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2022)
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关于工程施工服务的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
二、供应商名称: 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工程施工订购单
四、采购项目编号: PRB1H47949C202208TY0009
五、合同编号: 11B1H47949C2022005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公路工程
详见附件
个
1
1777083.3
1777083.3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
联系人: 罗荣枫
联系电话: 18077303241
传真: /
地址: 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1119室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全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0773-4814807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线上.pdf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线上.pdf
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线下.pdf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线下.pdf
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工程施工合同(11B1H47949C20220052).pdf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工程施工合同(11B1H47949C20220052).pdf
政府采购工程施工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1B1H47949C20220052采购单位(甲方):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服务单位(乙方):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桂林市全州县工程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存1、工程名称:全州县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县2、工程地点:全州县文桥镇3、承包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详见附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4、承包方式:双方协商选择以下第(1)种承包方式。(1)包工包料,即乙方负责施工及采购工程所需的全部主材、辅材。(2)包工包辅料,即甲方负责采购主材,详见《材料交接单》,乙方负责施工及全部辅料的采购。(3)包清工,即乙方包工不包料,由甲方自行购买所有材料,详见《材料交接单》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金额单位:万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本次使用金额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QZZC2022-W2-1下级筹集资金、公路工程施工不限177.70833000841177.708330直接支付政府预算资金注: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三、工程款及结算1、本合同工程款按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1)固定总价:1元(大写:1元整)。总价包于内容包含各种材料采购费用,加工费用、运输费用、卸货费用、堆放费用、短题费用、安装费用、辅料费用、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风险金以及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2)固定单价。采用该种方式计价的,本合同价款暂定为:1777083.30元(大写:壹佰柒拾柒万柒仟零捌拾参元参角)。按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固定单价包干,届时按照工程量据实结算。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设备材料费(含损耗)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利润、风险包干费、维保费、成品保护费、相关政府部门的报验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等全部费用。(3)其他:2、乙方已充分勘察现场,对现场所存在一切现有或隐形风险均已充分考虑并预估到位,一切相关费用已含入报价中。3、工程款结算: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元)备注80.001421666.64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17.00302104.16竣工验收结算审定支付至结算价97%3.0053312.50最终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审定结算价的3%1/54、施工用水、电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承担的,乙方进场前应与甲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甲方按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局等相关部门收费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水电费价差不计。四、工期要求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11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竣工日以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验收单之日为准。(1)全部竣工图纸和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通过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3、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4、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15%)直接影响施工进度;(2)不可抗力因素;(3)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4)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五、工程质量450321、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装修规范文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效果图、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封样样品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制定的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乙方不按照上述规范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返工,工期不顺延。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六、材料供应(如有)1、甲方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签署材料交接清单(详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共同核验,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2、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其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相关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前述标准和要求存在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同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具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以中文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3、乙方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按所涉伪劣产品价款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返工的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虽系合格产品但不符合甲方事先指定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采购、拆除重做或在甲方同意让步接收的前提下,按所涉批次材料价款的同等数额补偿给甲方,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七、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开工前5天,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2、甲方指派伍永跃为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13557437267。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3、甲方应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4、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二)乙方职责1、乙方为有经验的工程商,对甲方提供的交底资料应负责核验,资料存在差错的,及时向甲方提出,且不得依据错误的资料进行施工安装。2、乙方应当依据施工图纸拟定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如有),交甲方审定。3、乙方指派唐艳华为项目经理,负责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如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各项资质、能力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到现场的时间应与施工工人相同,且每天必须在现场。乙方保证具备实施该工程的相关资质,如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及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作,如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等。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的,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当承2/5担全部责任。6、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7、工程移交前,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已经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或照价赔偿。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逾期移交工程的,参照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及各项费用的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9、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雇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并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乙方雇用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工伤等情形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工10、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2、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多余材料、物品必须在甲方确认不需要时方可进行清理。同时,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乙方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随地大小便,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元。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九、工程变更(如有)1、甲方有权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应当按照变更指示执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承诺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价款甲方均不受理。