022年5月26日第1页共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顾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