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力量养老采购合同公告(青海省达日县民政局2022)
达日县民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QHKS-2022-113
二、合同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青海开盛竞磋(服务)2022-113
四、项目名称:达日县民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青海省达日县民政局
地 址:果洛州达日县吉迈镇建设路201号
联系方式:0975-8313028
供应商(乙方):达日县启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达日县环城西路
联系方式:176972999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17864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pdf合同附件.pdf3.6 M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达且县民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开盛竞碳(服务)2022-113采购合同编号:QHKS-2022-113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捌任陆佰肆拾元整采购人(甲方):达日县民政局(盖章)供应商(乙方):达日县启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盖章)采购日期:2022年8月12日达日县民政局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合同甲方:青海省达日县民政局乙方:达日县启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确保完成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目标任务,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20)82号)和《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民发(2021)112号)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基本情况机构全称:达日县启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人代表:童鑫组织机构代码:52632624MJY18543XF注册机关:青海省达日县民政局联系电话:17697299929常驻地址:达日县第二条服务项目内容、期限、地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可另附明细附件):1.向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包括以日间探视为主要内容的日间照料服务,以帮助老年人餐饮或代为购买餐料为主要内容的助餐服务,以寻医问药为主要内容的助医服务,以洗衣、助浴、保洁为主要内容的助洁服务,以代为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代为办理一般事务为主要内容的代办服务,以精神慰籍、安全守护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以满足养老困难的居家老年人基本日赏生活需要为主要内容的照料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养老信息服务等。2.服务期限为:自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止。3.服务地点:达日县第三条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养老服务标准(规范)或者有关要求:(项目标准、数量要求、质量标准)按照《达日县民政局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达民字(2022)92号]文件执行。第四条支付标准(服务数量或质量对应的服务价款的标准)第五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服务,经甲方考核确认后向乙方支付服务总价款:(大写)壹佰壹拾柒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2.支付方式:甲方根据服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可采用以下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价款:A.分段支付()B.按月支付(C.按季支付()c.项目完成结算(3.支付时间第一次支付时间:金额:第二次支付时间:金额:第三次支付时间:金额:第四次支付时间:金额:本合同保证金金额: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保证金。4.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日县支行银行帐号:28820001040005098第六条合同期限与终止1.合同期限12个月自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止。2.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签订1年以上期限合同,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3)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4)发生政策或服务对象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5)发现乙方有不符合《中华入民共和国合同法》《青海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青政办(2020)82号)和《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青政办(2020)30号)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七条项目绩效评估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和必要监督。项目完成后,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4.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前确定购买项目的实施标准或规范。5.组织第三方对乙方实施项目情况进行评估。6.按约定支付资金。7.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8.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3.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5.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9.乙方未能按期完成约定服务内容,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本项目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执行经费,由乙方在已完成或已开展的服务项目中自行抽取相关执行经费。乙方(盖章)(盖章)甲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盖翠成签字将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702年8月20日日期:2022年8月10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孔网指合同备案时间:2002年8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力量养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