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整理隔板采购合同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
关于整理隔板的网上超市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 广西国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1818177000016928859
五、合同编号: 11N49850858020222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通用 饭堂/餐厅/圆桌防疫隔离板(按下单选项发货)
通用防疫隔离板
个
4.00
95
380
2
通用 饭堂/餐厅/圆桌防疫隔离板(按下单选项发货)
通用防疫隔离板
个
19.00
95
180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 廖敬华
联系电话: 5506275
传真: /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3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整理隔板的网上超市合同(11N49850858020222001).pdf关于整理隔板的网上超市合同(11N49850858020222001).pdf
网上超市合同网上超市合同合同编号:11N49850858020222001,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供货商(乙方)::广西国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供货商(乙方)广西国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国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国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通用饭堂/餐厅/圆桌防疫隔离板(按下单选项发货)通用防疫隔离板品牌:通用,型号:防疫隔离板,颜色分类:约150*91.5*45mm,4人位,PP材质,0.44mm(单位:个)4个95.002通用饭堂/餐厅/圆桌防疫隔离板(按下单选项发货)通用防疫隔离板品牌:通用,型号:防疫隔离板,颜色分类:160*160*45mm,6人位,PP材质,0.44mm(单位:个)19个95.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185.002185.002185.002185.002185.002185.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仟壹佰捌拾伍元整贰仟壹佰捌拾伍元整贰仟壹佰捌拾伍元整贰仟壹佰捌拾伍元整贰仟壹佰捌拾伍元整贰仟壹佰捌拾伍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货款结算二、货款结算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无三、履约保证金(如有)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无四、货物包装与交付四、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1/43、交货期: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内4、交货方式:送货上门5、收货人:廖敬华;联系方式:134810577476、收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凤翔路3号(广西区检察院)7、甲乙双方均认可南宁市区外的配送可以使用乙方负责安排的便利的物流、快递、速运等方式送货上门。如遇甲方地区偏远,物流不通不上门的情况,甲方负责自行到物流点提货。售后中所发生的运费,双方自行负责发货运费。五、安装与验收五、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国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乙方交付货物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完成验收。如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整改。如未及时验收或告知,视同为验收合格。六、保修与售后服务六、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如质量问题7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1个小时内响应,72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72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1)合同中所有设备和系统的软硬件乙方提供质保期内免费维护。超出质保期的升级和维护,需要按生产厂家标准支付相应费用。(2)合同中单项货物的质保,均以生产厂家官方质保规定为最终约定。货物使用中所发生的人为故障和耗材易耗品(如硒鼓、碳粉、墨盒等)均不在质保范围内。因产品使用人使用非厂商正版耗材,擅自拆解设备,破解软件,使用非正版软件所产生的售后问题,由使用人自行承担。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无八、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5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2/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1)因疫情防控等客观存在的不可抗力原因所产生的供货时间、收货和验收时间延迟,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互不追究责任。(2)供方提供的设备中,如涉及软件版权和升级的事项,均以产品生产厂家或版权**策为准。买方、供方及第三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拆解和复制正版软件用于商业目的。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侵权人承担。(3)产品的售后服务约定均按生产厂家官方服务政策为最终约定。(4)合同双方均需遵守合同,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守约方所在地提起诉讼,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维权差旅费等。(5)因甲方工作安排或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乙方交付部分货物却无法完全履行合同的,甲方须按已完成的项目进度和实际交付的货物的合同金额支付货款。待具备交付条件时,乙方完成供货,甲方按合同约定进行最终结算。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无十、合同生效及其他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国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国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国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乙双方均认可政采云平台中电子合同签订的法律效力。3/4(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西路25号融昌·邕江银座3号楼2单元2-607号电话:,电话:0771-287511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教育支行账号:,账号:451060502018160086414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理隔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