3、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2)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如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合同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及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支付时间:(1)增加的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时支付;(2)减少的工程价款应在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4、工程变更所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方法处理:(1)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合同无相同项目,恒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3)合同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新增单价执行。十、工程验收与结算1、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乙方应在覆盖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验收合格的,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申请验收,并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竣工验收意见书。甲方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及时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后及时审查,经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并再次申请验收;如审查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确认最终结算总价。十一、工程保修(如有)1、保修期自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2)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壹年;(3)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其他工程为壹年。2、质量保修义务:(1)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8小时内排除故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拒绝维修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取元/次的违约金。(2)同一问题经3次维修仍未能修复的或者乙方连续3次以上拒绝维修的,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直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3/5用由乙方全部承担。3、保修期内,因工程缺陷、损坏或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被追责、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能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3、乙方未按甲方的装修规范文件和要求进行装修,所导致的拆除、返工、材料设备损失、工期延误等全部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除按装修规范文件和甲方的要求整改到位外,甲方并可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甲方所遭受损失额的%的违约金。4、工程未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J%的违约金,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的工程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5、乙方对报送甲方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资料如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元。6、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7、乙方擅自停工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桂林市全州县工程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均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用章(3)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4)承诺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白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3、以下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约定为准。附件一: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效果图附件二:材料交接单(甲供)附件三:施工工程量清单附件四:工程预算书附件五: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附件六:其他(以下无正文)4/5甲方(章):全州县交通工程乙方广西腾英建筑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3403686618县A地址:全州县城北新区地址:市临程区鲁山路芳洲花园9栋3单元电话:011019开户银行:电话:0773-5369689账号: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签订日期:2022年8月10日账号:660011049269100020签订日期:2022年8月10日合同服务采购电子5/5正本全州县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QZWQTCGC2022-014)发包人: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承包人: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全州县交通局签订日期:2022年8月11日合同协议书1.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_全州县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_,已接受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2.全州县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工程位于全州县文桥镇,项目路线全长3.165Km,实际建设地点为KO+000,实际建设终点为K3+165,实际建设里程3.165Km,路面宽4.5m,厚0.18m水泥混凝土,路基宽度5.5m。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3)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规范;(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资质证、安全生产证、小额定点入库证明、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3%)等)。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项目根据评审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的折扣率5%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壹佰柒拾柒万柒仟零捌拾叁圆叁角(1777083.30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唐艳华(建造师证:桂245070805693)。承包人项目总工:唐志成(职称证:1591042)。专职安全员:肖荣新(安全证:桂交安C(20)G00464)。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工期为日历天110天。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0.本协议书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壹份,副本叁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建美筑工发包人:全州县创下承包人: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专用国单位地址: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亚大厦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芳洲花园单位地址:603242015961119室9栋3单元联系电话:0773-4819039联系电话:0773-5369689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银行账号:660011049269100020签订时间:2022年8月11日签订时间:2022年8月11日2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全州县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的项目法人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_全州县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3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_全州县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通工承包人平酱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发发包人:全州交通西法定代装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大: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1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安全生产合同为在_全州县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6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全州县交通建承包人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县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V030110903503242015962022年8月112022年8月11日日8政府采购工程施工施工合同政府采购工程施工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1B1H47949C20220052采购单位(甲方):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服务单位(乙方):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桂林市全州县工程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全州县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文桥镇赤水源通组路2、工程地点:全州县文桥镇3、承包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详见附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4、承包方式:双方协商选择以下第(1)种承包方式。(1)包工包料,即乙方负责施工及采购工程所需的全部主材、辅材。(2)包工包辅料,即甲方负责采购主材,详见《材料交接单》,乙方负责施工及全部辅料的采购。(3)包清工,即乙方包工不包料,由甲方自行购买所有材料,详见《材料交接单》。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采购目录数量数量本次使用金额本次使用金额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方式QZZC2022-W2-公路工程施工不限,下级筹集资金、直接支付1公路工程施工不限177.708330政府预算资金直接支付00841政府预算资金注: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三、工程款及结算三、工程款及结算1、本合同工程款按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1)固定总价:\元(大写:\元整)。总价包干内容包含各种材料采购费用、加工费用、运输费用、卸货费用、堆放费用、短驳费用、安装费用、辅料费用、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风险金以及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2)固定单价。采用该种方式计价的,本合同价款暂定为:1777083.30元(大写:壹佰柒拾柒万柒仟零捌拾叁元叁角)。按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固定单价包干,届时按照工程量据实结算。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设备材料费(含损耗)、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利润、风险包干费、维保费、成品保护费、相关政府部门的报验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等全部费用。(3)其他:\2、乙方已充分勘察现场,对现场所存在一切现有或隐形风险均已充分考虑并预估到位,一切相关费用已含入报价中。3、工程款结算: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付款时间付款比例(%))付款比例(金额(元)金额(元)备注备注--,80.001421666.64,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17.00302104.16,竣工验收结算审定支付至结算价97%--,3.00,53312.50最终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审定结算价的3%1/54、施工用水、电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承担的,乙方进场前应与甲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甲方按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局等相关部门收费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水电费价差不计。