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采购合同公告(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2)



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监理-1)
①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城区;②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西段西城二期棚户区15栋一、二层商铺
15108497830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地址
承包人电话

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大街19号3幢18楼1号
13982552322

签约合同价(元)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19223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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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8月8日
2022年8月9日
2023年8月9日
2023年8月9日

签订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计划开始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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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质量要求

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项目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规定合格标准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证件及证号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证件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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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证件及证号

姚奕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51005129

项目描述:
1.建设地点:①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城区;②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 2.建设规模:①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提升约4公里小区外道路、雨污水管网等附属配套设施;②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新建地下综合管廊约1.2公里及道路修复改造,智能数字广告牌及标识标牌,海绵城市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3.立项投资额: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400万元;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40000万元。 4 监理服务期限: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6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项目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中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附件1:监理合同-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pdf监理合同-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pdf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编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2.工程地点:①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城区:2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3工程规模:①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提升约4公里小区外道路、雨污水管网等附属配套设施:2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新建地下综合管廊约1.2公里及道路修复改造,智能数字广告牌及标识标牌,海绵城市及其他配套设施等。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共223766688.9元;其中遂宁市安居区田园华庭、教师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配套)建安工程费28342919元;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建安工程费195423769.91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4。专用条件;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5.通用条件: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6.附录,即:八、合同订立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1订立时间:2022年8月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2.订立地点: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姚奕,身份证号码:******************,委托人:(盖章)到监理人:时(盖章到注册号:51005129。住所:住所:成华大道招商中央市成华成华大道招商中央五、签约酬金华城城市主场B座11楼签约酬金(大写):壹佰玖拾贰万贰仟叁佰伍拾元贰角伍分(¥1922358.25)。包括:·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10000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1其中:的代理人:(签字)办的代理人:(签字(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德盛支行(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账号:账号:290420102130217000141.监理期限:自2022年8月9日始,至2023年电话:电话:028-81299981手电话:028-81299981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上年1月(日始,至年_1月_1日止。传真:传真:028-83218050(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1月_日始,至年_1月__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工日始,至年_1月_日止。电子邮箱:电子邮箱:klgLgs@163.com(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1月_日始,至年__月__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定义与解释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定义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癌疫、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I)协议书;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4)通用条件:的服务活动。(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最新签署的为准。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2.监理人的义务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的金额。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5(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3)涉嫌犯罪的;(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相关验收标准;(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人协商解决。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台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2.1监理依据包括: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67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2.5提交报告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2.6文件资料3.7支付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4.违约责任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方式移交。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3.委托人的义务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3.1告知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3.2提供资料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4.3除外责任3.3提供工作条件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偿使用。损害。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5支付的外部条件。5.1支付货币3.4委托人代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5.2支付申请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5.3支付酬金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6.1生效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6.2变更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责任。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不应超过28天。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调整。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暂停或解除本合同。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台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6.3暂停与解除效。11106.4终止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8.7通知(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2)委托人与监理大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8.8著作权7.争议解决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7.1协商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7.2调解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1213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并进行旁站监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11)分析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1.