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孜州分站运营项目采购合同公告(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2022)
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2年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孜州分站运营项目实施方案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33112022000048
二、合同名称:2022年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孜州分站运营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编号:N5133112022000048
四、项目名称:2022年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孜州分站运营项目实施方案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一号工商大厦
联系方式:15183608380
供应商(乙方):四川恒创和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二路266号18栋1单元1113号
联系方式:180848592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运行维护服务
1(项)
¥699,000.00
¥699,000.00
按文件执行
合同金额: 6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19日
履约地点:甘孜州康定市工商大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7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MX-M3608N_20220817_104115.pdfMX-M3608N_20220817_104115.pdf
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08月17日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供应商(乙方):四川恒创和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N5133112022000048号)采购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4.(N5133112022000048号)中标/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间自2022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19日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详见附件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4.1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玖仟元整(¥699000.00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4.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政策的正式发票后30个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即279600元(大写:贰拾柒万玖任陆佰元整的款项,乙方派驻人员经考核上岗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1财税政策的正式发票后支付57%即398430元(大写:叁拾玖万捌仟肆佰叁拾元整),剩下3%即20970元(大写:贰万零玖佰柒拾元整):款项待项目完成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政策的正式发票后无息支付。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服务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要么有验收标准,要么有考核标准,根据不同项目情况确定)后,由甲方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甲方凭验收合格书面文件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后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按进度支付合同价款。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乙方账户名称:四川恒创和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乙方银行账号:128911550110201第五条,知识产权及承诺5.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拥有监管权。对其认为不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进行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整改。6.2负责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6.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6.4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确定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并以此作为尾款支付的依据之一。6.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1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7.2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7.3及时向甲方通告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7.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7.5根据甲方要求,限时对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进行整改。7.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8.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8.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以上或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8.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3%。第九条项目验收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乙方与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十条信息安全及保密协议为保证2022年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孜州分站运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3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关于数据安全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10.1、网络安全保障:乙方应有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服务规则;有网络信息服务安全保障措施;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网络安全信息服务实施有效管理。10.2信息安全措施:乙方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保密信息,不违规留存载有保密信息的载体未经批准,不擅自摘录、复制、引用保密信息或其中的片段;不将涉及信息安全的电子文档存储到个人U盘、移动硬盘、MP3、MP4、存储棒、SD卡等存储设备中;不违规录音、录像、拍照、记录披露信息的会议的内容;对保密信息载体(纸介质、磁介质)按规定进行上交或销毁,不得私自留存。10.3、保密对象:2022年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孜州分站运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按需共享给乙方及乙方委托的项目集成方或开发方的数据信息及乙方跟甲方交互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10.4、保密要求:乙方应坚持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处理、交换、共享数据资源。做好数据落地对应的数据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护业务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算改。建立审批制度,加强数据查询、修改权限人员的管理,定期核查查询、修改记录,防止私自修改数据。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现的数据安全事件不隐报、不谎报、不延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若因乙方过错造成信息泄露,乙方应当立即采取一切方式补救,并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对应违约责任。10.5、使用限制:乙方对于获取的所有保密信息的使用,仅限在此项目使用,不可用于其他任何盈利或者非盈利的项目。除为了与甲方人员或授权代表商谈、讨论和协商之需或在本协议签署后经甲方书面授权外。10.6、保密义务免除:甲乙双方对以下方面的信息免除保密义务:(1).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已处于公众领域中;(2).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后,该信息非因另一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3).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系另一方拥有且无任何保密义务的信息;(4).根据书面记录证明,该信息系由除乙方外的公开方独立开发,没有借助于任何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5).该信息被法院或政府命令披露。本保密协议,保密信息的披露和双方之间其后的商讨并不产生除本协议规定以外的义务。本协议披露的保密信息均不得视为向任一方授予任何知识产权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任何性质的权利。10.7、保密期限: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本项目的数字化成果被选代升级或弃用时止。10.8、泄密处置:一旦出现“信息安全保密”问题,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和公安机关报告,甲方立即配合处置。