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草原火险因子智能监测及预警技术研究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防火课题研究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2001141

二、合同名称: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防火课题研究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41

四、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防火课题研究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联系方式:18030733252
供应商(乙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 4号
联系方式:028-831887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四川森林草原火险因子智能监测及预警技术研究
1(项)
¥996,000.00
¥996,000.00
该项目为科学研究项目。不属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金额: 9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8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8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四川森林草原火险因子智能监测及预警技术研究防火课题技术开发合同.pdf四川森林草原火险因子智能监测及预警技术研究防火课题技术开发合同.pdf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08月24日

合同编号: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防火课题研究项目技术开发合同项目名称:四川森林草原火险因子智能监测及预警技术研究委托方(甲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受托方(乙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签订时间:2022年8月12日签订地点:成都市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开发合同委托方(甲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法定代表人:李天满项目联系人:漆鑫联系方式:1820030188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电话:(028)83364130传真:(028)83364130电子信箱:16239017@qq.com受托方(乙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4号皆玉军法定代表人:王洪荣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5902845646通讯地址:_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4号电话:(028)83188788传真:(028)83188788电子信箱:158447236@qq.com本合同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2020—2025年)》安排的科研任务,甲方委托乙方就四川森林草原火险应的技术开发报酬。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项目的2因子智能监测及预警技术研究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开发,并支付相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开发的内容如下:1.技术开发需呈现的成果:(1)完成四川省主要森林类型可燃物载量模型1项;(2)完成三个主要森林类型火险预测模型1套:(3)建立森林火险趋势近实时智能化监测设备1套;(4)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篇;(5)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2.技术开发的内容:(1)四川省主要森林类型可燃物载量研究;(2)三个主要森林类型森林草原火险预测模型研究;(3)森林草原火险趋势近实时智能化监测设备研究。3.技术开发的方式:利用收集、野外调查及观测和室内实验取得的资料,通过整理、分析、建模,研发智能监测设备,编制研究成果报告。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开发工作:1.技术开发地点:成都市2.技术开发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3.技术开发进度:合同要求的截止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成果,并经验收合格提交甲方。4.技术开发质量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服务内容,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验收,并交付成果。5.技术开发质量期限要求: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成果后,在2024年7月31日前,甲方如需要求对成果进行调整的,乙3方无偿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调整。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开发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与项目相关的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提供外业调查、实验、设备安装调试等涉及区域的沟通协调等事项。(2)其他便利的工作条件3.其他:无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满足项且研发需求,时间约定在合同履约期间:满足乙方为方便开展工作提出的合理要求,时间与方式基于课题研发内容的要求,满足乙方开展工作需要。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开发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开发费总额为:¥996000元(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含税价)。其中,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936240元(大写:玖拾叁万陆仟贰佰肆拾元整),税金为人民币59760元(大写:伍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该费用已包括提供的服务以及服务人员工资、食宿、差旅、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税金、利润、保险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和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2.技术开发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498000元(大写:肆拾玖万捌仟元整,含税价):(2)完成项目中期评估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298800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含税价);(3)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并提交项目最终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的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199200元(大写: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含税价)。(4)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计利息。农业2291乙方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户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北支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西街299号账号:22910201040002886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保密规定设置的保密内容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保密内容。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实施的所有项目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54.泄密责任:如发生涉密资料泄密,按相关法律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凡是从甲方处获得的数据资料必须专人保管,确保数据安全,不得私自将数据用于项目以外用途。项目结束后,从甲方处获得的数据资料在提交成果后应在采购人监督管理下销毁。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实施的所有项目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如发生涉密资料发后泄密,按相关法律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开发工作的形式:(1)资料收集法,收集林业调落物研究的相关资料及文献;(2)现地调查法,选择云南松纯林,分海拔、坡向、郁闭度、龄组等设置样地,调查相关林况因子和林下调落物种类、分布、厚度并按要求取样;(3)野外观测法,按要求对建立的野外智能气象观测站进行温度、湿度、风力、风向、降水等气象因子观测;(4)实验分析法,室内进行林下调落物载量、含水率、燃烧性等相关因子实验分析;(5)利用收集、野外调查及观测和室内实验取得的资料,通过整理、分析、建模,编写科技论文、申请6软件著作权等;(6)提交成果:根据研究内容总结形成该项目的科研成果报告,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7)如有变化,需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符合相关规定。2.技术开发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3.技术开发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规定在合同约定期内,验收地点为成都市专第八条:双方确定:银行成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开发工作成02010*)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_方违反本合同第四二条约定,应当按照逾期未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甲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格日7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在付款时优先扣回(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漆鑫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王洪荣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无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重大政策变动;3.甲乙双方所同意的其他意外原因。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1_种方式处理:1.提交成都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8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无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所载明的双方地址为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向对方发出相关通知、文函以及法院或仲裁机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当面交递的,收用件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人、其他员工)签收即送达,采用邮寄或特都锦100028快专递送达的,自寄出之日起第5日视为送达。一方地址或联系电话发生变更,至迟应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地址送达视为有效,地址变更方未及时通知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以下为签章部分,无正文。)(本页为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森林草原火险因子智能监测及预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合同签章页,无正文。)(盖章)甲方:四川省林草原局(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承担部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王送菜(签名)部门负责人:2022年8月1日10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北支行86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火险因子智能监测及预警技术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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