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饮水工程 工程监理采购合同公告(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人民政府2022)
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抗旱饮水工程-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抗旱饮水工程-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编码:
4451030073382582208051602
项目业主:
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抗旱饮水工程-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
4451030073382582208051602
合同总金额:
¥15,015.27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08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19日
服务内容:
1、工程地址: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2、建设内容:兴建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1套。3、投资金额约60万。4、工程施工预计在2022年7月。5、请协助业主开展对《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抗旱饮水工程》进行工程监理。
合同附件
监理合同.pdf
监理合同.pdf
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人民政府 2022年08月23日
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抗旱饮水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人: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人民政府受托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8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全称):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人民政府受托人(全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抗旱饮水工程工程监理服务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抗旱饮水工程工程地点: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人民政府工程建安费(人民币):568760.33元二、委托内容及费用:理有1、监理工作内容: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抗旱饮水工程工程施工期的监理服务。2、监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零壹拾伍元贰角柒分,(小写)15015.27元。同35011双方确认监理报酬计费方式为:568760.33*3.3%*0.8(折扣率)=15015.27元3、支付方式:工程验收通过且经第三方造价审核定案后一次性付清。三、委托人权利和义务11、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事项;2、审查监理人及其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资质;3、监督、检查监理人履行监理职责情况,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工程师;4、认定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审批工程设计变更;5、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监理规划及细则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6、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他人串通第1页共4页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提供本合同工作期间监理单位及人员的生活、办公用房等;8、委托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四、监理人权利和义务1、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被监理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检验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被监理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被监理单位停工整改、返工;3、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进度,签认工程提前竣工日期或工程延期竣工日期;4、监理过程中如发现被监理单位人员工作不称职,监理人可要求被监理单位调换有关人员;5、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到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以及工期的问题,应立即要求被监理单位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6、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7、所委派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政府机关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监理业务转委托;9、监理单位进行本合同工作期间所需的工作及生活条件自行解决,并对人员、设备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10、如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本合同项目施工期延长导致监理单位工作量增加,监理单位有权向委托方提出适当补偿,具体细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五、违约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有关协议。六、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第2页共4页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应用于本合同范围外的项目。如发生如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七、争议解决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出现的一切争议及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仍有分歧,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2、在裁决期间,除合同中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之其他条款。八、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待结清本合同价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盖章):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人民政府、受托人(盖章):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签订日期:2022年8月19日民政府第3页共4页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委托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与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人民政府签订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抗旱饮水工程的监理合同,代表我公司履行本项目的合同义务和合同费用的收取以及执行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受托人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潮州西湖支行银行帐号:2004022009200036156委托人(盖章):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授权人(盖章):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抗旱饮水工程 工程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