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2022)



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三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三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三、项目编号:HBDS[2022]XM0520
四、项目名称: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三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
2、地址:房县姚坪乡姚坪村
3、联系方式:17671137788
4、供应商(乙方):房县兴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房县城关镇唐城路
6、联系方式:0719-32295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三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166.3
5、合同金额:166.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工期总天数90天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8-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8-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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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三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发包人: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承包人:房县兴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8月10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房县兴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三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三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房县姚坪乡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房发改基[2;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5.工程内容:整合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按照图纸设计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确保验收合格。6.工程承包范围:竞争性碳商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工作。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0日.2.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陆万叁仟元整(?1663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玖佰捌拾肆元捌角捌分(¥39984.88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十(¥十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所有工程量据实结算,竞争性碳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之外的工程量,以及增加及变更部分的工程按照施工过程中同期市场价格信息和2018年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及其相配套费用定额,结合同期十堰市市场信息价为标准另行计算工程完工经过第三方审计决算,以审计决算的工程价款为准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工程款支付条件及方式1.发包人按程序和标准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发包及时通知承包人提交付款相关手续(含工程进度)和正规票据支付工程款;(2)基础完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主体完工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第三方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总价款的97%;余款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保质保修期满后付清。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静;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鄂242091115936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双方职责1.发包人职责(1)负责该工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发包人职责范围.(2)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人方提出整改意见(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4)承包人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发包人有权解除台同,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5)发包人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6)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7)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8)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2.承包人职责(1)为确保工程质量,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若承包人有按照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施工、未按规定使用建筑材料或偷工减料等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宣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损失。(2)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3)发包人有按照承包人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悬挂安全警示牌,做好围墙围挡及隔离网(4)承包人必须为施工场地内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5)承包人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6)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监管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九、验收与审计:(1)项目完工符合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书面报告,发包人在10日内组织验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或检测),并出具验收报告和检测报告:(2)符合审计条件的由发包人聘请第三方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承包人必须予以配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十、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先行对争议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功时,可向房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8月10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房县城关镇唐城路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421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19322959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房县支行神农分理处账号:账号:1721890104000158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房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