四、工期要求四、工期要求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11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竣工日以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验收单之日为准。(1)全部竣工图纸和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通过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3、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4、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15%)直接影响施工进度;(2)不可抗力因素;(3)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4)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五、工程质量五、工程质量1、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装修规范文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效果图、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封样样品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制定的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乙方不按照上述规范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返工,工期不顺延。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六、材料供应(如有)六、材料供应(如有)1、甲方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签署材料交接清单(详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共同核验,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2、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其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相关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前述标准和要求存在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同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具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以中文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3、乙方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按所涉伪劣产品价款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返工的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虽系合格产品但不符合甲方事先指定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采购、拆除重做或在甲方同意让步接收的前提下,按所涉批次材料价款的同等数额补偿给甲方,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七、甲乙双方职责七、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开工前5天,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2、甲方指派伍永跃为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13557437267。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3、甲方应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4、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二)乙方职责(二)乙方职责1、乙方为有经验的工程商,对甲方提供的交底资料应负责核验,资料存在差错的,及时向甲方提出,且不得依据错误的资料进行施工安装。2、乙方应当依据施工图纸拟定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如有),交甲方审定。3、乙方指派唐艳华为项目经理,负责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如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各项资质、能力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到现场的时间应与施工工人相同,且每天必须在现场。乙方保证具备实施该工程的相关资质,如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及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作,如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等。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的,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当承2/5担全部责任。6、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7、工程移交前,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已经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或照价赔偿。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逾期移交工程的,参照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及各项费用的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9、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雇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并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乙方雇用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工伤等情形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10、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2、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多余材料、物品必须在甲方确认不需要时方可进行清理。同时,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乙方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随地大小便,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九、工程变更(如有)九、工程变更(如有)1、甲方有权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应当按照变更指示执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承诺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价款甲方均不受理。3、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2)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如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合同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及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支付时间:(1)增加的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时支付;(2)减少的工程价款应在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4、工程变更所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方法处理:(1)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合同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3)合同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新增单价执行。十、工程验收与结算十、工程验收与结算1、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乙方应在覆盖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验收合格的,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申请验收,并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竣工验收意见书。甲方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及时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后及时审查,经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并再次申请验收;如审查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确认最终结算总价。十一、工程保修(如有)十一、工程保修(如有)1、保修期自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2)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壹年;(3)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其他工程为壹年。2、质量保修义务:(1)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8小时内排除故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拒绝维修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取\元/次的违约金。(2)同一问题经3次维修仍未能修复的或者乙方连续3次以上拒绝维修的,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直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3/5用由乙方全部承担。3、保修期内,因工程缺陷、损坏或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被追责、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十二、违约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能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3、乙方未按甲方的装修规范文件和要求进行装修,所导致的拆除、返工、材料设备损失、工期延误等全部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除按装修规范文件和甲方的要求整改到位外,甲方并可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甲方所遭受损失额的\%的违约金。4、工程未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的工程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5、乙方对报送甲方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资料如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6、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7、乙方擅自停工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桂林市全州县工程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均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4)承诺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3、以下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约定为准。附件一: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效果图附件二:材料交接单(甲供)附件三:施工工程量清单附件四:工程预算书附件五: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附件六:其他(以下无正文)4/5甲方(章):全州县交通工程建设站,乙方(章):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3403686618地址: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1119室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芳洲花园9栋3单元电话:开户银行:,电话:0773-5369689账号:,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签订日期:2022年8月10日,账号:660011049269100020签订日期:2022年8月10日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