10.9、甲方共享给乙方保密信息仅限于用于2022年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孜州分站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保密信息的使用者仅限于乙方,除非是为了与甲方人员或授权代表商谈、讨论和协商之需或在本协议签署后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任何目的。10.10、乙方不应为除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以外的自身利益或任何其他方的利益而使用任何甲方的保密信息。10.11、在协议期间,甲方有权针对乙方数据使用进行安全审查,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对应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赔偿。10.12、协议解除或终止:无论本项目运营协议是否解除或终止,乙方均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延期履行合同的,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5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得无理由解除合同。12.2合同执行中需要对合同相关事宜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_叁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_壹份,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鑫务和公共费部技有A和信科治州政务服务主资源小和信科技有方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中心2元5授权代表定代表人权代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号州工商地址:中国大厦底层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二路266栋1楼1113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账号:账号:128911550110201电话:电话:18084859276传真:传真:无签订日期:2022年7月20日签订日期:2022年7月20日签定地点:甘孜州行政审批局附件一、建设目标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夯实“一网通办”改革成效。通过运维服务推动本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推动工作人员、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清单化管理、动态化调整、全面纳入监管,网上办理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分站点建设运营维护,形成“前店后厂”的政务模式,本地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服务资讯等通过门户端向群众进行公示,改革成效向群众展示,群众可通过分站点门户进行“看、查、问、办、评”的操作,“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获得实效,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逐步建成。二、服务内容1、一体化平台运维服务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维护包括系统:基础管理平台、事项管理系统、一件事一次办、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统一好差评平台、综合受办平台、政务资源目录管理系统等。运维服务包含指导辖区内包含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相关部门人员使用系统,并解决使用中的问题,对使用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辅助部门人员完成省级、州级要求。(1)基础管理系统运维:对本地区的行政区划、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账号权限等进行配置管理及使用;(2)事项系统运维: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的配置、认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3)一件事一次办系统运维:支撑工作人员开展配置及办理工作;(4)综合受办系统运维:对办件是否正常开展,是否出现超期件进行抽检;(5)电子证照系统及电子印章系统:是否正常制作电子证照、是否开展印章认领及制章;(6)好差评系统运维:指导用户开展评价;(7)政务服务编目系统运维:支撑部门对政务资源目录进行事项编目监测。(8)数据分析:根据考核要求,结合2022年考核指标变化趋势,重点围绕服务成效度、办理成熟度、服务创新度、基础支撑度、开放共享度等一级指标。服务便捷度、用户使用度、“好差评”等二级指标,定期对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甘孜州整体工作问题及解决思路。7(9)创新工作支撑服务:协助单位部门材料报送,协助提供政务宣传内容参考;协助单位按省级、市级要求完成的创新的任务工作。(10)重点工作支撑服务:根据省州动态文件要求,支撑完成2022年重点工作,例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规范运行;加快“一件事”落地落实;扩大跨区域通办范围;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等。(11)培训服务:针对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每年不低于4次对负责辖区内使用一体化平台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供线上线下两种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包括本地区单位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一体化工作人员,乡镇、村社区提供线上培训服务,并不定期根据系统更新情况,更新培训教材,供政务服务人员使用。(12)运维报表服务:出具运维考核指标统计报表,形成报表文档,以协助主管单位对弱项短板问题进行通办部门整改提升。报告以每周报表、月度报表、年度报表为节点提供。2、分站点建设运营维护服务分站点建设运营维护包含四川政务服务网分站点和“天府通办”APP分站点。(1)整体架构搭建分站点建设技术架构,充分发挥省一体化平台支撑作用,推动本地分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协同化、一体化服务。(2)应用建设按照应用分类、梳理应用,并开发上线。提供办理类、“掌上办”应用。(3)集成式套餐服务集成式套餐是紧密围绕本地区政务服务重点工作及当地特色,打造将与主题相关的服务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应用服务等聚合到一个页面,方便群众根据主题进行快速查找。重点打造本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跨省通办服务”等。(4)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如网上预约线下取号等。(5)运维运营服务分站点内容运维服务主要包含主页、集成式套餐服务、要闻资讯、政策通知、地方简介、特色服务模块,保障网站的日常运行。运营服务主要根据站点运行情况,提供浏览量分析、开展宣传服务等。以下无正文。8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补充条款采购人(甲方):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供应商(乙方):四川恒创和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下:第一条原合同文件原合同文件信息:1.(N5133112022000048号)采购文件2.(N5133112022000048号)中标/成交通知书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间自2022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19日止。第三条,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增加政务服务宣传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政策的正式发票后30个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甲方有权延退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乙方账户名称:四川恒创和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乙方银行账号:128911550110201第五条违约责任5.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5.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5.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以上或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5.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3%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3%。第六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延期履行合同的,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得无理由解除合同。28.2本合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8.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甘孜藏族自治州正共资源交、乙方:四川恒创和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易服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州工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大厦底层1号18栋1单元11楼1113号新区吉泰二路26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账号:账号:128911550110201电话:电话:18084859276传真:传真: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0日签订地点:甘孜州行政审批局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四川恒创和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二路266号18栋1单元11楼1113号成立时间:2020年10月10日经营期限:长期姓名:刘建性别:男年龄48职务:总经理系四川恒创和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四川恒创和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7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孜州分站运营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