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通讯 纪检监察保密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
一、合同编号:郑惠财竞争性磋商-2022-71-A
二、合同名称: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纪检监察办案保密通讯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郑惠财竞争性磋商-2022-71
四、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纪检监察办案保密通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36号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方式:63639060
2.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11号1号楼
联系人:刘杰
联系方式:135980851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23432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两年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保密通讯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两年
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8月24日
合同.pdf合同.pdf
中国移动通信】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与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集团客户电信服务合同【2022】年【8】月中移动通甲方: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本着为甲方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信息化服务宗旨,与甲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使用乙方信息化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服务内容一1、乙方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现有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有偿提供集团涉密通信集成服务。2、为满足甲方【纪检监察办案保密通讯服务】项目的需求,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该项目的相关的软硬件集成,,以及后续维保服务工作。3、甲方选择的业务的详细信息具体详见《附件一:安全通信服务清单二、资费标准和支付方式1、本合同项下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款项(含税)共计人民币【123432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肆仟叁佰贰拾元整)。甲方采用预付费方式按每【半年】结算,支付安全通信服务费人民币【308580】元(大写【叁拾万捌仟伍佰捌拾元整】)1、乙方在业务开通的次月向甲方提供【半年】费用单,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账单金额开具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支付相应费用。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252061053060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账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3结算周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为:结算金额=M(信息化服务费士违约金)(说明如甲方违约则使用“十”,若乙方违约则使用“一”)。4集团客户信息化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采用【转账】(银行托收/现金/转账/电汇等)的形式。5、在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综合信息化服务费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通信服务业发票。因甲方变更工作人员,乙方需根据中标条款要求,变更相关加密通讯服务,甲方可以提6、2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和产品使用说明的描述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2、甲方同意,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作为业务集成商承担部分乙方服务工作。但是,乙方应对业务集成商的服务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3甲方应当根据其所使用的信息化业务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单位及相关授权人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证件,以及白名单的相关资料等)4甲方承诺并保证不利用乙方提供的集团信息化服务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侵犯乙方或第三方合法权利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所有产品和服务并解除本合同,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使用业务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甲方使用集团信息化5、产品所产生的费用,以乙方计费系统统计为准。甲方未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欠付费用的6【0.3】%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欠款为止。如甲方欠费超过30日,则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合同的变更与终止”条款中的约定执行。7.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费用产生异议,须于乙方向甲方通知相关费用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对费用的认可8、甲方应授权一名员工作为联系人,负责甲乙双方信息传递、服务实现、业务受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甲方联系人需提供乙方所需的身份确认资料。甲方联系人如发生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9、甲方开通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集团信息化产品时,需遵守对应的产品使用说明。甲方未按约定和相关要求使用业务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10、甲方成为乙方集团客户后,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账号和甲方设定的服务密码。服务账号和密码是甲方办理集团信息化产品相关业务的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进行的任何操作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行为。如因甲方服务账号和密码保管不善等原因发生服务中断、业务变更、高额费用等情况,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采取可行的补救措施。甲方应当承担因账号和密码保管不善产生的费用。11、如因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或变更后未通知乙方等原因,使乙方3中国移动通无法将服务(如帐单等)提供给甲方,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12、甲方负责系统建设验收后的后期维护工作。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集团信息化产品及专业优质服务。1、2、乙方负责运营其自身通信网络,保障甲方所使用产品和业务的稳定性和准确性。3、乙方负责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经理上门、网站、营业厅、热线等)向甲方提供集团信息化产品的业务办理、咨询投诉和故障处理渠道。4、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关于集团信息化产品和服务的咨询、建议和投诉。5、乙方根据甲方所使用的具体集团信息化产品,向甲方提供账单及发票凭证。6、乙方进行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或其他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维护工作,或因其他可预见性的原因可能影响甲方使用信息化服务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7、乙方负责安排专人面向甲方处理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用户投诉和客户服务。8、乙方应在承诺或双方约定的时限内为甲方开通其申请的集团信息化产品。9、乙方有权根据双方的合同,要求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10、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集团信息化服务符合《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前述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按照《电信条例》的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1、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和产品使用说明的描述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12、乙方应对其所委托的代为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集团信息化服务的业务集成商的服务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包括保证其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对其服务瑕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3、因甲方员工与乙方存在电信服务合同关系,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员工就与本合同有关的服务提出异议时,为保证甲方员工利益,乙方有权对提出异议的甲方员工暂停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甲方员工个人服务,井由三方进行协商。待三方意见一致时,再向提出异议的甲方恢复本合同服务,乙方无需因此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员工如对已经提供的服务要求乙方承担责任时,该责任由甲方向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1、甲方须在项目施工完毕30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业务费用,未支付相关业务费的,从逾期的次日起计算违约金,每满后1天收取未缴金额的3%。违约金总额超过所欠金额的20%时,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的信息化业务,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中国移动通追偿的权利。2、如甲方欠费,逾期三个月仍不支付所欠费用及违约金,乙方有权收回乙方所投资的软硬件设备,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3、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或通知,乙方有权中断、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业务,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乙方在进行网络调整和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met上骨干网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属于正常情况,不视为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骨干线路中断等引起的事件,在乙方能够出具相关合理证明材料的情况下,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5、如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器等设备,甲方应自行备份存放于这些设备上的所有数据,如出现这些设备的硬件故障导致的数据丢失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之相关的投诉、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不包括第三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包括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损失,不包括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且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协议项下已支付的服务费用的总和。