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编制服务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州市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5012022000098

二、合同名称:《泸州市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5012022000098

四、项目名称:《泸州市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一号市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18909080120
供应商(乙方):四川省川循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
联系方式:1788280734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1(项)
¥294,000.00
¥294,000.00
编制《泸州市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2022年5月完成初稿,6月组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7月报市政府审查并印发实施。

合同金额: 29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泸州市发改委三楼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合同.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08月22日

合同编号:N5105012022000098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泸州市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委托方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接方:四川省川循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8月甲方: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人)乙方:四川省川循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中标/成交人)甲方委托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泸州市循环经济“士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于2022年07月22日通过竞争性碳商,确定乙方四川省川循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泸州市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1.项目编号:N5105012022000098。2.项目名称:泸州市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3.合同金额:¥29.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任元整)。二、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50%;通过相关专家审核合格,并提交市政府最终批复后30日内支付合同剩余的50%。三、合同期限、服务地点及交付方式1.合同期限:2022年9月完成初稿,10月组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11月报泸州市政府审查并印发实施。2.服务地点: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交付方式:待甲方资料提供完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编制。第1页共6页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构建绿色发展政策体系”为总体要求,以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推动泸州市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进一步实现绿色发展。2.结合泸州市实际情况,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资源循环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3.提供具体项目实施列表,清晰界定年度实施范围和进度,便于进行规划的中期评估。4.成果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对推进泸州市循环经济发展具有指导作用。5.成果必须遵循国家现行的专业技术规范与标准文件,并结合T国家政策要求、行业发展趋势和泸州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五、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服务。指派人员:陈宏毅电话:189090801204.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第2页共6页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7.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8.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9.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10.乙方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1.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服务事宜。指派人员:黄秋月电话:1782807346212.甲方、见证方有义务对因本项目而知悉的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甲、乙各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六、违约责任1.乙方若逾期提交成果,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1%o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并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2.甲方若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各阶段时间支付咨询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第3页共6页并且向甲方收取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3.若本合同在履约期间,有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损失。4.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七、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九、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服务的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第4页共6页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十一、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情况保密。甲方人员就接触到乙方不宜公开的资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询意见,负有保密责任;乙方人员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涉及甲方经营决策、商业及技术秘密等资料和信息,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的陈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关甲方的重要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都不得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漏项目申报的有关信息和资料信息;(2)无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申报事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第5页共6页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日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签约时间:2022.8.22开户账号:4402211009000054662第6页共6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名称)的《泸州市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泸州市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省川循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944万元,资产总额为19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四川省川循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日期:2022年8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编制服务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