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潜山市人民法院2022)
包件(标段)信息
序号
包件(标段)编号
包件(标段)名称
估算价(元)
1
QSZBCG2022—117-1
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
1000000.00
合同信息
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QSZBCG2022—117
二、合同名称: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QSZBCG2022—117
四、项目名称: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潜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潜山市
联系人:储先生
联系方式:18133045797
供应商(乙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潜山市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梅城镇舒州大道615号1幢
联系方式:159555685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主要以文书送达为主(包括: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其他辅助性工作为辅(包括:信息录入、卷宗整理归档、12368专线管理维护、公告送达等其他辅助性工作)。
规格型号:符合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综合单价):民商事(不含道交)案件:200.00元/件;民事道交案件、行政案件:150.00元/件;诉前调成功案件:150.00元/件;非诉行政审查、委托送达案件:100.00元/件;执行案件:70.00元/件;司法鉴定:50.00元/件;刑事案件(按实际扫描页数计取):0.3元/页;其他未纳入一体化服务的案件邮寄费(潜山市内):20.00元/件;其他未纳入一体化服务的案件邮寄费(潜山市外) 40.00元/件
合同金额(综合单价):民商事(不含道交)案件:200.00元/件;民事道交案件、行政案件:150.00元/件;诉前调成功案件:150.00元/件;非诉行政审查、委托送达案件:100.00元/件;执行案件:70.00元/件;司法鉴定:50.00元/件;刑事案件(按实际扫描页数计取):0.3元/页;其他未纳入一体化服务的案件邮寄费(潜山市内):20.00元/件;其他未纳入一体化服务的案件邮寄费(潜山市外) 40.00元/件
服务期、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12个月,地点:潜山市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8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8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免责声明:本页面合同数据由采购人提供,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pdf.pdf
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pdf.pdf
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副本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二〇二二年八月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甲方: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潜山市潜阳路法定代表人:黄东乙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潜山市分公司(乙方)地址: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615号法定代表人:胡建兵根据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CG2022-)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司法辅助综合事务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卷宗材料录入、卷宗扫描、卷宗整理、案件排期及所有法律文书的打印、封装、送达、信息上传服务,落实甲方法律文书送达及其他辅助性事物整体外包工作。1.案件服务内容1.1随案生成扫描:乙方安排专人在立案大厅对每一个立案材料实时扫描,形成电子卷宗,并按照甲方编目要求进行详细编目,形成电子卷宗,纸质材料移交立案登记岗1.2立案信息登记、移送:将立案材料相关信息录入案件管理系统,确立案由,生成案号。当面核实当事人信息的完整性,对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退费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指导当事人填写《地址确认书》《电子送达确认书》。乙方安排五名人员分别联系各庭室(具体名单另定)。案件立案后,根据案件案由将案件随机分配至员额法官,由驻庭联络员按每天2频次负责收集立案材料(含诉讼费预收票据),并将案卷移送各员额法官,办理好交接手续。1.3分案排期:案件移送法官后,由员额法官在案件管理系统中确定开庭时2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间并负责推送给乙方。通过系统节点自动生成文书,分案排期后纸质材料由乙方负责打印并交案卷留存。在潜山法院综合送达平台中发起电子送达任务,根据案号尾号将任务分配至电话送达岗位。分案排期后打印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存根联)装入卷宗,便于中间库环节扫描。系统接收法官发起的裁判文书送达任务后,核对无误后打印裁判文书由乙方人员进行送达。乙方接待当事人来院领取签收诉讼文书,指导签署地址确认书,将相关诉讼材料由驻庭联络员交纸质案卷留存。1.4电子送达:经当事人同意,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短信、微信等其中一种对当事人进行文书送达。送达完成后,将录音通话、微信、短信截屏等相关信息实时上传至案件管理系统,随卷进行保存。1.5邮寄送达:确保按法院专递详情单上最具体的地址按不同时间段“五日三投”进行送达。送达完成后,乙方驻庭联络员负责收集送达回执交案卷留存。无法送达时,注明原因,并在被送达当事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书面证明材料,退回员额法官处理。法院驻点人员在一体化送达平台中调取需要打印的法律文书,并按任务打印。通过一体化送达平台打印专递面单,根据法院专递面单和交寄清单,封装法律文书。埠邮件安排专人负责配送,同时采用取证式送达,外埠落实邮寄工作。送达完成后扫描回执上传至案管系统,纸质回执按庭整理,并由驻庭联络员送至各庭存卷。1.6取证送达:1.6.1岗位职责:对邮件地址明确,按照五日三投仍然没有送达的邮件:地址是公司,但没有明确签收人的邮件:家中长期无人或迁移新址不详的邮件,上门送达并拍照取证。1.6.2现场拍照:主要拍五张照片(1、收件人所在小区/园区名称:2、收件人所在单元号/单位名称;3、收件人门牌号;4、送达通知单;5、取证送达的邮件面单)。取证上门两次,一次为正常时间,一次为休息时间。对两次取证后仍无法送达的邮件,由院方开具送达通知书后,上门张贴在原址或社区内。1.6.3证据固化:送达取证完成后,通过外出取证送达APP上传送达照片、定位等,回传至案管系统。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1.7公告送达:用上述方式都无法送达的文书,经承办法官审核确定须公告的,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在省级以上报刊、网络上刊登公告。张贴公告的必须取远近景各拍照片一张,照片传送至承办法官。1.8裁判文书送达:接收送达任务,打印裁判文书。