六、集团信息化服务对象1、集团信息化服务对象(以下简称用户):是指使用或接受本合同项下集团信息化服务的甲方客户和或甲方员工中的中国移动用户。甲方使用的本合同项下集团信息化服务,涉及用户接受或使用(订制、开通)集团信息2、化服务的,施行白名单管理,即甲方应当采取具备法律效力的方式征得用户同意,并告知用户业务的全部情况,同时甲方负责将征得同意的用户手机号码等必要的信息提供给乙方,由乙方在其信息系统中添加,甲方通过集团信息化服务只能向这些白名单用户的通信终端发送信息或提供服务3、甲方对其提供的用户白名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其提供的用户白名单出现错误,或甲方未征得相应用户同意,擅自将其手机号码等信息添加到白名单当中,引发用户投诉或法律纠纷的,甲方作为信息发送和服务提供的主体,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中国移动通信NACE4乙方作为集团信息化服务的提供者,仅提供通信和信息传输通道,对因白名单问题和甲方发布信息内容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的履行涉及需要向上述约定范围内的信息化服务对象开通电信业务或电信功能5、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约定执行七、保密条款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是指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1、(“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用户信息、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阶段性工作成果和最终工作成果等。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提供2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向其关联公司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乙方关联公司,是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主营通信业务的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合法继承公司。3、在任何情形下,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八、承诺保证条款和产权归属甲方使用乙方集团客户信息化产品,涉及接入乙方的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信1、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IOD、短信中心)的,甲方承诺将严格遵守附件《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的有关要求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负责各自设备的维护维修。双方保证其所采用的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电信设备入网许可的规定。3、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了向甲方提供更好的集团信息化服务,乙方标准化的集团信息化产品可能按照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统一规划,对产品进行升级,如果升级影响到乙方提供相应产品服务的具体内容的,双方承诺将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同意退订相应业务,乙方协助做好善后事宜。九、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表单、乙方以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冲突部分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合同为准。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增加使用乙方集团客户信息化产品的,甲方按照乙方相关产品订动通制管理流程签订业务受理单即可,业务受理单和对应的产品说明书构成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1)甲方(包括联系人)提供虚假证照的:(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3)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从事其他不当用途(如:甲方将乙方提供用于本合同业务的相关设备转售、转租、转借第三方,或将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和服务接入其他通信服务提供商的业务)或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4)乙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5)甲方所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服务中有一项产品欠费超过90日,或有二项以上产品欠费均超过30日。十、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本合同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约定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受阻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三十(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的权威证明文件和书面说明,该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迟延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的说明。按照事件对合同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十一、争议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1将该争议提交至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合同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贰】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的,自较迟的签字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合同2甲方选择具体集团客户信息化产品的使用期限自业务开通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止,如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甲方使用具体产品的服务期晚于本合同期满日,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甲方所选择的所有产品和业务使用期结束之日终止。十三、文件组成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合同,取代双方之前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协商、意向书和其他合同及文件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本合同与甲方所选择的具体业务受理2单、产品使用说明及其他附件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如业务受理单、产品使用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条款存在冲突,则以业务受理单和产品使用说明、本合同附件为准。具体业务受理单及产品使用说明没有涉及的内容,遵照本合同执行。十四、其他约定1为了让甲方及时了解和享受乙方推出的最新业务或优惠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媒体广告等方式向甲方告知或推荐业务。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制定的相关集团信息化产品业务管理规定如有更改,并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甲、乙双方可就冲突条款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本合同所称之损失指直接损失和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不包括收入和利润损失。违约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计算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0%。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附件:1、附件一:安全通信服务清单2、附件二: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以下无正文)甲方: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老日期:D-221年【8】月【23】日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D2021年【8】月D31日进一:安全通信服务清单参数数量1)安全通信服务;涉密通信办公服务载体:屏幕:6.81英寸分辨率:FHD+1224*2664像素运行内存(RAM)12GB硬盘(ROM)256GB网络制式:支持全网通,支持2G/3G/4G/5G双卡:支持双卡双待移动安全通信服务主要针对当前纪检监察办案工作人员对安全保密通信的迫切需求,融合当前主流的通信方式,基于国家商用密码算法体系,提供加密即时通信、加密电话、安全邮件等多种移动安全通信服务,为工作人员提供形式多样、安全可靠的日常沟通交流手段,让工作更加安全、便捷。2)基础通信服务:1500分钟国内通话服务+120G全国流量139套操作系统:兼容Android12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名称移动安全信3息化服务惠济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征求函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成本运行压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省、市、区积极研究出台了《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办(2020)33号)、《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惠济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惠财购(2020)5号)等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是请问是否了解或者知晓相关政策?店请问您是否有合同融资意向?中标供应商名称(签字及盖章):列态供应商联系方式:1359808s128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1楼222年8月23日备注:此函由中标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一部分,随合同一起备案上传。37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你方于2022年08月18日所递交的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纪检监察办案保密通讯服务项目(采购编号:郑惠财竞争性碳商-2022-71)竞争性碳商文件经碳商小组认真评审确定你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最终确认接受你方竞争性碳商响应文件,被确定为成交人。成交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成交报价:1234320元中标单价:8880元/套服务期限:两年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请贵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与采购人办理合同签订等有关事项。特此通知。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2年08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讯 纪检监察保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郑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