定义与解释(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1.2解释(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市有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关主管部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15)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2.监理人义务(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12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个月)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2.1.1监理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按有关规定应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的主(21)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2.2.1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及四川省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规:(2)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政府批准(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的该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4)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5)工程监理合同和(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专其他建设合同。项措施方案,并监督实施;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守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报业主同意后程中期付款申请:方可调整(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2.4履行职责(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见证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管理:对施工合同取样复检,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图纸、工程量清单执行情况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1514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11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支付合同价款的20%/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60%;支付合同价款的40%/第四次付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20%最后付款全部工程审计结束1个月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1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无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工程开工前以书面通知为准。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确认类3天,批准类5天,决策类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6.1生效4.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条件: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权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十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费)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5支付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5.1支付货币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61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第一条中标监理企业必须压证监理,项目总监若非中标监理企业注册人员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视同转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同时要计入不7.争议解决良记录。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发包人。更换总监理工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7.3仲裁或诉讼48小时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人的项目监理人员及组织机构必须是投标时所报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人员及组织机构,且不得随意更换,总监在岗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并实行签到制。发包人将随时对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进行抽查,监理人员必须全天候跟踪(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监理,如若出现实际投入的监理人员与投标所投人员不符,或无故缺席(脱岗),(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或减少驻场人员的,按未能履约处理;发包人将按500-3000元/人·次·天进行处8.2检测费用罚,若累计处罚金额达到合同价的1%或累计处罚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时,发包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人将认为监理人不具备履约能力,发包人有权终止委托监理合同,另行选择监理83咨询费用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第二条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监理人自身原因确实须调整监理人员的,8.4奖励则必须由监理人提出有法律效力的申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发包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人同意后,方可按具备实施本工程监理能力的人员进行调整或更换且按500-3000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元/人·次进行处罚。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奖励金额的比率为%。第三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该认真履行职责,对签证的数量、金额进行核8.6保密对,发包人有权对监理人核对的签证检查、核实,监理人必须按监理大纲开展监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理工作,不得做有损发包人利益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款,累计三次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不支付监理服务费。如发现签证内容与实际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情况不符,发包人可对监理人处以签证金额超出部分10%的罚款,从其监理合同8.8著作权总价款中扣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第四条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投保雇主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责任险,对自备财产投保财产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和后果自负其9.补充条款责。1918第五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重伤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监理单位承担违约第十四条中标监理企业为工程所在地以外监理企业时,在合同签订前必须金为总监理费的20%。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前,监理人需向发包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承担违约金为总监理费的15%-20%。合同签订前监理人已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192235.83元,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提供保函的:若保函担保期第七条施工单位未按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规程规范施工,施工现满后工程未完工,监理人应在保函担保期满前三个月内提供续保保函,每延迟一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监理没有及时发现、制止,由建设单位天罚款1万元,且逾期未续保,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后期相应工人员提出的,处罚金500元/次,造成经济损失的处3000-10000元/次,造成重程进度款不予支付,直至完成续保手续。)大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承担违约金为总监理费的1%-5%。第十六条合同签订后15日内,监理人需提交相关资料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第八条进场材料没有及时进行监理检验的处罚金200元/次,在材料通过监许可证,每延期一周,罚款5000元,延期一个月以上,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理检验后,仍发现不符合图纸要求材料或不符合材料进场的处罚金500元/次,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已经使用,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金3000-10000元/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承担违约金为总监理费的1%-5%。第十七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监理人应递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班子人员。若因特殊原因,项目班子人员确需要更第九条监理单位审核施工方案严重失误的处罚金2000元/次,造成重大经换的且需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每更换一次罚款2000-20000元济损失的,监理单位承担违约金为总监理费的1%-5%。第十八条:如遇拆迁、政策变化等其他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完全实施,监理第十条监理资料未按施工进度编制、完善的,处罚金200元/次。费用双方协商后支付。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认价、洽谈月报等未按规定时第十九条:本项目监理人员信息间完成的,如无特殊原因每延迟一天处罚金100元,监理数额不应高于建设单位总监人员:姚奕,身份证号码:******************,注册号:51005129。审核数额的5%,如监理审核数额高于建设单位审核数额的5%或审核失实的,监理单位承担违约金为总监理费的3000-10000元。监理员:黄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ILPX(2018)02392第十二条监理工作人员出现违反监理程序、从业道德规范、收受购赔的,监理员:胡林,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撤换责任人,并对监理公司处罚金0.5-2万元/次。ILPX(2018)01216。第十三条更换监理人员须书面申请得到建设单位同意。随便更换监理部人其他主要人员:丁涛,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员、未按合同约定的监理人员到位、建设单位要求撤换的监理人员未及时更换,50007213。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总监和总监代表处罚金2000元/次,其他人员处罚金1000-3000元/次。20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