对于能联系上当事人的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联系上当事人的通过前期送达过程中的地址确认来行邮寄送达,专人负责跟踪邮寄过程。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采取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完毕及时上传送达回证。县外的裁判文书邮寄失败后需做好登记交由审辅中心进行直接上门送达。上述相关送达材料由驻庭联络员负责收集及时交案卷留存2.中间库服务内容负责案件审理或执行结束后产生的卷宗扫描、修图、编目,形成电子卷宗,将纸质卷宗整理移送至档案室保管。2.1卷宗接收:案件结案后,由甲方办案人员对案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中间库驻庭人员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确认结案卷宗材料无缺失后,法官签署备考表后,将卷宗接收。移交时应制作证据清单并对重要证据进行标注。2.2卷宗整理:乙方应在接收卷宗后一个月内完成对纸质卷宗排序整理、编目、扫描、装订并移交档案室,同时还应确保纸质卷和电子卷一致。第二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合同金额民商事(不含道交)案件按200元/件据实结算:民事道交案件、行政案件按150元/件据实结算;诉前调成功案件按150元/件结算,调解不成功转入诉讼案件不收费;非诉行政审查、委托送达案件按100元/件据实结算:执行案件按70元/件据实结算:司法鉴定按50元/件据实结算:刑事案件按元0.3元/页计算扫描费用。其他未纳入一体化服务的案件,邮寄费用按次计算,潜山市内20元/件,潜山市外40元/件收取。2.支付方式2.1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潜山市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庆分行潜山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3090780292001865932.2结算方式:每月月底前根据甲方档案室收到已归档案件数进行结算,尚未归档案件不得结算。2.3结算发票类型: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2.4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3.结算流程甲方按照双方约定方式及周期支付相应费用,每自然月底前完成对账,次月于10日前甲方支付款项。第三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存放在甲方指定的履约保证金帐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2.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对合同履约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将由甲方与乙方现场主管一并现场检查、核实,并签名确认。3.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如没发生罚款和没收,乙方如期履约合同,甲方将于合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立案扫描中出现漏扫情形,每页承担违约金50元;排期分案中,出现人为分案情形,每件承担违约金1000元;中间库扫描装订过程中,出现漏扫情形的每页承担违约金50元。2.乙方在送达过程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送达,每件承担违约金200元;因诉讼法律文书丢失、漏送、错误送达,导致案件变更庭审时间、审理期限延长的情形,每件承担违约金500元;因乙方原因造成送达程序不合法,导致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或再审等情形,每件承担违约金1000元;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国家赔偿、经核实存在虚假送达的等情形,除每件承担违约金1000元外,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3.在服务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被辞退等原因导致人员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工作人员,如未能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员时,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非法或本项目范围外的活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抽换、伪造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案件档案资料带离工作场所。如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约束工作人员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保密信息。如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因乙方工作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违反规定公开发布敏感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7.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或逾期付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第五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第六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第七条争议解决及其法律适用1.争议解决1.1.因本合同而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后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1.2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2.适用法律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第八条其他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1.本合同所有附件、碳商文件、响应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此前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3.本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01月D1日起至2023年01月0止。如履约良好,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4.合同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在结清费用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5.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贰份,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贰份,各份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山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大:(签字)法定字)8月188日2022年日2022年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