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 维修费 车辆 鄂采购合同公告(新洲区纪委2022)
新洲区纪委监察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46W2022年1-8月车辆维修费合同成交公告
合同编号:
20220817322361
合同名称:
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46W2022年1-8月车辆维修费
项目编号:
J22081213-1694-001
项目名称:
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46W2022年1-8月车辆维修费
项目预算金额:
6,390.00元
计划明细编号:
J22081213-1694-001
采购单位(甲方):
新洲区纪委监察
供应方(乙方):
武汉双宏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
6,382.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08-17
合同公告时间:
2022-08-18
合同附件:
3746W合同.pdf (0.73M)
相关公告
合同编号:20220817322361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46W2022年1-8月车辆维修费合同协议书甲方:新洲区纪委监察车服务乙方武汉双宏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146W2022年1-8月车辆维修费项目的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范围及内容1项目名称: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46W2022年1-8月车辆维修费。2.项目编号:J22081213-1694-001。3.采购品目:车辆维修和保养。4.服务内容:车辆维修和保养。5.服务期限:2022-01-01——2022-08-31.二、合同金额及价格形式1.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陆任叁佰捌拾贰元整(大写)(¥6.382.00元)。2.本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包干合同。此合同价格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增加工作内容等原因要求增加合同价格。三、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预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3.进度款,本项目分1次付款:第1次付款:工作量全部结束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4本合同下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为交验合格后,采购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用公务卡(规定限额内)或授权转账方式办理支付。四、其他事项1.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约定事项:无。五、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2-08-17生效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1份,承包人执1份。车服务乙方:甲方:武汉双宏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洲区纪委监察宏法定代表人或委法定代表人或委周友洪李国权托代理人: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907149600027-89361515统一社会信用代统一社会信用代91420117587976757G11420117758161422B码:码:湖区纪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新洲支行账号:账号:3202011209200099083口立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新洲区朱城街齐安大道133号武汉市新洲区郑城街凤仪路2号办签订时间:签订时间:附件:合同金额明细序号车牌编号厂牌型号发动机型号车辆识别代码采购金额(元)1鄂A3746W思威牌DHW6452B(CR-V2.4))4014521LVHRE4876A50145166,382.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 维修费 车辆 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